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8,2008
立院:政院追加減預算 逾半違法編列
年度總預算都還沒動用到,馬政府就違法編列追加減預算,打算要掏空台灣國庫嗎?
立院:政院追加減預算 逾半違法編列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2008.06.05 03:13 pm
立法院預算中心在剛出爐的追加減預算評估報告痛批,行政院編列追加減預算的454億當中,高達248億不符合預算法的規定,違法編列的金額超過追加減預算案的半數。預算中心直指行政院未依法編列,違反馬總統就職演說中宣示將確實踐行「依法行政」的原則,陷馬總統於不義。
立院:政院追加減預算 逾半違法編列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2008.06.05 03:13 pm
立法院預算中心在剛出爐的追加減預算評估報告痛批,行政院編列追加減預算的454億當中,高達248億不符合預算法的規定,違法編列的金額超過追加減預算案的半數。預算中心直指行政院未依法編列,違反馬總統就職演說中宣示將確實踐行「依法行政」的原則,陷馬總統於不義。
根據預算中心的估計,包括行政院規劃馬英九重大政策愛台12項建設計畫前期規劃作業的2億元;財政部協助改善縣市財政結構的200億元;交通部用來補貼計程車、大眾運輸業油價的42億元;環保署提出陸客來台環境衛生提升計畫的3850萬等等,共七項預算不符合預算法編列,違法編列預算的金額達248億7169萬元。
預算中心指出,行政院在送達立院審查的追加減預算案中指出,依據預算法第79項第3款及第80條編列,則依據預算法必須符合「所辦事件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的要件,然而,包括改善縣市財政結構、補貼運輸業油價等等,七項預算都是新增預算,而非針對原有法定預算進行追加,欠缺適法性,若要依法行政,行政院應將其緩編、改納入98年度中央政府的總預算來執行。
除了追加預算違法編列,預算中心也質疑行政院而為了追加預算所需要的財源,而辦理的追減預算也不符法制,追加財源應該透過公債、稅基剩餘等方式,用追減預算來當財源在法制上並不妥當。
【記者李濠仲/台北報導】
針對立法院預算中心上午提出,有關新政府1144億元追加減預算中,有相當多處不符法定要件,把很多新增預算以追加減預算方式處理,明顯違反預算編列規定,並指擴大內需方案和維持物價穩定有衝突。對此,行政院官員表示,截至中午為止,他們還未收到立法院預算中心那份報告,必須進一步瞭解,才知道預算中心批評內容,待瞭解後,才能對外說明。
資料來源:【2008/06/05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冷眼集》新政府 昨非今是?
【聯合晚報╱記者李濠仲/特稿】 2008.06.05 03:13 pm
新內閣上路,以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為由,大釋利多,其內容上午遭立法院預算中心強烈批評,事實上,兩相對照,新政府根本沒有比舊政府高明,思維手段如出一轍,滿佈昨非今是。
所謂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新政府透過追加減預算,其中擠出了583億元,要按照人口比例,分配給地方,欲進行短期(到年底)的工程建設。但是,政府對地方補助,原本就有計畫型補助款,這筆經費,即帶有平衡城鄉差距的用意,行政院總追加減預算為1144億元,勢必排擠相關經費,有沒有排擠到既有對的地方補助?行政院要解釋清楚。
否則,再依人口比例去瓜分那583億元,對窮鄉僻壤縣市來說,雖然可以拿來蓋天橋,但屬於無中生有,可是對都會城市來說,那就是在天橋上蓋電梯,是好上加好。城鄉差距勢必再行擴大。
劉兆玄說,追加減預算是給地方應急,先不考慮城鄉差距,主要是在年底可以看到成績的建設為先。那請問,什麼樣的建設,現在提出,年底就可以收成,當然只有小型工程,追加減583億補助地方建設,就是憑空又多出583億小型工程款,這是地方政治人物,尤其首長的最愛,因為政績立竿見影,明年初完工,明年底縣市長改選就可以自吹自擂。
583億美其名是加強地方建設,要擴大內需,其實是直接變質成「小型工程款」,小型工程款過去一直就是政治綁樁的工具,國民黨過去8年為此把民進黨政府罵翻天,今天卻自己樂在其中。
另外,追加減預算中,行政院大部分財源籌措,除原編列的舉債外,還有中華電信釋股。當年政府釋股增加財源,被指賤賣國產,圖利財團,今天政府釋股以為財源,就完全另一套說詞,一樣不通。立法院預算中心今天開砲,檢驗預算編列標準,其實和過去8年沒有太大差異,果然只要是人,做了官,無論藍綠,都是一樣。
資料來源:【2008/06/05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延伸閱讀:
倉促擴大內需 反而抬高物價
轉貼自硫酸銅部落落:
http://blog.roodo.com/_cuso4_/archives/6137801.html
預算中心指出,行政院在送達立院審查的追加減預算案中指出,依據預算法第79項第3款及第80條編列,則依據預算法必須符合「所辦事件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的要件,然而,包括改善縣市財政結構、補貼運輸業油價等等,七項預算都是新增預算,而非針對原有法定預算進行追加,欠缺適法性,若要依法行政,行政院應將其緩編、改納入98年度中央政府的總預算來執行。
除了追加預算違法編列,預算中心也質疑行政院而為了追加預算所需要的財源,而辦理的追減預算也不符法制,追加財源應該透過公債、稅基剩餘等方式,用追減預算來當財源在法制上並不妥當。
【記者李濠仲/台北報導】
針對立法院預算中心上午提出,有關新政府1144億元追加減預算中,有相當多處不符法定要件,把很多新增預算以追加減預算方式處理,明顯違反預算編列規定,並指擴大內需方案和維持物價穩定有衝突。對此,行政院官員表示,截至中午為止,他們還未收到立法院預算中心那份報告,必須進一步瞭解,才知道預算中心批評內容,待瞭解後,才能對外說明。
資料來源:【2008/06/05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冷眼集》新政府 昨非今是?
【聯合晚報╱記者李濠仲/特稿】 2008.06.05 03:13 pm
新內閣上路,以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為由,大釋利多,其內容上午遭立法院預算中心強烈批評,事實上,兩相對照,新政府根本沒有比舊政府高明,思維手段如出一轍,滿佈昨非今是。
所謂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新政府透過追加減預算,其中擠出了583億元,要按照人口比例,分配給地方,欲進行短期(到年底)的工程建設。但是,政府對地方補助,原本就有計畫型補助款,這筆經費,即帶有平衡城鄉差距的用意,行政院總追加減預算為1144億元,勢必排擠相關經費,有沒有排擠到既有對的地方補助?行政院要解釋清楚。
否則,再依人口比例去瓜分那583億元,對窮鄉僻壤縣市來說,雖然可以拿來蓋天橋,但屬於無中生有,可是對都會城市來說,那就是在天橋上蓋電梯,是好上加好。城鄉差距勢必再行擴大。
劉兆玄說,追加減預算是給地方應急,先不考慮城鄉差距,主要是在年底可以看到成績的建設為先。那請問,什麼樣的建設,現在提出,年底就可以收成,當然只有小型工程,追加減583億補助地方建設,就是憑空又多出583億小型工程款,這是地方政治人物,尤其首長的最愛,因為政績立竿見影,明年初完工,明年底縣市長改選就可以自吹自擂。
583億美其名是加強地方建設,要擴大內需,其實是直接變質成「小型工程款」,小型工程款過去一直就是政治綁樁的工具,國民黨過去8年為此把民進黨政府罵翻天,今天卻自己樂在其中。
另外,追加減預算中,行政院大部分財源籌措,除原編列的舉債外,還有中華電信釋股。當年政府釋股增加財源,被指賤賣國產,圖利財團,今天政府釋股以為財源,就完全另一套說詞,一樣不通。立法院預算中心今天開砲,檢驗預算編列標準,其實和過去8年沒有太大差異,果然只要是人,做了官,無論藍綠,都是一樣。
資料來源:【2008/06/05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延伸閱讀:
倉促擴大內需 反而抬高物價
轉貼自硫酸銅部落落:
http://blog.roodo.com/_cuso4_/archives/6137801.html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6148783
回應文章 
立院預算中心報告: 劉內閣兩大預算案 草率悖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6/today-fo2.htm
籠統含混 陷總統於不義
〔記者陳詩婷、陳曉宜/台北報導〕對於劉內閣提出的兩大預算案,昨天出爐的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直批相關預算案的編列過於草率、「內容籠統含混」,有悖法制,痛批政院違背馬英九宣稱的依法行政理念,「儼然陷總統於不義」。
朝野黨團都高分貝抨擊行政院,民進黨團痛批程序及實質都違法,揚言拒審,國民黨團也批政院把立法院當橡皮圖章,要求補足計畫明細,交代清楚後才依法審查。
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將在立法院院會報告「九十七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減預算案」及「九十七年度中央政府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修正案」,總經費額度一一五九億餘元;立院預算中心在所提近三百頁的兩份評估報告中,直陳預算案的多項缺失。
朝野黨團 高分貝轟政院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劉內閣所提的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不但沒有急迫性,更嚴重違反預算法、特別條例規定,根本就是選舉的「後謝預算」,尤其許多地方未提出計畫書,行政院就將案子送到立法院,不論在程序上或實質上都違法,黨團反對審查,這案子不可能在年底前完成審查;倘若劉內閣執意強行通過此案,將來絕對會自食惡果。
國民黨團書記長張碩文也表示,這樣的預算書根本把立法院當橡皮圖章,拿張空白支票要立法院簽,不可能「眼睛閉著讓它過」,如此放水將無法向社會交代,他痛批「現在不是我們不會加減乘除,是他們不會加減乘除」,黨團要求行政院補足相關明細,才依法審查,這是體制問題不能破例。
張碩文坦言,劉內閣把話講得太快,預算還沒審就先開支票,「這讓黨團陷入兩難」;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說,今天先給行政院說明機會,應該不會退案,而以補件方式處理。
對於上述預算案違法缺失,報告指出,內政部、交通部、公共工程委員會等諸多部會編列的預算案,預定補助對象、數額及補助事項具體內容付之闕如,由於形同「空白授權」,讓預算中心氣得痛批「編列過於草率、內容籠統含混」,限縮立院審查權;另對補助地方經費方面,預算書指若有賸餘經費將辦理其他工程,也遭預算中心點名違反預算法,要求應依法解繳國庫。
在追加減預算案部分,政院編列追加四五四億餘元,但高達二四八億餘元預算遭預算中心點名違法編列,指政院釋出「協助改善縣市財政結構」、「油價補貼政策」等利多經費全屬新增,不在原本的法令預算之列,編列缺乏適法性,建議應予緩編,「改以籌劃納入九十八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為宜」。
至於上述預算案該如何處理,預算中心表示,這次擴大內需特別預算未列明細,所有縣市政府的提案,各部會要到六月二十六日才初審完成,先送預算案未有計畫已違規定,建議應比照九十年度立法院院會通過的協商決議,等政院送修正案後再審。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une 9,2008 07:42
比較統媒和自由時報,忽略掉了那些新聞?
===============
預算中心:擴大內需無配套 反推高物價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6/today-fo2-3.htm
〔記者陳詩婷/台北報導〕行政院提出「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方案」、「當前物價穩定方案」,希望藉此振興國內景氣,不過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政院此舉不但容易導致物價上揚、排擠民間投資結果,甚至還有可能造成通貨膨脹,「結果卻適得其反」。
預算中心在九十七年度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案評估報告中指出,我國正面臨經濟成長停滯與通貨膨脹壓力揚升並存的現象,政府希望藉由擴大公共投資提升國內景氣,但若沒有良善配套措施,冀望採取擴張性財政政策刺激民間消費與投資,在其他條件不變下,可能反會推升物價上揚。
報告質疑,經濟成長與物價穩定互有衝突,政府在金融市場籌措大筆資金以支應公共支出,將會導致銀根縮緊、利率上升,產生排擠民間投資效果;預算中心建議,政府應穩定大宗物資供應來源、發展替代能源與再生能源產業,將民間游資導入公共建設,以舒緩通貨膨脹的壓力。
預算中心也質疑,擴大內需能否發揮振衰起敝的效果,重點在於公共投資必須有實質經濟效應、可帶動民間投資,如今政院提出逾一千項建設計畫,卻只有一週的作業時間,時間上顯然過於倉促緊迫,「在作業時間匆促之情況下,能否具體呈現出成本效應分析結果,令人質疑」。
報告並指政院提出的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案,僅有簡單說明,包括計畫內容及預期成果、計畫的變更、成本效益分析均付之闕如,導致難以評估計畫的效率及合理性;「各項計畫能否符合經濟效率,或極大化社會淨效益,實滋疑義」。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une 9,2008 07: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