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4,2008

扁任內追回十億回扣!拉案原告變被告天理何在?

馬上,司法淪為「人治」而非「法治」!!!拉案原告陳水扁前總統在御任後,竟然變成被告,真是天理何在?陳前總統被愛中國同心會成員踹傷,馬冏悶聲不響,明顯縱容暴力鼓動暴力犯罪,愈來愈覺得這是有預謀的。陳前總統的傷勢,媒體有報導,扁當時被踹一腳時臉色很難看,狀似痛苦。但陳前總統仍強忍痛楚親上法庭說明,拉案不容許轉移焦點,並說他任內追回十億回扣,先說,這條不起眼的新聞放在自由時報平面版焦點新聞,網路版卻找不到。打出來給大家看。
扁任內追回十億回扣!記者頂程鎮/特稿 2008.7.22
拉法葉案回扣多,光是已知金額就超過一百七十億元,其中唯一一筆被我方追回的款項約十億元,是人乃在軍監服刑的前海軍上校郭力恆,存在瑞士銀行的軍購回扣。去年已由我方向瑞士政府要回,就是在陳水扁總統期間追回。


前總統陳水扁昨天庭訊時,即透露他擔任總統期間,曾與法方高層接,希望了解法、中、台三方賄名單,但法方人士為難地表示,因為涉案者不只台灣官員,若干法方高層也名列其中,因此難提供,但已顯示扁想要釐清案情的用心。
從扁轉述法方高層的言論,似乎可以印證同樣涉及拉法葉案的前億而富石油公司副執行長席文的話,他說揭發案情後,「可讓法蘭西共和國爆炸二十次」。顯見拉案牽涉案情既深且廣,雖然扁剛就任總統時,宣示即使動搖國本,也要偵辦到底,但事實證明,案情複雜程度遠超過扁的想像。
所幸,拉法葉案簽約時,訂有排傭條款,因此我方根據採購命約,有權索回鉅額回扣內金,這也是目前本案在法國進行仲裁官司,最有利於我方的情形。

拉法葉案陳水扁總統由原告變成被告,真是天理何在?
扁:查清拉案 不容轉移焦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l/22/today-fo4.htm
〔記者項程鎮、林俊宏/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昨因遭前海軍中將雷學明等人控告誹謗前往台北地院出庭,扁認為,他和立委關切及公開評論拉法葉艦案發展,卻突然成為被告,「豈有天理可言」,他並在庭訊後表示,拉案一定要查到水落石出,絕不容許當事人以控告卸任總統及立委來轉移焦點,「我們多跑幾趟法院沒有關係,但是案件的來龍去脈必須弄清楚」。

扁堅持全程站著說明

昨天庭訊一開始即瀰漫火藥味,承審法官曾正龍數度請扁坐下答話即可,但扁堅持全程站著說明;法官要他講慢一點,因為書記官打字跟不上,扁說「難道還要我重新再講一次嗎」,「要一句一句的唸嗎」?

扁表示,九十四年十二月一日接受專訪內容,並未指明雷學明等收取佣金,談話依據主要為檢方認定雷等人涉及拉案的起訴書,及監察院對拉案的糾彈報告,還有海軍光華二號計畫的報告書,「都是有所本,不是隨便說話」,雷則強調,「我們都沒收錢」。

評論變被告豈有天理

法官接著詢問扁為何上次開庭沒到,扁稱因另有重要行程,與非常機密的重要人士見面,才要律師代為請假,至於和誰會面則不方便說,不過法官還是要扁下次庭訊時提出證明,庭期另行通知。

庭訊中,被告陳水扁和民進黨立委賴清德、前立委徐國勇,與自訴人雷學明等人,互指對方利用拉案有政治動機,企圖影響選舉,賴清德認為對方已達到目的,暗指藍營因此贏得總統大選。

雷學明說,自己是小老百姓,得了癌症,不久於人世,扁反唇相稽,表示雷是海軍中將怎會是老百姓,雷激動拍桌、打斷扁的話,強調自己已退伍,雙方你來我往,火藥味十足,法官出面打圓場,要雷不要打斷扁說話。雙方不但在庭上針鋒相對,庭訊後受訪時,依然各說各話,持續攻防。

扁強調,他是合理評論、公開質疑拉法葉案採購過程,看法與起訴拉案的檢察官蔡秋明不謀而合。扁說,承辦檢察官蔡秋明在起訴書中提到,一百五十億元的巨額佣金回扣,絕對不是郭力恆及汪傳浦夫婦三人所能獨得,一定還有其他待查的共犯,他對正在查的弊案提出合理評論及公開質疑竟然挨告,讓他覺得好笑。

雷學明強調未收佣金

陳水扁指出,原本我們是要買韓國蔚山艦,這是前總統李登輝主持軍事會談通過的採購案,沒想到,前參謀總長郝柏村赴法國參訪後,立即要求海軍艦管室主任雷學明帶同六人小組赴法考察,隨後通過報告,建議購買拉艦,郝也很快就同意了。

扁說,原本一艘只要五十五億元的拉法葉艦,經過一年多,成為一百三十幾億元,後來還核定為一百五十幾億元,足足增加將近三倍價錢,讓人匪夷所思。

雷學明在庭訊後則表示,他並未收取佣金,扁等人質疑軍官收傭「並非事實」,他說,「有誰比我更瞭解拉法葉艦案?」希望法院儘速查明,還他清白。

雷學明的女兒、前立委雷倩昨以輔佐人身份陪雷出庭,在聆聽父親陳述時,一度哽咽,她離開法庭後表示,檢方的起訴書,未提到雷學明等人收受回扣,扁為了選舉操弄,踐踏小老百姓名譽,因此雷學明等人有提告必要。她並說,這幾年父親三、四度病危,最後才從死神手中搶救回來,對於他昨天能出庭,她覺得很高興。

凌鋒專欄》阿扁在拉案原告被告角色的轉換

《凌鋒專欄》阿扁在拉案原告被告角色的轉換

凝聚中國老百姓智慧的順口溜﹐有一個說的是九○年代中國社會的「十等人」或「十等公民」﹐其中有一等是「大蓋帽﹐吃了原告吃被告」﹐指的是中國司法人員的惡行。最近台灣法院就拉法葉案審訊陳水扁前總統﹐雖然不是「吃了原告吃被告」﹐但的確是使陳前總統出現原告﹑被告的角色錯位。本來他主政的政府該告拉法葉案的疑犯﹐結果反而是他被告了﹐顯現台灣這個社會的荒謬。但是他在被告後面對媒體一番大義凜然的講話﹐又使他從被告轉化為原告。拉法葉案最後如何了結關係到「天理」。
的確﹐拉法葉案佣金四點八六億美元,約一百五十億台幣﹐這樣一個龐大資金﹐從作案到流向﹐不可能一個人吞食﹐必須有一個共犯集團分工操作﹔而案發後的掩飾﹐也顯現這個犯罪集團的狡詐與心狠手辣﹐否則不會發生尹清楓命案﹔有關人也不會從容逃逸﹐而且長期沒有現身﹐也不會至今無法破案。
而更詭譎的是﹐佣金中有三點六六億美元流向中共這點本來也不必太奇怪﹐因為中共一直反對國際社會向台灣出售武器﹐表面理由是「統一大業」﹐但是在台灣以佣金行賄後﹐他們就沒有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容許法國出售拉法葉艦給台灣。可見所謂統一或獨立﹐也是可以用金錢來討價還價的﹐金錢利益才是真正的「原則」。
如果僅僅是中共拿佣金﹐而台灣的有關人員沒有拿佣金﹐這個「金錢外交」還是蠻漂亮的﹔無奈﹐台灣的有關官員也從中撈一筆發「國難財」﹐這才可恥。(這也是藍營政客對巴紐案的邏輯推理。)真正的第三次國共合作﹐還不是連戰開始﹐而是拉法葉案﹐共同欺詐﹑搜刮台灣民眾的開始﹔只是那時是秘密的﹐現在則是大張旗鼓進行。也因為現在是「合法」進行﹐因此就要為拉法葉案「平反」。因此關心偵辦該案的陳水扁總統與幾位議員﹐就不得不成為被告。
不但如此﹐陳前總統還被愛國同心會的人員施以暴力﹐國民黨立委沒有譴責暴力﹐卻責怪阿扁沒有依照「遊戲規則」行事﹐那麼難道暴力就是國民黨的遊戲規則﹖國民黨真是文武雙全啊。
以往民進黨政府徹查拉法葉案為何進展不大﹐外界並不清楚﹐所知道的僅僅是﹐一提這個問題﹐藍綠就要「噴口水」。奇怪﹐明明是一個弊案﹐還有人以藍綠惡鬥來為它開脫﹐這種人是不是也是共犯﹖和多多少少有利益上的聯繫﹖
中共當年有權決定是否對拉法葉案放行的﹐主要有三個家族﹐一個是當時實際上是中共第一號人物的鄧小平﹐一個是當時具體掌握軍權的政治局常委兼軍委副主席劉華清﹐還有剛剛上位不久的總書記江澤民。而且他們的子女﹐尤其是鄧家子女在政壇與商場都很活躍。加上這個消息曝光以後﹐中共也沒有進行徹查﹐可見內裡也有一個共犯集團可以相互保護。而台灣是哪些權貴呢﹖
如今國民黨已經「完全執政」了﹐馬英九又以清廉自許﹐那麼他應該著手徹查這個弊案﹐清除內部的貪腐集團﹐這比所謂「國務機要費」的一千多萬元更加「貨真價實」﹔自己清理門戶﹐更有助於緩和藍綠撕裂與族群矛盾﹐是「全民總統」所不可不做的。何況還可以幫中共清除貪腐集團。這樣的好事﹐馬總統不應該束手不管吧﹖
臺灣時報2008-7-22
(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Posted by fairy220230 at 樂多Roodo! │09:30 │回應(2)引用(0)司法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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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黨國司法不公!
完全錯啦!!黨國根本沒司法,是「人治」而非「法治」!!沒司法,哪來的「司法不公」!!!
Posted by 硫酸銅 at July 24,2008 15:28

硫酸銅 :
謝謝您的指正!
那就改為:
馬上,司法淪為「人治」而非「法治」!!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uly 24,2008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