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6,2006

抹紅官司 高院改判馬勝訴-司法淪喪成為藍營御用工具又一惡例

馬英九只要見中國人來台灣,就立刻把國旗收起來,卻讓紅色五星旗高掛台北上空,是人盡皆知的事實,榮民高喊「胡錦濤萬歲」的聲音,馬英九甚至要和中國<終極統一>也是事實!高等法院如此判決算哪門子公平正義?法院果然仍是國民黨在開的,台灣司法淪喪成為藍營御用工具又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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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紅官司 高院改判馬勝訴
自由時報2006.9.6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sep/6/today-p2.htm

〔記者孫友廉、林曉雲、蘇永耀?台北報導〕台北市長馬英九認為民進黨製播「全民公投」電視廣告是抹紅他,提出告訴,高等法院昨天上午宣判,認為民進黨與時任文宣部主任楊孟勳,將無關的「中共五星旗」、「胡錦濤萬歲」畫面,移置與馬英九連結在一起,搭配「再怎樣嫌棄台灣,也不用這樣巴結中國」等字幕,已侵害馬英九的名譽權,改判馬英九勝訴,要求民進黨與楊孟勳須連帶賠償一百萬元,並須在自由時報等四家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全案可上訴。

合議庭指出,廣告雖屬言論自由保障範疇,但若與事實不符,涉及侵害名譽也須負賠償責任。

民進黨於二○○三年間,製播「全民公投—催生台灣新憲法」電視廣告,畫面取材自民眾懸掛五星旗,以及馬英九參加國慶升旗的畫面,並配播榮民高喊「胡錦濤萬歲」的聲音。馬英九則以人格權及名譽權受損為由提出告訴。

一審時台北地院宣判,認為此廣告是剪輯真實的新聞事件,屬言論自由範疇,出於要凸顯目前國家認同的混亂,也可辨認出高喊胡錦濤萬歲者非馬英九等,判決馬某敗訴。

馬表示欣慰

對於高等法院改判勝訴,台北市長馬英九昨表示,他對判決結果相當肯定和欣慰,認為是公平的,是高等法院給他的遲來的正義,也彰顯在台灣政治上,不應再用抹黑抹紅的方式污衊別人,抹黑抹紅不是政黨政治的正道,這樣惡劣的行徑一定會遭到人民唾棄。

綠營將上訴

民進黨副秘書長蔡煌瑯昨日則表示,馬英九身為公眾人物,政治傾向本來就可受公評,何況,影帶中並沒有批評馬英九,不知承審法官改判依據在哪?民進黨對此判決不僅無法接受、不服,也覺得非常遺憾。

蔡煌瑯一邊重放影片,一邊更質疑「難道又是西瓜效應的藍色恐怖」。民進黨將在收到判決書後,提出上訴。

楊孟勳昨受訪說,原本一審已經勝訴,現改判敗訴,讓他很訝異。

楊孟勳並回憶當時的廣告片的構想說,影片內容很清楚,就是一位老榮民伯伯高喊,藉此凸顯國家認同的問題。所以,影片中所要表達的關鍵人物與焦點,不是馬英九,應是這位榮民。

指游錫方方土奸臣走狗 綠營今告鄭村棋

〔記者蘇永耀、廖千瑩?台北報導〕民進黨反抹黑小組再鎖定一名嘴,決定今日再提告訴。民進黨說,將對名嘴鄭村棋指稱黨主席游錫堃「奸臣、走狗」說法,提出誹謗及污辱告訴。

聽到民進黨將提告,鄭村棋昨天聞言隨即表示,「叫他趕快去告,卡緊告!越快越好!」

至於那天為何罵游是奸臣、走狗?鄭村棋說,那天討論的是關於施明德求官的事情,本來游就是亂扯、亂講,根本不分是非黑白。

日前民進黨表示將對多位電視名嘴及政論節目主持人集體提出告訴。但民進黨昨日說,為不讓外界感到執政黨不斷興訟,或是干預言論自由;加上「每天都有新事證」,將改為個別提告的方式。

之所以提告鄭村棋,民進黨說,上月卅日於二一○○全民開講節目中,鄭公開指游錫堃是奸臣與走狗,這種污辱說法,已對整個黨造成傷害。當天參加節目的來賓還有范可欽、鄭麗文等人。

昨日走馬上任的民進黨文宣部主任孟義超,今日將前往台北地檢署提告。

邱毅承認資料有誤 呂崇民撤回告訴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立委邱毅與名嘴胡忠信在電視節目上點名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堂姊夫呂崇民,就是提供三一九槍枝的幕後黑手,並為馬洗錢,遭呂崇民控告誹謗案,據悉邱在立委顏清標的陪同下登門拜訪呂,承認「資料有誤」造成大家困擾,呂某也大方接受,法院昨證實呂已對邱、胡二人撤銷告訴,並撤銷對邱毅的假扣押。

邱毅及胡忠信在今年四月九日於電視媒體上,公開點名呂崇民是總統三一九槍擊案幕後槍枝提供者,還為馬永成洗錢,在節目上公開要求檢調要馬上傳訊、羈押呂某調查。

呂崇民則在台中市召開記者會,正式委託律師提出誹謗告訴,同時假扣押邱毅帳戶內八百多萬現金,及立委薪資三分之一,而胡忠信查無資產。不過台中地院二次開庭,邱毅及胡忠信均未出庭。

據悉,事後,邱毅多次透過友人找呂委託的律師常照倫及呂崇民,表達想要和解,但因絲毫沒有釋出誠意、善意,一直沒有結果,日前經過多名有力人士從中斡旋,又請出立委顏清標,就在顏清標三子訂婚喜宴當天,邱毅由顏陪同登門拜訪,邱在席上坦承他的資料有誤,在顏的斡旋之下,呂崇民表現大方的風度,雙方握手言和。

昨日台中地院法官證實該案已撤回,沒有述明撤回理由。據呂崇民身邊人士指出,呂也要留給對方面子,邱毅有表示資料錯誤帶給大家困擾,已有道歉的意思,呂同意撤回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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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fairy220230 at 樂多Roodo! │07:07 │回應(7)引用(0)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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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馬表示欣慰...??
他不是說司法淪為執政黨工具??
真是什麼都馬說了算...
Posted by hyc at September 6,2006 13:24
hyc
馬英九說就算他自己再怎做不好,全都是對的!但是別人不可舉發他的錯失,何況,台灣人更不配,馬說:他自己就是法律,他說的全都是對的,只要他說是<依法行政>就算是貪贓枉法,叛離台灣主體意識,聯共賣台奪大位也全都是合法的,誰敢懷疑他,就是死路一條,誰能纓其鎽呢?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September 6,2006 13:44
現在想想馬桶當選國民黨黨主席是上天安排的.
如果馬桶沒當國民黨黨主席,大家怎麼會知道馬桶是如此黨國不分,甚至是黨的利益大於國家利益的人.
既然法官判馬桶勝訴,那到時候法官判陳水扁無貪污事實,馬桶還能說司法是陳水扁控制的嗎?
當然馬桶還是會雙重標準,但是至少泛綠到時可以拿此案例反駁.
Posted by 孟芬 at September 6,2006 20:04
馬桶的意思是說~~ 判決對他們有利時值得欣慰,相反的對他們不利時那絕對是陳水扁控制了司法.就好比民調台北市的市政滿意度第一名才是準確的民調,不是第一名的都是民調有誤~~~所以馬桶永遠是對的永遠是最好的市長~~~否則都是別人在搞鬼~~~~~~
Posted by claire at September 7,2006 00:53
孟芬:
您說得有道理!就算統派媒體再怎麼包裝不沾鍋馬英九,但他當上主席之後的所作所為自暴其短,更露出馬腳原畢露了......

claire
馬英九本來就是兩樣標準,這就是在台中國人長久以來對台灣人的不平等之處........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September 7,2006 13:49
大家質疑馬桶的特支費存入私人薪資帳戶的問題,馬桶說:會計人員說沒問題.
而泛藍的也說並沒有像陳水扁一樣出現私人發票沖帳.
我說啊!之前總統府的審計人員(在李登輝當總統的時候也一樣),並沒有要求所有的支出都要領據發票,而後來要求都要領據發票,所以才會出現私人買東西的發票.
而馬桶的特支費,如果要求全部都要發票,每一比都要,我就不相信不會出現跟陳水扁一樣的問題.
泛藍的說:特支費的問題是所有有特支費的首長,都是如此做,那全部都要下台嘍!
我說啊不用恐嚇啦!我支持若這些首長(不分藍綠)都把特支費存入私人薪資帳戶,那全部都下台啦!
Posted by 孟芬 at September 7,2006 19:38
孟芬:
在台中國人,是從來不曾把台灣人當人看的,當然會這種雙重標準來對待陳水扁總統了!
陳總統也太軟弱了,根本不必賣他們的帳,只要重新制定法制,以使後來依循即可!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September 7,2006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