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9,2007

泛藍操控大法官審查,是台灣民主的重大挫折

大法官

在憲法上擁有<彈劾正副總統、審查政黨違憲與否>權利的司法院大法官,其總統的提名權本在立法院同意權之上,但國民黨在掌控違憲的NCC之後,又食髄知味企圖掌控大法官會議其橡皮圖章,硬是封掉四名德高望重大法官,如此只問藍綠不問專業的政治審查及封殺,違法民意又扼殺台灣民主,熟可忍熟不可忍,立法審查權逾越總統提名權,立法院成為無人可管的違憲大怪獸!這是台灣民主的重大挫折,請大家在下次立委選舉時一定要以選票唾棄置國家人民利益於不顧的泛藍立委。

台灣民主的重大挫折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29/today-s1.htm

立法院行使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投票,結果一如大家所預料的,四位被國親戴上綠帽子的大法官被提名人,通通遭到封殺的命運。也就是,八名大法官被提名人中,只有半數獲得立法院同意。可以說,這是國親兩黨的勝利,卻是台灣民主的重大挫折。


依據沿用的中華民國憲法,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提名權在於總統,同意權在於立法院。以權力的運作而言,提名權既在同意權之前,也在同意權之上。立法院對總統提出的人選,應該遵守「司法院組織法」的資格規定,以是否合乎相關條件為審查原則,以為司法院選賢與能並發揮正常的功能。

然而,國親的政治審查及封殺,卻完全罔顧此一法治精神,只問政治意識,不去探討被提名人的法學素養及品格如果大法官被提名人,只有符合國親政治意識者才能過關,不符國親政治意識者悉數過不了關,那麼,這樣組成的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豈不是淪為國親的橡皮圖章,唯國親之命是從?眾所期待的司法獨立,豈非已遭國親踐踏?

憲法增修條文有關司法院的第五條規定: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不言可喻,有關彈劾正副總統、審查政黨違憲與否,權在司法院的大法官會議。如今,國親聯手以政黨暴力汰選大法官,試問,一旦國親濫提彈劾正副總統之議,大法官會議豈非可能淪為他們的打手?且若國親有違憲之舉,大法官會議早為其所控制,予以制裁的憲法功能豈非喪失殆盡?

其實,國親在大法官審查的表現,是受到違憲掌控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鼓舞,他們想把大法官會議變成另一個NCC,使大法官會議將來也跟NCC一樣,淪為國親的鬥爭工具。先前,國親也想把中央選舉委員會,用同樣的惡劣手段予以改造,幸而沒有成功。國親假民主之名,行反民主之實,簡直跟萬年國會的「多數暴力」沒有兩樣。有了大法官人事案審查的教訓,所謂依政黨比例提名監察院正副院長及委員之議,千萬不能貿然行之。否則,按照國親的無理要求,再來一個藍過綠不過,將來監察院絕無客觀公正可言。因此我們認為,陳總統若不能依憲法所賦予的權力,按照專業素養及品格來提名監察院正副院長及委員,不如不提,等新產生的立法院較能公正審查再說。

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投票的角力,已經不是正常的政黨競爭,而是不折不扣的民主危機了。假使國親繼續在立法院擁有多數席次,即便本土政黨勝選執政,也會遭到無休無止的杯葛,甚至遭國親挾持,不得不採取有利中國而危害台灣的政策。過去幾年,國親不斷施壓政府,解除中國投資的所有限制,以致有所謂的積極開放政策,便是前車之鑑。

以往,立法院中朝小野大,一般認為只會影響執政者部分施政。現在,經過七年的胡作非為,國親更懂得「在野者執政」的招數。二○○五年修憲通過的立委席次減半方案,先天有利於國親獲得過半席次,將使「在野者執政」更為得心應手。萬一國親再贏得總統大選,外來政權捲土重來,以目前中國對台統戰著力之深,台灣國家主權或有不保之憂。

國親正利用在立法院的優勢,顛覆選民所決定的政權輪替,如果讓他們得寸進尺,民主選舉的意義必大為遜色。「在野者執政」擴張下去,國親將成為有實無名的「萬年執政黨」。是以,即將來臨的立委選舉,以及總統大選,關心台灣民主者一定要有危機感,捍衛自己「自決前途」的權利,不能讓台灣民主像過去七年那樣「空轉」甚至「倒轉」。

 

漫畫(自由時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29/today-o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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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閹割的藍委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29/today-f1.htm

中國共產黨對黨員有所謂「雙規」,即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接受黨的調查;中國國民黨有樣學樣,在立院對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人選行使同意權投票時,對藍軍立委「雙規」,先調查及交代政治忠貞,才准進場投票,這簡直是在閹割立委人格!

中國國民黨對大法官被提名人,不問學養,只問藍綠,封殺被認為立場較親綠的四人,結果已夠醜陋,更醜陋的其實是過程,一方面對大法官被提名人進行政治審查,一方面對該黨、親民黨及無盟等泛藍立委,也搞政治審查。

前天立院投票前,中國國民黨依政治審查結果,「規定」對黨忠貞的藍委才能進場投票、「規定」藍委要先由黨秘書長吳敦義檢閱選票,當場在黨決定封殺的四人名下「劃押打╳」,才能把票投出。

中國國民黨以這樣的「雙規」對付藍軍立委,何止是把立委當投票部隊而已?簡直就是公然踐踏立委人格!

在雙規壓制、黨鞭揮舞之下,絕大多數泛藍立委乖乖低頭接受踐踏,形同賣掉自己人格,也賣掉選民託付的立委職權,自甘墮落為政黨操控的戲偶,只看到洪玉欽、陳朝容、李顯榮、江義雄等少數立委「不聽話」,堅持行使立委權利。

對於人格、職權都被國民黨「雙規」閹割過的立委,選民在下次選舉時,應該一律「打╳」封殺!
Posted by 被閹割的藍委 at September 29,2007 21:58
立法院不光彩 ■ 曾肇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29/today-o8.htm
泛藍防堵跑票,僅派二十餘人進場,不讓其他泛藍立委進場行使大法官同意權,顯然違反刑法第一四二條規定:以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的投票權。

泛藍經指定的進場立委,更一一亮票,且派出泛藍立委坐在票箱前,監看同黨立委是否跑票?顯然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同意權之行使,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無記名投票」,旨在排除投票人意志以外的干擾,更不得刺探票載內容,彼等違法者,均涉刑法第一三二條及一四八條之規定。

大法官地位崇高,應超出黨派之外,不應帶有顏色,對於親綠的大法官人選遭藍營封殺,以「統、獨」檢驗大法官,與法學素養無關,是國家不幸!歷史上會記得立法院這天不光彩! (作者為律師)
Posted by 立法院不光彩 at September 29,2007 22:24
沒制度的審查 ■ 涂晉誠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29/today-o9.htm

大法官被提名人的審查時間實過於短促,每位委員分配時間僅有十五分鐘,實難作出有意義問答。惟諸多憲政相關問題,不附理由僅有結論,讓人無法了解真義。甚且,多數立法委員不願聆聽被提名人之說理,甚或在被提名人闡述時逕自打斷;大法官被提名人對其他諸多攸關憲政發展及人權保障的基本態度,則鮮少碰觸。部分委員臨時放棄詢問時間,是否有負人民之託,實值深思。以上諸多情形,造成只問藍綠不審專業的荒唐行徑,讓原本莊嚴的立委職權,在政治操作下完全變樣。

爾後立法院進行審查前,應由各黨團提供問題供立法院統整為被提名人的問卷,給予合理時間讓被提名人填答,並將審查時間制度化,給予一定時間進行溝通協商,而非如市場般喊價隨便以政治操弄同意權。(作者為台大政研所碩士生)
Posted by 沒制度的審查 at September 29,2007 22:25
國親毀憲 ■ 張文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oct/1/today-o1.htm

上週四立法院對司法院大法官同意權之行使,國親兩黨及無盟,僅開放部分黨團立委進場,並且強制要求按照政黨意志投票,等於是由國親政黨直接行使大法官之同意權,明顯違反大法官應由立法院立法委員同意之規定而牴觸憲法。

國親兩黨以所謂「統獨」或「親綠」與否的意識形態刻意區隔,硬將這些大法官被提名人「黨派化」,將來這些新任、甚或現任的大法官任何釋憲結果,如何能昭公信?此種將最終釋憲機關政治化的作為,使台灣再也沒有值得人民信賴之憲法紛爭解決者,與直接毀憲相差何幾?

更甚者,國親兩黨檢驗所謂「統獨」或「親藍親綠」的指標,是以其等所加入的民間社團、使用的授課語言、或於民進黨執政之政府任職(但未曾於國親兩黨執政之政府任職)來作判斷,嚴重侵害這些被提名人的思想自由、表現自由以及參與政治的基本權利,意圖讓所有將來有志於擔任大法官的優秀法曹噤聲,不敢再主動積極參與任何可能被貼上政治標籤的政治或社會活動,造成一種「國親的乖乖牌,才能當大法官」的寒蟬效應,更甚於過去威權統治時期黨國機制直接對於司法人員之箝制,令人不寒而慄。

民主憲政國家職司釋憲之大法官,當然應該受到嚴格檢驗,不過審查詰問的重點不在於被提名人的所屬政黨、政治信仰或過去從事何種政治或社會活動,而在於確定其等就任大法官後,絕對會受憲法之拘束,公正獨立地作成憲法上之判斷。在美國,即使是絕對反墮胎、反同志的大法官被提名人,也必須受到美國憲法先例之拘束而允許特定時期之懷孕婦女墮胎、承認同志之性行為自由受憲法隱私權之保障。

這次國親兩黨不斷逼問提名人的統獨立場,然而,事實上,司法院大法官早在民國八十二年就作成釋字第三二八號解釋,認定中華民國固有疆域之範圍係屬重大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在民主憲政秩序之下,國家主權定位問題,不可能、也不應該由幾位大法官所組成之釋憲機關來加以解釋。國親兩黨卻將意識形態凌駕於憲法之上,甚至以不實言論攻訐傷害大法官被提名人之人格信譽,毀憲誤國,莫此為甚!

在為學養均優的大法官被提名人未獲同意而惋惜的同時,我們深切期待其等能繼續本於其憲法學上之專精,嚴格監督釋憲機關之表現,繼續貢獻全民。同時也期待已獲同意之新任大法官,能無憚於國親兩黨之意識形態與政治壓力,公正無私地為台灣的民主憲政與人權自由扮演最真誠的憲法守護人角色。

(作者為台大法律系助理教授,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專攻憲法)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October 1,2007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