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24,2007
曾撰文<推崇軍事審判>的楊仁壽適合任司法院長嗎?
真是太恐怖了耶!曾經撰文<推崇軍事審判>的楊仁壽適合任司法院長嗎?泛藍排斥陳水扁總統提出的司法院長人選 ,陳總統只好妥協改提國民黨推薦的楊仁壽當司法院長。
萬一讓<推崇軍事審判>的楊仁壽當上司法院長,台灣人民是否又要重新回到國民黨執政的兩蔣戒嚴時期,動不動就得被判刑,動軌以牢嶽之災侍候了呢?想到這,真是令人頭皮發麻.........
法界上書扁 司法院長勿提楊仁壽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24/today-p3.htm
〔記者鄒景雯/台北報導〕新任司法院大法官內定人選楊仁壽的資格問題愈演愈烈,由澄社、民間司改會、台灣法學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北律師公會、律師全聯會等社團合組的「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含正副院長)人選聯盟」,已上書陳水扁總統,主張楊仁壽依憲不得再出任大法官,建請總統斟酌。
民間監督聯盟送達總統府的函中指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二款「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聯盟強調,楊於民國九十二年出任大法官,九十五年辭去大法官一職,轉任公懲會,循上述憲政原則,自不得再出任大法官暨司法院長。
另對有謂楊是「轉任」而非「連任」,法界駁斥,若這種說法成立,則所有現任大法官是否可在任期屆滿前都轉任他職,時間到時再由總統重新再提名續任?若轉任之初即有此鑽巧門心態者,如何帶領大法官?
此外,法界資深人士昨也出示楊仁壽在戒嚴時期積極為文推崇軍事審判的兩篇文章,質疑楊的識見。
楊曾撰文 推崇軍事審判
楊仁壽在六十九年三月連續發表「軍法審判公開之影響」與「軍事審判會更好」,引王陽明之言盛讚美麗島大審的軍法官,「劉岳中等審判官竟已得其神髓,誠不可多得。他們的辦案態度,將為司法界留下一好的典範,使大家見賢思齊。」「審理本案的審判官,辦案風度之佳,訴訟進行之指揮若定,較之普通法院的法官,有過之而無不及,實令人敬佩無已」。
「相信將來本案所下判決,無可置疑的,也必會字字有據,擲地鏗然有聲;罪之有無,刑之輕重,必定會公正無私。」「故此時此地,若再像美聯社的賴德樂小姐那樣,帶著有色的眼鏡、來『歪曲事實』『喧賓奪主,越俎代庖』,那就太令人寒心了」。
這位人士認為,若陳總統最後仍執意提名楊,將是與轉型正義的「對作」,以後不要再侈言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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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他做過的恐怖事證:
=================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post_532819.html#532819
justzard 發表於: 2007/08/21 20:00 文章主題:
楊仁壽另一項「豐功偉業」就是著名的誹韓案文字獄
1976年10月,台灣郭壽華先生在《潮州文獻》雜誌上寫了一篇〈韓愈蘇東坡給潮州後人的觀感〉,說韓愈先生:「韓愈為人尚不脫古人風流才子的怪風氣,妻妾之外,不免消磨於風花雪月,曾在潮州染上風流病,以致體力過度消耗,及後誤信方士硫磺鉛下補劑,離開潮州不久,果卒於硫磺中毒。」,因為他煉服的丹砂,唐代人相信能夠治療性病。韓愈的後代還告到法庭,結果法官楊仁壽、薛爾毅判決韓氏後代勝訴。
後來薩孟武、高陽、林芝、淼森、楊子、羅龍治、張玉法、謝浩、王鼎鈞、丹扉、楊崇森、彭國棟、陸以正、莊練、沈雲龍、史銘、錢穆等人紛紛引經據典,非把事情弄明白不可。最後只有錢穆努力維護這個判決。高陽說:「誹韓案確實是名副其實的文字獄,所不同者,判罰金與族誅而已。」;此外,柏楊也為文「妙判‧妙文」批判在1977年9月16日於聯合報第3版上為文支持該判決的二位法官薛爾毅及楊仁壽。
楊仁壽推事所說的:「只要系『直系血親』,其究屬幾十代,甚或幾百代子孫,均所不問,一概有起訴權。」
楊推事的見解以及薛爾毅庭長所說:「法律沒有規定隔了一百年,或隔了一千年便沒有起訴權。」
http://book.7139.com/article/articles/Article12299_2.html
後來楊仁壽在自己的著作(>>法學方法論
justzard 發表於: 2007/08/24 10:26 文章主題:
【回覆 GBT 於 2007/08/15 15:05 發表的文章 】
如果現在要開始作,就先從司法院院長人選開始
楊仁壽是想得要死喔!
可是豬八戒也不照照鏡子,他以前幹過多少迫害人權的勾當,黨國思想多嚴重
楊仁壽幹的壞事:
1. 誹韓案文字獄 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viewtopic.php?p=532819#532819
2. 讚揚美麗島大審的軍法官
「劉岳中等審判官竟已得其神髓,誠不可多得。他們的辦案態度,將為司法界留下一好的典範,使大家見賢思齊。」「審理本案的審判官,辦案風度之佳,訴訟進行之指揮若定,較之普通法院的法官,有過之而無不及,實令人敬佩無已」。
「相信將來本案所下判決,無可置疑的,也必會字字有據,擲地鏗然有聲;罪之有無,刑之輕重,必定會公正無私。」「故此時此地,若再像美聯社的賴德樂小姐那樣,帶著有色的眼鏡、來『歪曲事實』『喧賓奪主,越俎代庖』,那就太令人寒心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24/today-p3.htm
Apin 發表於: 2007/08/21 17:48 文章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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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仁壽何許人也﹖(註)
為何陳總統寧願從敵人處..選擇一兩把利刀放在身後,然後每天再去面對那「芒刺在背」的不安感?
其實,會有這種行為產生,都是受制於一股「鄉愿」過了頭的思維影響所致...
換言之,一個「鄉愿」過了頭的思維...讓原本該做的卻在顧忌東又怕西、畏首畏尾的思考下反而不敢去做...而原本不該做的卻又要鼓起勇氣...很有苟膽(苟且的膽量)地去做...
這就是說,是否一個「鄉愿」過了頭的頭(腦) ..其實已變成為台灣人最大的痛楚來源之一?也是「改革」的最大阻力?更是台灣未來前途走向的最大障礙?
其實,「面對有效的威脅就是幹了再說!攻擊更是最佳的防衛 ,就看陳水扁及民進黨敢不敢做。」...
只是,即使手上能夠握有"一個「合理」反擊的「理由」"(註1),所謂「揭發和解共生真相」(註2),而台灣人(尤其是那些大頭人物)卻因為一股「鄉愿」過了頭的思維...根本不敢放膽去「做」?是否我們也只能徒乎兀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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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台灣人,我們不是中國人...
※請支持「揭發和解共生真相」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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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libertytimes.com.tw/eric0514/2007/08/21/3489
當前民進黨籍的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甚至該黨的正副總統參選人,全都是學法律的,如果說這是一個法律專業團隊,卻提不出一個孚眾望、振士氣的新任司法院長人選,這是怎樣的一個笑話﹖
司法院與大法官人事不比一般的位子,不是一個蘿蔔一個坑,更不能淪為政治交易,倘若「藍軍可以接受的對象」是同意權通過的必要條件,則想辦法去找一位在野黨無法反對的專業碩彥,是握有提名權的總統責任,絕不是不得不接受藍軍「交辦」的名單。
府方與立院現在妥協的人選楊仁壽是何許人也﹖看看二十七年前他在高雄事件發生後,在報端發表的「法律與權利」文章,正是最大的歷史諷刺﹗美麗島律師與美麗島受刑人主政的政府,未來若要將司法改革的重擔交給這樣的人來承擔,將是對改革的摑掌。
在這位內定人選眼中,美麗島事件是「有人在法律的運作中,迷失了自己」,「少數人民的意思並不能代表﹃公意﹄」,「暴力是野蠻的行為」,甚至他說「主張權利的人所伸出來的手,應該是清潔的,而不是骯髒的。如果是骯髒的,政府要讓他洗淨後,再來聽他的主張」,這是多麼法西斯的思想﹖
陳總統任期僅餘八個多月,司院與大法官提名雖不是最後一次行使提名權,卻是最重要的一次提名,在現實與理想之間,如果失衡到讓人看不到比例原則,那就是出賣靈魂,不能超越人性的弱點,也看不到人性的光輝﹗
送還給你--
我錯了
我們不應該再支援黨國餘孽馬英九
其實馬英九真的很爛
我們太盲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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