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7,2006

NCC辦刺馬 辦不辦倒扁? VS 違憲委員與違法活動~更新

北市紅燈亮太久了

國親主掌違憲的NCC委員只辦謠傳<剌馬>電台.卻不去辦炸動倒扁紅禍文革的電台,齷齪無恥......違憲的NCC己經成為「獨立政治團體」,應讓NCC立即停止運作

NCC踐踏大法官的善意 ■ 黃帝穎 2006年10月17日

十月十日,在台灣舉辦國慶大典同時,泛藍群眾發動了所謂「天下圍攻」的群眾活動,過程中,倒扁總部以電台播送的方式,號召群眾任意佔據街道,並向未申請路權的路段挺進,意圖藉由癱瘓交通的方式對陳總統進行「逼宮」行為。當然,人民本有集會遊行的權利,吾人對此表示尊重,但若到達濫用的程度,危及一般社會大眾的利益時,公權力即應該立刻予以適當控制,以維護社會秩序之安寧。


惟令人遺憾的是,公權力介入時間過晚、執行不力,台北市一度成為無政府狀態,讓吾人嚴重質疑我們到底是選了一個什麼樣的市長,竟無力「事前保障」經合法申請雙十活動之與會市民、卻縱容非法集會群眾於其中橫行。然更有甚者,「事後責任」之追究,一向「自稱」「獨立性」與「公正性」的NCC,對於倒扁總部以電台播送的方式指揮群眾違法,如此明顯的煽動行為,已公然破壞社會秩序並挑戰台灣法律尊嚴,卻仍置之不理,粗糙的決策,其中是否帶有政治動機?又有無形成與藍軍及馬市府對違法集會之縱容,為事前事後呼應之可能?實不無疑義。

人民表達思想的言論自由與廣播電視媒體的新聞自由,固然為我國憲法所保障的自由權利,但憲法第二十三條同樣也要求自由權利的行使不得危害公眾利益與社會秩序,此乃基於國家對大多數人民的保護義務。依廣播電視相關法律的規定,傳播媒體不得播送違背法令或公共秩序的內容,否則即為違法,因此,NCC應該確實執行法律所賦予其的行政任務。對於實質上已造成群眾違法行為之電台,卻認為其並未牴觸法律,如此令人匪夷所思的決定,沒有合理的理由,沒有令人信服的論證,完全顯示NCC權力運作的恣意性。

前些時日,大法官以釋字六一三號宣告NCC違反「責任政治」而違憲,卻仁慈的給予NCC長達兩年六個月的緩失效期間。今日,我們即刻認識到了大法官對此違憲機關表示善意所付出的代價,NCC的怠於職守,行政體系束手無策,因為他們的「獨立」,人民找不到該負政治責任而去職的官員,行政機關對其沒有任何有效的「制衡機制」,這些劫後餘生、名亡實存的部分NCC委員們,在之前為保全自身權位而於報章媒體上對大法官歇斯底里後,即刻讓大法官的宅心仁厚蒙上陰影。

儼然的,違憲的NCC已經不是「獨立機關」,而恐是「獨立政治團體」,NCC的產生與人事任命,仍然無法成功跳脫特定政黨的操控,因此吾人以為,NCC此違憲機關對紅潮藍軍集會合法的解釋,只能稱得上是一個無法律內涵的「政治決定」。

(作者為台灣青年智庫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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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辦刺馬 辦不辦倒扁? ■ 賴靜嫻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oct/10/today-o4.htm

據報導,NEWS 98電台將於十月十日國慶日當天,擔任「天下圍攻」倒扁活動的總指揮電台,該電台主持人陳鳳馨在接受媒體訪問時,也表示並不排斥這個想法。看了這樣的消息,相信許多媒體工作者都有很深的感慨。

倒扁活動從開始至今,不論電視、電台、報紙都已經針對各個面向,運用大篇幅來報導。儘管有的是假報導之名,行「反扁」的置入性行銷之實,但基本上都還是維持著第三者的立場。但如今,NEWS 98這樣的合法電台,居然要主動參與這次的「天下圍攻」活動,這已經是明顯逾越了專業的分際。更何況,「天下圍攻」活動並未獲得核准,屬於非法遊行集會,如果NEWS 98成為總指揮所,那就是鼓勵非法集會,公然違法。而根據廣電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此等行為是可以給予三日以上、三個月以下之停播處分。

記得先前南部地下電台的Call-in電話發生刺馬傳聞時,NCC就雷厲風行地進行抄台。現在呢?

(作者為寶島新聲電台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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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憲委員與違法活動  ■ 范盛保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oct/10/today-o5.htm

NCC委員依政黨比例產生,被大法官會議宣告違憲後,按理,九位NCC委員自應知所進退,但他們堅持不辭,以違憲的身分持續存在,並以違憲的身分審核媒體各項證照、以違憲的身分向違法的媒體開罰現在,倒扁總部要和電台合作「天下圍攻」,計畫透過廣播作為指揮中心,迫陳總統下台。與「天下圍攻」合作的媒體們與此未經核准的違法活動相互奧援,而NCC委員的不作為只是更凸顯了違憲、還沒下台的NCC委員政治立場明顯偏藍、偏紅。 

二○○五年六月美國皮尤研究中心全球民意調查項目的主任安德魯.柯赫特,在做有關美國國際形象之國際民調時說:「在歐洲公眾當中,中國的形象現在也要比美國好」,「在美國最親密的盟邦英國,對中國有好感的公眾有六十五%,對美國有好感的人則只有五十五%」。這項調查顯示布希比不上胡錦濤?獨裁的胡錦濤好,民主的布希不好?你敢相信這種民調嗎?

所謂中國派媒體人、施先生與親綠學者整天嚷嚷「總統失去人民的信任」,其實是個敵視台灣的媒體加上歪曲民調的產物,只走體制外卻永遠走不出立法院。奉勸有台灣心的人們不要跟著媒體起舞,更不應跟著感覺起舞。有空,離開北部,有空,聽聽非主流的「台灣人俱樂部」、看看「南方快報」等弱勢媒體,你會發覺,原來,你真的不認識台灣。

(作者為台灣國際研究學會會員,澳洲昆士蘭大學政治學博士)

■ 張肇烜

北韓核子試爆,亞洲股市幾乎全跌,各國際媒體CNN和NHK等更是立即開闢新聞現場。反觀國內電子媒體,雖有將近十個新聞頻道,卻幾乎看不到這則消息,電視螢幕上除了「天下圍攻」還是「天下圍攻」。

媒體就像人民的雙眼一樣,可惜這雙眼睛似已自我蒙蔽,它們的眼中,只剩下鬥垮民選總統,拉他下台!

(作者為中山醫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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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配合倒扁指揮?鄭文燦:公權力不能睡覺 中央社 2006-10-10 22:07

(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十日電)新聞局長鄭文燦今天表示,「天下圍攻」活動未經合法申請,但透過合法的廣播動員,與廣電法規定確有扞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根據事實認定、詳細調查,公權力不能睡覺。

鄭文燦晚間出席國慶酒會,接受媒體詢問時,做了以上表示。

鄭文燦說,有關廣播電台節目內容管理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負責,節目內容是否違反廣電法要經過側錄,目前側錄的設備、人力都已移撥給NCC,NCC應根據事實認定。

他強調,面對違法行為,政府不能閉上眼睛,公權力不能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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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開欄文竟然不見了!幸好自由時報今日有連結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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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馬嚴辦 刺扁視而不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jul/1/today-p5.htm
〔記者侯承旭、黃文鍠/綜合報導〕陸軍儀隊士兵屈肇康在網路上留言要「血洗總統府」,南部不少電台主持人以日前「刺馬」傳言時檢警大陣仗偵辦的場面,和此次「刺扁」處理過程相比,忍不住要請檢調單位加油。

日前被荷槍實彈員警取締的地下電台主持人黃萬閎質疑,若NCC不對屈肇康在網路上散播「血洗總統府」的言論採取法律行動,就是欺負台灣人。

黃萬閎指出,他主持的電台接獲民眾叩應指稱「鋤頭柄已經準備好了,要讓馬英九好看」,就被NCC認定為刺馬言論,要求檢警採取行動查扣器材並抓人,如今NCC卻對於軍人散佈刺扁言論無動於衷,擺明就是只欺負台灣人,打壓本土言論。

黃萬閎質疑,這名散佈刺扁言論的軍人不是平常老百姓,他不僅配有武器,而且可以貼近總統,如果NCC是個公正的單位,就要以同樣的標準嚴辦。

民進黨高雄市黨部主委張志銘認為,陳水扁與馬英九都是台灣重要的政治人物,不能只取締刺馬言論,對於刺扁言論視而不見,執法機關的尺度令人失望。

張志銘呼籲,媒體與政客不要再製造煽動性的言論,造成人民嚴重對立,大家應該多花心思在民生經濟議題上。

在「台南之聲」、「南都電台」主持節目的台南市議員陳亭妃表示,根據她長期主持電台經驗,會Call in的支持者,其實都相當理性,自己也從來沒有聽說過「刺馬」言論,結果檢警調為了一個空穴來風的消息,大費周章查電台、傳訊助理,這件事情到現在講起來都還讓人覺得很生氣。

她指出,國安單位要徹查是否還有共犯,以同等規格偵辦這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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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維都:軍人揚言刺總統 荒謬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國民黨統治時代,曾因撰寫「十月十日郝家軍攻佔總統府」文章被判刑八年,作家陳維都昨日接受電子媒體訪問時表示,他只是發表文章預言,卻遭判處八年重刑,如今有軍人上網表達對總統不利訊息,卻說是言論自由,讓他相當感慨,直稱言論自由過了頭。

陳維都在黨外時代曾因撰寫「李登輝短命政權完結篇—十月十日郝家軍攻佔總統府」文章,一九八九年四月遭逮捕,隨後被以「叛亂罪」起訴,判處八年徒刑,當時的辯護律師就是陳水扁,一九九○年五月二十日獲得李登輝總統特赦。

陳維都說,他當時發表的文章,基本上是推測,探討一個過程(軍事政變),並不是要去刺殺總統。他認為,經歷過那段連思想都會被箝制住的年代,言論自由是他終生追求的信仰,但現在卻演變成連軍人都可以說要刺殺總統,這樣的自由是不是荒腔走板?

陳維都也說,軍隊要效忠國家,誰當總統都一樣,身為軍人,可以不喜歡他,但必須尊重國家,尊重三軍統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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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fairy220230 at 樂多Roodo! │10:10 │回應(2)引用(0)政治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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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說,有關廣播電台節目內容管理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負責,節目內容是否違反廣電法要經過側錄,目前側錄的設備、人力都已移撥給NCC,NCC應根據事實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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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懷疑國親掌控的NCC委員,真會去側錄嗎?會否又故意放水?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October 10,2006 22:48
水啦!阿茵小姐的網頁做得很美~~

紅衫亂民的訴求原本就脫離司法的約制,如今北市警局取消其凱道前的申請也不過是隔靴搔癢,像這樣的亂法團體集會申請,一個也不該核准之!
Posted by echunglan at October 17,2006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