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9,2006

「還我偵查不公開」聯名告發第四狀~第六狀

維護台灣人民人權,糾舉監督檢察官嚴守<還我偵查不公開>原則之分際,請支持「還我偵查不公開聯名告發」4~6狀~~~~以下是從妙子的異鄉翦影 複製借過來用的,請大家踴躍支持聯名簽署告發行動~~~~

妙子:「還我偵查不公開」聯名告發已進展到第六狀了!感謝大家的熱心參與,檢察署對聯名告發已有動作。請還沒有行動的朋友也快加入告發行列,讓偵查不公開一事得到各界重視。

「還我偵查不公開」聯名告發第四狀
2006.07.05告發狀

犯罪嫌疑人所屬單位:台北地檢署、高雄市警局、台中市警局、台南地檢署、嘉義縣警局、台北縣警局土城分局、新竹市刑警大隊、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等。

告發狀請寄送至: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10048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告發狀下載:這裡



「還我偵查不公開」聯名告發第五狀
2006.07.14 刑事告發第五狀

犯罪嫌疑人所屬單位:台北地檢署、板橋地檢署、警政署政風室、保二總隊保護智慧財產大隊、保三總隊、台北縣警察局淡水分局等單位。

告發狀請寄送至: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10048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告發狀下載:這裡



「還我偵查不公開」聯名告發第六狀
2006.07.26 刑事告發第六狀

犯罪嫌疑人及所屬單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俞秀端、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建弘、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劉穎芳,及鐵路警察局、台北地檢署、高檢署查黑中心、台南地檢署、高雄地檢署、高雄市刑大偵二隊五分隊、台中高分檢特偵組等單位

告發狀請寄:(10048)台北市貴陽街一段235號 最高法院檢察署

告發狀下載:這裡


延伸閱讀:

關於偵查不公開,不可不知的四個法條
據說,刑事訴訟法叫做「活的憲法」....
還我偵查不公開
檢察署要求告發人出庭說明,該如何處理?
我們的訴求
是的,我們是有心人


Posted by fairy220230 at 樂多Roodo! │09:13 │回應(3)引用(0)社會寫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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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我看到囉!謝謝推廣。
Posted by 妙子 at July 29,2006 10:26
妙子:
這是台灣人應該做的本份事,現在樂多連線又變慢了~~~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uly 29,2006 10:46
是樂多變慢嗎?我還以為是我家的連線變慢了。
實在是太慢了,我明天再上線玩。

晚安囉。
Posted by 妙子 at July 29,2006 1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