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6,2006
政黨法難過 綠批藍陽光四法騙人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排定審查「政黨法草案」,綠營堅持要將行政院版不當黨產條例草案相關條文併入審查,遭藍營抗拒。最後,在國、親立委要求下,會議主席高建智裁示以逐一點名表決方式,處理散會動議,以十六票比十一票通過散會動議。
內政委員會審查 又遭藍營抗拒
期間,泛藍陣營因質疑會議主席高建智不公,還一度打算「篡位」,改推也是內政委員會召委的無盟立委蔡豪取而代之,讓內政委員會議事人員相當為難。
內政委員會五日審查「政黨法草案」時,即因民進黨立委趙永清提出修正動議,要求將行政院版不當黨產條例中相關的十一個條文,併入「政黨法草案」中審查,引發朝野爭論並散會收場;這場爭議延燒到昨天,藍、綠陣營分別動員立委在會場各自拿著標語牌,吵成一團。國、親立委甚至還在委員會中上演替立委沈智慧慶生的鬧劇。
民進黨、台聯立委會後痛批國民黨根本沒誠意解決黨產問題,所謂的「陽光四法」根本就在騙人。
民進黨立委趙永清表示,不當黨產條例已被國民黨杯葛五年之久,在程委會中被封殺超過一百次,所以他才會提出修正動議,要求把不當黨產條例草案相關條文納入「政黨法草案」一併討論,過去媒體評估國民黨黨產高達六千億元,立法院必須儘快處理,不能再無限期延宕下去。
綠批馬英九跳票 黨產見不得光
趙永清說,從藍軍立委反對態度來看,顯見國民黨黨產完全禁不起陽光照耀,馬英九口口聲聲要陽光,事實證明跳票,還是不敢面對黨產問題。
昨天會議主席高建智也表示,會議才開沒多久,國民黨就提散會動議,顯見不仁不義的國民黨黨產見不得光,才會不讓別人討論。
提出散會動議的國民黨立委黃德福則反擊,綠營此舉完全是「偷渡」行為,況且有關政黨財產、財務管理,各版本的「政黨法草案」都已有明文規範,在民主法治社會中,不當黨產條例就是清算鬥爭,不符民主法制常軌。
國民黨團主張,有關黨產問題,司法才是最後解決之道,不能用清算鬥爭的心態來面對,尤其在程委會中沒有共識的條文,就不應被拿到「政黨法草案」審查時討論。
建立監督力量 應推公費選舉制
〔記者王貝林、田世昊/台北報導〕回應反貪腐的呼聲,朝野政黨均宣示陽光立法的決心,昨天在本報舉行的「陽光法制問題面面觀」座談會中,與會者都有力推陽光法案的共識,學者特別期許立法院陽光會期的立法成效,並推動公費選舉制度,立委也強調在制度面外,法律更應落實執行、嚴格監督。
立法院本會期被稱為陽光會期,但因政治對立,立法進度並不理想,本報昨天特別舉辦座談會,由副社長俞國基主持,邀政大社會系教授顧忠華、台北大學財政系教授黃世鑫及民進黨立委趙永清、國民黨立委林鴻池、親民黨立委李鴻鈞、台聯立委黃適卓與談,希望透過朝野及學界共同催生陽光法案,帶動陽光立法的風氣。
座談中,政黨財源、是否成立廉政局、公費選舉制度成為與會立委與學者關注焦點。主持人俞國基以香港當年成立廉政公署,並聘英國人及具國際聲望的公正人士強力執行,促使嚴重貪腐化為清廉為例,強調完備立法、建立制度的重要性,希望在立法院討論多年的陽光法案,在本會期真正見到陽光。
顧忠華認為,這陣子的反貪腐運動目標僅設定在倒扁實太狹隘,若能被引導為監督陽光立法及監督政治人物,才有「新公民運動」的意義,像現今選舉太花錢,成為金權政治淵藪,故反貪腐應一併力推公費選舉。
黃世鑫建議透過政黨政治,讓政黨成為民意與國家利益的臍帶,負起公民教育責任,而非選舉機器而已,選舉經費應只補助政黨。
與會四黨的立委們也贊成以公費選舉讓賢德之士出頭。
延伸閱讀:摒棄政治惡鬥 催生陽光法案
引用URL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oct/18/today-o8.htm
我本來對國民黨一直發動罷免總統存疑,老想不透明知罷免案一定過不了,為何一再提?而對重要的民生法案,尤其是人民所期待通過實施的陽光法案,卻遲遲不審?經過施明德選擇性的所謂反貪腐運動後,恍然大悟,得到兩個結論:
一是原來國民黨怕陽光法案通過後,黨產勢必歸還政府,以後他們競選時就沒有充足的經費可以打贏選戰,所以不惜勤快的推動罷免案,這是障眼法,像烏賊在危急時放出黑幕,搞黑水域,然後趁機逃生。
一是馬英九的清廉、正人君子的形象,及阿扁總統的貪腐形象,是媒體營造出來的,就像當年塑造蔣中正是民族偉人的形象一樣。只是國民黨的謊言說多了,恐怕不靈光了,因此請民進黨的立委公佈阻撓陽光法案的立委名單,作為下次立委選舉時選民投票的參考!(作者為退休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