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5,2006

《李筱峰專欄》真愛永遠沒有看破的一天

《李筱峰專欄》真愛永遠沒有看破的一天

第一夫人吳淑珍遭起訴的消息傳來,對於我─一個長期站在民主與台灣立場的知識份子,真的是重重的一擊!我還沒有完全回神過來,就接到一連串朋友打來的電話,對我敘說心中的痛楚與失望,對台灣前途憂心忡忡。在電話中我不知如何安慰對方,放下電話才猛然想起狄更斯在《雙城記》中的名言─「這是一個黑暗的時代,也是一個光明的時代」。


引用這句話不是在自我安慰,事情絕對有其光明的一面:連第一夫人都遭起訴,正好告訴世人台灣真的是一個民主的國家,即使第一家庭涉嫌弊案,也一樣難逃司法的追究。如果在以前蔣家時代,不要說國務機要費無人敢過問,對於第一夫人的貪瀆更是敢怒不敢言。記得蔣宋美齡去世時,美國紐約時報大篇幅報導蔣宋美齡的貪瀆,報導中說「他們是賊,他們每一個人都是賊」、「他們從我們送給蔣政府的上十億美金裡,偷取了將近七億五千萬美金。他們偷了這筆錢,而且將這筆錢投資在巴西的聖保羅,以及就在這裡,紐約的房地產。」(見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紐約時報)。蔣宋的貪瀆,顯然不是吳淑珍所能望其項背,吳淑珍縱有貪瀆,也跟不上過去的黑金集團一根汗毛,但是時代不同了,「絕對的權力,造成絕對的腐化」的時代已經過去了。這就是台灣的進步,民主的好處。我們可不要因為此事而讓舊勢力復辟,讓民主倒退。

再者,檢察官對第一夫人的起訴,無異也是對那些一天到晚污衊扁政府「政治力介入司法」的藍色政客打了一記耳光,讓這批信口雌黃的政客嘴臉昭彰。這次檢察官起訴扁夫人,他們該不會又說「阿扁干涉司法」,或說阿扁又「自導自演」了吧?

當然,這次的風暴也有不少讓我們憂心的現象。例如,吳淑珍遭起訴的消息一出,國民黨立院黨團竟然放起鞭炮來,他們在慶祝什麼呢?第一夫人以貪污治罪條例遭起訴,是一件令人難過的事情,他們竟然見獵心喜,幸災樂禍。更可悲的是,聯合新聞網上面報導吳淑珍遭起訴的新聞後面有一項民意調查,參加投票的上萬投票人當中,竟然絕大多數人對於這則新聞表示「高興」!這個社會的價值錯亂,是否已達喪心病狂之境?

價值錯亂更嚴重的是,吳淑珍遭起訴的消息一出,擁有更多、更大、更久弊案的政治集團領袖、侵占國家數百億不還的政黨主席、興票案的案主,都紛紛出來振振有詞發表感言,成為正義清廉之師。過去的黑金集團反而因此成為清流?再經過統派媒體的炒作,被檢察官指控詐取新台幣一千四百八十萬元的國務機要費案,彷彿成為史上最大的貪污,而長期掏空國家達千百億元的情事,反而被淡出民眾的大腦。為了追打小偷而忘記大盜的存在,甚至成就大盜的發展,台灣危矣!

在黑暗與光明同存的此時,每一個熱愛民主、認同台灣的人,千萬不要因這次事件洩氣喪志,而讓親中反台的勢力更加得逞,那就是更大的罪過了。最後用陳永興醫師的一句話和大家共勉─「真愛永遠沒有看破的一天」!(作者為大學教授,本專欄文章同時收錄於www.jimle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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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fairy220230 at 樂多Roodo! │21:18 │回應(5)引用(3)政治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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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作者:李筱峰 (出處) 第一夫人吳淑珍遭起訴
真愛永遠沒有看破的一天【妙子的故鄉翦影】 at November 6,2006 00:12
總統夫人被起訴的消息傳出之後,相信任何一位綠營的人都會心情沉重,因為陳總統是綠營的領袖,此案是對綠營的打擊,如果第一夫人被定罪,則是對綠營的重創。在這種時刻
本是同理念,相煎何太急? -曹長青專欄【水筆仔阿茵-褔爾摩沙的女兒】 at November 7,2006 21:06
總統夫人被起訴的消息傳出之後,相信任何一位綠營的人都會心情沉重,因為陳總統是綠營的領袖,此案是對綠營的打擊,如果第一夫人被定罪,則是對綠營的重創。在這種時刻
本是同理念,相煎何太急? -曹長青專欄【水筆仔阿茵-褔爾摩沙的女兒】 at November 7,2006 21:09
回應文章
陳瑞仁顯然為擺脫在野黨及紅衫軍之壓力而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之下就匆匆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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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長vs.檢察官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5/today-o1.htm

被遺忘的違憲思考 ■ 洪英花

一、違憲偵訊總統

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三八八號解釋理由書指出,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旨在確保總統職權的行使,並維護政局安定及對外關係正常發展,所謂不受刑事訴究之豁免權或特權,乃為保障總統職位,而非保障總統個人。準此,豁免權也好,特權也好,憲法第五十二條既重在保障總統職位及維護國政,刑事豁免權自不允總統個人拋棄,陳瑞仁對總統作了兩次偵訊,已構成違憲,何況總統或許僅為了政局安定而配合說明,並非拋棄豁免接受訊問,亦值推敲,檢方將違憲偵訊之口供作為起訴之不利依據,其合憲適法性是否應受公評?

二 、違憲預告總統涉犯貪污,並侵犯未來之偵查權

起訴書認定總統及夫人共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並稱「總統所涉貪瀆罪嫌因受憲法第五十二條保障俟其經罷免或解職後再行訴究」,總統任內既享有免受追訴之保障,何能預先宣告總統涉犯貪瀆?何況待總統卸任後,依實務界之工作異動,未來偵辦者,未必就是陳瑞仁,若為不同見解之認定,偵查如何昭公信?

三、公開起訴書全文違反無罪推定人權之保障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一條「凡受刑事控訴者,在未經依法公開證明有罪前,應視為無罪」,即使在被起訴後,嫌疑人尚未受到公開審判程序證明其有罪前,任何人均無罪,秘密偵查為刑事追訴之普世原則,起訴書在法務部網站一向不對外公開,有別於一般民眾均可在司法院網站調得一、二、三審判決書,概起訴書所載均屬未經審判庭確認之事項,為維護被告人權及人性尊嚴,應受秘密偵查之保護,不得任意張貼公開。

四、起訴書論告應嚴守論理平實原則

檢察官應儘量以平鋪論理方式作論告,縱陳瑞仁認總統及夫人行為有可議,在未經法院形成有罪確信前,率以「變相加薪」等詞相對待,難免引起外界揶揄之聯想,何況貪污起訴定罪率,約在二、三成至四、五成間,起訴書論載豈可不慎?

五、起訴應避免急進

據載,總統夫人在十一月一日應檢方通知,以身體不適,請於十一月五日應訊,檢方既認還有訊問夫人或聽其說明之必要,何以未再訊問,即予起訴,不免落人不夠嚴謹之口實,亦與偵查及司法機關不論承辦大小案件皆應慎重、周延之原則大相逕庭。況本案起訴重心,在於總統夫婦是否共同詐取國務機要費,牽一髮均足影響國家政局安危,再回顧憲法第五十二條之精神,豈可輕易為之?

(作者現任士林地方法院庭長)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November 5,2006 21:34
價值錯亂更嚴重的是,吳淑珍遭起訴的消息一出,擁有更多、更大、更久弊案的政治集團領袖、侵占國家數百億不還的政黨主席、興票案的案主,都紛紛出來振振有詞發表感言,成為正義清廉之師。過去的黑金集團反而因此成為清流?再經過統派媒體的炒作,被檢察官指控詐取新台幣一千四百八十萬元的國務機要費案,彷彿成為史上最大的貪污,而長期掏空國家達千百億元的情事,反而被淡出民眾的大腦。為了追打小偷而忘記大盜的存在,甚至成就大盜的發展,台灣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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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捉小偷不捉大盜,真是價值錯亂,是非不分的社會!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November 5,2006 21:51
價值錯亂更嚴重的是,吳淑珍遭起訴的消息一出,擁有更多、更大、更久弊案的政治集團領袖、侵占國家數百億不還的政黨主席、興票案的案主,都紛紛出來振振有詞發表感言,成為正義清廉之師。過去的黑金集團反而因此成為清流?再經過統派媒體的炒作,被檢察官指控詐取新台幣一千四百八十萬元的國務機要費案,彷彿成為史上最大的貪污,而長期掏空國家達千百億元的情事,反而被淡出民眾的大腦。為了追打小偷而忘記大盜的存在,甚至成就大盜的發展,台灣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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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捉小偷不捉大盜,真是價值錯亂,是非不分的社會!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November 5,2006 21:51
價值錯亂更嚴重的是,吳淑珍遭起訴的消息一出,擁有更多、更大、更久弊案的政治集團領袖、侵占國家數百億不還的政黨主席、興票案的案主,都紛紛出來振振有詞發表感言,成為正義清廉之師。過去的黑金集團反而因此成為清流?再經過統派媒體的炒作,被檢察官指控詐取新台幣一千四百八十萬元的國務機要費案,彷彿成為史上最大的貪污,而長期掏空國家達千百億元的情事,反而被淡出民眾的大腦。為了追打小偷而忘記大盜的存在,甚至成就大盜的發展,台灣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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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觀錯亂的政黨和愚昧的人民,唉........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November 5,2006 21:57
為什麼 陳總統 和 總統夫人 所行所為 都要和 舊國民黨 二次大戰時代 的人物相比 ? 如果 那諸位都應該是還活在日據時代 可憐可悲的戰爭苦靈啊 . 為什麼 不以現在人的靈性和智慧 去開創 活在台灣的人 能夠知道活下去的精神中心 不是為了 爭權奪利 用文刀口劍 玩耍口才和文字 賣弄人的靈魂 搾取人的金錢.原來是中國古代 的江湖術士 賣藥郎中 到了現代台灣. 你活下去的 目的 是為了打敗誰,你一生是為了殺誰? 現在是 2006年11月了.你還在 要追恨10年,百年前的仇恨 ,只想要挖出 不知道巳埋在那裡的幽幽白骨再加以鞭撻 來消的你背了一生的怨憤 只問你的靈魂一生最關心 會為他奉獻生命的 是誰 ? 而我流淚悼 故 陳定南 先生 , 但無法以 陳定南先生 來對照 陳水扁.
Posted by 段方武 at November 5,2006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