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3,2008

李慶安國籍爭議 報不報稅見端倪

李慶安有沒有美國籍?就看她在美國本月16日延遲報稅截止期限有沒有報稅!美國會剛通過新法防堵美國公民與永久居民透過放棄國籍、綠卡的方式避稅,返回中、港、台定居者,今後若想放棄美國籍或綠卡,恐怕更不容易。

轉載自 2008-06-02世界日報洛杉磯新聞 
http://www.worldjournal
http://www.worldjournal.com/wj-la-news.php?nt_seq_id=1724843
【本報記者胡清揚洛杉磯報導】本月16日就是旅居海外的美國公民與居民(綠卡持有者)申報2007年所得稅的延遲報稅截止期限,台灣與香港分別為了立法委員李慶安與候任環境局副局長潘潔是否放棄美國籍而爆發激烈爭論。此間華裔會計師指出,從申報所得稅也可看出當事人究竟有無放棄美國籍或綠卡。


另一方面,國會剛通過新法防堵美國公民與永久居民透過放棄國籍、綠卡的方式避稅,返回中、港、台定居者,今後若想放棄美國籍或綠卡,恐怕更不容易。
當全美新移民爭相申請公民入籍以保障權益之際,卻有數百人為逃避美國高達45%的贈與稅,或因出任他國政府公職而申請放棄美國國籍或綠卡。
會計師陳博仁與郭文彬表示,國稅局對放棄美國籍或綠卡者申報所得稅早有明確規定。1040 NR所得稅法規定,凡在2004年6月3日以後放棄美國公民權(Renounced U.S. Citizenship)或中止長期居留權(Terminated Long-term Resident Status)身分者,必須填報8854表格,並通知國務院(Department of State)或國內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國稅局強調,如果當事人未向國務院或國內安全部申報放棄美國公民或綠卡的8854表格,且連續申報十年8854表格,仍視同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必須申報全球財產與收入。
即使申報8854表格,當事人若任何一年在美居留時間超過30天,或在美工作超過60天,依然必須向國稅局申報當年全球收入。
陳博仁與郭文彬指出,按照國稅局規定,1991年即入籍美國,並取得美國護照的李慶安聲稱,她已自動放棄美國籍,但未向美國國務院或國內安全部申辦放棄美國籍,在稅法上依然認定她是美國公民。
至於夫婿與兒女皆定居美國的李慶安,每年有沒有向國稅局申報所得稅,以及如何申報美國所得稅,又是可進一步瞭解其美國公民身分的另一途逕。
陳博仁與郭文彬解釋,李慶安如果就任立法委員後,即未申報美國所得稅,或可間接證明她確實自認不再是美國公民,如果她當上立委後繼續向美國國稅局報稅,且並未申報「非居民」(Non-resident),間接表示她仍以美國公民或美國居民自居。
香港候任環境局副局長潘潔近日也為是否放棄美國國籍而苦惱不已。香港首批八名副局長中有五人擁有外國國籍,受到社會各界質疑,候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蘇錦樑、候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譚志源,日前終於向壓力低頭,分別放棄加拿大籍和居英權,而擁有美國國籍的潘潔則稱,7月上班前會決定。
促使潘潔慎重考慮的原因在於美國參議院5月22日通過新法案,美國公民若要放棄美國籍,定居美國超過八年的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若要永遠離開美國,須先繳清各項稅賦,把他們擁有的股票、房地產、藝術品和其他資產,全部按照市價課稅,一次結算清楚。
新法適用於資產淨值至少兩百萬元,或過去五年平均繳付的所得稅超過12萬4000元者。舊法則允許放棄美國籍滿十年者不必再繳付各項稅賦,也促使許多人放棄美國籍十年後才處理掉在美國的資產。
參議院通過法案十天後,若總統不反對,法案便自動生效。                                                     

Posted by fairy220230 at 樂多Roodo! │21:28 │回應(3)引用(0)國會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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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李慶安最近消失了,該不會是真的回到美國去報稅了吧!
在台灣啃食台灣人民血汗錢,盡做一些喪盡天良禍國殃民的勾當。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une 4,2008 08:48
李慶安失踪41天了嗎,她在怕什麼?
李慶安家在美國,如果17年來和先生共同報稅,一定漏報台灣立委收入,如果有人密告美國國稅局,她鐵定被罰重款。報稅証實了美國人身份,台灣立委資格會被取消,而在台灣騙了1億薪資一定會被追繳回去。

如果她選擇放棄美國籍,除了去領事館宣誓放棄外,還得跟國稅局理清。最後5年的income tax liability 及資產總結…拿出10年即有1本減洞的護照,什麼都沒証明,叫李慶安拿出8854表格即可一目了然。

http://www.irs.gov/instructions/i8854/ch01.html
Posted by 小綠綠 at June 7,2008 08:02

小綠綠:
此人顯然仍想腳踏兩條船,割捨不下台灣這塊大肥肉,那到底放棄美國籍,對她有利?還是放棄立委對她有利?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une 7,2008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