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6,2008
關於本次公投案第三案第四案
轉載自:旭日之丘-momoge
前一篇題到公民投票是人民表達意見的最有力方式,不管你贊成還是反對,總之就是一定要表達意見,不表達的人也沒立場批評人家沒為你著想,畢竟人家問你意見你又不講,人家也樂得依自己意見來做事情。
首先看公民投票法 第三條:全國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地方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
前一篇題到公民投票是人民表達意見的最有力方式,不管你贊成還是反對,總之就是一定要表達意見,不表達的人也沒立場批評人家沒為你著想,畢竟人家問你意見你又不講,人家也樂得依自己意見來做事情。
首先看公民投票法 第三條:全國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地方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
簡單說,全國性投票就是聽中央的,你地方政府違法搞二階段還一堆理由,知不知恥啊!還找一堆省政府法規出來唬爛(嘉義市選委會就是這樣,硬掰說場地佈置是地方權責,選務講習時就被我吐曹,你佈置當然要依選舉流程佈置,流程是中央訂的,哪容得你利用佈置杯葛,同樣是公務員,你騙我沒念過行政法喔!)。
反正郝呆之流現在也只能夾著尾巴回去找媽媽了,先不談這個。
來看看公投案的內容吧!我想很多人到現在都搞不清楚內容,只知道是討黨產跟反貪腐,其實連我辦公室裡一堆課員課長,自己都當選務人員了都還搞不清楚公投內容,真是可恥,更不用提這些人上一次可能也當過國民黨走狗,刻意讓民眾不領公投票了。 第三案:
下載詳細檔案
這是個完整的描述,把黨產界定、所欲制定法條名稱急法條主旨都寫出來了。反正就看你要不要把國民黨污走的黨產討回來,要就同意,不要就不同意,千萬不要沒意見,因為如果全民都說要討,國民黨就乖乖把錢吐出來,立法院不准鬼叫。相反的,如果通過是不討,那民進黨就乖乖認輸,人家國民黨就是有錢,以後不要再提這個了。
不成案,那就繼續亂吧!
第四案:
下載 詳細檔案
這是個莫名其妙的題目,首先,公職人員違法失職本來就有相關咎則規定了,多訂這一條幹麻?何況理由內容還提到總統夫人、趙建銘,她們又不是公務員?你定的法跟她們又無關,莫名其妙。
再者,依現行憲法規定,這類調查是監察院權責,你又不修改憲法、又不肯通過監委名單,反正就是要擴權,還規定人家不得拒絕,立法權獨大是吧?哪個政府會這樣白癡設計國家機器啊!也只有國民黨這種隨時隨地看自己高興胡亂枉法的政黨會這樣搞了。
更不用提什麼叫追償?那老蔣因為退出聯合國造成人民損失要陪多少?馬英九賤賣北銀要陪多少?你陪得起?
還有,這種法如果通過,有哪個公務員敢作事?停建核四是好事情,如果立法院沒有強迫復工,哪要虧那麼多錢?今天立法院願意賠錢嗎?
不管怎麼說,雖然是個實為立院擴權的白癡公投題目,總是個題目。
如果通過說要訂這個法,立法院就乖乖照辦,反正最後應該會辦到馬英九。如果是不要,那立法院就乖乖的讓監委行使職權,少在那邊假借監督癱瘓國會。
不成案,那就繼續亂吧!
第五案第六案等總統選舉前再講,反正一樣,一個是有效題目,一個是白癡題目,但不管怎樣,該表達就是要表達,有時候看起來越理所當然的東西就越要表達,因為這種理所當然的東西,如果沒通過,人家會怎們想?
延伸閱讀:記得要領公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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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郝呆之流現在也只能夾著尾巴回去找媽媽了,先不談這個。
來看看公投案的內容吧!我想很多人到現在都搞不清楚內容,只知道是討黨產跟反貪腐,其實連我辦公室裡一堆課員課長,自己都當選務人員了都還搞不清楚公投內容,真是可恥,更不用提這些人上一次可能也當過國民黨走狗,刻意讓民眾不領公投票了。 第三案:
主文:你是否同意依下列原則制定「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將中國國民黨黨產還給全民:中國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除黨費、政治獻金及競選補助金以外,均推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應還給人民。以處分者,應償還價額。
下載詳細檔案
這是個完整的描述,把黨產界定、所欲制定法條名稱急法條主旨都寫出來了。反正就看你要不要把國民黨污走的黨產討回來,要就同意,不要就不同意,千萬不要沒意見,因為如果全民都說要討,國民黨就乖乖把錢吐出來,立法院不准鬼叫。相反的,如果通過是不討,那民進黨就乖乖認輸,人家國民黨就是有錢,以後不要再提這個了。
不成案,那就繼續亂吧!
第四案:
主文:你是否同意制定法律追究國家領導人及其部署,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措施,造成國家嚴重損害之責任,並由立法院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以維全民利益,並懲處違法失職人員,追償不當所得?
下載 詳細檔案
這是個莫名其妙的題目,首先,公職人員違法失職本來就有相關咎則規定了,多訂這一條幹麻?何況理由內容還提到總統夫人、趙建銘,她們又不是公務員?你定的法跟她們又無關,莫名其妙。
再者,依現行憲法規定,這類調查是監察院權責,你又不修改憲法、又不肯通過監委名單,反正就是要擴權,還規定人家不得拒絕,立法權獨大是吧?哪個政府會這樣白癡設計國家機器啊!也只有國民黨這種隨時隨地看自己高興胡亂枉法的政黨會這樣搞了。
更不用提什麼叫追償?那老蔣因為退出聯合國造成人民損失要陪多少?馬英九賤賣北銀要陪多少?你陪得起?
還有,這種法如果通過,有哪個公務員敢作事?停建核四是好事情,如果立法院沒有強迫復工,哪要虧那麼多錢?今天立法院願意賠錢嗎?
不管怎麼說,雖然是個實為立院擴權的白癡公投題目,總是個題目。
如果通過說要訂這個法,立法院就乖乖照辦,反正最後應該會辦到馬英九。如果是不要,那立法院就乖乖的讓監委行使職權,少在那邊假借監督癱瘓國會。
不成案,那就繼續亂吧!
第五案第六案等總統選舉前再講,反正一樣,一個是有效題目,一個是白癡題目,但不管怎樣,該表達就是要表達,有時候看起來越理所當然的東西就越要表達,因為這種理所當然的東西,如果沒通過,人家會怎們想?
延伸閱讀:記得要領公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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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胞須團結,團結真有力~
台灣人當家作主
台灣不容許立法院再亂下去
請選擇公開宣誓:「人民作主,支持公投」的候
請選擇公開宣誓:「人民作主,支持公投」的候選人【妙子的故鄉翦影】
at January 7,2008 14:39
國民黨打的如意算盤,
就是不公告,不給您領票,
這樣討黨產公投案就無法過關了,
這次沒有通過追討黨產公投案,
就要再等三年了,
討回黨產有五大好康,
請大家努力去拉票吧!
投下追討黨產公投票,「五大好康」大禮馬上送給您
http://blog.roodo.com/fairy220/archives/4531995.html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anuary 6,2008 14:50
早上我們的網站好像被人惡搞咧,都無法連上,而且我當時連去年糕那也沒問題.
Posted by 賤骨頭
at January 6,2008 16:31
賤骨頭大大:
可能樂多日誌出問題吧!我也是無法連上夢想天空和其他部落格。下午也有幾個小時也是如此。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anuary 6,2008 18:41
Posted by Peter II
at January 6,2008 19:33
Peter II:
感謝您提供的好棒的串連貼紙!!!
請大家趕快去拿貼紙語法來貼在部落格裡吧!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anuary 6,2008 20:52
棄神聖公投 護不義黨產 ■ 林洽
國民黨宣示:「神聖的公投已被民進黨綁架,用來亂大選…,為了不讓『公投毀大選』… 呼籲選民拒領公投票。」
國民黨的宣示根據的是一個很奇怪的邏輯與心態。假如親愛的人被綁架或侵害,該做的是去救她、保護她,而不是遺棄她。假如神聖的、珍惜的理念被綁架,該做的是盡量實現它、實踐它,而不是放棄它。
公投與其他選舉一起辦,其他國家多是這樣。其理論基礎,除了有利投票祕密,講學術一點是「成本分攤造成外溢效果」;說得通俗一點,就是水幫魚、魚幫水。
選民出門投票必須付出時間成本,是民主政治的自然侷限。這種成本,不是寥寥幾億或幾千萬的選務成本。台灣選民每次選舉的時間成本,可以台灣國民所得推算。台灣人民每個工作天可以生產四八八億元,每小時可生產六十億元。選民出門投票的成本,不管是用一天計算或用一小時估算,都是天文數字。
選民出門投票必須犧牲工作或取消休閒活動;所以,替選民節省時間有利提高投票意願、表達意見。因此,合併各項選舉投票、節省選民時間與促進民主的理念是一致的。公投與立委選舉一起辦對兩者是互利、相得益彰的。
假如國民黨認為公投是神聖、值得實踐的,那就應該贊成節省選民時間、保護投票秘密的方法。只有反對民意充分表達的黨才會有「一種投票綁架另一種投票」的憂慮;只有用錢動員選民選舉立委的黨,才會在對價關係之下要其選民放棄公投;只有候選人品質與公投內涵產生明顯矛盾的黨,才會說出別人「公投綁大選」的話。
國民黨嘴巴說公投神聖,實際卻拒絕公投,等於露了兩條「馬」腿。第一、假如國民黨產來源光明磊落,或有益台灣民主政治,它儘可出面辯論說服台灣人民,對「討黨產」投不同意票。
不此之圖,國民黨卻以拒絕公投替代對黨產的辯護,等於是預設黨產的不義,真可說是「因犯罪而拒絕上帝」,惡上加惡。第二、國民黨放棄公投,自然也犧牲其主張的「反貪腐」公投。為了維護貪腐的黨產,證明其「反貪腐」也是假的。
套個馬英九先生非常著名的句型,我要對國民黨人說:「我把你們當人看,當台灣人看,要好好把你們教育,神聖的公投應該實踐,不義的黨產應該放棄!」
(作者為留美經濟學博士,獨立評論者)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anuary 7,2008 20:30
「反貪腐公投」為什麼變成立法院擴權濫權的工具
http://blog.roodo.com/xrush/archives/4963011.html
如果調查權 及懲處權都歸立法院那樣還需要監察院、司法院或檢調單位嗎?
***提醒大家公投千萬要看清楚內容***
「反貪腐公投」有鬼 ■ 郭正典
中國國民黨火力全開要大家拒領公投票,不少反對公投棄權的人除了堅決表示要去領公投票外,也反射性地說所有公投案都要投贊成票,以反制國民黨。如果為了反制國民黨的反公投而對所有公投案都投贊成票,那可危險了!因為國民黨的反貪腐公投案是個陷阱,不能贊成,否則禍患無窮。
反貪腐本來是應該的,因為政治一定要清明,但國民黨所提的反貪腐公投卻包藏禍心,意圖用反貪腐之名,及國民黨的席次很可能在下屆立法院中持續過半的事實,謀取該政黨的私利。請細看國民黨提出的「反貪腐公投」主文:
「您是否同意制定法律追究領導人及其部屬,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措施,造成國家嚴重損害之責任, 並 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 ,以維全民利益,並懲處違法失職人員,追償不當所得?」
從該條文可看出,「反貪腐公投」的過關,會讓立法院擁有超級調查及懲處權,以調查及懲處包括總統在內的所有行政人員。這麼大的權力,若交給有擋軍購、擋總預算、凍結總預算、組成違憲NCC、意圖組成違憲中選會等前科的國民黨立委,則所有行政人員都必須聽命於國民黨,國家將無寧日。
況且,一個擁有不當黨產數千億、許多黨員前科纍纍卻逃避國法制裁、總統參選人的清白成問題、自提公投案卻反公投、人在台灣卻心在中國的政黨,說他們要反貪腐,要維全民利益,其誰能信?
中國國民黨要大家拒領公投票,我們應該堅定地請所有人都去領公投票,以實現直接民權。但國民黨沒撤回的「反貪腐公投」案,我們卻不能因為已領了該案的公投票,而糊里糊塗地投下贊成票。換言之,有羞恥心的人都應該反貪腐,但不能望文生義地贊成國民黨的「反貪腐公投」,而中了該黨的詭計。
(作者為陽明大學急重症醫學研究所所長)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anuary 11,2008 19: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