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7,2007
一九八九年四月七日--鄭南榕烈士自焚十八週年紀念日
清明時節雨紛紛,祭蔣行人欲斷魂,似乎無言對映著十八年前的今日。一九八九年四月七日上午九點過後不久,自由時代週刊社創辦人鄭南榕引火自焚。時為清明過後,天安門屠殺前夕。
鄭南榕自焚,緣於自由時代週刊登載「台灣共和國新憲法草案」,被國民黨舊勢力扣以叛亂罪名,決定予以強制拘捕。而鄭南榕揚言:「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會抓到我的屍體」。鄭南榕遂「自囚」於總編輯室,備妥三桶汽油。
鄭南榕自焚之前,並非坐以待斃。在「自囚」期間,他仍親自訂正《台灣未來的描繪:新憲法草案解說,附錄台灣新憲法草案》、《建設東方瑞士:台灣建國藍圖的探討,附錄台灣民主共和國憲法草案》,可見其最終關懷。
鄭南榕自焚後十一年,民進黨贏得大選成立本土政權。可惜民進黨執政七年餘,與國民黨聯手修憲,建構修憲極高門檻,且立法院為泛藍控制,即使想修憲也動彈不得。至於制憲,除選舉季節,或壓力罩頂,喊喊口號,亦復一事無成。
鄭南榕自焚,被民進黨引為烈士。但民進黨之制憲努力實有愧於鄭南榕。於今,第一家庭陷入官司,四大天王你爭我奪,不知還有誰記得這位同志?鄭南榕地下有知,制憲至今無進展,會作何感想?
鄭南榕自焚後,自由時代週刊之悼念文指出:「如果台灣只有一個南榕,那麼南榕死得太沒有價值。事實上,燒死一個南榕,將復活十個、百個、千個、萬個南榕」。十八年過去了,本土政權出現了,然,十個、百個、千個、萬個鄭南榕,而今安在哉?難道是在上者「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之言,讓被鄭南榕自焚之火點燃的制憲火種一一熄滅了?
一九八八年底,鄭南榕自焚前半年,蔡有全、許曹德台獨案判決,國民黨意在殺雞警猴。鄭南榕有感而發:「台灣獨立絕非不勞而獲的。維持現狀只是等待另一個宿命式悲劇的重演。」民進黨既然承諾伸張台灣主權,便應牢記鄭南榕之遺言與遺志,於制憲之路堅定地全力以赴。否則,真不知民進黨領導人士,於每年之四月七日將如何自處?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pr/7/today-o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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