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6,2007 07:42

泛藍通過十五項<優惠特定族群<逾兆錢坑>法案!

眷村住戶和一般民眾褔利比較表
 (圖片來源:自由時報-請點圖放大) 

這種圖利少數特定人的逾兆錢坑法案,還佔了全部總預算一點六兆中的<一點一兆>,不僅會拖挎國庫更累及全民得共同承擔!!!
重點是,藍委推動這些<錢坑法案>中並沒有<排富條款>導致已領有數千萬元退休金及十八%家財萬貫的既得利益者之有錢階級還可分配到房子,然後再拿去租給沒有房子住的窮人,大賺黑心房租錢!更不符台灣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寄語台灣人千萬要睜大眼睛,看清楚泛藍為了圖利特定族群,長久以來再三通過十五項<億兆錢坑>法案及強推<農漁會條款>的<黑金法案>,卻蠻橫阻擋六十多次<軍購案>和<總預算>案,影響所及是不僅僅是攸關國防軍備及國計民生的重大經濟建設,甚至中低收入戶的殘障者也受到連累........

對於下面這些<眜著良心>厚顏無恥地長期推動通過<錢坑法案>的外省權貴政客,請大家在2007年立委選舉時發動您的影響力呼籲台灣人民用選票唾棄牠們!請大家用力把下面<新台灣新聞週刊>的那篇文章轉寄和張貼出去!


 以下轉貼自<與媒體對抗

 請大家仔細讀一讀這新台灣週刊"優惠特定族群錢坑法案"
若是讓國民黨立委這樣搞下去
台灣人和外省人之間的生活差距會更加大
我們的子孫將更加沉重的在撫養這族群人

Arrow Arrow Arrow 優惠特定族群錢坑法案 李鴻典 第565期 2007/1/1

1.法案名稱:823戰役參戰榮民晚年生活照顧特別條 例草案
提案人:吳成典、張慶忠、盧秀燕、洪玉欽、邱鏡淳、劉盛良、朱俊曉、楊瓊瓔
內容要點:比照榮民按月發放生活津貼,並溯自1998年11月11日起核算
影響及預估金額:第一年193.6億元,之後每年27.4億元。

進度:一讀後,交付國防委員會審查

2.法案名稱:台灣光復初期投效國軍赴大陸作戰台籍老兵補償條例草案
提案人:朱鳳芝、洪秀柱
內容要點:適用對象為1945年到1948年間,赴中國作戰的台籍人士,最高可領補償金600萬元。
影響及預估金額:適用者2300人,增加支出為138億元。。

進度:一讀後,交付國防委員會審查

3.法案名稱: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增訂第18條之1條文草案
提案人:趙良燕、朱鳳芝、林郁方、高思博
內容要點:原眷戶於國軍老舊眷村內自行增建之房屋,
由主管機關拆除時,應以當地地方政府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之標準,予以補償。
影響及預估金額:影響2,578戶;納入眷戶自行增建部分,
提高補償坪數,將增加眷改基金26億元支出。。

進度:已二讀,協商後處理。排入1月18日院會

4.法案名稱: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朱鳳芝、洪秀柱
內容要點:增列「經退輔會列管有案未獲眷舍分配之榮民,適用本條例之一切權利」。
影響及預估金額:將散居榮民納入眷改對象,以43萬人、每戶補助320萬元計,
將增加眷改基金1兆3760億餘元之輔助購宅款支出。

進度:今年1月8日國防委員會通過,1月10日黨團於國防委員會提復議


5.法案名稱: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第20、30條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孫大千
內容要點:「將眷村土地分配總額超出房價部分,由『原撥入改建基金』,
修正為『歸原眷戶所有』」;「生效日期追溯自1996年2月5日」。
影響及預估金額:基金收入減少130.8億元。
1.改建條例於1996年2月9日生效至今已9年,現欲修正補償方式,嚴重影響法律安定性。
2.已撥入眷改基金費用,業經辦理年度決算,恐難退還。

進度:今年1月8日國防委員會通過,1月10日黨團於國防委員會提復議


6.法案名稱: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第28條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朱鳳芝、洪秀柱、吳志揚、王昱婷
內容要點:眷村改建的法源依據有新制與舊制的差別,
如兩者於改建時負擔有差別時,由國防部國軍購宅貸款基金補貼之。
影響及預估金額:眷改新舊制有「坪數差額補助」及「房價優惠」之不同,擬補貼舊制眷戶損失;
若以舊制改建眷戶8萬戶,每戶補貼差額120萬計,依營建署估約960億元。
因房地產市場變化,舊制為原址改建,新制為拆村而輔導眷戶領款購置國宅或市場成屋,
制度本有不同,補償標準難以一蓋而論。

進度:今年1月8日國防委員會通過,1月10日黨團於國防委員會提復議

7.法案名稱: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第28條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孫大千
內容要點:將改建新舊制之區分基準,由「是否已報行政院核定」修正為「是否已完成改建並交屋」。
影響及預估金額:按原屬舊制尚未完成交屋約10906戶計、每戶補貼120萬算,
將造成眷改基金增加支出130.9億元。
本條例施行前已執行中之眷改案,結案進度恐受影響。

進度:今年1月8日國防委員會通過,1月10日黨團於國防委員會提復議
8.法案名稱:中華民國前江浙 閩粵反共救國軍官兵薪餉補發條例草案
提案人:朱鳳芝、洪秀柱
內容要點:補償前江浙閩粵反共救國軍(1949-1954)之未發薪餉但兵籍表列之志願軍官兵。
影響及預估金額:人數約9萬663人,每人補發10萬,估計約91億元

進度:一讀後,交付國防委員會審查

9.法案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朱鳳芝、洪秀柱
內容要點:增列「安俸」制,針對早期符合領取終身俸而領取生活補助費者予以補發終身俸。
影響及預估金額:估計約548億元。

進度:一讀後,交付國防委員會審查

10.法案名稱:中華民國前雲南人民反共志願軍補發薪餉處理條例草案
提案人:朱鳳芝、洪秀柱、雷倩
內容要點:補償前雲南人民反共志願軍於1954至1961年間之未發薪餉。
影響及預估金額:依軍情局資料,雲南游擊隊登載人數3.9萬人,
加上全國各地游擊隊(非江浙閩粵)3418人,合計4.3萬人,每人10萬,估計約43億元

進度:一讀後,交付國防委員會審查

11.法案名稱:中華民國敵後受難歸來國軍官兵處理及補償條例草案
提案人:朱鳳芝、洪秀柱、盧秀燕、李紀珠、劉盛良
內容要點:明列對敵後受難情報人員之補償,每人發放補償金600萬元
由政府編列預算成立補償委員會專責發放。
影響及預估金額:包括作戰被俘歸來人員3百人、台籍前國軍人員2千人、
敵後被難歸來人員2千人,增加支出258億元。

進度:一讀後,交付國防委員會審查

12.法案名稱:軍人撫卹條例第18條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林郁方、鄭金玲、吳敦義、馮定國、沈智慧、鍾紹和
內容要點:現行基數係以軍人在職本俸加1倍為準過於偏低,爰改為1.5倍。
影響及預估金額:每年約增加9億元。

進度:一讀後,交付國防委員會審查

13.法案名稱:陸軍軍士教導總隊士官退伍補償條例
提案人:曾永權、盧秀燕、楊瓊瓔、廖婉汝、馮定國、何智輝、朱鳳芝、蔡豪
內容要點:係補償1950年志願入營服陸軍軍士教導總隊士官之台灣地區人民,
採一次給付,每人200萬元。
影響及預估金額:影響人數約4,568人,約90億元。

進度:一讀後,交付國防委員會審查

14.法案名稱: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提案人:雷倩、朱鳳芝、吳成典
內容要點:訂「已領退除給與後再轉任公職時繳回退除給與者,
就可再以本法重新計算」,影響退休法制。
影響及預估金額:以1969年至2001年5月退伍軍人轉任公職人數43782人估計,
約增加國庫負擔約92億至164.6億元。

進度: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15.法案名稱:公務人員退休法第16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無黨團結聯盟
內容要點:規定公務人員若曾於1995至1996年間,擔任公立托兒所納編前的保育員,
任職年資可併公務員退休年資。
影響及預估金額:銓敘部評估,若以月退金計算,將增加國庫支出51億餘元,
若引發其他類比人員要求比照效應,光是加計中央及地方機關約僱人員的月退休金,就增加約417億餘元。

進度:一讀後,交法制委員會審查;目前仍繼續審查中
整理.製表╱李鴻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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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兆錢坑 撕裂族群  ■種田囝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20075.23

國防部為照顧軍眷村戶,一九七二年頒行國軍老舊眷村重建試辦期間作業要點,將眷村國公有土地得款七十%金額補助原眷戶購買改建後新住宅,使台北等都會區之原眷戶幾近無償獲贈一棟大樓住宅。福利之優厚,可能是世界絕無僅有,但少有人知道,此一無法律依據就將國有土地價款直接送給眷戶的作法,不無違反國有財產法第七條之國有財產收益處分,其收入應解國庫之規定,卻仍執行了二十多年。

隨後迫於監察院之糾正,及為使住在郊區之軍眷戶有較公平之對待,於一九九六年強渡關山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之立法,將上述不平等不合理政策作法合法化。

惟該條例及其施行細則業於一九九九年經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四八五號解釋:鑑於國家資源有限,有關社會政策之立法,必須考量國家之經濟及財政狀況,依資源有效利用之原則,注意與一般國民間之平等關係,就福利資源為妥善之分配,並應斟酌受益人之財力、收入、家計負擔及須照顧之必要性妥為規定,不得僅以受益人之特定職位、身分作為區別對待唯一依據,關於給付方式及額度之規定,亦應力求與受益人之基本生活需求相當,不得超過達成目的所需必要限度而給予過度之照顧,並令立法機關就與本解釋意旨未盡相符之部分,應通盤檢討改進。

可是立法院非但未見加以通盤檢討改進,最近泛藍立委朱鳳芝等人聲稱為族群融合,硬要修改該條例第三條之規定,將目前三十二萬名有眷無舍之榮民(其福利本已優於退休之農民勞工等)全部納入適用,一旦修法通過,以每戶給予一棟四百萬元房地價之八成補助款三百二十萬元計算,政府未來將增加高達一兆零二百四十億餘元之龐大負擔。此一錢坑法案業已付委,應請提案及支持該法案之立委說清楚:錢從那裡來?公平何在?

自國民黨政府敗守台灣至今,本土農民勞工等之生活多比軍眷村民還差,辛苦一輩子,為何所受到之照顧與福利,差軍眷戶那麼多?更何況一般人薪資均應申報繳納所得稅,在買房子時卻沒有這麼高度優惠的補助款,怎麼會這樣?別說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恐怕更無益於所謂族群融合。

要族群融合,請先廢除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吧!國庫已負債累累,宜停止發給軍眷村戶一次數百萬元補助款,以減輕全民負擔,讓所有族群購宅全部回歸到政府所提供之住宅貸款,才是真正的公平正義;徹底消除族群上、身分上可以直接將手伸入國庫拿錢之不平等作為,才能有真正的族群融合。(作者為公務員,大學兼任講師)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may/22/today-o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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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跳錢坑 沒死也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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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airy220230 發表於樂多回應(21)引用(0)國會亂象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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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泛藍利委推動圖利特定外省族群的錢坑法案,
    一看即知最大的受益者乃是那一小撮高高在上的權貴政客!!!!
    這些喪心病狂的政客蠻橫阻擋購案六十多次軍購案,又阻擋總算案!!!!!
    | 檢舉 | Posted by 阿萍 at May 26,2007 07:54
    一般市井小民可能都不知<眷村改建>與我們有何關係吧1
    請看這個眷村改建三度剝削納稅人民的辛苦血汗錢的文章
    =========================

    中猴 於 2006/11/11 00:11 發表的文章
    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post_432556.html#432556
    拍寫,由我這隻經常出入敵營還有個臥底探子在退輔會的猴子來報告一下:

    每回帶著猴舍管理員回『娘家』的時候都覺得很懨氣>_<凸
    一座一座改頭換名陸續完工交屋的XX新城(新眷村),
    從一開始就在欺負台灣的納稅義務人(再來2個凸>_<凸)
    剛開始逃難來台灣,四處佔地蓋起村落原本只是『職務配給』的宿舍,
    蔣光頭答應給他們的地是在『中國』(戰士授田證)
    結果反攻不成,台灣人付『贖金』把那些『空頭權狀』
    按照階級大小通通給買了回來。
    竟然是哪門子天理,還要再付錢幫這些人改建新房子『送』給他們住。

    講到『送』<-有點對又有點不對,
    基本上,改建案一通過又開始算計如何欺負一般社會大眾。
    例如:
    以某個較大面積的眷村來改建新大樓,再規劃併入週邊幾個小的眷村戶,
    這其中因『原眷戶』和『被併入眷戶』分作兩種『購買計價方式』:
    1原基地眷戶-
    扣除掉改建所需用地後,剩下的地按照『地價』賣回給政府,
    售地所得來補貼建造房舍所需經費,
    再來眷戶可以表決『一樓』是否納入分配,
    如果納入,則所有樓層(含一樓)一起按照『實際坪數』均攤建築成本
    如果不納入,則『假定』1樓按『預定價』出售後可獲得多少經費,
    將建築成本扣除『預定收入』之後,再來平均計算本戶應負擔建築費用。
    (如果1樓根本就賣不出去,當場納稅人又被A一次凸×2)
    2被併入眷戶-
    以原有眷戶所在的土地按地價『售回』給政府,均算每戶可得金額,
    再來比對新分發房屋所需負擔建築費用,如果原居住地地價較高,
    則幾乎可以『免費』取得新屋。
    大致上,不管是原戶或被併戶都只需負擔大約房屋市價的1/5~1/4金額,
    就可以得到『含公設坪數』的權狀(通常為實際坪數的1倍)
    (無辜納稅人連莊3次再度被A凸×3)

    甚至,如果是將官所配屬的高級精華地段,
    因為預計改建後剩餘戶售出的價值非常高,
    原居住戶數又非常少,收入支出兩相抵銷之後,
    這些大官幾乎不用再付任何費用就可以擁有千萬豪宅,
    然後因為一般承購戶的收入扣除建築費用都還有節餘,
    記得是可以『轉為』管委會的基金(因為不認識大官,這部分不是很確定)
    (納稅義務人徹底被A昏了凸凸凸凸)

    當時這些眷村改建所需經費,為了能夠順利蒙混過關,
    就打散在各單位裡面去編列預算執行,
    例如:陸、海、空、聯勤、國防部˙˙˙
    記得立法院長『王八王八干八』在競選黨主席時有公開說過:
    「眷村改建花了八千億,是由他促成通過」
    可是,後來在一些報導中看過『1兆4千億』的數字,
    大概是因為被打散暗藏在各處,不容易被一一抓出來核對。

    太激動了(想到被A成這款程度)
    有關這種新眷村所造成不公不義階級差異,及各種弊病,
    下次再繼續說明。
    先再提1點:
    退輔會每年大約1400億元的預算中,
    其中大約1200億元是代國防部編列『退伍軍人終身俸』,
    而這些預算經費大約是在照顧那些所謂『弱勢中的弱勢』
    這些『弱勢團體』目前人口數大約在32萬人(不想去清點所以不是很精確)
    扣除掉823那些『空頭榮民』不領終身俸的人數大約31萬左右。
    平均每人/每年:40萬元(不含18﹪優利定存收入,健保補助)

    (納稅義務人徹底被擊敗凸×40萬次)下次再報。


    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普世人權標準來看-『中』國沒有人,都是『猴』!
    ˙湯『中』之『猴』

    | 檢舉 |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May 26,2007 16:59
    ==========================
    中猴  於 2006/11/12 01:41 發表的文章
    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post_432818.html#432818

    特別聲明:
    討論有關『眷村改建』種種特殊利益,對應的2方,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納稅義務人』vs『免稅人及其受益人』
    因為那些新眷村裡,還有很高比例的『本土裔女性』(另有外籍女性)
    (相關論點及延伸討論,詳見下文)
    若是以『族群名稱』來作討論,不但失之精確,也容易產生爭議。
    說明之前,猴子誠摯拜託Orz勞力!感恩!

    (一)
    乍看之下,『眷村改建計劃』非常美妙,若執行得宜,
    政府不但能夠解決零散在各處的老舊眷村,整頓市容,重新規劃利用土地,
    還可以將土地資源轉化成為資金收入,改善國家財政狀況。

    用一個簡單的模型來看-
    政府手上有許多土地(眷村),再準備一筆預算資金,
    就當政府開起『建設公司』,進行土地開發銷售房屋。
    如果原眷戶與一般有意承購的社會大眾立於同等的基礎點。
    這些改建完成的新眷村-
    政府的成本=房屋建築費用+相關計劃作業執行費用
    承購戶的買價=(政府的完工成本/每戶)+(土地權狀坪數*公告地價/坪)
    如此的房屋定價必定低於一般市面上所供應的房屋價格=照顧弱勢
    原眷戶所擁有的只有保證承購權,頂多是私下轉讓承購權的權利金。
    房屋如果順利銷售完畢,除了原本編列改建計劃的執行經費可以回收之外,
    還可以將到處散置的眷村土地回收轉換成為『財政收入』。
    ˙˙˙˙˙
    ↑如果『眷改計劃』真的是這樣就好了>_<
    就算執行結果-「計劃趕不上變化」,至少符合公平原則。
    (且先不論,政府當起建商與民爭利,似有不符合『公義原則』的嫌疑)

    實際的『眷改計劃』問題在-
    『土地所有權』的認定是屬於原眷戶
    (納稅義務人開始流血了,『戰士授田證』算是什麼?)
    我們不必管各單位令人眼花撩亂的執行辦法,
    以巨觀的「收入vs支出」來看現在這個『眷改計劃』-
    整個眷改計劃所需要的經費和資源:
    成本:
    「所有房屋的建築成本」+「計劃執行費用」+「購回土地經費」=
    政府執行計劃所需資金(及流失的土地資產)總成本=納稅義務人支出
    收入:
    原眷戶所給付的房屋建築費用(1)+標售後一般承購戶購屋款(2)。
    如果政府執行此項計劃要達到『財政平衡』,這表示
    第(2)類收入=非眷戶房屋建築費+所有土地費+計劃執行費用
    這樣的成本累計上去(豈不是比市場所供應房屋還貴),有2種情況-
    1.全部賣出達成收支平衡=由一般承購戶負擔原眷戶的土地費用
    (這種房價賣得出去還真的活見鬼,保證原眷戶搶著先賣)
    2.無法全部賣出=政府負擔部分眷改計劃經費=納稅義務人出錢
    (到了這個階段,納稅義務人已達血流如注的程度了*..*#)

    所以,整個『眷改計劃』由於土地所有權的因素,
    最後的結果一定由政府的預算經費來補貼,
    差別只在剩下房屋的銷售價/量如何,才能結算總共耗費多少。
    況且,這些新眷村的一般承購戶是以『散客模式』進駐,
    所以新社區的管委會必定是由原眷戶群所把持,
    台灣派的支持者如果去買那種房子簡直就是『找無哉路』、自討苦吃。

    (二)
    再來看看這種新眷村及『榮民福利』可能造成的許多問題及不公平的現象-
    照例先借用一個簡單的心理現象:
    1個人可能不敢作壞事;2個人可能結伴去偷竊;3個人就連殺人放火也敢做
    我從整個總統大選前、後過程,來觀察這些新眷村裡面,
    從管委會、公佈欄、電梯間、交談言論˙˙˙
    那種極盡詆毀、醜化、辱罵的文宣品,
    不斷加強升高宣洩仇恨式的意識型態。
    有一次,我趁機摸了一張出去給我的同事(華客2代)看,
    連他看完都很訝異那種偏激到極點的言詞(內容我就不在此複述了凸)
    這就是因為有了這種『集合式社區』
    在台灣內部造就出了『異化世界』,
    不斷生產出脫離現實的『正義價值』,
    進而裂解了台灣社會,加深、加大對立的『意識型態』。

    可不要以為這些人數就僅僅是那些退輔會登記有案的『榮民』人數,
    假定這些新眷村的戶數是那30餘萬的『榮民』
    (先忽略有些『榮民』沒有承購資格)
    以30萬『榮民』人數計算:
    再加上30萬的配偶-
    ˙只要配偶在,房屋使用的水電半價(政府補貼),
    ˙如果是有本國身份的配偶,即使領終身俸資格的『榮民』先死亡,
    配偶仍然可以領『半俸』直到配偶死亡。

    ˙非本國籍配偶,如遇有子女,則可領『半俸』到子女成年。
    由於有許多7、80歲高齡榮民仍然生育多名子女,
    退輔會曾編列預算實際訪查數萬名中國籍配偶並希望能查驗血親關係,
    多數遭到老榮民嚴厲斥責而無法確認子女是否真為親生,
    因此,若是在台灣本地出生子女一率視為親生子女。

    ˙另外,原規定中國籍配偶須滿11年才得取得本國籍,
    如『榮民』有重大傷病,需要配偶取得工作才能維持家計則不在此限,
    實際發生中風臥病在床的老榮民,數年內先後與多名中國籍女子結婚,
    待該名女子依法取得本國身分證後隨即離婚,訪查後無法得知去向,
    也無法要求此類老榮民不得再發生此類結婚行為。

    ˙新眷村可直接登記在成年子女名下=可規避遺產、贈與稅
    如為具備終身俸、配發新眷村資格的榮民子女,
    相對於同年齡距的一般社會大眾,享有:
    不必負擔父母生活費所需;可避稅繼承房屋財產的『經濟優勢』,
    (註:『終身俸』每半年1領,按退休前階級本俸8成計算,
    如現職現階者薪資調升或加發年終獎金,則以相同調幅調加退休俸)
    ˙˙˙˙˙(不計其數、不及備載的規定、辦法,如:18﹪)

    綜合以上的『福利措施』,假設每對『榮民』夫妻育有4名已成年子女,
    (30萬+30萬+4×30萬)×90﹪支持國民黨=大約160萬
    也就是,單單就具備『榮民資格』的30萬人,
    因為林林種種的好處,所擴散出來『特殊意識型態』的鐵票數就至少160萬。
    這還只是粗略估算『軍』部分的第1、第2代,
    不含第2代因『經濟優勢』,所擴散出來的『配偶效應』人數。
    如此類推-
    『教』的中、小學老師(2種免稅人之1)也會如此產生擴散效應。
    『公』的部分,因為任用、退休制度的改革,擴散效應會低於前2種。

    這些都是由政府來編列預算執行=全體納稅義務人的錢,
    納稅義務人出錢,『功德』全部作給『國民黨』,
    有些時候,台灣派根本不是在和對方在爭論『真理、前途』,
    而是活生生、白花花的『現實利益』,
    這些『現實利益』至少幫國民黨『綁住』了數百萬的支持者,
    (註:如果以『血統人數』來估算選票比例,不但完全錯誤,也嚴重低估對手)
    那些『正義公理、民主法治、未來前途』的『普世價值』
    到了『現實利益的異化世界』有幾個人聽得下去?
    (納稅義務人不但大量失血,還拿石頭砸自己的腳XP)

    (三)
    這樣想來,其實阿扁總統真的很努力,也很不簡單,
    歷年以來的選舉,都是他個人的得票數超過民進黨的得票數,
    後面那些人不但沒有心懷敬意,更加努力鞏固阿扁總統所拓展出來的票源,
    還自以為是競選大功臣,從頭到尾見縫插針、批評謾罵,只想分食不勞而獲,
    中國派很清楚台灣派(民進黨)只有這麼一個陳水扁有辦法吸引改革力量,
    全面性發動共產黨式的總鬥爭,來摧毀這種『正義價值意識』。
    雖然經過了這次『貪污案』的調查後,
    讓我更加敬佩總統堅持的理想和付出的心力,但是,
    全體台灣改革意識備傷害的程度(中國派的反撲成果)很難估算,
    況且,我不認為目前有另一位台灣派政治人物有此能力、魅力。
    (這兩天重聽阿扁10年競選歌曲專輯,猴子和管理員都哭了)

    寫到這裡,納稅義務『猴』因『失血過多』感到暈眩,
    『榮民醫院』床位已滿,只好先去找牛屎熱敷一下,
    有機會下次再報˙˙˙

    PS:
    1報告住在新眷村的台灣派支持者,不需為您索取的『福利』感到任何愧疚,
    這是民主法治的社會,這些福利是經由立法院多數通過的法案,
    更何況,懷有台灣意識的人住在那種社區裡,簡直是一種精神虐待,
    猴子派駐在退輔會的情報員,只不過拿了份『自由時報』進辦公室,
    就被那些約聘僱資格特權漂白升等的下級職員群起圍剿。
    希望你們能夠不受『異化世界牽絆』繼續為台灣努力打拼,
    猴子向你們致敬Orz。

    2猴舍管理員在他爹還沒領終身俸時就開始出社會工作(正常繳稅),
    等到嫁給猴子(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沒有也不想去分配
    新眷村的財產資格(有一大堆2代為了財產打得頭破血流、反目成仇)
    正因為不曾享受這些『福利』,純粹立於正常的邏輯世界來討論,
    猴舍管理員才能從那種『虛幻荒謬的異想世界』走出來,
    我從小就無端被人物認為『眷村2代的壞胚子』(講台語罰1~5元的世代),
    迄今為止,我身邊週遭反而以這種『朋友』居多,
    下次如有機會,再來說明一些我所知的『他們的』思考模式和價值觀感。
    不扯了,猴子要去『糊牛屎』了。

    3再『猴』囉唆一下
    很奇怪,我每次跟那些沒湯沒粒沒半點便宜的台裔中國派這些
    『狗皮倒灶』的好坑,勸他們不要再投票給會聽黨令支持『福利』的立委,
    結果反應都很冷淡,大概是沒有當面從他口袋把錢拿走,感受不到吧XD


    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普世人權標準來看-『中』國沒有人,都是『猴』!
    ˙湯『中』之『猴』
    | 檢舉 |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May 26,2007 17:01
    更多相關錢坑法案的新聞以及討論欄在這裡,大家不妨去看看,
    台灣人天天辛苦打拼納稅的向汗錢,養了一堆屍位素餐的泛藍高官和不事生產不用納稅的外省族群二代之後還要養他們的第三代........
    =======================================

    錢坑法案 (眷村照過來~~~~))))))))))))))))))
    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viewtopic.php?t=14891&postdays=0&postorder=asc&start=0
    | 檢舉 |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May 26,2007 17:17
    泛藍立委推錢坑法案,重傷國庫庫,以為台灣人活該養他們三代一輩子嗎?
    真是天理何在?
    =-===============================
    享慣特權成自然 涂醒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23/today-o5.htm
    國民黨外來政權來到台灣後,自以為「光復」台灣,當然就以台灣「統治者」自居,把台灣人看成二等人民。不但趾高氣揚,把貪污當成正常,選舉時更以做票買票,塑造反民主的惡質文化。這種認為台灣人沒資格做總統,台灣人文化低俗,外省統治集團才是高水準,外省族群享福利是應該的觀念,都是源自外來集團的貴族心態。

    因此,榮民可以因對國家有貢獻而每月領取一萬多元,但幫助台灣經濟起飛,奉獻良多的老農民,連每月領個三、五千都不可得,拖拖拉拉。榮民佔用國家土地的眷村,可以花六、七千億來改建,甚至低價賣(配)給郝柏村等高官購買以轉手圖利,而一般台灣人民則要為了抽個國民住宅而大排長龍。外來集團的李煥、郝柏村退休後可以「禮遇」豪宅、汽車及水電,台灣人稍有享受就是「特權」。外來集團的台北馬市長可以把公務用的一半特別費不必檢據,全數放入自己帳號,而台灣人民選出的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就須每筆檢據。哪會差這麼多?真是「吃人夠夠」。

    原因就在於外來集團高高在上習慣了,好像台灣人欠他的,故只有「禮遇」而無「特權」。為何「禮遇」外來集團?因為依法(或要點),而法(要點)誰制定?當然是外來集團自己制定。這種「依法」享受「禮遇」的心態,正是馬英九操弄族群,把在台灣的人民分成一九四九年以後才來的一等中國人及一九四九年以前來的二等台灣人,並且在其補助出版的台北市導覽中警告外國人,不要把一流中國人稱為台灣人,否則他們會生氣的緣由。

    為何外來集團的中國人,不但可以在二二八事件屠殺台灣人退休後還可以「依法」「禮遇」,而台灣人即使執政,也不能「依法」享有「特權」?唉!連基本權利都不如中國人的台灣人,還能「特權」嗎?郝龍斌大言不慚說郝柏村沒有享受「特權」,只有「禮遇」,真是何不食肉糜呀?

    (作者為彰化基督教醫院醫師)
    | 檢舉 | Posted by 阿萍 at May 26,2007 17:23
    據我所知立法院並沒有主動提出法案的權力,立法院只能針對行政部門提出的法案做可否或修改的權力,這些法案應該都是國防部提出的吧!
    始作俑者不知道是誰呢?
    | 檢舉 | Posted by 不解 at May 27,2007 05:24
    還想請教各位大大,除了在此罵爽以外,還有沒有別的法子?
    | 檢舉 | Posted by 不解 at May 27,2007 05:39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如果這些法案全部過關,一定壓垮國家財政,「這不是開玩笑的事!」台聯立委何敏豪則說,堅決反對任意擴大適用範圍的錢坑法案,如果藍營要挾表決優勢強行通過,他們只有尋求輿論公斷。


    建議來個全民公投吧
    | 檢舉 | Posted by 不解 at May 27,2007 05:50
    回覆不解大大:
    請您注意看一下,上面那十五項<錢坑法案>都有列出法案的!
    那些<提案人>幾乎都是國民黨、親民黨、新黨及無黨籍的立委:吳成典、張慶忠、盧秀燕、洪玉欽、邱鏡淳、劉盛良、朱俊曉、楊瓊瓔、朱鳳芝、洪秀柱、趙良燕、朱鳳芝、林郁方、高思博、吳志揚、王昱婷、孫大千、盧秀燕、李紀珠、劉盛良 .....十五項錢坑法案中提案最多的是朱鳳芝、洪秀柱、盧秀燕次之,
    | 檢舉 |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May 27,2007 21:50
    給不解:
    泛藍利委以國會過半優勢強力主導掌控台灣國會所有議事程序,許多攸關國防國計民生的重要法案如軍購案,總算案等等全都被阻在程委會之外,無法進入一讀審查的門楷!

    要阻止這些出賣台灣人民的泛藍利委惡行,只有一個辦法,支持國會改造,全力推動支持推薦具有台灣本土意識的泛綠立委進入2007年的國會,故請支持及廣為傳我們話活動:
    <台灣加油向上(二)-國會改革篇-2007改造國會監督聯盟運動>
    http://blog.roodo.com/fairy220/archives/2950839.html
    | 檢舉 |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May 29,2007 14:28
    這些法案偏向照顧特定族群,對其他族群是不公平的.眷村改建為什麼要政府(全民)出錢?這些人難道毫無謀生能力嗎?社會上比這些外省族群更需要幫助的人都必須靠自己賺取微薄生活費,誰來為他們爭取補助?喜憨兒還知道要靠自己的勞力換取報酬和尊嚴,這些外省族群和立委好比社會的寄生蟲比喜憨兒還不如!相較之下令我更佩服那些活得有尊嚴的弱勢族群!
    | 檢舉 | Posted by claire at May 30,2007 09:07
    claire:
    我們一般人只要沒有在工作,就會沒有收入了!
    就算一公司退休也是領基本退休金,根本沒有什麼十八%,
    反而是那些有十八%的人,就算退休了,仍可坐乾薪,薪水還比不工作時還要多,這算那門子公平正義?
    我們一般人要辛苦存多少年錢,才有錢買房子住,就算買房子用貸款,每月也要繳可觀的利息!
    然而,我們長期養了這群領有18%的特定族群第一代和第二代,還不夠嗎?
    為何還要再養他們的第三代,國家出錢蓋房子給他們住,他們只要付出房價的1/4或1/5,其餘錢都由國家負擔(也是全民納稅的錢)就有豪宅房子可住了! 

    泛藍利委不讓軍購案和總預算通過,卻盡通過這些圖利特定族群的<錢坑法案>,真是無法無天,太可惡了!
    | 檢舉 |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May 30,2007 21:35
    像我們一般民間人士買房子可是要自己辛苦賺錢存錢去買!就算是貨款買房子,也要自己繳利息,像我家分期貸款買房子,每月要繳給銀行的兩萬元中利息就要九千元!

    為什麼偏偏就有些特定族群卻要讓全台灣人民辛苦打拼納稅的血汗錢來幫他們建造豪宅及墊付買房子的錢,而他們只要負擔那少數的1/4或1/5的錢,就可以了呢?

    更何況,這種圖利少數特定人的逾兆錢坑法案,還佔了全部總預算一點六兆中的<一點一兆>,不僅會拖挎國庫更累及全民得共同承擔!!!
    重點是,藍委推動這些<錢坑法案>中並沒有<排富條款>導致已領有數千萬元退休金及十八%家財萬貫的既得利益者之有錢階級還可分配到房子,然後再拿去租給沒有房子住的窮人,大賺黑心房租錢!更不符台灣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
    國庫跳錢坑 沒死也重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may/14/today-p2.htm
    ...略...

    總預算1.6兆 錢坑就1.1兆

    〔記者王貝林/台北報導〕行政院主計處長許璋瑤昨天表示,立法院最近這些案子都是討論已久的老案子,包括最近付委及已在委員會的案子,總金額高達一兆幾千億到二兆元之譜,但目前國家總預算每年也不過一兆六千億元左右,預算規模以國家的財政能力已無法再成長,連省個幾億元都要「喬」半天了,遑論這些動輒千百億元的法案。
    | 檢舉 |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une 3,2007 22:29
    更何況,這種圖利少數特定人的逾兆錢坑法案,還佔了全部總預算一點六兆中的<一點一兆>,不僅會拖挎國庫更累及全民得共同承擔!!!
    重點是,藍委推動這些<錢坑法案>中並沒有<排富條款>導致已領有數千萬元退休金及十八%家財萬貫的既得利益者之有錢階級還可分配到房子,然後再拿去租給沒有房子住的窮人,大賺黑心房租錢!更不符台灣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
    重點就在這裡,妳說得太好了,給妳拍拍手!
    | 檢舉 | Posted by 歐巴桑 at June 8,2007 20:56

    愛台灣~~大家的子女都送去當自願役士兵、士官或軍官,不當兵就是不愛台灣,全民皆兵後,人人都有保障,你會把你的子女送進軍中嗎?如果不願意~~哀!
    | 檢舉 | Posted by toby at November 4,2007 21:08
    歐巴桑:
    感謝您的贊同!
    其實,國民黨就是專門在照顧那些既得利者的外來特定族群,因為這些人才是支援他們的鐵票,至於一般台灣人的死活,國民黨根本不會去管。

    另外,支援政府追討國民黨的不當黨產,也可以讓政府把筆龐大的不當黨產用來援助台灣的弱勢族群。

    真的要讓國會改革以及追求轉型正義,台灣人一定得支援具有台灣意識的立法委員在2008年立委選舉中過半才行。

    toby :
    你的貼文已經離題,不知你所指為何?
    | 檢舉 |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November 5,2007 09:56
    | 檢舉 | Posted by James at January 22,2008 14:48

    國民黨照顧榮民之福利政策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

    增列「經退輔會列管有案未獲眷舍分配之榮民,適用本條例之一切權利」。

    將散居榮民納入眷改對象,以43萬人、每戶補助320萬元計,將增加眷改基金1兆3760億餘元之輔助購宅款預算。

    老榮民鑲牙可補助到最高40000元.每4年一次
    這麼好的榮民的福利政策,你心動了嗎?如果心動了請投票支持國民黨。
    | 檢舉 |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anuary 22,2008 21:28


    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post_587895.html#587895
    如果錢坑法案,會讓台灣2300萬人,每人分擔5萬元.
    請問,這可以付,現在和未來全台灣大學生學費,多少人次?多少代?
    我想,該可用於16年國教了!



    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post_587926.html#587926
    一九七八年間,提案過【眷民榮享】二代專案,意思是【非世襲】本身這些條件,就不該世襲,
    但卻有一群混蛋,繼續運用這種不當世襲的條件,繼續迫害台灣國家體制,繼續迫害國家的結構。

    第一代不管死去幾十年.第二代沒出息的外省特權子弟繼續享有這份幾百萬的福利
    | 檢舉 |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anuary 22,2008 21:33


    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post_587928.html#587928

    退輔會每年近一千四百億的預算用來照顧八十七萬人,這還不包括眷村改建的費用;
    近八百七十萬的工農群眾享有的卻不到七百億元。
    行政院擬在國民年金實施後,全面檢討每月一萬三千餘元榮民就養金的調整問題,
    不料引來退輔會胡主委揚言,若就養金被調整,將不惜辭去主委的職務。
    其實,除了就養金,還有更多不為人知的名目。

    一、就學服務:就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的學雜費及成績優異;榮民、榮眷及子女參加進修班;為參加國家考試去補習班補習,均享有補助。

    二、就業服務:為校級以上的軍官及退除役人員,特別舉辦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三、就醫服務:
    1、就醫掛號費、部份負擔、健保不給付的項目,全額補助。
    2、退伍後有職業者,依退伍時軍階,按比率補助。
    3、移居中國或國外的榮民或義士未參加健保,回國至榮民醫院就醫,全額補助。
    4、住院期間的伙食費,全額補助。
    5、裝設義肢、義腿、枴杖、助聽器等之費用,全額補助;鑲牙則由專案辦理。每個項目,每兩年可申請一次。

    四、就養服務:
    1、榮民的配偶及子女,每月可申請眷屬補助。
    2、榮民移居到中國長期居住,出境前以現金一次發給半年的就養給付金,後續每半年以匯票給付,至終老為止。

    五、服務照顧:
    1、榮民、榮眷、遺眷享有「急難救助」、「慰問」及「災害慰問」等,數千至數萬元
    不等的補助,且無次數的限制。
    2、國小、國中就學子女營養午餐補助,每人每學期兩千七百元。
    3、遺孤三節慰問金,每次一萬元。
    4、榮民子女獎助學金。
    5、榮民大陸親屬來台探病、奔喪,及滯留大陸前國軍人員及眷屬返台定居,享有補助
    6、紀念慶典活動、研習參訪、編印書刊出版品,主辦或協辦國際性的會議或活動,
    都可申請次數不等的補助。每次補助最高五十萬元。

    退輔會每年近一千四百億的預算用來照顧八十七萬人,這還不包括眷村改建的費用;
    近八百七十萬的工農群眾享有的卻不到七百億元。
    榮民可以在咖啡廳吹冷氣看報;農民卻得熱死在田里;
    工農子女付不起營養午餐費,榮民子民卻沒有這個問題;
    榮民受災、生老病死都有補助款,子女少有負擔,工農群眾每一項都要由自己或子女負擔。
    這難道不是造成貧富差距的原因之一嗎?

    六十年了,工農卻享受不到公平的福利,我們到底還要養這些特定族群多少年?請政府
    拿出魄力來,導正這長期不公的制度,早日將福利合理的分配由全民共享。

    已上取自批踢踢http://www.ptt.cc/bbs/KMT/M.1197132759.A.64D.html

    PS : 依照人口及補助金額換算~

    43位農民的命 = 一個榮民
    170位勞工的命=一個榮民
    39個學生的命=1個榮民
    | 檢舉 |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anuary 22,2008 21:39
    感謝分享!!!!
    ---------------------------------------------
    版主回覆:
    歡迎光臨喔!
    | 檢舉 | Posted by 女子 at March 22,2010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