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5,2008
中時社論引哈佛誤導是非!莊國榮事件與性別歧視無關!
然而,沒想到,馬皇上台馬上清算鬥爭莊國榮,政大決定永不續聘莊國榮,由此可見,在台中國黨人的兩套標準-暗中偷偷<干>女兒可以!莊國榮說<干>字卻不行!
提醒台灣人必須警覺:政大決定永不續聘莊國榮,絕不是單純的一例,台派<別忘了蕭曉玲老師! >蕭曉玲老師是第一個勇敢站出來抗議台北市長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而遭受迫害,被藍丁丁以<莫須有的罪名-「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而解聘,永不錄用二十年(至民國一一七年),真是太不公平了!,<新白色恐怖來臨請大家踴躍連署支援蕭曉玲老師>,即已預告這是台灣倒退回戒嚴時期的政治進入校園迫害教師的藍色恐怖再現,這是政治迫害藍色恐怖再現! 台灣人再不團結自救,全力支授曉玲老師和莊國榮教授,未來恐將會有更多的台派教授和教師一一被復辟的威權黨國餘孽以<莫須有>的罪名解聘.....
此外,在媒體上開「幹」的始祖可是馬英九!(請點連結進入觀看影片)
馬英九說:幹得要死。 郭素春卻讚美說:蠻鄉士的。
http://tw.youtube.com/watch?v=wT5Lyg1tKKg
郭素春:「那個字 (指"幹"字)講出來,我們會覺得說,ㄟ馬英九好像真的是跟中部人、南部人結合在一起,蠻鄉土的,而且也符合當時台下人的期待...」
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post_670465.html#670465
摩洛金 於 2008/06/24 21:05 發表的文章【回覆 long 】
其實,就政大秘書處、中時、聯合、和馬先生府的發言看來,他們要剝奪莊國榮政大公行系教職的目標並沒有鬆動。
只是這次政大校教評會露骨火辣的演出,在法理上太站不住腳,與其漏洞百出 不好收尾,不如派個小廝出來唱戲,既迴避馬家府君的不倫真象,還可趁勢撈點聖君仁德的令名。
須知,長期以來,國內各大專院校,皆為威權惡靈所控制,皆無從逃離於黨國魔爪的控制;尤其私立學校,概屬強人時代的侍臣軍扈所創辦,究竟類如黨校;在裏面謀生者,皆須通過黨國思想的一再考核。
今日雖然號稱已經解嚴,但是,各學校的根本結構並未大變動。
對於公開褻瀆他們的仁德聖君,干犯他們的黨國皇統的 這個要犯,若是想離開政大,而仍於大專校院體系裏頭另找安身立命之處,恐怕是沒有楊泰順、周陽山等黨國後繼那麼方便吧!
前人所謂「離此一步,即無死所」,雖不中 亦不遠也!
處在黨國幽靈虛偽陰暗勢力夾擊的環境之中,莊國榮還是必須小心對付才有脫身之路。
而莊國榮的脫身之路,也正是台灣的社會正義和人權公理的脫身之路。
資料來源:與媒體對抗<全面樸殺莊國榮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20/today-o2.htm
政大該解聘更多人 ■ 蘇諭亭
昨天得知校教評會的結論,多出一個之前系院評會中根本沒有提到的新選項,並且表決通過,即是不續聘莊國榮教授,理由是行為不檢、有損師道。
首先,身為一位政大的學生,我為此種手段感到很詫異也相當不齒。我以為尊重民主是個普世價值,尤其在這個以政治為名、以亞洲哈佛為目標的大學,應該更懂得何謂程序正義。但是政大高層們卻是披著民主招牌行獨裁之實。姑且不論莊國榮於教育部主秘期間的發言是否失當,既然校評會中的高層權力如此之大,又何必惺惺作態召開系院評會討論表決?
再者,不續聘之理由─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據我所知,莊國榮先生發表這些爭議言論,並非在課堂上。難道身為一個教職人員在課堂以外的地方,就不能發表自我的想法?在政大待了四年,有多少教授大剌剌的在課堂上鼓吹倒扁思想,更甚者有說出槍斃前總統的話語,如果同一標準放諸四海,請政大也將這種行為的教授一一解聘。
(作者為政治大學學生)
相關:
在媒體上開「幹」的始祖可是馬英九!
從馬英九自爆馬鶴凌緋聞 ,看一黨獨霸,操弄司法
[KUSO] 羞恥的「接受」(阿褔)
馬小九作文課(十四) 乾女兒
最近『幹』聲連連(我是偷懶的獅子)
由「幹」字看到媒體的雙重標準(酥餅)
勇於下台與死不下台的差別(酥餅)
延伸閱讀:
別忘了蕭曉玲老師! /媒抗
強烈抗議校園言論戒嚴的復辟/極光 ...
螞蝗可以幹 莊國榮不可以 - 螞蝗幹記實錄/在換日線上遊走
馬上家法處理莊國榮 - 聲援政大學生們對抗學校高層黑箱會議
原來台灣是一個不能說~幹~,但可以真的去~幹~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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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章:
引用URL
想起《政大青年》 ■ 陳三兒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25/today-o2.htm
對不續聘莊國榮決議是否合法?政大說,沒有問題。但依媒體之報導,政大公行系和社科院教評會均未作出不續聘之決議,在其建議的懲處方式中亦無不續聘一項,故該不續聘之決議乃是由政大校教評會直接越級做出之懲處。這就像是在三級三審的審判制度中,地方法院,不作判決,就直接移給高等法院去判,高等法院也依樣丟給最高法院。學法律的人都知道,為了維持當事人的審級利益,各級法院必須自為判決,而不得由上級法院越俎代庖。
政大說,該校不續聘處分,只是表示莊國榮行為不檢,不適合在政大擔任教師,但不表示莊國榮不可以到其他學校教書。然而,政大不續聘的理由是教師法(註1)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的「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而依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情形者,不得聘任為教師。」在政大為不續聘決議後,莊國榮要到其他學校教書,的確是有問題。
莊國榮於演講中轉述媒體報導,其內容如果屬實,是用語不雅。如有不實,也只是刑法第三百十條的誹謗罪,依筆者執業律師的經驗,這種誹謗罪,法院都是判個罰金解決。相較於法院的刑事判決,政大校教評會的不續聘決議,顯然是個嚴苛讓人難以承受的懲罰。難道要因一個人的一句話,就要將他趕盡殺絕,剝奪他一生的工作權?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何以叫囂「槍斃陳水扁」的李桐豪,政大仍予以續聘,而不同一處理。李桐豪之情節尤重於莊國榮。李桐豪攻擊的對象是國家元首,莊國榮攻擊的只是一般人;李桐豪是叫囂侵犯他人的生命權,莊國榮只是對人格名譽權的侵害;事發後莊國榮認錯道歉辭去教育部主秘負責,李桐豪至今未聞其為任何歉意之表示。處罰之輕重,行為人的犯後態度是一個重要考量,誰能無過,重點在於犯後的態度,政大前項決議,卻完全與此相背。政大不續聘莊國榮之決議,本質上就是一個帶有政治偏見的決議。
誹謗罪是告訴乃論,今天當事人的家屬沒人出面追究,政大卻硬要為當事人強出頭,誠所謂「更爪牙常例急於官」。當年,我為在戒嚴時期下,打破獨裁者對言論自由箝制的政大學長感到驕傲(筆者在校期間,《政大青年》即遭學校禁刊二次);今天,我為在民主開放的時代,試圖箝制自由思想的一些政大教授感到羞恥。(作者為政大法律系七二年、法研所七六年畢業校友,曾任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會長,全文請參見「法律創世紀」部落格)
註1:教師法-
「有關機關」是哪個機關? ■ 黃榮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23/today-o4.htm
創世紀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jw!m.XrH52fEQ_Fek0CAFY4XW2m/article?mid=22&prev=-1&next=-1
莊教授,加油! ■ 周祝瑛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25/today-o1.htm
從三月以來,在政大校園中時常會有同仁私下討論莊國榮教授回學校任教一事,但大多意見紛歧。六月十九日晚接獲友人來電,告知當天學校「校教評會」做出不續聘莊國榮教授一案,我的第一反應是:怎麼會這麼重?站在教師會的立場,於是立即與其他委員聯繫,希望集思廣益,找出有無可以協助莊教授的地方。
在幾封委員們往返的電子郵件中,可以看出多數委員都認為校教評會的處置的確太重,尤其對於可能影響莊教授日後在學界教書一事,感到於心不忍!但後來我們透過管道了解校教評會並非無權做出系、院教評會以外的處置,因此在程序正義方面的訴求只好暫時作罷。
這幾天我的心情也特別沈重,因我是政大少數曾經給莊教授寫「莊主秘,請回吧!」公開信的同仁,信中提及……回政大吧!好好一個人才,別讓選舉給糟蹋了!當時我勸他回政大,以免再惹出更大的風波。沒想到三月份的選舉粗言風波、六月的不續聘事件,政大的師生猶如洗三溫暖,經常被社會質疑,處境也很尷尬!
就在我邀約教師會同仁小聚,商討上述事項的過程中,沒想到貴報讀者投書,連日來將本人與莊教授不續聘案相提並論及批評,其中多所誤解,因此不得不予以回應。由於本人並非政大校教評會委員,也從未做過任何影響教評會委員之舉,貴報投書在未求證的情況下,一再將本人扯入此事,造成社會誤解,本人深表遺憾。儘管如此,如同政大其他同仁一樣,本人也願公開鼓勵莊教授進行應有的申訴救濟管道,但請保持心平氣和、據理以爭!
莊教授,加油!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教師會會長,教育系教授)
硫酸銅大大:
您寫得那篇真妙!請大家去看看吧!
如果是,教評會要如何處理?
襲胸?被指性騷擾女學生 清大教授陳良弼喊冤:只是按摩
http://www.nownews.com/2005/05/16/11338-1791211.htm
槍殺總統說 李桐豪六度鞠躬道歉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4/new/apr/17/today-fo6.htm
居然還敢指責莊國榮言行不檢,陳某真是忝不知恥
陳良弼按摩女學生、馬鶴凌和女學生合璧。這倆人志趣相投、腥腥相惜,性喜在旅社房間對女學生舉發課業輔導。難怪聽到莊國榮舉發馬老先生的性醜聞後,陳大院長勃然大怒,要將莊國榮除之而後快。
RLoxss:
法律是在台中國人為了奴化統治台灣人而設的,
法律隨時可以因為他們的須要而轉彎.
政大明顯是兩套標準,為馬皇清算鬥爭莊國榮,
那兩位襲胸及揚言要槍殺陳水扁總統的人,才應該永不續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