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0,2007

調查局丟人 王玉雲上百億資金搬到中國 債留台灣

監控王玉雲的調查局竟然跟丟了人未免太離譜了,繼國民黨的陳由豪王又曾等人潛逃中國之後,債留台灣的王玉雲也跟著將上百億資金搬到中國了,負責監控王玉雲的調查局連人都看不住,是否有包疪縱放經濟罪犯潛逃的罪責呢?相關單位應該追究責任吧!

上百億資金搬到中國 債留台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20/today-fo5-3.htm

〔記者高嘉和、黃明裕、林慶川、賴仁中/綜合報導〕王玉雲在哪裡是個謎,據王玉雲的好友指出,確定他人在中國,不過目前過著全然足不出戶的日子。儘管王玉雲一再宣稱沒從銀行「A錢」,但早在十年前,王玉雲家族就將上百億元資金,大把大把的搬到中國,在上海蓋高樓、在西湖蓋飯店。這樣債留台灣、錢進中國的行徑,不免讓人質疑王玉雲自清的說法。


除了王玉雲落跑中國外,同樣因中興銀行違貸案官司纏身的二房長子王志雄,也是長期滯留海外,在中國與美國兩地跑。據說王志雄在中國投資的生意不錯,有數億元人民幣身家;加上三房兒子王俊雄也長期待在中國,王玉雲這次潛逃中國,生活與經濟應該不成問題。

王玉雲 應由金門雇快艇登陸

王如何離境?據了解,應是經由金門雇快艇到彼岸。調查局追蹤到的線索,顯示是一名已退休的王玉雲當市長時的密友幫忙。

有辦案人員私下表示,王玉雲已經八十二歲,加以他的「南霸天」稱號及輝煌歲月,都不可能讓他甘於晚年落魄入監;也因此,王玉雲在案件宣判前,曾向友人說「可能過不了這關」,依案情研判,他在其時即著手逃亡規劃,至於潛逃時機,則是運用抗告來拖延檢方的執行,趁此空檔安排離境。

拋抗告煙幕彈 爭取偷渡時間

辦案人員指出,王應該就在當時萌發潛逃念頭,並開始暗中規劃,王玉雲等到四月二十六日官司確定,他必須入獄後,馬上「啟動逃亡機制」。而為了轉移外界焦點,他在北檢要求五月四日到案執行時,煞有介事地提出抗告,其實,抗告是一種拖延戰術,也是一種故意拋出的「煙幕彈」。

至於他是否可能使用第三國護照出關、或以台商身分循小三通等管道出去?相關檢調人員私下說,並無這類消息,而且王玉雲是公眾人物,想要使用英文名或第三國護照突破限制出境的關卡而不被認出,並不容易。

監控王玉雲 調局竟丟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20/today-fo5.htm

〔記者林慶川、楊國文、黃建華/綜合報導〕前中興銀行董事長王玉雲拒不到案服刑,傳出已潛逃至中國,這個「丟人」的責任該由誰負責?據悉,高雄市調查處在七月間,曾監控到王玉雲行蹤,如今把人搞丟了,有外界人士認為,調查局應負最大責任。

七月人還在掌控之中

對於如何搞丟王玉雲?高雄市調查處長吳莉貞昨日沒有正面回應,僅表示,高雄市調查處都有派人對王行蹤進行了解,但在掌握王玉雲動態行蹤上,確實面臨人力不足等困難。

至於也負責監控王玉雲的台北市調查處則表示,市調處從頭到尾,就沒有找到王玉雲。

據悉,台北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黃兆揚、呂朝章自今年四月底起,即先後指示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組對王的行蹤進行了解,一經發現,立即展開監控。

不過,台北市調查處查無所獲,因此,除持續追查外,也透過調查局本部轉知高雄市調查處,一併了解王玉雲是否在高雄活動。

據悉,王有兩個姨太太,分別住在台北市調查處松山站、大安站轄內,台北市調查處曾派員前往查訪、埋伏,不過,經訪談,其中一人與王玉雲早就鬧翻,另一人長年不在國內,因此很難掌握到王玉雲的行蹤。

人怎麼不見交代不清

今年七月間,有週刊報導,指調查局監控王玉雲不力,當時,調查局相關高層官員曾明確表示,王玉雲在嚴密監控當中,還在高雄市一帶活動。不過,高雄市調查處昨天對於如何監控、監控情況、有無監控到或何時搞丟人等細節,始終講不清楚。

吳莉貞指出,高雄地檢署是指揮高雄市警局對王玉雲執行拘提到案入獄任務,高雄市調查處無「法」捉人。至於監控王玉雲的行動,高市調查處每天都有派人了解其行蹤,只是調查員人力有限,無法長期監控。

高市警方則表示,今年九月十日才接獲雄檢開出拘提王玉雲的拘票(九月六日開出),王玉雲早就不知去向。高市警方表示,從沒有調查單位有正式行文警方協助「監控」王玉雲一事。

拘提王玉雲 四度撲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20/today-fo5-2.htm

〔記者鮑建信、黃建華/高雄報導〕前高雄市長王玉雲因背信罪被判處徒刑七年確定,高雄地檢署受託執行後,因王未到案而簽發拘票,昨天拘提期限最後一天,受囑託拘人的新興分局第四度前往王的寓所,但仍撲空,全案將移送台北地檢署,由北檢決定是否發佈通緝或沒收三百萬元保證金。

今年八月九日,高雄地檢署接獲台北地檢署通知,代為執行前高雄市長王玉雲入監服刑案,執行科立即分案作業。為讓王有十天左右的緩衝期間處理私人事務,依照規定通知王於九月五日報到,但王並未如期報到。

承辦檢察官陳永章隨即在隔天,簽發拘票給王戶籍所在的新興分局偵查隊,要求進行拘提任務,昨天是最後一天的期限,仍然未逮捕王玉雲歸案。

新興警分局是昨傍晚五點多,由郭姓偵查員前往執行第四次拘提動作,但警方知道王玉雲根本不在台灣,稍作訪查就離去。

警方私下透露,印象中,今年五月初轄區警員查察戶口就不見王玉雲蹤影,當時住處內人員告知「人到鄉下休養身體去了!」

由於當時轄區警方並未接獲任何檢方囑託要監控、拘提王玉雲的指示,因此對於王玉雲人在哪裡,轄區警方並未多加留意。

警方說,九月十日新興警分局才接獲北檢囑託雄檢送達的拘票,警方明知王玉雲早就潛逃到對岸,還是四次前往拘人,俾完成檢方對王發布通緝前的司法程序。

據了解,雄檢將在接獲警方拘提未果的公文報告後,將全案移回台北地檢署接手,由北檢決定下一步偵辦行動,包括是否發佈通緝或沒入保證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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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fairy220230 at 樂多Roodo! │20:47 │回應(8)引用(0)司法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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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mag.udn.com/mag/newsstand/storypage.jsp?f_MAIN_ID=253&f_SUB_ID=1118&f_ART_ID=77084
掌政商媒 王家號稱南霸天

《台時》在王家當政後,言論游走於黨外與當局的模糊地帶,不若《民眾日報》敢捋執政者虎鬚。然而在王玉雲任高雄市長時代,《台時》雖不敢明目張膽成為市府傳聲筒,但對市政及時事的針砭轉趨溫和,王家在掌握政商媒三大資源下,有了政治「南霸天」的稱號。

民國八○年代,當拆船業起家的王玉雲淡出政壇後,回到商界發展,除在國內創辦中興銀行,並轉赴中國發展,在杭州西湖畔大手筆蓋酒店,同時也早一步培養第二代王志雄及王世雄相繼投入政壇,尤其王志雄更一度成為國民黨力捧的高雄市長接班人。

正因為如此,當時官派市長吳敦義,就被王家視為王志雄市長之路上的假想敵,加上據傳王家曾就高屏特定區開發案私下找吳敦義「商量」,被吳拒絕,因此《台時》挺市府的色彩,開始起了變化。

據《台時》一位資深記者指出,當時曾有高層露骨地指示線上記者極盡所能「監督、檢視」吳敦義,當時版面也鮮有讚美吳敦義的言辭。有次,某位資淺記者「一時不察」,寫了一篇中性的吳敦義新聞,據說《台時》層峰一不見打吳報導,氣得連早餐都吃不下,該名記者與相關人員竟都受到連坐之累。

四十多年不變的《台時》版面,在三年前楊和倫擔任執行副總編輯時,仿蘋果日報作法,大手筆每月砸下三百萬元,成為全國第二家版版彩色的報紙,可惜效果未盡理想。反因王家投資亞太固網虧損十多億元後,漸走下坡,兩年前記者平均減薪五、六千元,今年更一口氣將記者底薪降為一萬八千元,幾乎與行政院最新規定的勞工最低工資無異,「無冕王」在南台灣地位淪落至此,也代表地方平面媒體已成夕陽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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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雲的事很久了吧 雖然細節我不是很懂
王又曾出事的時候我就想到王玉雲該搞定了吧
搞到現在剩個屁
Posted by Bookish at September 20,2007 21:45
Bookish:
國民黨多的是像王玉雲這樣的捠留台灣之奸商,
得意時官商勾結啃食台灣人民血汗錢,
還把供養台企業茁壯的台灣母親及人民,
當做錢進中國債留台灣的踏腳石,
如此忘恩負義,見利忘義,出賣國家的奸商,
遲早會有報應的..........。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September 20,2007 22:01
要嚴辦責,就辦吧!
屢次縱容要犯逃逸,
再不好好嚴辦幾個負人,
實在難以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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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雲落跑 高檢署要辦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21/today-fo6.htm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法務部長施茂林昨天決定,法務部近期召開跨院、部會議,研商阻止重大經濟要犯潛逃對策;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昨天也指示高雄高分檢、北檢儘快提出調查報告,並指派高檢署檢察官陳大偉主動分案,追究相關官員有無行政疏失責任。

法務部官員表示,已指示北檢、調查局全力追緝王玉雲外,更重要的是,重大經濟罪犯一再潛逃,王玉雲在監控下,還能行蹤不明,都顯示防制要犯脫逃機製出現漏洞,在制度面和執行面都有檢討必要。

高檢署檢察官陳大偉昨日調閱王玉雲入出境紀錄,證實並無他出境紀錄,傍晚完成初步調查報告,詳述北檢、雄檢、北市及高雄市調查處追緝及監控王玉雲的分工權責,也對一旦王玉雲確實潛逃中國時,那些官員應受行政懲處,該報告預定今日將呈報檢察長顏大和核定。

高檢署也指出,王玉雲判決定讞後,高院四月二十七日即分案辦理執行,但為何拖延送達王玉雲的判決卷宗逾兩月,也將列為調查重點之一。

高檢署調查,北檢為早日將王玉雲發監執行,自五月十四日起至六月二十三日,共四次催促高院將卷宗送給北檢執行,高檢署亦於五月二十二日催促高院,但高檢署執行科直到七月四日才收到高院移送全案卷宗五十六件,致北檢於七月九日才收到全案資料執行王的入獄案。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法務部認為司法院反對有罪羈押制,司法院昨天表示,法務部誤會了,是因九十四年六月十七日公聽會中,與會的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台中律師公會代表、法官代表、學者及立法委員等,均反對採行此制,僅法務部與檢協會同意。

司法院說,多數代表認為,此制恐違反無罪推定原則,而一旦上級審或更審改判無罪確定,被害人所受損害,難以回復,不宜因少數個案作有罪羈押的設計,以及違反刑事程序的基本原則等。是否採行,不宜草率。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September 21,2007 09:11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在今日台灣絕對不適用,
因為台灣司法檢調亂象讓法律處處破大洞!

多少債留台灣的經濟要犯,幾乎全為國民黨所包疪之奸商,
如之前的十大經濟要犯陳由豪王又曾等人屢屢潛逃到中國,
這都已經不是新聞了,法院及檢調機裡那些檢調人員,
又幾乎都是不問是非只顧個人政黨私利的泛藍人,
政府若不及把這些為公害私的藍色人換下來,
難保不會再繼續出疪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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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恢恢 處處大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sep/21/today-f2.htm
請問,什麼叫做司法是正義的守門人?如果犯下大案,經法官判決定罪的要犯,卻逃之夭夭,逍遙法外,這算哪門子的正義?

司法職司摘奸發伏,打擊犯罪,自許為正義的守門人,但是,調查起訴、審判定罪、入獄服刑三部曲,缺了入獄服刑臨門一腳,沒將罪犯繩之以法,就像帶球姿勢漂亮,只是虛有其表,無能進球得分。

正義、正義說得好聽,重大要犯卻一個個從正義門邊溜走了,那麼,正義只是虛假的口號;監控、監控掛在嘴邊,要犯判刑確定後,卻從容潛逃海外,所謂監控,簡直是個「屁」!

繼朱安雄、陳由豪、劉松藩、曾正仁、王又曾等等之後,王玉雲也潛逃出境,又一個案件爆發時曾經「驚動萬教」的犯罪名人,「飛」了!

對於曾參與偵辦中興銀弊案的檢調人員及審理的法官,所有的辛苦,隨著王玉雲飛了,付諸東流,對於期望司法打擊魔鬼的人民,正義的期待也都落空了。

今年四月二十六日王玉雲就判刑確定,時隔近五個月,現在人跑了,各方都有一套說詞,法官說,檢察官從未聲押王;檢察官則說,判決定讞後曾發出王的服刑執行令,卻被高院撤銷,高院則稱檢方程序不合。

七月就曾傳出王跑了,高雄市調處還說,監控中;現在人早跑了,還說行蹤成謎。或說人力不足、必須顧及人權云云。

人飛了,負責監控的調查局自應負最大責任,監督的法務部,檢、審各環節,豈能都無責任?本應都有責任,卻是都沒責任,實質上形同變相縱放,卻已難究責。

「法網恢恢,處處大洞」,小蝦米「疏而不漏」,大白鯊「門戶洞開」,這種司法實在羞稱正義!(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September 21,2007 09:19
檢調查趙建銘查謝長廷都不會累,不會Miss,還可以跟蹤陳哲男到濟州島,怎麼跟個老輝啊會跟丟啊,騙肖ㄟ!
Posted by 逸峰 at September 21,2007 11:56
昨天 阿童 有說 檢調忙著搞 毀謝計畫 疏忽王玉雲
而且有些"執行的人"是重複的
Posted by Bookish at September 21,2007 15:14
逸峰大大:
說得真好!
檢調對泛綠政府官員絕對是超級一把罩的,
為何對付國民黨那些奸商經濟要犯卻沒轍,
如果不是姑且因循包疪,誰會相信呀!

Bookish
原來如此哦!
檢調人員忙著搞<毀謝計畫>,
難怪會讓王玉雲潛逃到中國去了。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September 21,2007 15:39
你們只會聽媒體片面之詞
媒體都只會亂報 為的要賺錢而不擇手段 這就是媒體
政治本是個黑洞 根本不該踏入
愚蠢的人!!
Posted by 恨 at August 15,2009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