November 9,2008

絕食抗議逾110小時,胃出血送醫!蘇治芬拒絕交保 抗議聲明

平安

聲援蘇治芬拒絕司法政治迫害!未傳即拘,雲檢所為來?拘提過程不符程序、疑點重重!雲檢此次偵辦蘇治芬縣長一案,地方人士認為違反程序正義,聚集大批民眾向檢方抗議,名律師洪貴參昨日在台灣社「聲援蘇治芬」記者會中指出,白色恐佈時期,權勢人物常利用司法,先押人再製造貪污假象,配合媒體演出,讓一個清白的人,猶如白布染黑,很難在社會中生存。 為何最近民進黨縣市長一直被收押? 因為明年就要縣市長選舉了 ,先把民進黨鬥臭!明年縣市長選舉時就可以盡情抹黑了!
拒絕交保絕食抗議司法迫害逾110小時//蘇治芬胃出血送醫,強制打點滴醫院評估恐有生命危險,蘇治芬涉案被收押拒絕交保,絕食逾一百一十個小時,蘇治芬的支持群眾關切蘇的身體狀況,在醫院外以蠟燭排成平安兩字為她祝福、祈禱。
(轉貼) 蘇治芬拒絕交保 抗議聲明
1
我為什麼拒絕交保、絕食抗議
蘇治芬於雲林二監口述
蘇治芬:「如果我有污錢,我寧願被槍斃;如果我有污錢,我寧願被槍斃……」


我要表達我為什麼拒絕交保,因為他使用的是公器,所以我們就必須在他的公器裡面接受它的宰制,但是這個公器是國家賦予他的權力,但是如果他行使得當,而且這個程序是符合社會正義的,我可以接受,也願意配合調查,但是在他行使公器裡頭,我認為它行使過當,過於腐爛,對於一個政治人物不知道尊重,咱們是反對運動的政治家庭出身,政治廉潔對咱來說是很重要的,咱政治操守這麼廉潔,這款的人應該是要得到社會人的尊重,但是我這麼做的時候,今天是你們反而利用公器扣住我們,然後 扣住我們這種涉嫌貪污那麼重大的帽子,就算未來我在法庭上,被無罪開 釋,但老實說這段過程,如果以國外來講,你無罪開釋可能社會會還給你 一個公理,但是以台灣現在的媒體它不可能還你一個公道,到時候我們無 罪開釋的話可能在報紙上就只有這麼一點點(手比小小一個方塊),就好像 邱義仁一樣,起初他被收押時我就心裡很不舒服很難過,所以今天我會拒 絕交保。
我也覺得因為邱義仁的代誌……讓我覺得……因為你說邱義仁污錢的話,我絕對不相信,我們對邱義仁認識太久,你說邱義仁你會認為他有污錢嗎?(問她妹妹蘇**),我是絕對不會相信他會污錢,所以我覺得這種東西…這種東西…是讓我覺得…覺得……我絕對不接受這種公器的宰制,所以我今天就想說你,想說我怕被關,我們在聲押庭上不是二邊在對談嗎?(說現場的狀況),我不怕被關,我也不怕坐牢,我願意接受配合調查,但是我覺得你們的程序一定要嚴謹一定要尊重,因為我們還是無罪推定論,所以目前我還是個無罪推定的人,所以你也要尊重我目前當個無罪推定的人。
我的意思就是說,你的証據要相當充份,但是他在聲押庭的時候完全舉不出來啊,你知道嗎?他的提示是怎樣嗎?他就是這樣子用(手比公文的高度),我們有監聽譯文一堆,你就用這樣就對啦(手又再比一次),像道具! 他像道具一樣就是監聽譯文,這算哪門子啊! (敲桌),這太過份了吧,我們是民選的首長,現在不要說咱是一個縣長或咱是一個民進黨員,就算台灣老百姓他們也不該這樣子,我是說我這件事要凸顯以後你們地檢署要聲押,你要聲押一個人要有充份的把握還有你要有充份的証據,還有你一定要尊重當事人。
2
我覺得太過……像我們這種人被他們踩在腳底下(歎氣)……這樣我用一世人……
我已經參與政治三十冬,我三十冬裡面……三十冬裡面……啊!我是一個拒絕接受行賄的人,一個拒絕接受行賄的人,人家一直要拿錢給我們,咱一直不跟人家拿,現在反過來變成這樣……
勇伯(按:李進勇,蘇治芬偵訊時之陪同律師,曾任基隆市長、法務部政次)問我為何要拒絕交保,我告訴他我為什麼敢進來被它收押,我跟他說的很白,我要抗議這種……對抗宰制的工具,我不願意成為被宰制的工具,所以我要行使我的抵抗權,我也跟他說,你不用擔心啦,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已經做到這樣了啊…這麼的窮,做縣長是越做越窮,交保金六佰萬,不然你有多少錢(問勇伯)? (縣長仿勇伯語氣:撿撿有佰凸萬), 審判長對我說做一個縣長選一個舉花幾仟萬,怎麼可能沒錢,我說你不知道我們的選舉原本就是很多民眾的支持和寄付。
我不願意成為一個被宰制的工具,邱義仁被收押,我以一個三十幾年的朋友的交情,讓我思考很多,讓我對目前偵查的過當,然後對一個台灣民主幾十年應該被尊重的人物,沒有得到應該有的待遇,讓我真的覺得很悲哀,所以就是從邱義仁的事件到這個,我應該要用另外一種方法,去跟台灣人說,我參與政治一世人,如果到最後地檢署以這種方式來對待我的話,應該有所反擊,我用我的身體來表達。
我有一句話:「如果我有污錢,我寧願被槍斃,如果我有污錢,我寧願被槍斃」,打拚成這樣只是想要樹立一個典範而已,不然參與政治是要做什麼。要跟台灣人說,一個應該受社會上尊重的人,敬重的人,像這種重大貪污,又六佰萬交保,是要去哪裡拿六佰萬?它把我們當成是誰?當成國民黨的政治人物嗎?
縣政的部份,交給李副縣長,你跟應元說一下,有關縣政的部份,讓他扛這個重擔,跟他謝一個多謝。
我想跟縣府的同仁說,我跟你們在一起三年,雖然我曾經疾言厲色過,但是在公務上我謹守分際,尊重公務人員,從來不曾要求過公務人員蓋過一顆你們不想蓋的章,那如果同仁們知道,你們相信我的清白,那就請你們用msn或email告訴我的孩子………我比較放心不下我的孩子。
(蘇治芬 口述 幕僚於雲二監 整理記錄 2008.11.06 09:30)
註:蘇治芬遭拘提迄今52小時…未進食

3
《蘇治芬聲明2008/11/05》
押人取供,未訊先決
蘇治芬拒交保 絕食抗議政治粗暴介入司法
11 月4 日凌晨6 點,雲林檢調單位在未經約談調查的情況下,大舉搜 索雲林縣政府縣長室及縣長官邸,並以莫須有之罪名拘提本人,歷經十多小時之疲勞訊問,11 月5 日凌晨3 點雲林地方法院裁定600 萬元交保。經嚴肅考慮,本人決定放棄保釋,以示抗議,其理由如下:
1、 雲林地檢署未經任何約談行動即大陣仗的拘提、搜索動作,嚴重違反程序正義及比例原則,並於偵訊過程中於當事人未全部到案 的情況下,即逕自於早上十點對外發布不實之新聞稿,聲稱四人已全部到案偵訊完畢並將提出聲押,顯見是預設立場未訊先決。
2、 檢方在未掌握任何不利本人之具體證據的情況下,僅因廠商之羈押日期將屆,即輕率拘提並聲押一縣之長,可見是押人取供,無限上綱,難怪其聲押遭到地院駁回,而且地院亦認為本人絕無串證逃亡之虞,可見檢方先前之大動作純屬多餘。
3、 雲林地檢署一連串背離常理,匪夷所思的行動,已經逾越法制應有之常規,本人認為這是清白抹黑、人格謀殺,是政治粗暴介入司法。尤其特別選在陳雲林來台,中南部縣市動員北上嗆聲之際進行這樣的司法突襲,其動機更是啟人疑竇。
4、 貪污的刑法一定要有積極證據才構成偵辦要件,但檢察官在對我連番疲勞訊問時,本人及律師一再要求檢察官依法提示證據,讓我說明,但檢察官完全提示不出來。
蘇治芬自從政以來,一向清廉自持,為人行事雲林鄉親可為共鑑, 如今遭此不白之冤,本人在此對雲林地檢署提出最嚴正的抗議;對於地方法院交保的裁定,本人亦不能接受。既無證據顯示本人涉案,當然只有無保開釋,才能還本人之清白。為表達抗議,本人已開始絕食,感謝雲林鄉親對治芬的聲援和支持,我以生命向大家保證,你們的縣長絕對是清白的,我也要呼籲縣府員工同仁們,不要受此事件影響,各自堅守崗位,在副縣長和各單位首長領導下繼續服務縣民,做我們該做的事。

4
04/11 2008 TUE 10:12 FAX
(按:上所顯示為雲林縣政府收到地檢署傳真時間)
(雲林地檢署)新聞稿(的疑點)
一、
1 蘇治芬係現任雲林縣縣長,雲林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主任委員;陳勇兆則係林縣工商發展投資(按:漏「策」)進會總幹事;葉安耕係明信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葉安耕前曾因法定抵押權問題與銀行涉訟,經蘇治芬之母蘇洪月嬌之施壓幫忙,得以順利解決,葉安耕因此感念蘇洪月嬌,於歷次選舉均出錢出力幫忙,蘇洪月嬌去世後,葉安耕轉而成為蘇治芬之大樁腳,在治芬競選縣長時,出力甚多,二人情誼匪淺(按: 以上這些文字,比較像敵對陣營的競選文宣吧?!);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按:漏「、」頓號)黃鴻斌四人為璟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璟美公司)股東;黃揮原係現任雲林縣環保局長,鄭木聰係雲林縣環保局業務承辦員。
2 璟美公司為興建垃圾掩埋場,總投入之資金高達近7000 萬元,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等四人之資金壓力甚大,且一旦未能取得操作許可,所有之投資將成泡沫,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等四人因此非常心急,遂請與蘇治芬熟識之葉安耕幫忙設法,葉安耕遂表示「可以拿500 萬出來,讓我去講講看。」葉安耕旋前往縣長室拜見蘇治芬,在縣長室,葉安耕向蘇治芬表示「璟美公司的操作許可證,如果可以就核發給他們,這樣他們才可以順利營運,我工程款才能順利兌現領到錢,改天如果你選舉,他們也會幫忙贊助(金錢)。」以此暗示蘇治芬璟美公司股東願意行賄之信息。95 年9 月間某日,葉安耕在斗六市中華路長興冰店將璟美公司所簽發之10 張支票(面額共500 萬)交給蘇治芬,蘇治芬看完後將支票交還給葉安(按:漏「耕」 字)保管。(按:新聞稿發出之際,檢察官還在對蘇進行疲勞訊問,葉某也可能同遭類似對待。即使葉安耕片面作出供詞,沒有對質,如何證實真偽?)
4(按:漏小標「3」)96 年4 月30 日,葉安耕提示上開支票獲得兌現,同年6 月起至97 年1 月間止,蘇治芬指派陳勇兆分三次前往明信公司,找葉安耕領取上開款項。(按:陳勇兆在新聞稿發出時,因舅喪向縣府請假,當日根本未被傳喚出庭。疑點同上。)
二、
1 林文優、黃鴻彬(按:與前之「斌」有異)、高朝國、張晉彰、林尚永基於行賄公務員之犯意聯絡,於91 年11 月28 日(按:當時蘇治芬尚未上任,縣長為張榮味)自璟美公司元大銀斗信分行帳號0183213427800 提領150 萬元後,由高朝國於翌日將其中之50萬元親自送往鄭木聰位於斗六市大同路住處(其中100 萬元則交付給當時之環保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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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嘉賢),希望鄭木聰在審查璟美公司所請之設置許可證時能予以放水,免作環境影響評估,以便能儘速取得設置許可,鄭木聰基於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收受該50萬元,使璟美公司得以免作環境影響評估,並於92 年10 月3 日順利取得設置許可。
2 92 年10 月3 日(按:當時蘇治芬尚未上任,縣長為張榮味)璟美公司取得設置許可後,開始進行下一階段之程序,即公文「跑件」,公文除了要照會雲林縣政府相關局處室,包括地政局、環保局、農業局、工務局等,以取得地目變更、建築執照、使用執照等,為求速度能更快一點,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等基於行賄犯意聯絡,於92 年10 月3 日後某日,由張晉彰代表將10 萬元親自送至鄭木聰位於斗六市大同路住處,鄭木聰基於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亦欣然接受上開10 萬元。
三、璟美公司原向雲林縣政府申請設置垃圾掩埋場操作許可證時,係以申請每日處理之數量195 公噸、每月5850 公噸而取得免作環境影響評估,許可興建垃圾掩埋場,並於取得垃圾掩埋場使用執照後,自95 年4 月25 日申請核可試運轉後即違法超收垃圾量,本案操作許可證核發期限雖係至100 年8 月31 日止,惟許可證上註記「有效期限屆滿前,掩埋場容積已飽和時,應立即停止營業」,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等人為能繼續違法超收垃圾以謀取更多不法利益,希望環保局長張揮原能在垃圾場高層(高層的高度愈高,垃圾就堆的愈多)、空氣及水的檢能放水(按:漏標點符號)經林文優、張晉彰、洪植一、黃鴻斌四人商議後決定,基於行賄的犯意聯絡,推由林文優於97 年7 月17 日,親自前往彰化市建寶里介壽南路14 巷45 號住處,將50 萬元親交給黃揮原收受,黃揮原亦未推辭基於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而予以收受。
四、本署檢察官於97 年11 月04 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機動組、雲林縣調
查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兵分12 路,搜索雲林縣政府、官邸、雲林縣環保局等12 處所,並帶回縣長蘇治芬、陳勇兆、黃揮原、鄭木聰等四人,訊問後,以上開四人犯嫌重大,所犯為重罪及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按:字級與格式為地檢署原新聞稿之字級及格式)(按:陳勇兆根本未被傳喚出庭,請見「陳勇兆:我願意和所有人對質(11.04)」、「陳勇兆:拿錢就槍斃(11.06)」。
地檢署新聞稿完全捏造事實,憑空杜撰。)
疑點一:新聞稿指承辦人鄭木聰91、92 年即陸續受賄,當時縣長為張榮味,
蘇治芬根本尚未就任,檢調偵辦時完全未傳喚張榮味及其任內的環
保署長,是否選擇性辦案?(蘇治芬就任雲林縣縣長時間為94 年12
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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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二:蘇治芬4 日清晨遭帶走,拘押時間長達13 小時直至隔日凌晨,明顯
違法。
疑點三:既然蘇被偵訊直到5 日凌晨3 點,地檢署卻在4 日上午10 點,距離
拘押蘇治芬不到3 小時內,立即發佈罪證確鑿、「訊後聲押」的新 聞?
疑點四:工策會總幹事陳勇兆11 月4 日當天因舅喪本來就向縣府請假,根本
沒有出席偵查庭,何來「帶回縣長蘇治芬、陳勇兆、黃揮原、鄭木聰等四人」?陳員又如何被「訊問」及因「犯嫌重大,所犯為重罪及有串證之虞」被檢察官向法院聲押?
疑點五:陳勇兆後續於5、6 兩日三度到地檢署,且多次上宣傳車聲援蘇治芬,
地檢署如罪證確鑿,且認有串證之虞,連新聞稿都發佈了,為何未採取任何動作?
疑點六:雲林地檢署對外宣稱罪證明確,既然如此,便不需再偵查,沒有串證之虞,何須聲押?
疑點七:偵查不公開是司法常識,但本案不論地檢署的發言人或新聞稿,所談的全是跟案情偵查有關的內容,對當事人又無法提示具體事實,卻對社會及媒體無矢放話,完全違背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及無罪推定的精神。

拒保絕食逾110小時//蘇治芬送醫 強打點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9/today-t1.htm
醫院評估恐有生命危險

蘇治芬涉案被收押拒絕交保,絕食逾一百一十個小時,蘇治芬的支持群眾關切蘇的身體狀況,在醫院外以蠟燭排成平安兩字為她祝福、祈禱。(記者詹士弘攝)


雲林縣長蘇治芬涉案被收押,堅持清白的她日前離開法庭時,高舉被銬的雙手大聲抗議。(資料照,記者廖淑玲攝)
〔記者廖淑玲/虎尾報導〕雲林縣長蘇治芬涉案被收押,堅持絕食抗議以表清白,被雲林二監看守所送往虎尾若瑟醫院戒護就醫,截至八日絕食逾一百一十個小時,蘇治芬的身體狀況,昨晚六時許,經若瑟醫院醫師評估恐有生命危險,請示法務部核准後,在蘇治芬雖有意識,但因體力太過於虛弱,根本無力抵抗下,由醫院輸液(打點滴)治療。

昨天若瑟醫院外持續有支持民眾為蘇治芬點燈祈福,民進黨歷任黨主席、民主運動前輩、蘇治芬的政治好友,都紛紛前來探視,為她加油打氣。

支持民眾醫院點燈祈福

從黨外時代開始,便和蘇治芬有著長期革命情感的高雄市長陳菊,昨天上午專程到虎尾若瑟醫院探視蘇治芬,還帶來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的一封信及外套。

探視後,陳菊紅著眼眶忍住淚水向在外蘇治芬的支持者說明蘇縣長的狀況,她說,蘇治芬已經多日沒有進食,健康狀況很差,現在一天尿液只有一百六十CC、血糖也降至五十八,根本沒有力氣說話,她只能緊緊握著蘇治芬的手,用眼光表達一切。

陳菊:蘇重名聲逾生命

陳菊說,蘇治芬是把名聲看得比自己生命還重要的人,遭受逕行拘提的不平待遇,蘇治芬的個性,會以如此「自苦」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清白,所以說不出要她吃東西、打針等話語,只能選擇在一旁為蘇加油、相信蘇

下午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前立委張俊宏、民主運動前輩張春男、紀萬生、也被收押的嘉義縣長陳明文之妻廖素惠等人都陸續抵達醫院,為蘇打氣。

民主運動前輩探視打氣

施明德曾絕食四年多,最高紀錄四十一天沒有吃東西,他說自己沒資格要蘇治芬停止絕食,但請她要知道,絕食不等於自殺,是用身體作工具、武器,達到訴求理念的彰顯,要用很平靜的心情面對,至於案情,施明德認為很單純,司法單位很快就能釐清,不多作評論。

當施明德離開醫院時,在大門口碰上三名婦女支持者嗆聲:「這樣你甘有歡喜?台灣人真艱苦,請你手紗抬高(台灣話,意指高抬貴手)」,施明德回應,他的心中沒有仇恨,「你的對象不是我害的」等話即離去,一旁支持者還是默默為蘇治芬祈福。

社團籲人權為重釋放蘇

台灣社昨天也召開記者會聲援蘇治芬,呼籲司法以人權為重,要求雲林地檢署無條件釋放蘇治芬。

>yehsunnel</b> 於 2008/11/08 15:11 發表的文章

http://www.socialforce.net/phpBB/post_726774.html#726774
點選可看原始圖檔

點選可看原始圖檔 
蘇治芬絕食超過一百個小時!
身體狀況非常糟 她拒絕進食 所以必需打點滴維持生命

點選可看原始圖檔
這位檢察長被調來調去十個縣市最後落腳雲林這個窮鄉
劉家芳強調,他不是國民黨養的狗,更不是民進黨養的老虎

這位檢察官為何要用禽獸來形容自己呢?
不是虎?不是狗?那是哪種畜牲呢?


台灣社聲援蘇治芬
http://www.socialforce.net/phpBB/post_726854.html#726854
今天下午三時,台灣社在台北市青島東路該社社內,舉行「聲援雲林縣長蘇治芬記者會」,到會的媒體有自由時報、蘋果日報、中央社、數位網路報、年代電視、民視。雖然到場的媒體不多,他們還是很認真的舉行這場記者會,尤其令人感動的是,現任中山醫學大學人文社會學院教授兼院長也是台灣中社社長的戴正德,特地由台中專程趕到,他強調,蘇治芬是中社社友,他更要來聲援。

參與聲援的主要成員:吳煜宗博士(世新法律系副教授,日本東北大學博士)、台灣社社長吳樹民、教授協會廖宜恩教授,人權律師洪貴參、張景元。台灣客社社長張葉森。他們一致抨擊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執法粗暴,草率的正義,破壞人權,根據報載,雲檢是一大早六時,大家還在睡覺時,就帶著相關人員抓走蘇治芬縣長,這種檢察長,讓人不知他的法治觀念何在,是怎樣考上的?有必要這麼急?為何不發傳票,要是不來,即可依法「抗傳即拘」。

而且檢方既然聲稱下週起訴,既然都已蒐証齊全,又何必拘押?
對一個一縣之長都這樣,將來對一名平民百姓,更可為所欲為,那還談什麼民主法治?
不管如何,大家一致呼籲檢方立刻釋放蘇治芬縣長,按照法律程序,按部就班來辦案。

雲林地方法院聲援蘇治芬縣長照片

蘇治芬於若瑟醫院治療, 場外的支持者照片 

reporter</b> 於 2008/11/09 07:02 發表的文章
http://www.socialforce.net/phpBB/post_727054.html#727054
雲檢令人議論之處
辦案並非一切「依法」辦理之好,還要注意很多相關的因素,劉家芳檢察長自述的「親切有禮的為民服務」、「建立一個公正客觀、積極有效率、清廉而溫馨的團隊,爭取民眾的信賴是全體檢察機關所共同努力的目標,也是我們的核心價值。 」

雲檢此次偵辦蘇治芬縣長一案,地方人士認為違反程序正義,聚集大批民眾向檢方抗議,何來受到民眾的信賴?真的親切有禮的為民服務?

名律師洪貴參昨日在台灣社「聲援蘇治芬」記者會中指出,白色恐佈時期,權勢人物常利用司法,先押人再製造貪污假象,配合媒體演出,讓一個清白的人,猶如白布染黑,很難在社會中生存。

要拘押人,必須是「有必要」時,如果輕易套上重罪,不符比符比例原則,實在是違反刑事訴訟法人權保障的規定。何況蘇治芬一案,下週就要起訴,表示檢方已經掌握足夠的証據,又何必押人?
這種輕率之舉,容易讓人覺得是「製造氣氛、抹黑起訴」,我們的法學教育、司法官養成教育,真的需要再重新檢討!

另外,雲檢出了問題的新聞稿,上網已經不見了,而代之以聯合報地方版的報導。

如果大家好好的探討一些司法實務,就可知道「司法改革」為何是現今非常重要的客題。台灣社社長吳樹民醫師說,當猶太人被希特勒欺負、被抓時,有些人覺得事不關己,一旦事到臨頭,就無人聲援了。


Posted by fairy220230 at 樂多Roodo! │14:11 │回應(7)引用(0)司法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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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支持蘇縣長反抗國民黨的迫害
檢調這群國民黨豢養的走狗
老天難倒沒眼嗎
走狗要囂張到何時
公理正義何在
Posted by ajen at November 9,2008 15:51
當人把清白看得比生命還重要時

就是他最堅持公義到底的時候了
Posted by 人權台灣 at November 9,2008 17:56

阿茵大大:
  這是我email收到taiwanyes的來信,趕緊將你的網站內容備份吧!
  另外如果要在網路留言給你,但不想顯示出來,是否有悄悄話的功能?


一則堅強吧!勇敢站出來的台灣人。發給所有三立大話新聞直播測試上的TaiwanYes成員(屬)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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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鳥兒 at November 10,2008 14:04

ajen:
台灣人應該聲擾蘇治芬,不能令政治司法迫害無辜的人。

人權台灣:
有誰敢為了維護自己清白而不顧生命危險的,
台灣人應支持以生命堅持捍衛自己清白的蘇治芬

鳥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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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可以留下信箱在回應文的
第二個欄位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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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裡我已很少去看留言了,
有時十天半月才會去看一次留言
在那裡留言的訊息傳輸恐會擔心誤時門的。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November 10,2008 16:12

蘇治芬給愛子的信
蘇治芬2008/11/10
TO:年詢


媽媽擔心你會為這件事擔憂過度,你又是個那麼貼心的小孩,敏感心又軟,如果難過,哭一下下就好,悶太久或哭太久都很傷身體的,要知道,媽媽希望你好好的;有心事就找爸爸或姊姊抒發,好嗎?

我想告訴你,為什麼我要拒保!

因為拒保才能充分表達我的悲哀,一般人總覺得「被收押」,是件不名譽的事,但我寧可「收押」,偵查庭時MaiMai就跟檢察官說:以你提出的證據,就要對民選的首長提出聲押,我不接受,如果你聲押得成,我沒話說,倘若庭上裁決交保我也不會走出地檢!

地檢以MaiMai涉嫌重大貪污要求聲押,對我就是一大污辱,司法是公器,我無力違抗它,但我也可選擇用另一種「自囚」的方式凸顯地檢的濫權與執法過當。

這一陣子,民進黨內氣壓很低,我們都得面對特偵或地檢無限上綱的偵查,這對DPP很不公平,當我看到邱義仁被收押時,一夜難眠,難過得不得了,我跟劉建國議員說:以前黨外時代,邱義仁被調查局找去問訊時,老賀領著我們一群朋友討論如何聲援,當時MaiMai將背包備好,隨時準備去坐牢。三十年後,邱義仁又進黑牢,說什麼我都不相信邱義仁會污錢,但他的尊嚴何在?我們都是已接近六十歲的中老年人,為民主打滾了大半生,今天面臨這種情境,真是情何以堪!我自持廉潔所為何來?今天地檢行使公權力的態度與嘴臉,令我印象深刻,如果國家訓練出來的,就是這一批人,他們的辦事能力與態度怎不令我悲傷呢?

詢詢,MaiMai頭有點暈,趁著MaiMai尚有體力時,MaiMai慎重的告訴你,當手銬銬上MaiMai的雙手時,我的心已經死了,我很清楚,以台灣社會的認知能力,我再大聲說「我沒有貪污」,也找不回我的清譽,清譽是MaiMai的第二生命,沒有了它,我寧願死掉,沒有了它,我沒有力氣再繼續走下去,三十年的光陰,經過阿公阿嬤的洗禮,培養出的「我」,多麼不容易啊!

過去你阿公那一輩,司法的公正性,我們全盤否定,但現在的司法環境充滿對人性的挑撥,它違反偵查不公開,它充滿惡鬥與作秀,它不是讓全民可信賴的,它不是讓台灣的社會更趨於成熟,它是鬥爭的工具,鬥倒了MaiMai,他們會洋洋得意,他們會升官,但他們也會寢食難安,因為無知無能貪心使他們犯了錯誤。

璟美這個案子,從頭到尾,媽媽拒絕受賄,卻被羅織成荒誕又像夢幻小說的貪污!

檢察官錯了,他傷害了一個愛台灣愛這塊土地的平凡人,他傷害了DPP的形象,他傷害了司法的權威!

在獨囚的牢房內,有它封閉又寧靜的一面,MaiMai也累了,給我稻香的穗墊,我會在夢中,夢到年詢的笑容,那是上天恩賜我的,年詢不要哭,相信MaiMai,MaiMai愛你,你知道的,不是嗎?

媽媽 2008.11.6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November 10,2008 21:13

阿茵大大:

   感謝你啦,有一件事想要和你討論,原想等過一陣子較有空時再說,但看到我今天email裡那則taiwanyes消息,覺得似乎要加快角步了,實在是越來越恐怖了!
Posted by 鳥兒 at November 10,2008 23:53

鳥兒:
已試寄信給你了,有收到的話,請回覆一下喔!
台灣的局勢真倒退回到二三十年前了,更恐怖的是馬冏還向中國學習那一套管控言論自由的「金盾工程」。

>請大家注意!
中國管制過濾網路的「金盾工程」出現在台灣(補充更新)
http://blog.roodo.com/fairy220/archives/5843201.html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November 11,2008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