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3,2006
陳麗珠與施明德
陳麗珠與施明德 作者: eltonec / ec 發表:2006-09-13 21:45
老網友應該都記得我說過這麼一句話『女人是高等動物, 男人是低等動物』, 因為我有在一些國家待過一段時日的經驗, 發現, 當一個家庭陷入困境時, 不管在哪個國家, 能堅毅地無怨無悔的承擔起責任的, 通常都是女性, 我的母親就是這樣子的女人.
我對施明德的魅力何在沒有興趣, 但卻從陳麗珠死心踏地的跟著且無怨無悔付出的行為看到 “女性的光輝”, 不過卻也從陳麗珠身上看到台灣人的悲情 -- 一種無法主宰自己命運的悲涼.
至於施明德, 我們只需簡單的問 :
不事生產的你, 請問如何 『現育有兩名女兒,就讀於康橋小學,每年學費一百二十萬元,住的是陽明山百坪高級住宅,出入賓士轎車與高級餐廳俱樂部,寒暑假舉家出國度假,每月生活費超過二十萬』?
從不事生產施明德的生活語言行, 似乎看到領18%的退休人員及每月領一萬多的老榮民, 天天到台大醫院排隊哪藥, 接著到總統府前大聲喊 『'阿扁下臺』, 台灣人能不覺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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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珠來函 (自由時報)2006.9.13
午夜夢迴時,我常常自責責帶給兩個女兒這樣的人生際遇。
我自十四歲認識施明德,十五歲懷孕私奔到施家,就開始了我的地獄歲月─從認識施明德開始,到了施家後,有如做下女幫忙賺錢,甚至於他後來被捕,在獄中所有開銷,都是我與家母在支應。即使是美麗島事件他二次入獄,我們早已離婚,但是我依然資助他在獄中的生活。我這一生從未受過施家或施明德一絲恩惠或金錢,施家非但不感謝我當年對施明德金錢與精神上的無限付出,還任由施明雄在二○○六年九月七日於自由廣場上,污衊我長年收受施明德每月四萬元之生活費,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一定要說出來讓大家公評。
施明雄所謂之四萬元生活費,實則是給予女兒雪蕙母子三人之生活費。雪蕙自一九九六年開始在施明德辦公室上班,每月領取四萬元薪水,一直到一九九九年雪蕙罹患罕見疾病,並且離婚,獨力撫養兩名兒子,施明德將雪蕙之薪水轉為生活費,一直供應至上個月。但上個月底,我與珮君出面召開記者會,澄清施家對我的人身攻擊,此舉相對得罪了施明德,他亦遷怒於雪蕙,而停止提供生活費。
雪蕙罹病這八年來,看護、房租、保母、管理費、水電費、兩名孩子教育費、與醫藥相關以及一家三口之伙食費,又豈是四萬元足以應付的?在這過程中,皆是由我四處奔波張羅,來補充雪蕙一家生活之不足。就算是在我被倒帳,生活最潦倒之時,依然時時刻刻為雪蕙之病情與生活憂慮張羅。而如今施明德不知檢討自己身為父親的角色,還任由其兄弟施明雄、施明信作為口水打手繼續污衊我。
大家都知道施明德現育有兩名女兒,就讀於康橋小學,每年學費一百二十萬元,住的是陽明山百坪高級住宅,出入賓士轎車與高級餐廳俱樂部,寒暑假舉家出國度假,每月生活費超過二十萬,卻三番兩次向珮君質疑,為何雪蕙一家三口一個月四萬元會不夠用?施明德不斷表示,高雄市消費低,一個計程車司機一個月也是賺三、四萬就可以養家活口,為什麼雪蕙會不夠?我不懂,施明德兄弟怎有臉皮說得出口?同樣是女兒,難道真是舊不如新?更何況雪蕙還是一個重症病人!
事實上,早在施明雄九月一日於自由廣場提及我為施明德赴士林官邸陳情一事「值得懷疑」時,我就很想寫這封信。
我第一次去蔣介石官邸下跪陳情,是在一九六三年施明德首次被捕、尚未判刑時;一九六五及一九六六年,我又兩度帶著施明德親撰後託人以毛筆謄過的陳情文,或是去蔣官邸,或於路中拚死攔阻蔣座車,其中一篇即是日前曝光的求饒信。總計至一九七四年我陳情於蔣介石官邸及各相關單位超過二十餘次,不但所有陳情文皆有相關公文可供查證,甚至也有其他政治犯妻子同行。這些事證人證尚在人間,希望施明雄在說謊之前,先想一下夜路走多終遇鬼的道理。至於最近傳言我收了陳水扁數百萬元而公佈求饒信,導致許多債主上門,如果這是你放的謠言,也請你摸摸良心,你們施家這樣做對嗎?
雖是家務事,請自由廣場公平處理。
(施明德前妻陳麗珠口述,女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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