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3,2008 20:38

慶祝行情:王清峰怎好意思接掌法務部

慶祝行情:王清峰怎好意思接掌法務部  文/上來看看
中國官場厚黑學,王清峰接掌法務部長可謂充份印證厚黑原則。

台灣司法最讓人憂心的是:政治意識凌駕司法,司法淪為政治服務之宦官閹臣,偏偏王清峰是個100%的政治意識形態作祟的法律人。

王清峰著名事蹟有二,一個是為了反日仇日的慰安婦議題,拉著年邁的老人家一次次的激情演出,完全不顧年邁老婦的尊嚴,十足的政治意識走火入魔,其二是一路瞎搞違憲的319真調會,王清峰在真調會演出期間,多次否定、踐踏原有司法體系之運作,現在竟然好意思出任法務部長?臉皮是否與老搭檔陳履安一樣的深厚啊!

王清峰為了求官,1996年與違法吸金、掏空台灣50餘億元錢進中國,兩手一攤跑路去也的陳履安搭檔競選副總統,那次的選舉連一成的票數也沒有,王清峰妄想大位,甘與姦逆為伍,十餘年前已遭人民用選票唾棄,現在拉著馬英九的裙角,也有臉皮接掌法務部。

所謂內舉不避親,真有能耐自不在話下,然而王清峰與馬英九那個涉嫌偷報紙的老婆周美青本是政大同學,日前王清峰竟然說與周美青只是大學同學,鮮少連繫,屁咧,要出任法務部長,連說謊都不會臉紅。

眾所皆知,馬英九把五千三百萬選舉補助款捐給自己成立的基金會,再以該基金會從事競選活動,這種肥水不落外人田的「大水庫」原理,在特別費官司中一覽無遺,其中敦安基金會正是由王清峰與周美青同時擔任董事,幫馬英九管理「大水庫」,王清峰還好意思欺騙人民與周美青無甚牽連嗎?未上任就說謊,可恥之極!

王清峰不只在敦安基金會替馬英九「服務」,更厚黑的是,馬英九涉嫌特別費貪汙案,馬英九竟由自家的國民黨廉能委員會對他的特別費案進行調查,包含王清峰、趙昌平、馬以工、余致力、王光宇、李伸一組成六人調查小組,王清峰擔任召集人,當然,小組作成報告結論是「馬英九並無貪污侵佔行為」!?好笑吧,這種貨色要擔任全民的法務部長!!

王清峰接掌法務部,還有個「令人玩味」之處,就是景文弊案。

景文弊案,王清峰擔任這所人人垂涎的私立學校董事,與校長朱雲鵬不合,導致朱雲鵬請辭,這段人事糾結王清峰竟然對記者蔡玉真說謊,不知道有甚麼見不得人的隱情。

接著,景文相關人士王清峰、朱雲鵬、吳清基(未定),好巧,這次都入閣啦,而景文弊案的真相,也好巧,因為檢察官劉承武「不小心逾期上訴」,一堆被告通通無罪確定啦,弊案真相也只能不了了之,這真是值得人民一起來玩味啊!

http://w1.southnews.com.tw/snews/polit/specil/0...

延伸閱讀:
馬的政府內閣 舊勢力還魂---KMT新解方齋夜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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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又被表了!! (影片)

  • fairy220230 發表於樂多回應(20)引用(0)馬上無法無天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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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茵回應:
    藍丁丁果然馬上,就行情大好!
    無恥小人得道,雞犬紛紛升天了。
    無知台灣人唑著等啦!
    | 檢舉 |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April 24,2008 07:24
    Thanks for sharing!!
    | 檢舉 | Posted by james at April 24,2008 18:37

    james:
    歡迎光臨!請多指教!
    | 檢舉 |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April 24,2008 19:30
    由文中所述,可看出王某人果然是中國黨人中之菁英份子,若不是這種貨色,怎有能耐在中國黨執政下擔任操弄司法的重要職務。
    | 檢舉 | Posted by HBS at April 25,2008 14:06

    HBS:
    統派媒體吹捧的中國菁英,爛貨者比比皆是!
    | 檢舉 |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April 25,2008 20:47
    陳誠,陳履安父子皆為姦逆.趨炎附勢,殘害台灣,罪無可赦,本人深表贊同. 但是王清峰為人正直,仗義直言,是本人親眼所識.特此為他平反.已示公正.
    作者的情緒我也理解,但是如此汙衊一個好人,會步上另一個綠色恐怖.受害的也會是我們所愛的台灣價值和主張.請三思而後言.
    | 檢舉 | Posted by 劉建華 at May 9,2008 13:26
    對於作者所言"為了反日仇日的慰安婦議題,拉著年邁的老人家一次次的激情演出,完全不顧年邁老婦的尊嚴"我覺得觀點很奇怪
    受害者站出來為自己當年所受的遭遇出聲,就算激情演出嗎?難道要躲在角落靜靜的消逝才算是有尊嚴嗎?您是不是以旁觀者的眼光看待這件事了呢?把中國古代的觀念:女人失去貞操,就是可恥的,不潔的,最好能隱瞞安安靜靜的過一生,而出來申冤的女人都是沒有尊嚴的這種觀念強灌在受害婦女身上了呢?
    您這番話,就像叫被強暴的婦女,最好都不要像國外的女生那樣勇敢的站出為自己出聲,因為這種事在我們社會觀念是沒有尊嚴的事,站出來只會多一次丟人現眼一樣...我想問,如果受害的是您家人的話,當你帶她們出來為自己說話時,如果有人說你們在激情演出時,說她們沒有尊嚴時,您作何感想?
    我覺得她們都不是自願的,有些阿嬤的確想淡忘過去,不願再提起而受二次傷害,但是也有很多阿嬤好不容易等到這個時代有這個機會,鼓起勇氣想為她們不公平的待遇出聲,我認為這是她們在討回尊嚴,而不是出聲就沒有尊嚴,我們應該尊重他們不同的想法,而不是用傳統觀念束縛她們
    如果我有誤解作者的原意,在此鄭重道歉
    | 檢舉 | Posted by C.C. at February 17,2009 01:25

    劉建華 :
    王清峰是好人?你被統媒洗腦太深了。
    2008年五月之後已是藍色執政,只藍色恐怖的檢調司法政治迫害抄家滅族,哪來綠色恐怖?

    C.C:
    作者不是指這些婦人,你誤會了!
    是在暗喻王清峰不顧年邁的老人家的"尊嚴"
    一次次的利用年邁老婦人們的政治激情演出,
    | 檢舉 |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February 17,2009 09:16

    我選舉偏向泛藍,但王清峰不可能是個好人,廢死讓我咬牙切齒,厚黑學說法我身表讚同!
    王清峰根本就不是個有正義感法律人,馬讓這種貨色來當法務部長,只是當馬的政治鬥爭工具司法鷹犬而已。
    | 檢舉 | Posted by andy at June 16,2009 13:16
    狂賀!王法務部長清峰!
      由於您廢除死刑的「仁慈」,確保了從今而後中華民國的所有強姦殺人犯決對不會被殺害。
      由於您廢除死刑的「和順」,將使千萬民眾汲汲於身家,終日於遑遑只求保命。
      由於您廢除死刑的「堅定」,將使預謀殺人者無所憚忌暢快揮舞兇刃,好不大快(壞)人的心啊!
      由於您廢除死刑的「英明」,將使不耐丈夫長年久病不起的怨婦去除最後的猶豫和顧慮,痛快下決定。
      由於您廢除死刑的「果斷」,將使被害死者家屬禁聲求饒,祈禱不會被第二度報復。
      外國對於重刑殺人犯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條例。而我們中華民國不但沒有,還會廢除死刑,確保殺人者經過假釋條例提早被釋放,無期徒刑形同虛設。
      王部長果真是「睿智」啊!屆時我們將會成為世界上最「仁慈」的國家,真是太棒啦!
      恭禧王部長!賀禧王部長!
      您將不會因為釋放殺人死刑犯下「地獄」;而將為「廢除死刑」後被殺害的人下「地獄」!
      看來我也不用想方設法阻止,疑將被殺害的親戚了。您「慈悲」將壓垮他保住最後一口氣的稻草。他若有幸獲得痛快,大概會在天堂等著感謝您!
      好大的「慈悲」駱駝呀!
      狂賀!王法務部長清峰女士!
    佛祖保祐您!求仁得仁,趕快被罷免成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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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回覆:
    廢除死刑應該是馬桶的意思吧!
    王清峰只是執行上意而已,
    不過,因為現在強大的民意反彈了,
    王清峰只好辭職當第二個余文了。
    | 檢舉 | Posted by 快被逼瘋的人 at March 10,2010 22:35

    我討厭你們綠色
    但王清峰宣揚「廢除死刑」
    不知是發啥神經
    王清峰的親人被先姦後殺
    是不是還要裝偽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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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回覆:
    大家都是愛台灣的人,為什麼要分什麼藍綠色,為何會有藍綠色的稱呼,這完全是親中統派媒體長久故意用來挑撥離間台灣人的詭計,大家千萬別中計了喔!

    王清峰本來就不是好法官,只想是個沽名沾譽而已,
    不過話說回來,王清峰也是執行上意(馬終統)而已,真是要廢死刑的人是馬終統,
    只因為反對聲浪大,王清逢才又做了第二個余文。
    | 檢舉 | Posted by OUJ at March 11,2010 14:47
    [轉錄] 死刑定讞未執行者名單 @ 城市漫遊者 :: 痞客邦 PIXNET ::
    http://nienyiho.pixnet.net/blog/post/5250948

    NOWnews【政治新聞】反對死刑 顧立雄:死刑抹滅人性最後的光明
    http://www.nownews.com/2010/03/11/301-2578910.htm

    怕死特派員 | 總統候選人謝長廷先生對廢除死刑的看法
    http://www.peopo.org/taedp/post/12939

    謝長廷:台灣可能成為亞洲首個廢死刑國家 - 國內新聞 -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http://www.taedp.org.tw/index.php?load=read&id=191

    自由電子報 - 基層員警:請王捐薪 養死刑犯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11/today-fo3-6.htm
    ---------------------------------------------
    版主回覆:
    感謝提供相關資訊連結。

    我也反對廢除死刑,
    因為縱容死刑出來,
    他們再作惡多端,
    只會害死更多善良的人。
    | 檢舉 | Posted by 歐尼爾 at March 12,2010 10:09
    這個開版的 說話好毒喔
    造口業的人一定會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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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回覆:
    你在說誰呀?
    看不懂就別亂說話
    | 檢舉 | Posted by 林辰翰 at March 12,2010 21:22
    看不懂就算了
    別亂講罵人,
    | 檢舉 | Posted by 給樓上的 at March 14,2010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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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回覆:
    恕刪
    | 檢舉 | Posted by Ahli at March 15,2010 11:21

    GOOD
    | 檢舉 | Posted by DVVSD at March 15,2010 16:51
    你反對廢除死刑嗎?
    http://blog.roodo.com/fairy220/archives/5036983.html
    你這個文章明明支持freddy
    但你知道freddy是支持廢死刑的嗎?
    ==
    包括保留樂生、反對蘇花高、廢死刑、非核家園等理想都離我們越來越遠,身為台灣人,不站出來捍衛自己的理想,不由人民親自挺台灣的未來,難道等「天佑台灣」嗎?

    台灣青年逆轉本部--freddy宣言
    ---------------------------------------------
    版主回覆:
    to:反廢死:
    我為何反對廢除死刑,
    就看這篇日本的文章--

    少年殺人姦屍仗勢藐視司法 被害人爭取終判死刑創日首例

    (2010/03/11 22:14)
    國際、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法務部長王清峰倡言執行死刑是人權倒退,引起朝野與社會大眾的關注與討論。而在鄰近的日本仍保有死刑,其中,在近年來,最有名的死刑案例,就是1999年在廣島光市,一名剛滿18歲的少年殺害了一對母女,並且姦屍的案子,儘管人權律師大聲疾呼槍下留人,但日本輿論卻強烈支持被害人家屬,經過纏訟9年,少年終於被判死刑,這是日本第一個未滿18歲判死刑的案例。

    1999年4月14日,23歲的本村洋下班回家後,發現大門沒鎖、家裡一片凌亂。不安的本村洋開始在不算大的家裡找尋妻女的蹤跡,最後,在收納棉被的櫃子裡面,發現妻子本村 彌生半裸且已經變僵硬的屍體。本村洋報警後,警察趕抵後,在收納櫃最上層的地方,再發現用塑膠袋包著,當時才11個月大的夕夏。

    日本警方很快抓到剛滿18歲的兇手福田孝行。根據犯人的供述,他於 4月14 日當天下午2時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以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他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強姦被害人;他將本村彌生強壓在身體下面,但遭到激烈反抗,於是他掐死被害人,再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被害 人雙手綑綁,並在口鼻處也黏上膠帶,以防被害人突然甦醒,然後進行屍姦。

    小嬰兒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少年將她拋往別處,但她仍掙扎哭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處爬去,獸性大發的福田孝行怕哭聲引起鄰人的注意,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抱起,重摔地面數次後,再用繩索將之勒斃。

    而在開庭當中,辯護律師推推福田,要他向被害人家屬道歉。福田於是鞠躬說,「真是對不起,我做了無法寬恕的事。」他們認定藉由表達悔意,可以讓法官減輕判刑,且靠少年法保護,若表現良好,頂多關個7、8年就可以出獄。

    當時被告辯護律師,曾在法官做出無期徒刑的判決時,對著旁聽席的被害家屬,比了一個勝利手勢。本村洋在聆聽判決後召開記者會,他悲痛的說:「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如果司法的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 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他!!」

    官司從一審打到三審,纏訟9年,21位贊成廢死刑的人權律師,加入替福田辯護,甚至宣稱福田是因為欠缺母愛,所以才緊抱彌生不放,是過失致死,而非計畫姦,還有律師替福田辯稱,福田是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他想讓夕夏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檢察官得知被告在獄中曾經寄出幾封信件給外面的友人,於是挨家挨戶的查訪,終於探訪到差出信件的收件人,並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取得被告親筆書寫的信件。讓人震驚的是福田孝行竟然在信中寫道:「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信中甚至充滿了侮辱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言論,其中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他寫著:「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7、8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本村洋雖沒有龐大律師團助陣,卻不是孤軍奮戰,2008年4月22日高院開庭,4千位日本民眾齊聚替本村加油打氣,福田終於被判死刑,但全案仍在上訴最高法院。但本村洋說,「我會把判決書帶到墓前讓妻女知道。」在被判死刑後,福田才真正的做出省思自己的所做所為,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網友認為,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會了解生命的尊嚴及意義。「沒有親人、好友被凌虐殺害,你不懂那種痛!社會要和平本該存在尊重他人生命!不尊重他人者沒資格談人權!法律保護人,人但不該保護加害者。」在「強烈反對台灣『廢除死刑』」 Facebook上留有這麼幾句話。

    http://www.nownews.com/2010/03/11/91-2578954.htm

    | 檢舉 | Posted by 反廢死 at March 15,201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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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主回覆:
    恕刪
    | 檢舉 | Posted by 阿葉 at March 16,2010 15:51

    我喜歡你這篇文章
    條理分明
    慶幸王清峰這假道學的女人已經滾下台了
    ---------------------------------------------
    版主回覆:
    謝謝你!

    請看這則新聞:
    中國台辦立任來台,當小偷,
    法官判他無罪釋放http://blog.roodo.com/fairy220/archives/12331085.html
    | 檢舉 | Posted by :) at May 4,2010 21:45

    :) :
    謝謝你!
    這位寫文章的朋友,
    已經很久沒發文了。
    建議你可以到這個網站看看其他網友的文章喔!
    http://www.taiwanonline.cc/phpBB/viewtopic.php?f=9&t=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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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舉 |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May 5,2010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