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5,2007
人民有當米蟲的權利?換我們當當吧!
媒抗有個領18%的米蟲,高唱<人民有當米蟲的權利!>這讓天天辛苦打拼工作的台灣人氣到吐血,頑固姐看了忍不住寫了這篇奇文,轉貼過來與大家分享。
人民有當米蟲的權利?換我們當當吧!文/頑固姐
人民有當米蟲的權利?換我們當當吧!文/頑固姐
這實在是個很不錯的主意,人民有當米蟲的權利!
不過,【人民】應該包括社會上不同階層、各個族群吧!
換句話說,熱死人的七月天頂著豔陽汗流浹背搓田草的三叔公、和在公園溜鳥溜狗嫌腳酸的宋杯杯,理論上都有權利當米蟲。
可是,三叔公很羨慕宋杯杯吃飽榮總聊天去,通宵麻將打到手扭傷。無奈台灣老牛 低賤,天生只有勞碌納稅的命,從來沒有終身俸18趴的份。真是怨嘆!
可見米蟲很尊貴,不是人人當得起。至少,不是軍公教就不配當米蟲。
不過,【人民】應該包括社會上不同階層、各個族群吧!
換句話說,熱死人的七月天頂著豔陽汗流浹背搓田草的三叔公、和在公園溜鳥溜狗嫌腳酸的宋杯杯,理論上都有權利當米蟲。
可是,三叔公很羨慕宋杯杯吃飽榮總聊天去,通宵麻將打到手扭傷。無奈台灣老牛 低賤,天生只有勞碌納稅的命,從來沒有終身俸18趴的份。真是怨嘆!
可見米蟲很尊貴,不是人人當得起。至少,不是軍公教就不配當米蟲。
要達到台灣社會公平正義,世界人類完美無缺,我們必須落實地球最高準則:人人有終身俸,人人有18趴。所有福利比照軍公教辦理。
透過這條最高準則,大家安和樂利居住在美侖美煥的國宅內,通宵雀戰後到公園溜狗溜鳥活動筋骨,既養生又健康,才能活得越老領得越多,管你是客家HOLO、外省原住民, 一片喜氣洋洋!
唯有這樣,各位!唯有這樣,從此台灣歌舞昇平,從此人人都是吃飽修身養性的米蟲!我們可以進一步追求精神生活培養精緻文化!我們可以成為文化深厚的社會、舉止優雅品味高尚的人民!我們可以天沒亮去公園打太極拳、下午在家裡復興方城之戰的藝術!喔耶!實在太驚奇太美妙了!哈利露亞!
我要當米蟲!你要當米蟲!他要當米蟲!大家都來當米蟲!台灣二千三百萬人都來當米蟲!米蟲萬歲!
PS
我萬分贊成威威大的矮笛兒,人民有當米蟲的權利!
其實,台灣社會長期以來就有一群尊貴非凡的米蟲,他們生活的優雅閒適、快樂無比,堪為人民之典範!
故在此呼籲我台灣全民向這群米蟲們看齊,效法他們不繳稅享福利的智慧,大家要求政府為全民建設國宅、發放終身俸18趴,讓你我都能像宋杯杯馬媽媽一樣過著幸福的日子。
近日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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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貪腐大本營 (影片)http://blog.xuite.net/echunglan/blog/14535984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November 25,2007 16:34
的確,如果我們也有18%一樣也能過著悠閒自在的生活,我們台灣人求的只是稅賦上的公平而已,不過對那些領18%的人而言卻是要他們的命一樣,如果今天領18%的是我們繳稅的是他們,他們該作何感想呢?
Posted by David
at November 26,2007 10:55
David :
這些在台中國人過去幾十年來壓柞台灣人民血汗錢已經成為習慣了,亦視為理所當然之事,把台灣人當次等看待,要他們接受政府的改革18%等於要了他們的命。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November 26,2007 11:08
舉個實例好了:
一個親友的父親是退役軍人(外省來台的第一代),當年結婚時宋美齡(其實,是假借台灣納稅人的錢)送給他們房子住,二十幾年後,他父親已去逝了,幾年前,政府又改建眷村成為美輪美煥的國宅大廈,下面還有黃金店面出租,政府又補貼他們每戶一兩百萬元購買房子。
政府出錢為他們蓋房子,又是補助購房子的錢,有些人房子壞了,內部修膳或被雷打壞了,政府也必須出錢為他們修膳。台灣人養他們一家二代人還不夠,到底要養這些人多久呀?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November 26,2007 11:15
Posted by JB
at November 26,2007 22:29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November 27,2007 09:54
Posted by JB
at November 27,2007 21:59
JB:
有看到那篇文章了,寫得真好!
那位馬娘娘真像希臘神話中的那名俊美青年那西賽斯。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November 28,2007 19: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