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31,2007
「獨立行使職權」的監委豈可用政黨比例提名?
原本在二○○五年二月一日就該就職的第四屆監察委員,在泛藍長期杯葛監察委員人事案下,至今空轉兩年多,如今陳水扁總統要提名台灣最高「獨立行使職權」單位的監察委員,如若仍要妥協依照泛藍違憲通過的<政黨比例>制產生,無異形同政府癈武功,甘願被泛藍綁架,吾人期期以為不可!呼籲朝野,千萬不要做出形式上遵守憲法,實質上卻傷害憲法的行為。否則,泛藍既然執意不讓它通過,不如及早制憲廢掉監察院算了。
「獨立行使職權」的監委豈可用政黨比例提名?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31/today-s1.htm
針對延宕已久的監察委員人事案,陳水扁總統日前表示,為了尊重大家的意見,不排除重提監委名單,他也希望立法院善盡憲法義務,讓五權憲法、五院健全運作。事實上,自從大法官會議第六三二號解釋文出爐後,妥善處理第四屆監察委員人事案已顯得更加迫切。
在現行憲法體制中,監察院是我國最高監察機關,職司官箴之重要性非同小可。同時,監察院受理人民陳情案件,不論對人民的切身福祉,或是社會的公平正義,都具有關鍵作用。而監察院的運作,主體是監察委員,如今,監察委員人事案擱淺,整個監察院形同虛設。
我們認為,既然依據現行憲法,總統有權提名監察委員,立法院也有義務予以審查,相關兩造便應克盡憲法責任,盡早確定監察委員人事案,讓監察院恢復正常運作。否則,整個政府體制出現漏洞,於朝野,於人民,於國家,都不是好事。
據悉,為了使監察委員人事案過關,主事者有意援用政黨推薦、政黨比例提名。這種方式,我們期期以為不可。按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之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假使監察委員由政黨推薦、政黨比例產生,將黨派立場帶進監察院,以目前情況來看,監察院將淪為泛藍的監察院。
因此,憲法既然規定,監察委員「由總統提名」,陳總統便應超越黨派,拔擢社會賢達,具有專業、公信、客觀中立者,為國家掌握監察業務,絕不可為了圖人事案過關,把監察院變成另一個國家通訊委員會或公投審議委員會,淪為特定政黨逞其私利的場所。只要陳總統提名唯才,泛藍再在立法院杯葛,將付出受人民嚴厲指責的代價。
進一步來說,口口聲聲「五權憲法必須要健全運作」的泛藍,如果不尊重憲法賦予總統的提名權,甚至企圖僭越總統的提名權,那就意味泛藍本身也無意讓監察委員人事案過關,形同認為五權憲法中的監察院可有可無。果真如此,朝野不妨合作修憲,透過修憲的程序,一舉廢除監察院,解除僵局。
憲法增修條文具體規定,「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此一當初朝野的共識,便是基於黨派介入監察院,讓監察委員淪為政黨工具,將無法有效發揮監察權。朝野若尊重憲法,尊重監察院的職權,便應嚴格遵守此一精神,否則,以政黨分配監察委員名單,又有什麼意義?
監察委員、院長、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如此的人事案程序說明,總統的「提名權」在前,立法院的「同意權」在後,這是憲法權力行使的邏輯,不容本末倒置。遺憾的是,兩年前,泛藍政黨利用立法院多數杯葛,違背此一憲法權力行使的原則,如今所謂政黨推薦、政黨比例之提名方式,也同樣違背此一憲法權力行使的原則。我們在此呼籲朝野,千萬不要做出形式上遵守憲法,實質上卻傷害憲法的行為。
二○○五年二月一日就該就職的第四屆監察委員,在泛藍杯葛下至今連個影子也沒有,堪稱泛藍所謂「五權憲法必須要健全運作」的一大諷刺。隨著陳總統任期屆滿之日接近,這個更顯得有必要盡早解決的問題,正考驗著「五權憲法」能否維繫下去。
如果監察委員人事案過不了這一關,恐怕就只能等著修憲或制憲,屆時,廢除監察院的可能性自然大增。堅持「五權憲法」的泛藍人士,一定要看到這一點,不要歹戲拖棚。
引用URL
哈
泛藍長期杯葛監察委員人事,目的是搶奪監察權,就算陳水扁總統不提名泛藍推薦的人選,他們也可以繼續杯葛,等到2008年馬英九執政時就可以論功行賞分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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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藍為何敢違憲? ■ 陳麗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17/today-o3.htm
立法院「積極」遲不行使監委同意權,繼大法官作出違憲解釋後,掌國會多數的藍營還是態度堅決嚴拒審查監委人事案,國民黨甚至痛批大法官「沒資格規定立法院該怎麼審查監委」,並傾向採取監委應由「新總統交付新國會、新民意來行使」的基調,企圖以此為由掩飾其過去兩年來基於政黨私利而蓄意立法怠惰的違憲行為。
藍營違憲拒審監委名單,其中衍生出幾個問題值得思考。其一,台灣政黨政治未臻成熟,民主政治備受考驗:先進民主國家政黨皆有其穩定的社會支援基礎,政黨回應並照顧支援團體的需求與意見。傳統上,國民黨傾向上層階級與財團利益,民進黨代表中下及草根階層發聲。但是,民進黨執政七年來,原始支援基礎產生鬆動與游移,而國民黨一心想拿回政權,七年來極盡抵制行政權、杯葛立法之能事,毫無協商與妥協空間(當然其中也隱含過去與扁政府交往而生的不信任感),致使政黨政治無法健全有效運作,降低民主政治的可治理性。至此,在中國威脅與台灣內部國家認同分裂的兩個複雜因素交互影響下,民、國兩大黨最後訴諸統獨意識形態作為各自政黨支援的堅實基礎,使得政黨與支援選民的關係成為單向的相挺,而非雙向的需求與回饋、支援與監督的系統運作。台灣民主的基石,也因而無形中一點一滴的遭受侵蝕,民之所欲更成明日黃花,政黨私利凌駕人民利益與福祉。
其二,化解政治僵局與台灣危機,泛綠國會過半才是活路模式:面對藍營的非理性杯葛帶來政府運作的困難,終極統一將使台灣淪為邪惡中國一部分的悲劇性、毀滅性後果;以及面對民進黨執政後轉向積極開放但卻管理無效,並無能協助生計與發展因而受到影響的人民與傳產及中小企業謀求出路,致使台灣未來前途堪慮。化解之道,無非是力求明年初泛綠國會過半,一來藍綠政治僵局可解,二來小綠也可扮演監督大綠的關鍵角色,同時在其政黨訴求照顧弱勢族群的基礎下,協助綠營開拓流失的支援基礎與空間,共創泛綠過半的社會條件。這才是台灣的活路模式!(作者為智庫專員)
無非是為馬英九2008年登上總統大位之後,泛藍人人可以在勝選後「論功行賞、政治分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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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的「深挖洞、廣積糧」之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17/today-f2.htm
泛藍陣營「綁人事、凍預算」為的是什麼?無非都是為馬英九謀競選籌碼,並為馬勝選後的權位分贓而盤算!
說穿了,馬英九代表的泛藍陣營,採取的正是所謂「深挖洞、廣積糧」謀略,杯葛扁政府重要人事,不惜在政府牆角挖洞,使政府殘缺不全,例如,泛藍杯葛監委人事案,監察院已被廢逾兩年,五院體制因而破毀。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將在九月十五日屆滿,總統即將提名新的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審計長也任滿重新提名,現竟傳聞泛藍也可能藉故杯葛,準備留待明年總統選出後再說。
只要泛藍能插手的人事案,就有如「惡狗擋路」,不惜政府體制殘破,不顧違憲毀憲,也要無所不用其極地藉立院多數席次阻擋。
泛藍杯葛監院人事,前天被大法官判定違憲,泛藍藉立院多數炮製的政黨比例制產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早已被大法官判定違憲,泛藍違憲杯葛政府人事的行徑,可說「前科纍纍」!
泛藍如此「無法無天」,早已不是「監督制衡」,而是卑劣的政治權謀,除了深挖政府的洞、扯扁政府後腿外,更惡質的是,藉此廣積競選的糧草肥肉,空出的這些職位,將是馬英九競選時,整合黨內派系、拉攏地方角頭的籌碼,並在勝選後「論功行賞、政治分贓」。
今年度預算被泛藍這也凍結、那也凍結,明年度預算即將送立院審議,預料不是凍更多,就是全部留待明年新立院再審,留作馬英九競選時到處亂開支票的本錢,這又是一種「廣積糧」的陽謀。
政黨競爭是民主常態,不過,泛藍為求勝選,不惜破壞政府、違憲搶權,置國家及憲法於不顧,則應受全民強烈譴責、唾棄!(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