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8,2007

十九日聲援杜部長把中正廟掛牌改成<台灣民主紀念館>

通通抓起來

民主台灣豈容<威權的幽靈復辟>? 呼籲台灣人明天十九日一起到中正紀念堂去支持聲援杜正勝教育部長掛牌,把中正廟改成<台灣民主紀念館>!!

民視昨晚報導李永萍質詢時,郝市長說:準備十九日動用五百名警察和拒馬保護228元兇蔣屠夫的中正廟.......郝警總大人顯然又是第二個明星馬, 其管轄下的警局還真是狗腿!!! 看來這個郝軍頭兒子市長的權利真有比總統教育部還大? 

郝龍斌昨對此表示,市府一切依法辦理,相信中央政府不會刻意做出違法的事,如有違法行為,一定移送。

台北市警察局長王卓鈞表示,民眾若有違反文資法的部分,將拍照存證處理,若違反集會遊行法,也僅會舉牌警告,不會有抓人行為。
 (見民主紀念館明掛牌 百人聲援嗆郝 )


 反動、反台、反民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y/18/today-f2.htm

「應即槍決可也!」、「統統拉出去槍斃!」,蔣介石當年就是這樣處理反對他的異議人士;「統統抓起來!」,這是蔣介石的學生郝柏村,當年任行政院長時的名言;郝龍斌繼承父志,對中央決將「中正紀念堂」改名為「台灣民主紀念館」,竟然也想「統統抓起來」!

蔣介石是大獨裁者,惡行罄竹難書,二二八事件官方報告也直指他是元凶,出身國民黨權貴集團的郝龍斌,為供奉滿手血腥的蔣介石,竟臨時把中正紀念堂列為「暫定古蹟」,對抗中央,不准掛牌改名,威權霸道表露無遺。

明天將為台灣民主紀念館掛牌的是陳總統,並由教育部長杜正勝主持,台北市長郝龍斌、文化局長李永萍則「保蔣」到底,揚言要以現行犯扭送法辦,那郝市長豈不要扭送法辦陳總統、杜部長?

中正廟是國民黨專制政權當年動用民脂民膏,興建供奉其獨裁主子蔣介石的所在,台灣已是民主國家,豈容獨裁惡靈繼續「竊據」人民的公共空間?豈容踐踏民主、迫害人民的獨裁者名字霸佔民主園區?豈容獨裁者的徒子徒孫威風八面護獨裁者之名?

「民主」就是對付「獨裁惡靈」的最有效除魔劑,因此,當台灣民主紀念館掛牌之時,蔣介石的獨裁惡靈就將逐漸被驅離,終將成為人民唾棄、歷史審判的怨靈。

泛藍陣營從馬英九以降,為了保護獨裁主子、為了與中國終極統一,大力醜化台灣正名、反對改名去蔣,並指正名、改名就是意識形態掛帥,其實,像馬、郝等的思維,才是意識形態掛帥,更是親中反台舊權貴集團的大反動!

郝市長好膽就把陳總統、杜部長等統統抓起來,好讓台灣人民看清泛藍反動、反台、反民主的霸道嘴臉!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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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權的幽靈居然仍在台灣土地上徘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y/18/today-s1.htm

我國在一九八七年七月十五日解除戒嚴,翌年一月十三日,最後一位政治強人蔣經國逝世,由李登輝繼任,開始推動民主改革,至今已經二十年了,但民主的台灣果真走出威權的陰影?從最近的一些跡象看來,答案似乎是否定的。威權的幽靈顯然還在台灣的土地上徘徊。

台灣的民主轉型經驗,被稱譽為「寧靜革命」,亦即以最少的代價而由威權體制過渡到民主體制。一般開發中國家、第三世界的民主改革,大抵採用暴力革命的手段,因此縱然推翻了獨裁者的威權統治,卻避免不了屍橫遍野、血流成河的悲劇。台灣算是少數幸運的國家了。然而,也由於民主得來太過容易,一些舊的、不合理的事物與制度、價值觀,並未遭到徹底的鏟除,導致好與壞、新與舊、民主與威權並行不悖。此種現象說好聽的,是台灣社會能夠兼容並蓄,充滿寬容之心,但何嘗不是社會缺乏共同的標準與原則,形成是非不分,公義不彰,使民主的道路上佈滿暗礁、陷阱,一路走來顛顛簸簸,險象環生。

威權勢力的反撲力道有多大?且看最近「中正紀念堂」改名為「台灣民主紀念館」的過程之艱辛,便可了然。蔣介石的歷史功過,縱未定論,但其為獨裁者,實施威權統治,製造二二八、白色恐怖的悲劇,則是不容抹殺的事實。蔣介石統治下的台灣人民,是生活在多麼高壓密織的羅網之下,二二八紀念基金會所舉辦的「再見蔣總統/反共、民主、台灣路」特展,提供了歷史的見證。在那個年代,反共是唯一的精神指標與圖騰,蔣介石則是人類的救星、民族偉人,台灣是反攻復國的復興基地,台灣人民更是生活在快樂的天堂。而任何背離或揭穿此一虛擬圖像的創作、思想,甚至事實之描述,皆在禁絕之列。

因此,那個年代出現了許多荒謬的禁歌、禁書、禁語。例如民謠「四季紅」因「紅」字恐讓民眾聯想到中共紅軍,於是改為四季「謠」;民謠「天黑黑」、「賣酒矸」,甚至在杜哈亞運大出鋒頭的「燒肉棕」,以及流行歌曲「苦酒滿杯」,皆遭指控描述貧窮、落後,散播失敗主義、灰色思想,而被列為禁歌。而中共以八路軍開始對國民黨造反,因此公車路線便無「八路」,如今看來更是荒唐可笑。除此之外,該項展覽更展示了一件珍貴文件,顯示蔣介石曾將一位附匪自首者批示「應即槍決可也」。此一文件是威權統治具體而微的寫照:一則,中華民國為五權分立,但獨裁者竟能扮演終審法官的角色,御筆親批司法案件的判決;再則,一件原本依自首條例至多可判五年徒刑的案件,蔣介石大筆一揮,竟改為死刑,不僅凸顯蔣氏之獨裁,更揭穿其所塑造的仁民愛物、慈祥和藹的假象。

這一位雙手沾滿台灣人民鮮血之獨裁者,在過世三十二年後,其紀念堂、雕像竟仍矗立在首都的精華地帶,似乎依然帶著帝王的威嚴在君臨天下,統治著他的子民。在二十一世紀,一國之首都仍擁有獨裁者的紀念堂,大概只剩中國、北韓之流的國家,而民主台灣竟然與之同流齊名,實為一大恥辱。由此可見,政府將中正紀念堂改名台灣民主紀念館,非關族群矛盾與意識形態對立,乃在落實轉型正義,彰顯民主精神,清除威權遺緒。儘管如此,此一改名仍遭到威權舊勢力的強烈反撲。威權舊勢力挖空心思,不惜玩法將中正紀念堂列為暫訂古蹟,並揚言逮捕「破壞古蹟」者,使得政府預定的台灣民主紀念館掛牌行動充滿衝突的變數。

從這一事件觀之,威權舊勢力依然陰魂不散,台灣人民絕不能以為民主已經在台灣實施,而沾沾自喜,應該時時警惕,慎防這些人借題發揮,破壞民主體制。


Posted by fairy220230 at 樂多Roodo! │16:51 │回應(10)引用(1)政治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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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目的在增進人類全體之生活,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從今年5月19日開始,說這句話洗腦全國小朋友數十
CKS老先生 Bye-Bye【妙子的故鄉翦影】 at May 19,2007 08:55
回應文章
編輯台又無法進入了,先在此更正一下:
民視報導李永萍質詢時,郝市長說:
準備明天十九日動用<五百名警察>保護蔣屠夫的中正廟.......

誰怕誰呀!住在台北縣市的人請一定要去支持杜正勝長掛牌,
把蔣屠夫的中正廟改成<台灣民主紀念館>喔!台灣人加油!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May 18,2007 17:14
馬英九和周鍚瑋都不願意保留具有一百年歷史的樂生療養院了!
郝市長和李永萍卻刻意保留不到五十年的228兇手蔣屠夫中正廟,
目的又何在用?莫非要讓威權政權和警總復辟?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May 18,2007 17:38
「民主『紀念』館」,能改則改。不知是否民主已死,不然要紀念什麼民主,還不如多給我們一些願景、前進的東西。稱為「民主『進步』館」都還比較強!不過別誤會,我不是民主進步黨的。
Posted by Tenky at May 18,2007 23:16
二二八屠殺時外省兵用機關槍掃射台灣人,充當蔣介石的劊子手,現在這些沾滿血腥外省兵的兒子郝龍斌,不但沒有向二二八受害家屬下跪道歉,竟然違法把中正廟為暫定古蹟,繼續迫害台灣人,要被害人向兇手行禮致敬,

外省兵郝兒子泯滅天良喪心病狂,建議陳總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判處外省兵兒子郝龍斌「應即槍決可也」,畢竟這是蔣介石最拿手的批示。
Posted by 源興伯 at May 21,2007 09:17
>>泛藍陣營從馬英九以降,為了保護獨裁主子、為了與中國終極統一,大力醜化台灣正名、反對改名去蔣,並指正名、改名就是意識形態掛帥
Posted by claire at May 22,2007 10:35
>>泛藍陣營從馬英九以降,為了保護獨裁主子、為了與中國終極統一,大力醜化台灣正名、反對改名去蔣,並指正名、改名就是意識形態掛帥
Posted by claire at May 22,2007 10:37
To:水筆仔阿茵
網頁怪怪的,無法把留言全部顯示出來,不再留言了,煩請刪除.麻煩您了,謝謝!
Posted by claire at May 22,2007 10:39
claire大大:
留言無法全部顥示嗎?

有時磪實如此,可能有人在搞鬼吧z!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May 22,2007 13:54
文資法?還是障眼法? ■ 張瓏

自由時報

按中正紀念堂於民國六十九年完工並對外開放參觀,迄今為二十七歲,管理機關為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並隸屬教育部。台北市文化局於今年三月為因應其外牆拆除之爭議,乃迅速依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文資法)第十七條規定,將其指定為「暫定古蹟」,依該條規定,「暫定古蹟」於審查期間即視同古蹟,應予以管理維護。

嗣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暨教育部於五月十九日辦理中正紀念堂更名為「國立臺灣民主紀念館」之揭牌儀式活動,於本堂南北兩側壁面懸掛大型活動布幔,五月二十日遭台北市政府以違反文資法第三十條規定為由,依同法第九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處以新台幣十萬元罰鍰,隔日再連續處以新台幣二十萬元罰鍰。五月二十二日市府又依上開法條規定,主動強制拆除該布幔。市政府之處理方式,實多有可議之處,說明如下:

一、依文資法第三十條規定,「營建工程及其他開發行為,不得破壞古蹟之完整、遮蓋古蹟之外貌或阻塞其觀覽之通道(下略)」,所謂「營建工程」按營造業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係指土木、建築工程及其相關業務。至於「其他開發行為」,則為其他與營建工程有關之開發行為,並對古蹟有不良之影響者而言。中正紀念堂目前雖有進行部分修繕工程,惟其懸掛布幔行為,乃是為更名之揭牌儀式活動,與修繕工程無關,實無法以文資法第三十條及第九十七條規定處以罰鍰。

二、有關市政府連續處以新台幣二十萬元罰鍰之行為,按文資法第九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有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情形之一,經主管機關限期通知改正而不改正,或未依改正事項改正者,得按次分別處罰,至改正為止;情況急迫時,主管機關得代為必要處置,並向行為人徵收代履行費用(下略)」,本條規定為「行政罰」之一種,與「執行罰」不同,執行罰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處以怠金仍不履行其義務者,執行機關得連續處以怠金」,而該條項係規定「得按次分別處罰」,亦即應依每一次限期改正之通知行為,而不改正者,分別予以處罰,而非就第一次限期改正通知處罰後未改正,立即再予連續處罰,爰市政府連續處罰之行為,已違反該條項之規定。

三、又市政府主動強制拆除該布幔之行為,依前開文資法第九十七條第二項規定,係於「情況急迫時,主管機關得代為必要處置」。所謂情況急迫,係指古蹟有立即遭破壞或毀損之虞,非經主管機關代為必要之處置,無法排除該危險者而言。此次懸掛布幔之行為,似無法看出會對中正紀堂造成急迫性破壞或毀損之虞,爰市政府似亦無主動強制拆除之必要性。

台北市政府此次之裁罰行為及強制處置,實有上述多項未符法令之處。惟歸根究柢,仍在於中正紀念堂目前「暫定古蹟」之性質,應早日獲得確定,儘速完成其古蹟審查程序,以免衍生更多爭議。

(作者為文建會法規會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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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的話

■ 陳孟和


我是在火燒島被關了十五年的五○年代白色恐怖受難者,三年前第一次看到出土的檔案,自己的案件原來判了十年,送到蔣介石的簽呈卻被在「十」字下劃上斜線加五,非常吃驚!當時硬湊成同案的難友劉占睿、劉茂己、黃瑞聰、劉天福四人,都是二十出頭優秀的年輕人,卻於一九五二年八月二十四日被槍決。

十五年漫長流放牢獄歲月之後,我回到台灣,卻像進入更大的監獄,家庭破碎,工作在特務監視下持續更換,幸得難友互助,也曾經因日文之便擔任來台日本旅遊團體的無照導遊。

這個月十九日,我再次走進以前的「中正紀念堂」,為了參加「再見,蔣總統!」的展覽開幕式。但是我卻在現場聽到許多日本觀光客抱怨「看不到衛兵交接」,更不了解所謂「民主紀念館」更名由來及展示內容。

我憂心這些觀光客將留下負面印象;同時,身為一位受難者,心情非常難過。借助貴報,我擬了一份說明,希望拋磚引玉,由政府或主辦單位在現場發給觀光客,尤其是帶隊導遊,化解困惑,並為台灣盡一點宣揚義務,大意如下:

敬致遠從日本來台灣旅行的客人:

這一次「中正紀念堂」自五月十九日改名為「台灣民主紀念館」,展示內容正在更新中,目前的特展「再見,蔣總統!」是展出戰後台灣從一九四九年開始,歷經人類歷史中最久的三十八年戒嚴,其中包括蔣介石主導的二二八大屠殺事件,以及之後發生眾多的獨裁專制、人權迫害、人命屠殺等歷史事件的證據、文物。不論任何一項,都可以說明蔣介石不是中國國民黨所謂「人類救星」、「世界偉人」、「自由燈塔」、「民族長城」等神話的證據。

二十一世紀的台灣,是一個邁向自由民主的國家,雖然如此,為什麼把殺人元凶、自由民主破壞者,當做無上聖人來供奉,是不是很滑稽?令人啼笑皆非!您們會不會這樣想呢?

各位從遠處而來,想參觀衛兵交接的來賓,一定感覺有些遺憾,但是大直忠烈祠還看得到,不無小補。如果您想看到日本退出台灣後的台灣歷史,真正深入了解台灣在民主化之前的悲慘命運,這裡,就是個最理想的地方。請您仔細看看六十年來台灣被掩蓋的歷史,是否會與我們有同樣的感動!

(作者為高齡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理事)
Posted by 阿萍 at May 26,2007 08:16
郝龍賓和李永萍引用<文資法>,,果然只是在運用來保護蔣屠夫的廟之<障眼法>!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May 26,2007 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