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6,2007
由力霸事件看投資上限40﹪絕對不能放寬
由力霸事件看投資上限40﹪絕對不能放寬
作者: eeebbs55 / Guest 發表:2007-01-10 08:43
如果要去中國投資
拿自己的錢去要拿多少去那都無所謂
拿百分之百去要死要活也只是你家的事
跟社會大眾無關
但是股票上市公司不同
錢大都是來自台灣的買股票的社會大眾
等於是大家的錢
先別說中國對台灣有敵意處處打壓台灣 肥了敵人瘦了自己
單是大陸台商企業的帳台灣根本就沒辦法查 是賺是賠根本無從得知
在中國要作假帳美化帳面欺騙股票投資人那是再簡單不過的事了
經濟犯如果騙了百億躲在中國那也無法引渡
有心犯罪的人根本就可以有恃無恐今天如果沒有限制對大陸投資這次力霸事件被轉移到大陸的錢可能就不只百億了 五百億都有可能
台灣社會大眾將會損失更慘重
到時爆發金融風暴都不是危言聳聽
一些說要放寬的人眼光狹縊 短視近利
一時的商業利益哪能跟國家社會的長治久安相比?
感謝 Snosrap 送來這段節目的錄音檔:蔡漢勳 看破新聞(.mp3),以及蔡漢勳的文字版「馬英九與力霸風暴」(資訊來源:福爾摩沙Orz評論報-
相關:
------------------
近日新文章: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2650375
引用列表:
作者: eeebbs55 /
由力霸事件看投資上限40% 絕對不能放寬【車轆振興會】
at January 19,2007 17:15
作者: eeebbs55 /
由力霸事件看投資上限40% 絕對不能放寬【車轆振興會】
at January 19,2007 17:18
政府要立法<呆帳公佈條例,國民黨百般阻擾>,國民黨是縱容王又曾及陳由豪等經濟犯罪奸商<債留台灣錢進中國>的罪魁禍首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anuary 16,2007 23:07
力霸風暴,始作俑者的國民黨能推得乾責任與嫌疑嗎?
請大家看看這一篇吧
===============================
蔡漢勳專欄
馬英九與力霸風暴 ( 13-01-2006《綠色短評》)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windsontw/3/1278035618/20070115210952/
馬英九與力霸風暴( 13-01-2006)
力霸集團潛藏已久的經營危機,由於王又曾出走中國而全面引爆,除了發生中華商銀慘遭擠兌,接替兄長出任國民黨中常委的友聯產物保險公司負責人王事展、以及東森集團負責人王令麟之兄長王令一也被波及「聲押禁見」,堪稱已經是瀕臨人財兩失、土崩瓦解之境矣!
台灣商場自從蔣介石率領殘兵敗將轉進以來,由於外省族群朝不保夕心態作祟,其經營手腕與本土殷實商人作法南轅北轍,譬如:台塑王永慶、奇美許文龍、長榮張榮發或統一高清愿等人,都是在這塊土地上一步一腳印得踏實耕耘,茁壯之後再根留台灣地向外拓展;反觀外來政權所引進的中國大江南北或「半山」商人,姑且不論王又曾這件尚未平息而越演越烈的風暴,早年的黃國書「國光保險案」、蔡辰洲的「十信風暴」或葉依仁的「洋洋百貨」...都是政商掛勾、淘空財產之案例,留下爛攤子則由台灣全民買單!
不過,這次力霸集團所闖下的禍,造成閣揆蘇貞昌岌岌可危、財經首長烏紗帽可能不保等政治效應外,其實,對於國民黨之殺傷力也是至深且鉅,絕非馬英九開除王又曾黨籍便可控損、抑或刻意與力霸集團劃清界線可撇清!因為兩者行徑就像雙胞胎般地難以切割,尤其是馬英九的「棄學從政」大轉折,當年放棄政大副教授專職而投入台北市長選戰,坊間便盛傳是湖南同鄉會理事長王又曾的談話性節目臨門一腳所致,這也正是「不沾鍋」的國民黨主席在力霸風暴猝發之際視而不見之所由。
根據親民黨前發言人謝公秉在TVBS談話性節目上透露:當去年之「國親配」陷入僵局時,王又曾曾出面向湖南鄉親宋楚瑜遊說,甚至喊價要「賣下」親民黨與國民黨結合!可見力霸集團王又曾介入黨政運作甚深。因此,馬英九何以會在一九九八年自毀立場,十七次公開拒絕參選首都市長而急轉彎,坊間盛傳:王又曾透過妻子王金世英在美國經營安利(Omni Bank) 金援兩百萬美元所致,相較去年也有「蒐購親民黨」之舉,顯見傳聞並非空穴來風,這也正是王家吃定國民黨之所在。
所以,王又曾掀起的力霸集團風暴,財物黑洞尚可止血,但對於想在2008年奪回政權的國民黨而言,設想如果傳聞「兩百萬美元」為真,則其對國民黨政治的效應會像大海嘯一般!(《綠色短評》)
王又曾.力霸集團.馬英九.宋楚瑜.王金世英.蔡辰洲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windsontw/3/1278035618/20070115210952/
請大家看看這一篇吧
===============================
蔡漢勳專欄
馬英九與力霸風暴 ( 13-01-2006《綠色短評》)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windsontw/3/1278035618/20070115210952/
馬英九與力霸風暴( 13-01-2006)
力霸集團潛藏已久的經營危機,由於王又曾出走中國而全面引爆,除了發生中華商銀慘遭擠兌,接替兄長出任國民黨中常委的友聯產物保險公司負責人王事展、以及東森集團負責人王令麟之兄長王令一也被波及「聲押禁見」,堪稱已經是瀕臨人財兩失、土崩瓦解之境矣!
台灣商場自從蔣介石率領殘兵敗將轉進以來,由於外省族群朝不保夕心態作祟,其經營手腕與本土殷實商人作法南轅北轍,譬如:台塑王永慶、奇美許文龍、長榮張榮發或統一高清愿等人,都是在這塊土地上一步一腳印得踏實耕耘,茁壯之後再根留台灣地向外拓展;反觀外來政權所引進的中國大江南北或「半山」商人,姑且不論王又曾這件尚未平息而越演越烈的風暴,早年的黃國書「國光保險案」、蔡辰洲的「十信風暴」或葉依仁的「洋洋百貨」...都是政商掛勾、淘空財產之案例,留下爛攤子則由台灣全民買單!
不過,這次力霸集團所闖下的禍,造成閣揆蘇貞昌岌岌可危、財經首長烏紗帽可能不保等政治效應外,其實,對於國民黨之殺傷力也是至深且鉅,絕非馬英九開除王又曾黨籍便可控損、抑或刻意與力霸集團劃清界線可撇清!因為兩者行徑就像雙胞胎般地難以切割,尤其是馬英九的「棄學從政」大轉折,當年放棄政大副教授專職而投入台北市長選戰,坊間便盛傳是湖南同鄉會理事長王又曾的談話性節目臨門一腳所致,這也正是「不沾鍋」的國民黨主席在力霸風暴猝發之際視而不見之所由。
根據親民黨前發言人謝公秉在TVBS談話性節目上透露:當去年之「國親配」陷入僵局時,王又曾曾出面向湖南鄉親宋楚瑜遊說,甚至喊價要「賣下」親民黨與國民黨結合!可見力霸集團王又曾介入黨政運作甚深。因此,馬英九何以會在一九九八年自毀立場,十七次公開拒絕參選首都市長而急轉彎,坊間盛傳:王又曾透過妻子王金世英在美國經營安利(Omni Bank) 金援兩百萬美元所致,相較去年也有「蒐購親民黨」之舉,顯見傳聞並非空穴來風,這也正是王家吃定國民黨之所在。
所以,王又曾掀起的力霸集團風暴,財物黑洞尚可止血,但對於想在2008年奪回政權的國民黨而言,設想如果傳聞「兩百萬美元」為真,則其對國民黨政治的效應會像大海嘯一般!(《綠色短評》)
王又曾.力霸集團.馬英九.宋楚瑜.王金世英.蔡辰洲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windsontw/3/1278035618/20070115210952/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anuary 17,2007 10:11
國民黨長期阻擋公布呆帳大戶的卑鄙手段,
是在助長掏空台灣經濟根基命胍
看過去掏空案多是國民黨高幹
現在阻擋修正法案也是國民黨
可見呆帳大戶掏空全是國民黨
陳由豪,王又曾,陳玉雲..........
是在助長掏空台灣經濟根基命胍
看過去掏空案多是國民黨高幹
現在阻擋修正法案也是國民黨
可見呆帳大戶掏空全是國民黨
陳由豪,王又曾,陳玉雲..........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anuary 17,2007 21:47
這些國民黨奸商不掏空台灣經濟不甘心
=======================
眾鬼搬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an/17/today-f1.htm
被王又曾及家族掏空的「財務黑洞」有多大?隨著檢調、金管等單位清查,力霸、嘉食化、中華銀等黑洞一個個出現,又新查出亞太固網是個大窟窿,還有多少黑洞尚未查出?王又曾犯罪集團的罪行,簡直就是無底洞!
王又曾犯罪集團掏空亞太固網模式,就是以政商關係邀公、民營企業投資,及透過立委賣股條,取得六百五十六億元資金,泛力霸集團投資才七十億元(大都非王家的錢,而是從銀行搬的),卻掌控亞太固網三分之二董事席次。
王又曾家族以亞太固網資金,大買王家人頭公司、紙公司、問題公司發行、俗稱垃圾債券的「私募公司債」等等,達百億元以上,這種把錢搬回王家、把垃圾丟給亞太手法,又是王又曾家族典型的「五鬼搬運法」!
垃圾債券的發行,源於立院在九十年修公司法放寬,王令麟就是當年推動修法要角之一,不少藍綠立委唱和,當初說什麼嘉惠六十萬家中小企業,於今為何變成方便王家犯罪的工具?
五鬼搬運並非一朝一夕,鬼王及眾鬼為何長期搬運得逞?從國民黨到民進黨政府,金融、財政、檢調等單位,難道都在睡覺?或縱容王家惡搞?甚或有人是共犯結構包庇?
政府既宣示徹查,那麼,不但對王又曾犯罪集團一個都不能放過,官員、立委等如涉案,也應查明訴究,否則,台灣還有法紀、公義嗎?
=======================
眾鬼搬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an/17/today-f1.htm
被王又曾及家族掏空的「財務黑洞」有多大?隨著檢調、金管等單位清查,力霸、嘉食化、中華銀等黑洞一個個出現,又新查出亞太固網是個大窟窿,還有多少黑洞尚未查出?王又曾犯罪集團的罪行,簡直就是無底洞!
王又曾犯罪集團掏空亞太固網模式,就是以政商關係邀公、民營企業投資,及透過立委賣股條,取得六百五十六億元資金,泛力霸集團投資才七十億元(大都非王家的錢,而是從銀行搬的),卻掌控亞太固網三分之二董事席次。
王又曾家族以亞太固網資金,大買王家人頭公司、紙公司、問題公司發行、俗稱垃圾債券的「私募公司債」等等,達百億元以上,這種把錢搬回王家、把垃圾丟給亞太手法,又是王又曾家族典型的「五鬼搬運法」!
垃圾債券的發行,源於立院在九十年修公司法放寬,王令麟就是當年推動修法要角之一,不少藍綠立委唱和,當初說什麼嘉惠六十萬家中小企業,於今為何變成方便王家犯罪的工具?
五鬼搬運並非一朝一夕,鬼王及眾鬼為何長期搬運得逞?從國民黨到民進黨政府,金融、財政、檢調等單位,難道都在睡覺?或縱容王家惡搞?甚或有人是共犯結構包庇?
政府既宣示徹查,那麼,不但對王又曾犯罪集團一個都不能放過,官員、立委等如涉案,也應查明訴究,否則,台灣還有法紀、公義嗎?
Posted by 阿萍
at January 17,2007 21:49
政府及檢調,應速將這些人繩之以法
=============================
一筆呆帳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an/17/today-f2.htm
紓困貸款和特權貸款是國民黨政府執行政策的結果,在民進黨政府雖然用力打銷銀行壞帳,但未能因應財經情勢即時校正政策,而且RTC基金規模太小,光處理一家中華銀行擠兌就銀彈耗盡,根本無力解決多家銀行打銷呆帳,延遲處理終成大禍,變成台灣朝野政黨的共業。
銀行法四十八條應不應該修正公布呆帳帳戶?公布後對經濟的衝擊是否太大?對於一時週轉不靈,努力償債的企業而言,一旦公布其債務,可能造成債主蜂擁而至,不但企業負責人難以承受壓力,公司倒閉,連帶公司員工也會頓時失業,造成社會不安,這會是社會所希望看到的情景嗎?
但是放任不管,就會像力霸集團一樣,起初只是企業因景氣不佳,政府伸手紓困,但是企業負責人並未在景氣好轉時儘速償還債務,反而以虛設更多的空頭公司,以複雜的財務操作向銀行貸款,以債養債,甚至賴債不還,終成經濟金融地雷。
銀行固然應該為顧客保守往來秘密,但是為避免他人受到債務拖累,維持經濟秩序,呆帳管理應列為例外原則,授權銀行得在一定條件下得對外公布呆帳資料。企業發生週轉不靈,從銀行處理逾期放款到轉銷呆帳,必須經過半年的時間,可以和銀行團協商償債。若企業有誠意還債,公司體質也還尚可,銀行自然願意讓企業存續,渡過難關。如果法令不願面對現實,預留大家和稀泥的空間,結果有良心、有能力的企業未必需要庇護,反而予缺乏企業良心的人和特權貸款有鑽法律漏洞之機。
陽光照不到的地方就容易暗生邪惡,呆帳管理亦是如此。政府的責任就是應該更放手讓市場法則運作,呆帳公布就授權讓銀行自行決定吧!
(作者林文政,資深新聞工作者)
=============================
一筆呆帳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an/17/today-f2.htm
紓困貸款和特權貸款是國民黨政府執行政策的結果,在民進黨政府雖然用力打銷銀行壞帳,但未能因應財經情勢即時校正政策,而且RTC基金規模太小,光處理一家中華銀行擠兌就銀彈耗盡,根本無力解決多家銀行打銷呆帳,延遲處理終成大禍,變成台灣朝野政黨的共業。
銀行法四十八條應不應該修正公布呆帳帳戶?公布後對經濟的衝擊是否太大?對於一時週轉不靈,努力償債的企業而言,一旦公布其債務,可能造成債主蜂擁而至,不但企業負責人難以承受壓力,公司倒閉,連帶公司員工也會頓時失業,造成社會不安,這會是社會所希望看到的情景嗎?
但是放任不管,就會像力霸集團一樣,起初只是企業因景氣不佳,政府伸手紓困,但是企業負責人並未在景氣好轉時儘速償還債務,反而以虛設更多的空頭公司,以複雜的財務操作向銀行貸款,以債養債,甚至賴債不還,終成經濟金融地雷。
銀行固然應該為顧客保守往來秘密,但是為避免他人受到債務拖累,維持經濟秩序,呆帳管理應列為例外原則,授權銀行得在一定條件下得對外公布呆帳資料。企業發生週轉不靈,從銀行處理逾期放款到轉銷呆帳,必須經過半年的時間,可以和銀行團協商償債。若企業有誠意還債,公司體質也還尚可,銀行自然願意讓企業存續,渡過難關。如果法令不願面對現實,預留大家和稀泥的空間,結果有良心、有能力的企業未必需要庇護,反而予缺乏企業良心的人和特權貸款有鑽法律漏洞之機。
陽光照不到的地方就容易暗生邪惡,呆帳管理亦是如此。政府的責任就是應該更放手讓市場法則運作,呆帳公布就授權讓銀行自行決定吧!
(作者林文政,資深新聞工作者)
Posted by 通通捉起來
at January 17,2007 21:50
人頭戶不除 掏空案不止 ■ 吳光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an/17/today-o2.htm
最近最熱門的話題,大致圍繞在力霸掏空案引起的震撼,幾乎就像過去國票掏空案翻版。
由於整體股票市場與金融環境之缺失,以及法律制度之不周,我國證券市場的最大問題,即「人頭戶」一直存在,導致無法有效解決股市弊端。證券交易上許多違法情事,包括掏空案、五鬼搬運、操縱行為、內線交易、短線交易等,一旦使用人頭戶,便可恣意妄為。同理,只要股票市場或金融環境充斥人頭戶,則所謂「交叉持股」之管理、「公司治理」之美意,便完全瓦解。因此,如何消滅人頭戶,遂成為整頓證券市場的當務之急。
筆者於民國六十七年開始擔任教職,其間之相關論著及講授課程,均一再強調「只要『人頭戶』問題不予解決,我國金融風暴或股市風暴,必將一再發生。」在八十四年出版的《證券交易法論》第一版時,也於序言中向主管機關提出呼籲。然談了幾十年,《證券交易法論》已出版到第八版,仍然未受重視,以致所謂整頓證券市場或金融環境,始終未有具體成效。
就事實而論,股票交易,營業員最清楚人頭戶之有無與使用情形,然而,營業員往往會因為業績之需,即使有人完全利用人頭戶進出,依法也是共犯結構之違法當事人,不但不會說出實情,主管機關要整頓股市或金融環境,恐怕難上加難。
不過,主管機關真有意就任何一個違法案件追查到底,可用買賣關鍵日前後數日為準,從交易戶所屬之電腦交易資訊中,查出其資金來源與流向、往來帳戶,以及各「關係人」之放空以及回補紀錄等,即可抽絲剝繭,逐步釐清。換言之,案件查明與否,恐怕在於權責機關「為與不為」而已。
要特別強調者,政府監管機制在證券或金融體制之健全方面,扮演著重大的角色,惟證券市場是非常專業的領域,主管機關任事用人,一定要具備此等專業能力,否則雖學養俱佳之士,卻仍可能因專業之不同,在盡心盡力之餘,仍弄得灰頭土臉。
(作者為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系教授、消基會董事兼財務長)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an/17/today-o2.htm
最近最熱門的話題,大致圍繞在力霸掏空案引起的震撼,幾乎就像過去國票掏空案翻版。
由於整體股票市場與金融環境之缺失,以及法律制度之不周,我國證券市場的最大問題,即「人頭戶」一直存在,導致無法有效解決股市弊端。證券交易上許多違法情事,包括掏空案、五鬼搬運、操縱行為、內線交易、短線交易等,一旦使用人頭戶,便可恣意妄為。同理,只要股票市場或金融環境充斥人頭戶,則所謂「交叉持股」之管理、「公司治理」之美意,便完全瓦解。因此,如何消滅人頭戶,遂成為整頓證券市場的當務之急。
筆者於民國六十七年開始擔任教職,其間之相關論著及講授課程,均一再強調「只要『人頭戶』問題不予解決,我國金融風暴或股市風暴,必將一再發生。」在八十四年出版的《證券交易法論》第一版時,也於序言中向主管機關提出呼籲。然談了幾十年,《證券交易法論》已出版到第八版,仍然未受重視,以致所謂整頓證券市場或金融環境,始終未有具體成效。
就事實而論,股票交易,營業員最清楚人頭戶之有無與使用情形,然而,營業員往往會因為業績之需,即使有人完全利用人頭戶進出,依法也是共犯結構之違法當事人,不但不會說出實情,主管機關要整頓股市或金融環境,恐怕難上加難。
不過,主管機關真有意就任何一個違法案件追查到底,可用買賣關鍵日前後數日為準,從交易戶所屬之電腦交易資訊中,查出其資金來源與流向、往來帳戶,以及各「關係人」之放空以及回補紀錄等,即可抽絲剝繭,逐步釐清。換言之,案件查明與否,恐怕在於權責機關「為與不為」而已。
要特別強調者,政府監管機制在證券或金融體制之健全方面,扮演著重大的角色,惟證券市場是非常專業的領域,主管機關任事用人,一定要具備此等專業能力,否則雖學養俱佳之士,卻仍可能因專業之不同,在盡心盡力之餘,仍弄得灰頭土臉。
(作者為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系教授、消基會董事兼財務長)
Posted by 限制人頭戶
at January 17,2007 2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