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0,2008
威權警復活,全國同步 NCC取締19地下電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10/today-p12-2.htm
由於阿扁前一陣子接受中南部電台訪問,NCC大規模掃蕩,難免讓人有所聯想,NCC發言人李大嵩表示,取締非法地下電台是NCC既定政策,未來會一波接一波取締,跟政治無關。在第一線執行取締工作的NCC官員表示,邀訪阿扁的電台,查證過都是合法的,這一波被抄的電台,都是非法賣藥的,沒有一家訪問過阿扁。
據指出,NCC自九十五年二月成立迄今,二年半來共取締地下電台三○一台次,NCC強調,將持續掃蕩非法電台
司法案件報導 NCC擬要媒體訂原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10/today-p12.htm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中)昨拜會NCC主委彭芸(左),針對部分電視評論節目針對偵辦中的案件大肆評論、違法指揮辦案的現象要求NCC依法處理,對此NCC主委彭芸表示現行法令裡無法可管,只能等待檢舉,未來將朝修法改進。(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表示,除了籲請廣電媒體應審慎處理偵查中案件,必要時將要求媒體訂定司法案件報導處理原則,納入營運計畫中,並導入公民團體參與評鑑,當成日後換照參考。
立委賴清德、張花冠、余天、高志鵬、陳啟昱、李俊毅、林淑芬、王幸男等人昨天向NCC檢舉指出,政論節目名嘴現在天天「開庭」,每天預測誰會被收押、案件該怎麼偵辦,引導辦案,對司法傷害很大,民進黨團蒐集了二百多次政論節目有指導辦案之嫌,要求NCC依廣播電視法第廿二條規定裁處電視台,強力取締,遏止媒體亂象。
NCC主委彭芸表示,「衛廣法」採低度管制,只能呼籲業者對於偵查中案件不要加以報導,NCC將加速研修廣電三法,希望立委支持修法。
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表示,廣播電視法第廿二條:「廣播、電視節目對於尚在偵查或審判中之訴訟事件,或承辦該事件之司法人員或有關之訴訟關係人,不得評論;並不得報導禁止公開訴訟事件之辯論。」是規範無線廣播電視業者,現在政論節目均集中在衛星頻道播出,衛星廣播電視法在民國八十八年訂定時,基於新聞自由考量,並無此規範,只能發函更正。
NCC昨天晚上又發布新聞指出,基於尊重與落實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前提,對於廣電媒體新聞報導與政論節目涉嫌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案件,除將側錄內容移送相關機關處理外,也將要求媒體謹慎處理訴訟事件的報導,另已決議在衛星電視新聞性頻道的評鑑、換照作業中導入公民審議機制,藉以積極推動新聞頻道的內部控管機制。
下面這則自由時報頭版新聞更令人驚訝!
警總復活?警扣雜誌銬店員
四大超商 十餘家門市被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10/today-t1.htm
〔記者楊雅民、曾佳俊、沈繼昌、項程鎮、張文川/綜合報導〕薔蜜颱風來襲前夕,國內四大連鎖超商北桃部分門市卻上演警察抄店的驚恐畫面!警方以門市販售的一家國內老牌雜誌涉嫌散佈性虐待情節,將十餘家門市店員上手銬帶走,超商業者昨天齊聲痛批,「這根本是回到警總時期的白色恐怖時代!」
業者說,警方上月廿六日的逮捕行動,讓店員飽受驚嚇,甚至後來還被留置一晚;一位女店員餘悸猶存表示,他們只是店員,卻被上銬抓走,「簡直惡夢一場,太可怕了。」
餘悸猶存 店員控欺壓良民
曾任台北法院審判長的律師吳孟良指出,將店員上銬恐怕不符比例原則,執勤適當性也有問題,因為刑法猥褻罪為兩年以下輕罪,隨著社會開放,實務上定罪愈來愈限縮,愈判愈輕,警方有些小題大作。
北縣與桃縣警方昨天表示,為免嫌犯脫逃,警方辦案均依規定上銬,但若執行過程造成店員不舒服,將檢討改進,夜間留置則是因夜間不訊問,警方有拿同意書給他們簽。全案現由北桃檢方偵辦中。
留置過夜 警被批小題大作
法界指出,本案可能是大法官六一七號解釋兩年前出爐後,警方依解釋文查扣合法登記雜誌的首例。記者昨天聯絡雜誌社,該社總機說,一直試圖聯絡發言人,但無回音。
被警方找上門的超商包括台北縣土城、三峽、鶯歌和桃園縣龍潭鄉等地區的統一、全家、萊爾富和OK便利商店,當天土城分局率先行動,一組人馬進店查探雜誌架上有無陳售該雜誌五六八期,確認有之後,馬上通知另一組上門,以封面文字與照片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不得賣給十八歲以下未成年人為由,將雜誌查扣及看店者帶回製作筆錄;不久其他門市也遭查緝,四大超商總部獲悉,緊急通知全台門市將該期雜誌下架。
北縣警方說,該期雜誌封面刊有「三重淑女窩性虐雙打」及「高雄SM酒店」,還附上不知名男子遭鞭打畫面,雖遮蓋三點,但內容涉及散佈性虐待,店家沒採取安全隔絕措施,依大法官第六一七號解釋文,涉及刑法妨害風化罪。龍潭分局說,他們得知北縣警方行動,向檢方請示獲准後也跟進,過程合法。
上架雜誌 皆包膠膜貼警語
店員說,警察來抓人,嚇都嚇死了,怎可能逃跑,但仍被銬著帶走,這太「欺負良民」,所幸移送後獲釋回。一名女副店長說,雜誌用膠膜包住,一般人無法翻閱,架上只放一本並貼上警語,禁未滿十八歲者購買,一切都依公司規定。
業者表示,門市只是扮演銷售通路的角色,販售這家雜誌多年,遭警察查緝還是頭一遭,事後已要求雜誌社加強內容把關。據了解,北縣警方係接到民眾檢舉展開行動。
延伸閱讀:
言論自由的限縮/孤獨木
http://www.wretch.cc/blog/phopicking/13628585
引用URL

以假理由取締電台本就是違反法律及人權!!!
RLoxss:
這個洗版犯幾乎天天都來報到,
還真是勤快趕業績喔!
不知國民黨和共產黨發給他才薪水?
人權台灣:
選前早就有很多台派人士提醒,萬一馬冏當選,
黨國威權復辟台灣人權言論自由必然倒退到二十年前,七百萬人偏偏不相信,現在終於償到若果了。
如今,只能嘆奈何!
請大家去看看這文章--
http://tw.myblog.yahoo.com/jw!0ECeB5KcERxPRFIvQiRa12IFjSrB/article?mid=6010
檢舉 進可攻,退可守,充滿野心的馬囧真面目
美化黨國權貴 醜化本土菁英 ◎ 陳炯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11/today-o4.htm
媒體無所不在的跟隨,這當然是一個公眾人物的宿命,但跟其他公眾人物不同的是,在與陳幸妤醫師相關的新聞事件中,還包含有精心炮製的羞辱跟醜化成分。媒體或明或暗地對台籍政治菁英、眷屬的不尊重及醜化,當然不僅於此,其實早自兩蔣時代就已開始,直到現在媒體人仍繼續師承其志,只是沒人開口承認罷了!
台灣的媒體,自兩蔣時代以來,就是外省統治權貴的鷹犬爪牙,從早年兩報三台時期,黨政軍就牢牢控制媒體以作為傳聲之用,到瞭解嚴以後,雖看似媒體解禁,但是從兩報三台散出的御用媒體人,還是多在各媒體佔據高位,媒體仍牢牢為統派人士所掌控,黨國的幽靈仍是無所不在,其尊中國、恥台灣的思想,也還是充斥在每一篇報導當中。像對破壞藏人生態的青藏鐵路如此過度吹捧;而對台灣雪山隧道、高速鐵路的偉大成就,居然視之如無物,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在國民黨眼中,本來就完全沒有新聞自由的觀念,媒體在他們眼裡,只是政治鬥爭的工具。所以不但違背承諾不退出三中;就連NCC,也完全無視違憲事實,厚顏無恥的把持霸佔;最近還把央廣裡不聽話的董事、台長統統掃地出門,換成一批所謂深藍的名嘴,這些作為,為的就是要完全掌控媒體,繼續控制台灣人民的思想。這些情事遠比陳醫師的發飆更為醜陋,對台灣的影響也更深遠,對於有良知的媒體人,這才是值得深入追蹤的好題材,但是,就是沒有媒體肯深入報導。這總歸其實還是一句話──族群優越,只要是外省權貴做的,就是對的!
阿扁私藏海外鉅款違背台灣人期待,當然該承受其應得的政治司法因果;然對照於當初馬英九特別費爆發之時,所有的媒體自動為其維護清白開脫罪嫌,這種違背新聞倫理、毫無中立觀念的兩套標準,其實才是引發社會不平的真正原因。就是這種違反比例原則的雙重標準,如空氣一般,無所不在的充斥於台灣的每個角落,這才使得台灣存在極嚴重的族群對立問題。血緣,其實並不會造成仇恨,真正會造成仇恨的,是不公平!只有不公平的差別待遇,才會造成人民互相怨懟,而媒體,正是其中的搧風點火者。 (作者為精神科醫師)

老實說,那些賣藥的電台還是關掉比較好,賣些來路不明的藥,又常常非法佔頻道,變成要聽合法電台都聽不到.這點我是給NCC高度肯定.
台灣精神:
合法電台幾乎全都被國民黨買去了,成為統媒和政府的一言堂,若不給這些挺台灣的電台合法化,那台灣人要去哪裡聽真正的台灣人心聲和新聞呢?
再說廣告是這些地下電台的經來源之一,而統媒電台及電視各購物頻道充斥更多的賣假藥和假健康食品的違規廣告,甚至TVBS中天東森等電台長期報導假瀝青鴨新聞及血腥劃面新聞....等等,請問 你有看到NCC去取締牠們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