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4,2006
追求台灣政治的轉型正義、台灣真的缺乏正義的轉型-更新
首先是桃園機場改名事件,長久以來中正機場一直是桃園機場的官方名稱,雖然英文代碼是TPE,但是,這個以蔣介石命名的中正機場,一直是台灣的國際窗口。雖然國史館的相關研究指出蔣介石是二二八事件的「元兇」,但是,台灣的國際機場竟然是以中正為名,而台灣的旅遊書籍封面也一直以臺北中正紀念堂為主題。
台灣轉型內容的貧困
台灣在美國「自由之家」的評等上,與美、日並列為第一級自由國家,無論就媒體、言論,甚至是宗教自由而言,在當今人類社會是首屈一指的,代表民主轉型的成功,可以作為其他國家的典範。但是,一旦落實到轉型的正義問題時,台灣的民主成就可能是不及格的,而且這個正義的命題附身在桃園機場與中正紀念堂上面,不斷地提示著台灣的知識分子:台灣的轉型遇到的困境,固然台灣在民主自由的量表上,表現卓越;但是,到處充斥以中正之名的國家級建築,顯示台灣轉型內容的貧困。
雖然總統直選、政黨輪替,乃至於逃開反對運動執政一任的魔咒,能在2004年連任,但這些代表轉型成功,不會退縮回到威權遺緒的成就,並不代表轉型的成果符合正義的原則。雖然,中正機場最後改名為桃園機場,但是,在野黨抨擊,有些民眾也似乎不領情,認為是意識形態作祟;至於中正紀念堂,像威權的幽靈不動如山的坐在臺北市的心臟,提醒我們轉型正義的課題備受漠視,而台灣的民主步伐又是如何坎坷難行。
台灣有轉型無正義?
所謂轉型正義的概念,大約是九○年代東歐共產國家在轉型之後,輔以過去拉丁美洲國家民主化的經驗,形成許多實務上的案例,透過比較具體的分析而逐漸形成的價值概念;強調轉型與正義並存的價值。台灣目前政治上的許多現象,可以歸諸於台灣轉型過程中,缺乏正義價值的追求;所謂寧靜革命之所以平和,可能是出於許多正義問題的靜默。
創造出轉型正義這個名詞,基本上包含兩個部分:關於政治轉型,以及正義價值的追求。而轉型的過程稱之為轉型期,基本上指涉的是,一個國家的政體由極權或高壓統治,轉向民主或是選舉的體制,或者是從內戰的衝突──例如種族之間相互的屠殺轉向和平的狀態。大體上這個轉變的過程稱為轉型期。
而轉型正義當中的正義,主要指的是轉型之前的高壓統治、武力統治,或者是族群衝突而相互屠殺,或內戰期間的不義,尤其是人權侵犯;目的在追究其罪刑。追究行動涵蓋的,首先是挖掘真相、釐清事實。再者,發現不義的加害者、幫兇,乃至於整個加害體系;可能不是單純的個人,也可能也不是單純的個人主觀意識的行為,而是有一套體系運轉的過程。
轉型正義的價值必須建立共識
很重要的是轉型正義基本上牽涉到現在的社會,如何批判跟詮釋過去威權時代的價值性,甚至於形成相對立的價值觀。也就是說牽涉到整個社會在某一個時代,某一個時空裡,對過去的事情所涉及到的正義的評價。也因此就是關於一個政權的正當性的共識;透過對話形成批判過去政權、過去的統治的正當性。
如果這樣的共識並沒有形成,如果這樣的共識並沒有一套機制可以去達成,那很可能這樣的正義的觀念不容易建立起來。而或許,這就是台灣轉型正義遲遲缺乏進展的主要原因。
轉型正義追求的動力
根據過去的經驗,轉型正義的追求大致有兩種動力:
一個是內在於那個社會本身,尤其是以受害者的自覺,或者是對受害者的支援,所形成的政治社會運動做為核心。
至於另外一種型態,則是外發的,例如透過國際干涉、國際法介入,尤其像盧安達的屠殺,或者是南斯拉夫的種族清洗所看到的,國際社會透過聯合國的指揮,成立盧安達的真相與調解委員會。之前南斯拉夫的經驗,國際刑事法庭追究前南斯拉夫獨裁者,同樣是外發型的。這類型的追究行動,雖然不牽涉到國家民主體制建立的問題,也就是尚未完成轉型,但是,在國際介入的過程,也就是讓正義實現的過程,當然對民主的建立會有正面的影響。
世界各國的轉型過程也碰到一些情況,例如說民主處於脆弱的結構,和平處於暫時的狀態。以南美洲經驗為例,可能在某一階段追求轉型正義,但是,過了幾年獨裁者又捲土重來了。這獨裁者可能是透過軍事政變,也可能透過民主選舉,政權還在一直交替。
這個時候,轉型正義往往是透過民間的良心人士、社會運動者做為主力,比較重要的是標舉正義的價值以及重建價值體系。所以,較多的是透過歷史事實的建構,例如說失蹤者的媽媽團結起來,透過口述歷史把政治失蹤事件一個一個調查出來,然後真相大白於世。不過,這只是透過事件真相的發掘,讓大家認識到罪惡在哪裡,未必會具體用國家的、法定的力量去追究貴任。
此外,最近波蘭的國會通過新的法律,雇主可以因為雇員曾是前共黨的追隨者而加以解雇。對波蘭來說,這是轉型正義。
轉型正義在台灣被污名為仇恨政治
同樣的情況,若在民主台灣卻可能會被說成是仇恨的政治。過去這幾年台灣轉型經驗中,追究過去的不義的人,被指責為所謂的基本教義派,這個帽子在台灣似乎變成普遍接受的名稱。追求轉型正義竟被塗抹成基本教義派,可見舊的文化霸權在台灣還是非常的強勢。
在這種強勢之下,前面提到的關於正當性的共識,其實是很難達成的。而智利、瓜地馬拉強調的是,以責任的發掘來強化對責任歸屬的追究,從而有助於當地建立民主的過程。
所以,轉型正義運作的程式可以歸納如下:
轉型正義必須具備的運作程式
首先,一定要揭露過去的不義,並且進行公告。所謂不義的追究,可以用國內法或是國際法的方式行之;
第二,要重建真相,透過歷史的研究、透過受苦者的口述歷史,甚至透過法醫人類學的調查,瞭解死亡者死亡的因素。有很多國家曾發現某個地方有萬人塚,這些人到底是怎麼死的,常常必須從舊政權的共犯結構中加以發掘。
這個時候必須透過科學的方式,讓受難者的傷痕來訴說真相。真相建立之後、處罰了追究了不義者之後,可能牽涉到受害人權益的補償,或是精神的、物質的,也可能是生理的、心理的,給受害者不同方式的補償。
最後,可能也是最重要的,耍用紀念的或者是表彰的方式,也就是用象徵符號的方式,彰顯、平反受難者。同時,需要有和解的措施,讓受害者跟加害者之間達成某種的和解。不過,這樣的和解必須以受害者的立場為中心,而且不能犧牲正義。
台灣經驗的兩大阻力:本土化與認同觀
進行比較研究,會發現在轉型正義上,台灣的努力是較缺乏的。雖然有著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乃至於黨國體制這樣的宰制體系存在,轉型正義在台灣民主文獻的份量卻是相當無足輕重。相較於龐大的選舉行為研究,每次選舉就投入龐大的人力與腦力來理解台灣民眾的投票決策時,常常會忘記問一個規範性的問題,那就是台灣民主的目的性問題,除了確保民眾的公民自由與政治權力之外,台灣民主運動的歷史性意義為何?
這個問題的起源當然在於台灣轉型過程中,對於正義問題的含糊,而這又與台灣的外來政權理論,以及透過外來政權在地化來達到轉型的效果有關。
既有外來政權理論,較著重於政治獨裁如何透過正式的統治工具或非正式的利益交換,來建構以人為主的侍從結構,進而達到其統治的目的。從功能論的觀點出發,一個外來統治者或統治集團,為了能有效統治在地的社會,勢必建立一套統治的機制。這個機制包括正式及非正式的控制工具,各個控制工具皆具有一定的控制功能,且在不同的情況下,分別扮演著避免或抑制控制失靈所帶來的危機。
所有的控制工具中,必然要有負擔維持統治正當性的工具,且維持這個工具的持續運作,是統治者要努力的目標。一旦維持正當性的工具遭受挑戰或是失去功能,必然嚴重的威脅到統治者的統治權力;尤其是國會中的「代表」如果持續凋零或是無法替換時,勢必導致統治機構的崩潰。
然而,外來統治者在外在反對運動的挑戰與法統代表持續凋零的情況下,如何主動的本土化這個外來國會呢?尤其是作為維持其統治正當性的工具,當本土化可能使代表的人員與內容改變時,統治上的不確定性提高。所以,唯有外來統治者受到統治工具的內生性危機壓迫,而自覺本土化是可以在其掌握下,才有可能進行主動的改革。但是如何形成這樣的「改革」條件,以及追求轉型正義的影響,則少有討論。
國民黨透過轉型來規避正義的質疑
這裡有一個直覺上的「矛盾」。外來政權一旦本土化,外來的主體不是在消滅了嗎?為何這是可欲(desirable)的策略?是計算上的錯誤呢,還是有其他條件的配合,才能解釋?本土化的成功以及外來政權體制的持續,是兩個不同層次的,但又相互加強的現象。但是顯然,在常識層次,我們接受了外來政權透過人員的本土化來維持政權的統治,卻無法回答這一個可見的後果,即本土化對於轉型正義的不確定性。
本土化,無論是國民黨內部的「吹台青」,還是透過選舉民主進行之,這樣的轉型策略對於轉型正義的追求,製造了巨大的阻力。因為這樣的轉型是延續的,是將外來特質本土化的,具體表現為李登輝雖然繼承國民黨的外來體質,卻在黨產與侍從體制上加以發揚,這已經很難全部歸因為威權遺緒,很多是民主的轉型策略;同樣的作為,可以在馬英九國民黨的黨產報告書上顯現,透過轉型來規避正義的質疑。
追求正義的認同觀
而面對台灣轉型正義的貧困,除了必須涉及過去台灣國家的統治性質作為外來政權的轉型策略之外,必須認知到,台灣轉型正義的另一個重要特質:同時進行認同跟威權兩個特質的轉型。
這兩個特質的轉型可能是平行,也有一部份可能是交叉並進、相互強化的。但事實上,關於認同體制這個部分的轉型,台灣社會尚未形成真正廣泛的共識;於是乎,台灣政治在什麼是國家的主體上,也不會有共識。因此,對於不同的國家主體所進行的國家行為,例如統派政府對於獨派運動的鎮壓,在統獨兩派的立場分歧下,所謂的正當性也就不容易達成共識。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台灣民眾對於民主化的過程所達成的共識,是不是能支援夠鞏固、夠完整的轉型正義觀,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可能就會有所疑問。因此,推行轉型正義的前提,是台灣民眾必須發展出一個符合正義價值的認同觀,而傳統的台灣人vs.中國人二分法,可以是傳統政治轉型的主要動力,卻無法負荷轉型正義的追求,甚至成為正義觀分歧的源由。
「華裔台灣人」的爭議
最近,民進黨主席游錫堃自我定位為「華裔台灣人」,引發各界討論,可能也可以是正義的認同觀的起點。而反彈論述中,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的評論最具代表性,他認為這是分化台灣、挑起族群對立。不過,馬主席曾批評公投是搞文革,現在卻又積極推動罷免公投,或許2008選總統時,馬是不是會回過頭來擁抱所謂「華裔台灣人」這個認同,可以拭目以待的。
「華裔台灣人」,聽在討厭談認同問題人的耳中,的確是非常刺耳。認為在台灣社會中分化台灣人與中國人已經不能忍受了,現在還有個「華裔台灣人」,似乎要更清楚地界定作為移民社會的台灣。所謂「台灣人」不是個血緣的定位,而是政冶上的認同,認同台灣是主權獨立的政治社群。於是乎,「中國人」認同也剝離了血緣的面貌,回到政治立場的選擇問題。
分離政治認同與血緣認定
所以,在批評「華裔台灣人」這個詞之餘,可以想像分離了政治認同與血緣認定的好處,可以省卻許多混淆造成的不必要爭議,甚至避免情緒性乃至道德性的「數典忘祖」的指控。
首先,台灣人與中國人的區分,不再是原生性與血緣層次的,而是政治認同的。可以都是出身中國,可以是不同時間移民來台,可以是不同的政經動機,但是要定位為中國人與台灣人,則與前述的歷史因素無關,完全取決於當下政治認同的選擇: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還是一邊一國。
認不認同台灣不是種族主義
這樣,才能避免了情緒與道德的指控。認不認同台灣不是種族主義,沒有原住民、先住民乃至後住民的差別,甚至在台灣人認同之上,還可以保持差異。除了「華裔台灣人」,也可以有「原住民台灣人」這個詞,相應的,當然也可以有「原住民中國人」,這指涉的是期待兩岸統一的原住民。
這時,血緣與認同脫勾了,應該是文明的大勝利。一個人的血緣是命定的,但認同是選擇的,甚至是學習取得,是流動的。認同台灣人,不意味與中原的出身相背離,而是可以聯繫起來;這對於北京的同胞論也是一大挑戰,沒有所謂純不純粹的中國人,「華裔台灣人」也是會回老家修祠堂的。回歸文化民俗的層次,台灣人認同並不妨害慎終追遠。
族群身分不是歷史事件的原罪
過去國民黨時代,通以華僑涵蓋東南亞回台求學、落地的僑生,忽略了她/他們出生文化乃至於血緣的差異;未來,我們要期待的是「新裔台灣人」、「越南裔台灣人」、「泰裔台灣人」,乃至於從未來中國移民台灣的「新華裔台灣人」。這個架構預期台灣是多族群的社會,漢人不過是華裔的一支,而所謂台灣人與中國人的二分法,再也無法壓抑這個多元的新文化。
建基在這樣多元認同的基礎上,尤其是分離了血緣與認同的一致性,這樣轉型正義的追求才不會淪為仇恨政治,而族群身分不必然成為歷史事件的原罪,例如二二八事件之於外省族群,以及福佬語言復興之於閩南族群。此時,政治責任不是繼承的,認同的自由選擇反而有助於轉型正義的追求。
轉型正義在台灣
簡言之,追求台灣的轉型正義,必然不因為台灣轉型策略的成功而變得比較容易,反而因為台灣轉型策略的本土化與認同政治,使得轉型正義的追求越形困難。本土化的延續性使得民主改革者繼承了黨國遺緒,甚至發楊成為民主化的隱藏性工具;而認同觀的衝突,血緣與認同選擇的一致化,使得普遍性正義觀難以建立。這都是為何台灣的轉型政治缺乏正義的討論,甚至在大多數的歷史進程中缺席,乃至遺忘。
要在建立台灣特色的轉型正義上補課。首先必須有轉型正義觀點的政治議程,也就是政黨在選舉對決時,必須引進轉型政治的議題,讓競爭的政黨乃至於候選人,面對台灣歷史關於正義的詰問。這時候重點不是選個人條件或是形象,而是對於轉型正義的堅定態度。要能設定這樣的政治議程,則必須建立在轉型正義觀點的社會分析上。台灣社會長期受黨國控制的,無論是國家組織的建構、人員的甄補、訓練,乃至於社經政策的內容、社會階級形塑的影響,都是轉型正義的社會力分析。
最後,也可以說最重要的是,建立以轉型正義為內容的價值觀。台灣有轉型的價值,卻忽視了轉型對於正義的追求。追究為什麼國民黨的黨產買賣在台灣社會成為奇貨可居,而二二八會在有碑無銘的情況下相安無事?正是因為台灣社會已經有了民主的價值,卻相對缺乏轉型正義的視野。
延伸閱讀:全日空高級職員:華航因名字吃大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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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真的缺乏正義的轉型 江建祥專欄
http://www.southnews.com.tw/specil_coul/chiang/00/0077.htm
中研院徐永明教授發表了一篇「追求台灣政治的轉型正義」的專論,談到本土政權取代外來政權後的台灣,對政治轉型以及正義價值的追求。在該文中,徐教授依其政治學的專業素養,針對台灣在政治轉型過程中所面對的追求正義的困難性,提出了精闢的論述,拜讀之後,感觸良深,也頗為贊同。從政治學、社會學的理論角度來探討轉型正義,有其獨特的功能和目的;然而,轉型正義中所牽連涉獵的法律層面,甚至宗教觀的爭點卻也不可忽略。
二次大戰後針對國際戰犯所進行的紐倫堡審判,以色列人對納粹戰犯的追擊訴討、前幾年東南歐種族屠殺事件之後,對獨裁屠夫的審判、以及目前正在伊拉克進行的對薩達姆哈珊的審判,是屬法律對正義滿足的追求。南非走過種族隔離後,對前迫害者的寬恕,和台灣本土政權取得執政後,對白色恐怖加害人及其利益分享者的和解共生政策,是屬宗教上的恩德與慈悲。正義與恩慈是互相悖逆,不可併存的嗎?
曾經被當做執政黨執政誠意標竿的「和解共生」,已被證實是一個無法付諸實行的空幻理論。「共生」是生物界的自然現象,是自然環境下無可避免的事實,生存在太平洋西岸這個翠綠小島上的人,不論血緣、族群或到來的先後,都有權利以人本的立場,甚至就生物的本質生於斯死於斯。「和解」雖然美好,卻是可遇而不可求,和解並非「共生」的充分必要條件。人類歷史的痕跡很明顯地展示,不同血緣、意識形態的人群可以保有各自的特性,不必堅持「存異求同」,仍然可以共生而相安無事。
堅持「和解」的人,表面上想要將過去的恩怨情仇,藉著妥協的方式予以化解,但深層的意識裏卻有著天下大同的統合思維。如果「和解」的最終目的是要讓不同意見的人學會如何互相容忍、避免相互傾軋,那麼,這種和解是值得追求的;如果「和解」的隱藏目的是要假借妥協之名,行強姦他人意識之實,那麼,這種和解只不過是一個騙局,和漢人最常自誇的侵略性「同化」沒有兩樣。
基督教的教義講求愛與寬恕。耶穌基督教導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又說:「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從文字的表面看,這種的教導根本上是違反人性的,甚至比佛教所講求的慈悲為懷或儒家的以直報怨,更加強人所難。雖然從聖經前後文的關係中可以看出,這些是耶穌對其門徒個人行止的約束,可是,對一些望文生義,不假思索的人而言,這些教導彷彿是放諸四海而皆準,可以適用於公私領域的最崇高的道德標準。果真如此嗎?
無論耶穌要求他的門徒如何地奉獻犧牲,他的要求絕對不可能包括犧牲掉一己的常識和智慧。譬如,耶穌說過:「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如果每一個基督徒都「身體力行」這個戒令,世界上恐怕會有很高的瞎眼或獨眼龍的人口比例。事實上,耶穌基督只是用象徵性的言語來強調門徒必須與他心意一致,而並不要求每一個追隨者都變成白痴。
右臉挨了耳光,自動送上左臉,不是要驗證「出手不打笑臉人」的真實性,而是要與加害人爭取同等的地位。多半的人都是右撇子,如果出手摑人耳光打到右臉,勢必是因為他用手背,以不屑的方式甩了一個「威權式」的耳光。一個人遭受如此的羞辱時,如果及時把左臉送上,所爭取的不是另一個羞辱,而是「請您尊重我,要打用你的手心,以平輩同等的身份對待我」的訴求。
古代的猶太人臣屬於羅馬帝國,羅馬的士兵在殖民管轄地有要求當地平民服侍的權限,可以臨時抓公差,要求路過的平民百姓代為扛負軍備重擔,但是,只限於每人一里路。如果一個人被半路抓公差,走了法定的一里路之後,掉過來對那個既懶惰又喜歡佔人便宜的羅馬士兵說:「讓我再替你背額外的一里」,這時候,這個平民便從被動變成主動,從被強迫的服侍變成自願地提供恩典。
這種「要求被同等對待」以及「從被迫變成自願」的方式,就是基督的方式,是基督的門徒應該學習的個人行為準則,是屬於私德領域的範疇。
私德領域內的不對抗、不報復主義,可否適用於公德範圍呢?一個信奉基督教的司法官能否依據不報復主義縱放一個觸犯法律的罪犯?一位篤信基督教的國家領袖可否堅持不對抗主義,而放任鄰國對自己國家的侵略和百姓的屠殺?答案是否定的!
掌權的人能否遂行婦人之仁,對違法犯紀的視若無睹,最終導致無政府的狀態?轉型後的台灣,在軟弱的民進黨執政團隊的「無為不治」的政策引導之下,所產生的各種不公不義的現象,很明確地告訴我們,無政府狀態下的人吃人慘境,有可能比過度掌控的專制體制更可怕。
使徒保羅在聖經羅馬書裏很清楚地解釋:「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偽」國慶日那一天,在台上講話的陳大總統忘了他已是掌權的人,不曉得他有來自上天授予的權柄;而在台下滋事搗蛋的丑角宋叛仔和他的黨羽,不但不知道要順服掌權的陳大總統,甚至對他從不出鞘的佩劍更是嗤之以鼻。這是台灣缺乏正義的轉型的傷心寫照。
正義是什麼?從古代希臘的哲學家到現代的法哲學家,議論紛紛,莫衷一是。不管是分配性的正義、報復性的正義或者是賠償性的正義,其實都只有一個重點:公平。也就是,除非因為特殊或例外的理由,任何人都必須得到他應得的報酬或懲罰。孔丘所說的「不患寡而患不均」指的不是經濟資源的分配,而是在強調「不患土地人民之寡少,患政理之不均平」。所謂政理的均平就是社會對公平正義的追求。
群居的動物都有追求公平正義的本能,從會講話開始,對不公平的抱怨,是任何幼兒最經常使用的表達方式。同時,養過兩條以上的狗的人都知道,吃醋的狗或認為沒有受到主人同等待遇的狗,比「前妻」更可怕。實際上,科學證明對任何不公平現象的不滿,以及對不公不義的反動,是維持一個群居社會的要素。透過這種「不滿」與「反動」的交替運作,群居社會逐漸地形成集體的行為準則與模式。當社會繼續發展,新的不公平的現象自然因應而生,新的「不滿」配合「對新的不公的反動」,又是促成群居社會新秩序、新規範的激因。群居的社會因此周而復始、輾轉前進。
所謂的轉型正義,指的就是由於在社會、政治環境變遷,舊有的事物和昔日的「權貴」必須在新的社群規範下被嚴格檢視。當舊昔的人事物在新的標準下呈現不公不義的狀態,社會必須為群眾對這種不公不義的不滿提供渲洩的正常管道。最終的目的就在讓每一個人,包括昔日權貴和今日的社會成員,得到每一個人應得的(Let each receive what he is entitled to and deserves.)。
正義與愛的併存只有在宗教的範疇內找得到,基督教的神學其實可以濃縮成如下:「神既是愛人的神,也是愛公義的神。神愛世人,不願世人因為他們罪惡與不義而被毀滅,卻又要求世人為他們的罪惡付出不可避免的代價(罪的工價是死)。於是,神為世人背負所有的罪過,以自己的死為世人提供救贖的途徑。道成肉身的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使得愛與正義併存不但可能,更成事實。」
這種為愛犧牲的情操是宗教性的,是不可見容於公眾事務領域的。如上所述,對正義的追求是維繫群居社會唯一的方法,追求正義是屬於群體性的。屬於個人私德領域的慈愛、原諒與寬恕,在此公共道德的範疇裏是不可以被強行植入的。簡言之,愛與正義在人類的群居社會道德模式中是無法併存的。
陳水扁團隊這六年多來所犯的最大錯誤,就是將只能存在於宗教範疇或私德領域內的愛與正義,併存的虛構適用在極需正義的政治轉型過程中。在此錯誤觀念引導下所形成的和解共生政策,忽略了對正義的追求,讓過去被壓迫的無法從過去的不公不義裏得到平反,他們對不公不義的不滿也無法渲洩;過去的權貴則在婦人之仁的錯愛下迷失,無法認知自己的過往罪孽,從而無法適時地悔改向上。
民進黨執政團隊拿熱臉孔去貼冷屁股的愛,在施明德帶領、馬英九暗許縱容的滾滾紅潮裏,證明是枉費了。穿著紅色衣衫的藍色十八趴族,好像萬聖節的小鬼,嚷嚷著:「不給糖,就搗蛋」。世界上實在找不到比陳水扁總統更能夠讓親者痛、仇者快,不分敵友,人人幹聲連連,怨聲載道的人了。
陳水扁先生坐在總統府裏觀看外面喧囂的紅潮翻滾,不應該再問:「我錯了嗎?」因為,陳總統,您真的錯了!你錯在沒有展現上天給您的權柄,你錯在沒有讓您的佩劍出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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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文章:
引用URL
<陳水扁先生坐在總統府裏觀看外面喧囂的紅潮翻滾,不應該再問:「我錯了嗎?」因為,陳總統,您真的錯了!>內容精辟入裡分析,說出了大部份台灣人的心聲........
http://www.southnews.com.tw/specil_coul/chiayi/00/0035.htm
為了防止因超壓而爆炸,壓力鍋都設有洩氣閥,當鍋內溫度太高、壓力過大時,水蒸氣會自動透過洩氣閥排放,以減低鍋內壓力。
中國黨在台灣實行高壓統治,為了防止民怨超壓,發生大規模武力暴動,中國黨一直容忍黨外存在。當民怨過高時,藉由黨外領導民眾上街遊行,在造勢集會場內,讓人民喊口號喊到很爽,因而達到疏緩民怨的效果。
威權高壓統治的國家諸多例子顯示,為了不讓反對勢力過於龐大,形成尾大不掉,威脅到威權政府的穩固,威權統治者最常用的手法是安排內奸去領導反對勢力,以期達到收放自如的目的。要使內奸成為反對勢力領袖並不困難,只要作幾個好球讓他們殺,人民自然就把他們捧成英雄,乖乖服從他們的領導。
在那種安排中,反對勢力領袖與威權統治者的關係是非常詭譎的,通常並不是因為他們比別人勇敢,而是他們知道,一切都是奉命行事,絕對不會有任何危險。
台灣當年比較膾炙人口的英雄事蹟有:當別人不敢跳到國會桌上去鬧事,「台灣第一戰艦」就敢;當別人不敢帶領戒嚴以來第一次的政治示威活動,「先知國師」也敢。
一九七九年一月二十三日,黨外人士原本計畫召開聯誼會,共推余登發為領導人。不過,就「巧」在二天前,發生吳泰安匪諜案,余登發和兒子一起被抓。隔天,二十幾位黨外人士前往慰問余家,並發起示威遊行表示抗議。以當時警總準備逮人的肅殺氣氛,大家都反對遊行,連苦主余家也不例外,唯獨豪氣干雲的許信良說:「今天如果不走出去,會捉更多人,今天如果走出去,不會再捉人。」
結果,「先知」真的沒有說錯,走出去了,果然「不會再捉人」,只有許信良以縣長身分參加「橋頭示威遊行」,遭省政府停職兩年處分。同年九月,許信良突然攜妻兒赴美,兩個月後,即爆發「高雄美麗島事件」,國民黨大出手逮人。有人懷疑,「先知」許信良是否早被告知,先出去避風頭,有沒有順便卡好位置,準備在海外替中國黨領導台獨運動的可能呢?
許信良滯留美國十年,後來,偷渡回台的事蹟亦同樣令人嘖嘖稱奇,聽說,他抵達台灣海峽時,因走私船上的狗吠聲,引來巡邏艇注意才被捕。走私船帶狗如同做賊帶鈴鐺,實在很不可思議,而且,海面遼闊,狗吠聲竟能引來巡邏艇,這隻狗可以到少林寺傳授「獅子吼」。
由於台獨人士對許信良諸多巧合竊竊私語,於是有風聲傳出,說許信良的出逃是接受張俊宏一位精通命理學生的指點。無巧不成書,張俊宏就是把電台賣給趙少康的那位海基會副董事長,記得海協會會長汪道涵辭世時,張老亦曾特別撰寫了一篇盪氣迴腸的詩文悼念汪老。
這次反貪腐倒扁總部新聞總監張富忠也是許信良親信,施明德與陳文茜更是許信良的死黨。施明德找新黨喝和解咖啡、許信良主張大膽西進、陳文茜組辣妹助選團,他們的言行舉止在在都與本土價值觀背道而馳。
除言行極其紅藍外,他們還有一個特色,就是手頭都很寬裕。陳文茜有個富媽,李敖的生意作得不比施明德的期貨差,尤其離譜的是,法院是中國黨開的,李敖反中國國民黨,居然能靠打官司賺錢,而且對手都是有頭有臉的政商聞人,恕本番魯鈍,千思萬想也弄不明白。
一般政治犯出獄,不但謀生無門、生活潦倒,而且衰老不堪,但是,他們坐牢出來,卻個個容光煥發、精神抖擻,好像是休養渡假回來。
法國政府為了打擊名牌的仿冒品,曾拍過一部「認明品牌」的宣傳片,敘述一個男的撿了一個落翅仔回家過夜。隔天早上醒來,睜開眼睛,嚇了一跳,竟然瞥見那個落翅仔站著撒尿。為了避免諸如此類混淆公母的陰錯陽差,事先冷靜「認明品牌」實在非常重要。
不過,要「認明品牌」也不是那麼容易,否則,今天施明德也不會以「民進黨前主席」名義領導紅衫軍搗亂。
本來以為施明德寫好最後一封遺書,就會慷慨殉道,沒想到他心思縝密,竟然沒忘了二度再次捐出器官,施明德下一步不知是三捐器官還是看風水、訂棺材?根據報導,施明德透露,紅潮退了還會有大海嘯,但願這次不要僅是茶杯裡的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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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2
我近來比較少時間上網,妳找到的徐永明一文,就先借我貼回去吧。
請隨意拿去用沒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