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30,2007
「貪腐大本營」影片
中國國民黨找來一些缺乏獨立思考能力的老百姓,在電視上大做民進黨執政的負面廣告,想藉此讓台灣選民忘記中國國民黨才是貪腐的大本營。到底誰才是「盜匪」,誰最像「盜匪指責別的路人撿到錢,然後放進自己口袋」裡,請繼續觀看影片
影片及語法提供者:菜根兄
http://blog.xuite.net/echunglan/blog/14535984
貼影片語法:
<iframe marginwidth='0' marginheight='0' frameborder='0' scrolling='no' width='420px' height='365px' src=' http://vlog.xuite.net/vlog/guest/external.php?media_id=YkZBSDdNLTU1NjAzMy5mbHY=&pt=0&ar=0&as=0' >
</iframe>
近日文章: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4561259
回應文章 
Posted by 戰地記者
at November 30,2007 11:38
戰地記者:
影片裡那一堆掏空台灣經濟<債留台灣,錢進中國>的中國國民黨犯罪通緝犯,還有那麼多被判刑的貪官污史,一一潛逃到中國去,國民黨還有臉說人家哦!
台灣的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判有罪無罪全憑法官自由心證,像放棄在美國高薪的謝清志博士回來台灣為政府做事的清廉人,也一樣被泛藍黨國餘孽法官栽贓判十五年重刑,任憑國外台灣人聲援仍是無法還給謝清志博士清白。
這款泛藍黨國餘孽法官任意栽贓枉判台灣人重刑的案例就有一大堆,可惜,還是有許多知道台灣人被統派媒體洗腦說。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November 30,2007 14:36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November 30,2007 16:44
樂多日誌可能有鬼,
至於那隻鬼是什麼?
我還感到莫名其妙哩!
明明已登入了還被丟出編緝台外,還得再登入一次;
明明貼好文章了,點<傳送>卻出現<你沒有填內文>;
最離譜的是,昨天晚上把後面的文章推到前面置頂了,
卻發現文章在首頁裡仍然排在第二欄位,
還有一個更離譜的,不知這只是我個人碰到的問題,
還是大家都有遇到同樣的那莫名其妙的問題?
有圖有真相,沒圖沒真相,等我把這些照相貼出來。
再請大家看看吧!
不知樂多要如何給我們一個解釋?
剛才要上傳那些圖片卻無法上傳,
要再上傳時,又被丟出編緝台之外,
然後再再登入,心不能了,出現如下網址:
http://adm.blog.roodo.com/blog/home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December 1,2007 05:37
現在樂多編輯台無法進入:http://adm.blog.roodo.com/blog/home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December 1,2007 05:48

阿茵大,
是否能轉達意見:
標題或口號是[在野就亂搞,..],那麼影片內容應該以[在野時所搞]的事項為主;
若所點出的弊端是[早年非在野時的行為],那麼會被人說這個口號是[不實宣傳],會有反效果啦!
Posted by 向前看
at December 1,2007 11:55
影片:百頭野牛包圍獅群救回被逮小牛長度: 8分24秒
簡介: 一名遊客在南非克魯格國家公園拍到的錄影正成為網上熱播節目。錄影記錄了一頭小野牛先後落入群獅和巨鱷的血盆大口,但在眾野牛奮力保護下奇跡逃生的驚險過程。
http://www.youmaker.com/video/sv?id=b7fc7ed4140c4433aea443879ca7554a001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December 2,2007 13:47
何秀燕宣判的是司法死刑
http://www.hi-on.org.tw/bulletins.jsp?b_ID=74110
眾所矚目的高雄「走路工」官司終於宣判了,結果是跌破大家的眼鏡;高雄地院法官也是審判長的何秀燕竟然以「走路工屬工資」為理由,判決被告古鋅酩、蔡能祥無罪。根據媒體報導,判決出爐後,檢方、綠營及被告「同感意外」,也就是說,應判罪的沒判罪,連自認有罪的也覺得事出意外!台灣的司法怎麼了?高雄地院怎麼了?何秀燕怎麼了?
抓賄一方的高雄市長陳菊陣營覺得「不可思議」,或許可說「一造」的不滿,高雄地檢署襄閱檢察官鍾忠孝與承辦檢察官林永富「怎麼會有這樣的判決」的驚訝,或可說因為敗訴,但是,連一向站在藍營,站在中國國民黨候選人黃俊英立場的《聯合報》與《中國時報》都反彈,都質疑,可見何秀燕的問題大條了。《聯合報》直指「賄選紅線後退 顛覆認知」,《中時》也認為「難以說服社會」;此一判決,使政治立場形同水火的綠藍,竟一致譴責,顯示何秀燕的罪無可逭。
原因很簡單,何秀燕法官「顛覆」了的不只是賄選的認知,而是破壞民主與法治的「正義」基石,誠如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所說,「法律可以使獸變成人,使人變成獸」;何秀燕的判定,勢必造成「把人變成獸」的後果。
尤其在國會改選與總統大選投票之前,何秀燕法官無異昭告天下「賄選無罪」、「買票有理」!這樣無視森嚴法條,坐視用金錢換選票而不問,我們不得不懷疑,何秀燕法官是為財大氣粗的中國國民黨護航!國民黨有偌大的不義黨產,而二○○八年選舉對中國黨而言,輸了就「亡黨亡國」(南方朔言),所以「千金散盡」在所不惜,何秀燕的判決一旦成為「天條」,誰能與中國黨爭鋒。
問題是,台灣要退回到黨國時的腐敗情境中嗎?何秀燕法官製造「賄選正當化」,最嚴重的就是用法律來腐化人民;原本矯正人民犯行的司法,轉而成為犯罪的泉源,這樣說來,何秀燕扼殺司法的同時,也就宣判了司法的死刑。
(作者金恆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 〔 資料來源: 自由時報 〕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anuary 14,2008 06:23

中鋼把鋼材賣到大陸,讓大陸有所建設,讓大陸可以發展,是不是資匪,是不是判國,怎麼還有臉可以領取那樣多的酬勞,真是更營養雞排
給假 台灣榮民:
中鋼不是國民黨執政時期的大肥羊嗎?
而且中鋼裡面的人大部份都是藍色人,你在罵誰呀?
Posted by 118.166.82.14
at March 7,2008 2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