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與黑道勾結的事件發生後,我這篇部落格文章繼續討論台灣新聞媒體怪像。
我常在台灣國內聽到新聞媒體自封為「第四權」這種說法,對這樣自以為是的說法,實在令我非常困惑,不知道這樣的說法是從何而來。為何在美國生活多年,從沒有在報紙、電視、公共廣播電台聽當地媒體開口閉口把媒體與行政、立法、司法並列為第四權(Fourth Power)這樣的說法。廣為歐美人士通稱的英語說法,並不是台灣媒體說的"第四權",而是"第四階級"(Fourth Estate),這乃是過去相對於教士、貴族、平民百姓這三個階級以外的第四階級。
April 4,2007
串連淘汱惡質TVBS,支持王世堅向TVBS台抗議行動
鐵平大大所言極是!新聞媒體未經人民授權,豈能和政府平起平坐,長久以來以訛傳訛的<第四權>乃是<第四階級>的錯誤翻譯,台灣人民應覺醒了,為了保護我們的社會家園安寧,應唾棄惡質又不道德的媒體,敬請長期被惡質媒體毒害的沈默大眾別再鄉愿沈默了,呼籲大家一起來串連淘汰亂台的惡質媒體TVBS!!並請支持王世堅去向TVBS台抗議直到它關閉為止!!
本文轉貼自-Focus on Taiwan
http://focusontaiwan.blogspot.com/2007/04/blog-post.html#links
把新聞媒體與西方三權分立(Seperation of Powers)中的Executive, Legislature, Judiciary並列,並說成是Fourth Power,是一種中文翻譯語意錯誤、以訛傳訛的用法。歐美學界並沒有這樣的定論!
更明白來說,美國三權政府(three-branch system of government),政府權力(powers)來自於人民直接間接的授權,新聞媒體是一種公司法人形態的組織,任何人都可以投資開設新聞媒體,跟開餐廳或水果店一樣,新聞媒體公司沒有人民的授權,又怎能獲得與政府權力平起平坐的所謂的「第四」權力呢?可見,所謂新聞媒體是「第四權」,根本是不攻自破的錯誤說法!
歐美著名的新聞媒體,要贏得人民信賴,是來自業界嚴格的新聞自律。並不是因為你申請開設新聞媒體公司,就自動擁有所謂的「第四權」。台灣的新聞媒體,幾乎完全沒有業界自律的機制,有的只是惡性競爭的惡質文化。當這樣的新聞採訪權(Rights)嚴重侵害台灣人民的基本民權(免於恐懼、隱私等等)時,台灣人民要保護自己必須學會對新聞媒體殘忍、而不是信賴!
所謂對新聞媒體殘忍,就是採取淘汰惡質媒體的運動與積極做法,強迫媒體自律。
由王世堅發起,從4月4日起,連續一週包圍TVBS,強迫TVBS關台的做法,就是一種淘汰惡質媒體的人民運動!
記住,媒體並沒有所謂的「第四權」,別再用錯誤的英文翻譯當作新聞媒體的保護傘!
媒抗的鴨農受害討論區:
有關李濤中國第五縱隊2007年對台作戰計劃:http://bbs.epochtimes.com.tw/forums/28947/ShowPost.aspx
媒體破壞專業規範,錯假新聞創紀錄 (南方快報)
NCC包庇護航,應該立即拆牌 (南方快報)
NCC果然是個無恥的黑機關 (陳軍)
李濤,跪下!李豔秋,趴下! (嘉義番)
NCC:打殺李濤救李濤 (金恆煒)
T台案爛政客 (蘋論)
TVBS的爛 (曾韋禎的部落格)
造假就是造孽(03/31,自由談)
造假之後還在造假(03/31,鄒麗泳)
TVBS大醜聞──整天叫人下台,李濤呢?(03/31,X-user )
NCC角色可疑(03/31, 徐正毅 )
TVBS--不榮譽的印記 (03/30,Aaron )
TVBS的可恥歷史(03/29, 獷男雷克斯)
TVBS這次與黑道配合,下次呢?(03/29,蕭艸梅)
T台光碟醜聞╱瀝青鴨事件、張志輝殺女友案 TVBS爭議多(03/28)
日本電視台節目造假 傳總經理將引咎辭職 (03/29)
一人一通電話, 打電話到 NCC 抗議...(03/30,大河馬)
不看TVBS也要付費?╱收視戶頻道選擇權 (03/30,柯金德)
替TVBS圍事? (03/30, 自由談)
還會有下一個史鎮康 (03/30,鄭榮文)
都怪李慶安 (03/30,涂醒哲)
黑道電視台廣告的東西不要買, 用您的力量制裁TVBS (03/29,tipping888 )
中國網民指稱:TVBS「擺明是第五縱隊的宣傳機器」 (03/29,年糕料理館)
這票畜生哪裡是為了收視率? (03/29,直江山城守)
引用URL
】
at April 3,2007 10:06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pr/2/today-o6.htm
這次TVBS假黑道持械恐嚇錄影帶一案,不僅暴露出該電視台不擇手段唱衰台灣的邪惡本質,同時也揭穿了NCC為特定媒體撐腰護航的真面目。針對此次風波,NCC竟以「TVBS過去一年未有任何『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不良紀錄,不會被停播,頂多罰一百萬」、「不是TVBS的壞事就是其他台的好事,不要忘了,所有電視台都跟著播了這些畫面」作為回應,NCC為T台圍事脫罪的意圖,不言可喻。
回想去年七月二十一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成釋字第六一三號解釋宣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部分違憲後, NCC卻發布新聞稿表示:「經過本會委員熱烈的討論後,凝聚共識決定:關鍵時刻,忍辱負重」,選擇繼續享受名利與權利|月領十九|廿四萬、配公務車、司機加秘書,以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這個名器。
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這是法律系學生都通曉的ABC,結果,對於NCC這樣依立法院決議、以政黨比例組成的行政機關,明顯構成立法權侵犯行政權的事實,我們的NCC主委蘇永欽,知名憲法大教授,卻無法理解(或視而不見)。難怪政論名嘴吳國棟經常感嘆:法律在台灣,成了任由政治人物隨手玩弄搓揉的 糬。馬英九如此,邱毅如此,蘇永欽又何嘗不是?憲法教授帶頭違憲,不正如同刑法教授帶頭違法一樣的荒謬嗎?
政黨比例制的獨立機關?在台灣,可能嗎?當初自欺欺人,現在被TVBS黑槍假新聞打得七葷八素。趕快改吧!
(作者為網路作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pr/3/today-o4.htm
去年五月呂副總統建議,將台灣特有種生物,櫻花鉤吻鮭的中文俗名更改為台灣鮭魚後,每當有人提出相同建議時,馬上就有媒體以聳動的標題、消遣的文詞(無聊、自己爽、勞民傷財、走不出台灣、去中國化…),並挾所謂「保育界人士」兼「學者」大肆抨擊、揶揄,抹煞一些兢兢業業從事學術研究學者的研究心得。在此特別提出反證,希望建立學術界最起碼的學術良知─求真的精神。
櫻花鉤吻鮭僅是眾多中文俗名的一種,以台灣鮭魚稱之亦可。
一般日本學者俗稱台灣鮭魚為次高鱒、台灣鱒、莎拉茂鱒。台灣鮭魚的科學學名是渡部正雄和林淵霖兩位研究者鑑於台灣鮭魚的原模標本(holotype)遺失或殘缺不全,地模標本(topotype)也保存不善,甚至有點畸形(現存於美國California Academy of Science,編號SU 23095),方於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再次採集樣本,將研究結果發表於日本生物地理學會會報,正式將台灣鮭之科學學名,定名為Oncorhynchus masou formosanus (Jordan et Oshima)。櫻花鉤吻鮭的中文俗名應是源自陳兼善所編的「台灣脊椎動物誌」。台灣鮭魚的科學學名自一九八五年以降一直沒變;只是俗名隨著更多更新科學證據的出現而演變。
台灣鮭魚成熟雄魚的吻部既非鉤吻,體表也沒櫻花色或圖樣。太平洋鮭屬(Oncorhynchus)又叫鉤吻鮭屬,乃源自此屬魚種的成熟雄魚都有勾鼻(hooked nose or snout or upper jaw)特徵。台灣鮭魚之雄魚僅少數有下顎伸長的現象,更罕見上顎前端下彎成鉤狀的個體。
櫻鮭生活史有降海及殘留二型,雄魚多殘留不降河下海,有早熟、幼型成熟(neoteny)和成熟種魚的外部型態及幼魚(juvenile)相似現象(paedomorphosis),因此台灣鮭魚成熟,雄成魚仍保留條紋幼魚(parr)之外部體型形質,有黑色橢圓雲斑條紋、體色不銀化,成熟時無明顯二次性徵(勾鼻、鉤吻及粉紅婚姻色)。
台灣鮭魚為台灣特有種,以台灣稱之名正言順。日本學者認為,台灣鮭魚是源自日本櫻鮭的陸封型,但台灣鮭魚是否為櫻鮭家族的一個亞種,或是地理隔絕後形成的兩個族群(山女魚的地方型),調查比較數種太平洋鮭屬物種的內外部形質都無定論。周以正等(二○○六)比較分析四種日本櫻鮭的粒線體全基因組(共有一六六五二個核 酸),首度以分子生物確認台灣鮭魚是台灣特有種。
這年頭以「台灣」命名,都會遭有意識形態媒體的敵視,甚至刻意造謠放話,羅織一些缺乏常識的指控。惹得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林處長針對聯合晚報三月二十一日的報導提出澄清,並對其不實報導部分保留法律追訴權。
台灣鮭魚正名,有學術地位和研究上的重要性,並還原台灣的特有物種身分。請這些媒體不要再意識形態作祟,還學術領域一個求真的空間。
(作者為台灣海洋大學水產養殖系教授)
感謝妙子、水筆仔阿茵的推薦與鼓勵。
小弟也會參與包圍TVBS的行動。
這個包圍TVBS的活動,在去年TVBS鼓動民眾包圍總統府、總統官邸的時候,我就建議過
http://focusontaiwan.blogspot.com/2006/09/blog-post.html
要是當初就對TVBS這種惡質媒體採取行動,現在也就不會讓TVBS有機會跟黑道聯手恐嚇台灣人民。
現在用人民力量對抗惡質媒體,是善良人民對黑道媒體的憤怒與反撲!
4/03/2007 2:32 上午
未能知所防未然,活該七年來被抺黑陷害耍得團團轉了......
有關李濤中國第五縱隊2007年對台作戰計劃:http://bbs.epochtimes.com.tw/forums/28947/ShowPost.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