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5,2006

《曹長青專欄》藍格爾:你怎麼敢攻擊「我的總統」?

美國在野黨眾議院領袖裴洛西,為了維護自己國家尊嚴,站出來痛斥攻擊布希總統的委內瑞拉總統查維斯。藍格爾說,你怎麼敢在「我的議員選區」,攻擊「我的總統」?台灣的民進黨卻出了敗類施明德,國民黨甘做中國傀儡,馬英九在《華爾街日報》嘲諷自己國家的總統;蘇起在丹佛講話攻擊陳總統和民進黨。而連戰、宋楚瑜,在胡錦濤面前詆毀台灣和陳總統,那種三孫子般的媚態,簡直下賤!


 


《曹長青專欄》藍格爾:你怎麼敢攻擊「我的總統」?

台北街頭的倒扁紅海洋像一次火山噴發,高調、激烈、狂噴了一陣子,留下滿地灰燼、燒裂的礁石,什麼也沒創造,只是把不少人「燒」出滿腔仇恨,甚至精神分裂。

施明德們眼看大勢已去,只好走險,先說要「罷工」,結果遭各界反對,於是他們要選擇更地痞的行為,準備在雙十國慶時,聚眾
「天下圍攻」,不讓陳總統進出會場。據說還訓練了幾千名像當年被稱為「街頭小霸王」林正杰那樣的悍將,以對付執法的警察。

在台灣的憲法和國號沒有改變之前,中華民國的國慶慶典,是代表台灣全體國人的尊嚴,一個國家的對外形象,以及凸顯國際地位的象徵。施明德們說要以此給陳總統壓力,迫他下台。且不說這種以少數人強行剝奪多數選民的政治選擇權是多麼不合法、不合理,單是阻撓國慶大典,在外賓面前羞辱民選總統(實際是羞辱自己的國家)的流氓、無賴舉動,就是向法律,尊嚴,榮譽等價值的挑戰。本質上和恐怖份子一樣——為了目的,不擇手段。

在美國看施明德們的政治肥皂劇,更令人感到台灣距離一個真正公民社會、健康的兩黨政治,仍有相當大的距離。我們看看美國的情形:最近,委內瑞拉總統查維斯到紐約參加聯合國大會,這位反美的左派總統,無論在聯大發言,還是在黑人區演講,都攻擊布希總統是「魔鬼」。結果,他的言行遭到美國在野黨領袖裴洛西和紐約區聯邦黑人眾議員藍格爾的痛斥。裴洛西說,「查維斯每一天都是惡棍」。《華爾街日報》發表社論,特別稱讚這些在野黨領袖,能夠超越黨派之爭,維護美國總統的尊嚴,捍衛國家的榮譽。

裴洛西作為在野黨眾議院領袖,對布希總統的批評一向毫不留情;而那位民主黨黑人議員,更是多次在福克斯電視上譴責布希總統的政策,言詞很兇。但這次,他們不約而同站出來,痛斥查維斯。藍格爾說,你怎麼敢在「我的議員選區」,攻擊「我的總統」?雖然藍格爾作為民主黨人,沒有把選票投給共和黨的布希,但他尊重多數選民的選擇,仍把布希稱為「我的總統」,並視查維斯攻擊布希,就是攻擊美國的國家尊嚴,蔑視多數美國人的政治選擇權。這是政治人物的基本常識。

而在台灣,民進黨出了施明德這樣的敗類,國民黨則走向做共產黨的傀儡之路。馬英九在《華爾街日報》嘲諷自己國家的總統;蘇起在丹佛講話攻擊陳總統和民進黨。而連戰、宋楚瑜,在胡錦濤面前詆毀台灣和陳總統,那種三孫子般的媚態,簡直下賤到李蓮英給慈禧按摩的地步。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為他們不認同台灣,寧可讓台灣被和對岸遙相呼應的紅色怒火吞噬。 (作者為中國旅美異議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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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專論》「倒扁」就是倒台灣的民主制度 曹長青 
在全球近二百個國家中,哪個地方也沒像台灣這樣,天天鬧著要罷免總統,一波又一波,沒完沒了,好像這個面對幾百枚飛彈直接威脅、在國際上備受打壓的國家沒有其他更重要的事要做了。

在宋楚瑜、馬英九迫不及待要爭奪權力的「倒扁」運動失敗後,一些所謂綠營人士也跟著起鬨,先是一波以學者名義,在媒體上熱鬧了幾天之後,又跳出來個施明德,要搞什麼百萬人倒扁,在街頭長期靜坐,一副體制外革命者要抗爭、要造反的架式。

應該怎麼看待這場「倒扁」運動?陳總統應不應該下台?從憲政民主的原則來看,這場「倒扁運動」是完全錯誤的——

今天台灣之所以被稱為自由國家,和對岸的專制中國不一樣,就因為台灣有了民主。什麼叫民主,就是人民有了選擇權,總統的當選,靠人民的選票,總統的去留,則要依憲法的規定。在他的任期沒有完成之前,想靠體制外的手段來結束總統任期的行為,是對台灣民選制度的挑戰。

如果陳總統觸犯了法律,要經過檢調機構調查、做出結論後,由立法院表決。按台灣現行法律,即使立法院通過,還要再經全民公投,這是一條充分保障國家領導人的選擇權在人民手裡的法律。

現在無論是藍營,所謂親綠學者,還是施明德,都在沒有司法結論證明陳總統觸犯法律的情況下,想透過煽動群眾來罷免總統;這不僅是荒唐的,而且是直接挑戰台灣得之不易的民主體制。這種情形,在成熟的民主國家不會發生,因為尊重憲政體制、法治原則的公民不會這麼做。民主的可貴,就在於大家都要尊重民主程序這個政治遊戲規則。

在美國七十年代的水門事件中,尼克森總統被查出濫用權力,最後在國會多數議員表示要投票彈劾時,他才不得不辭職。美國的在野黨沒有組織什麼全國性罷免、打倒運動,一切都是走司法程序。後來柯林頓被彈劾案更典型,美國獨立檢察官做出調查結論,柯林頓犯了「阻礙司法罪」(這在美國是重罪),在四百三十五名成員的眾議院表決時通過了彈劾,但在一百名成員的參議院表決時沒過半,所以彈劾沒有成立。但美國那些討厭柯林頓的人,認為柯林頓應該下台的人,也沒有組織任何群眾示威或靜坐抗議(即使柯林頓已被定罪,並在眾院彈劾通過),他們接受國會的表決結果。因為他們懂得一個基本常識:尊重國會,就是尊重自己建立、自己同意、自己用選票表示支持的這個民主制度,這個遊戲規則。

所以,不僅今天的倒扁是完全錯誤的,而且即使是馬英九,或者連戰、宋楚瑜當了總統,也絕不可以用這種方式倒馬、倒連或倒宋。哪種顏色的人當了總統,只要是選票選擇的,就都不可以被用法律程序之外的方式罷免。總統的當選和離任是一種制度,人們今天要捍衛總統,不是要保陳水扁這個人,更不是要偏袒他的錯誤,而是要保衛一種制度。

在一波又一波的倒扁聲浪中,最被強調的理由是,陳水扁要為道德操守負責。這其實最不構成罷免總統的理由。道德問題,只能在道德層面用輿論解決,而罷免總統是法律層面的,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問題。例如,柯林頓總統居然敢在白宮和實習女生發生性醜聞,這已絕不僅僅是個丈夫不忠的問題,而是侮辱美國最高行政權力機構。但即使這樣,在基督文明為主體,非常強調道德的美國,人們也沒有用柯林頓的道德問題來提出罷免他。美國國會提出罷免柯林頓的理由是阻礙司法。如果柯林頓沒有阻礙司法,即沒有法律問題的話,那麼美國國會就不會由於柯林頓的性醜聞而提出罷免總統案,儘管大小媒體可以把他罵得狗血噴頭。因為美國人把道德和法律兩個層面的問題分得很清楚。

今天,台灣走向民主已整整十年了,但在台灣還有很多人在專制下生活慣了,就是不適應民主制度,患了嚴重的專制後遺症。國民黨就在這種專制後遺症中無法自拔,馬英九最近親口表示,國民黨不適合在野,真是一語道破國民黨為什麼自二千年失去政權以來一路鬧到今天的根本原因:因為它不適應在野,不會在野,除了掌握政權當主子,他們什麼都不想,什麼都不適應。

而在當年那些反對國民黨專制的人當中,也有很多人患有嚴重的專制後遺症,這種後遺症就是,習慣革命,習慣造反,習慣遊行,習慣靠群眾運動解決政治問題。他們根本不明白,在民主台灣和專制台灣之間,有一條清晰的分水嶺。在獨裁專制下,我們鼓勵體制外抗爭,因為獨裁者剝奪人們一切正常管道反抗的可能,人們沒有自由的媒體,沒有選票,沒有公正的司法管道。

但在民主國家,保障民主制度運作的根本,就是民眾的訴求要靠選票和司法途徑解決。因此,所有想捍衛台灣民主制度的人,都應該支持陳總統按憲法規定完成他的任期,支持台灣不要偏離民主法治的軌道,不要慫恿體制外的暴民政治、街頭運動!因為如果鼓勵這類群眾運動,最後它「倒」的將是台灣的民主制度本身。

(原載《自由時報》2006年8月27日)


2006-08-27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轉載請指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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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青論壇(9月1日)﹕施明德倒扁動機是什麼?倒扁運動結局會是什麼? 請按此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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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倒扁紅衣人紅車的是中國黨員VS被砸車的紅衣女子是不是在編故事?


Posted by fairy220230 at 樂多Roodo! │09:44 │回應(1)引用(1)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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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革命輸出」與台灣自發性的「排華」【水筆仔阿茵-褔爾摩沙的女兒】 at September 26,2006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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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費台灣人養了這些在台中國人五十多年了,他們還不如我家中養的土狗!呸吥呸!!!
Posted by 阿萍 at September 25,2006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