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6,2006

誰怕他娘的「最高道德標準」啊?


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蘇永欽還威脅說在2008年1月31日他們辭職前,會盡一切努力排除外在的「邪惡勢力」,若是以之前他們大動干戈的查封那些被指為散播「刺馬」言論的南部民間電台的「豐功偉業」來看(註),很顯然的,蘇永欽所要排除的「邪惡勢力」,指的當然是所有一切對馬英九有不利言論的媒體,以確保馬英九能夠繼續當個「不沾鍋」,在媒體一片歌功頌德的聲浪中優雅的坐上2008年台灣總統的寶座。

 經大法官釋憲違憲的NCC主委蘇永欽,忘了自己曾經說過的話「:只要大法官釋憲NCC違憲,就會立刻辭職」,可這會兒,怎麼又厚著臉皮說:「要排除惡勢力,繼續忍辱負重了」,這是哪門子<忍辱負重>?簡直是在挾邪惡勢力繼續違法亂紀,為非作歹,死賴皮不下台嘛......
  再說,兩年之後下台時,就可領到二十幾萬元的退休金了,這且按下不表,或許只要拱馬英九坐上2008年大位的寶座,這些人就可以一直做到老死也說不定哩......


誰怕他娘的「最高道德標準」啊?
 南方快報/海兒專欄
http://www.southnews.com.tw/specil_coul/sea/01/0322.htm
在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成釋字第613號解釋宣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部分違憲後,原本在釋憲文公佈前信心滿滿的NCC主任委員蘇永欽,於7月24日率NCC全體九位委員宣佈:「關鍵時刻,忍辱負重」,選擇繼續留任至本屆立法院任期終止之日,即2008年1月31日。而蘇永欽更是語帶威脅的強調,今天的決定不是一時的,也不是情緒的,因此,他們會盡一切努力排除外在的「邪惡勢力」!

 一時之間,蘇永欽所說的:「忍辱負重」與「邪惡勢力」究竟所指為何?自然也就難免成為各界爭論的話題。惟若從釋憲前蘇永欽曾經信心滿滿的對媒體表示:「NCC組織法第四條,是合憲的。」,顯然蘇永欽說他與其他的NCC委員們要繼續「忍辱負重」的真正意思,其實是說:大法官釋字第613號解釋宣告NCC 委員的提名方式以立法院政黨比例的提名方式違憲,對他們這些以政黨比例提名的NCC委員來說是一種侮辱!

 換句話說,蘇永欽認為自己沒有錯、NCC組織法第四條也沒有錯,錯的是大法官,是大法官存心要以宣告NCC組織法部分條文違憲的方式來羞辱他們,害他們受辱!

 問題是,當初部分NCC委員們被媒體記者問到,這種提名方式可能會被大法官宣告違憲,要怎麼辦時,曾經斬釘截鐵的表示,只要被認定違憲,不等兩年緩衝期,將立即請辭(註),可見得他們對於NCC提名方式可能被大法官宣告違憲是有預見的,換言之,包括蘇永欽在內的這九位NCC委員會對於可能「受辱」有預見並明知其可能發生,但還是想要賭一賭結果不會發生。

 如今,NCC組織法被大法官宣告違憲了,包括蘇永欽在內的委員沒那個骨氣立即請辭,卻反過頭來指責別人在害他們受辱,簡直是莫名其妙到了極點!

 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蘇永欽還威脅說在2008年1月31日他們辭職前,會盡一切努力排除外在的「邪惡勢力」,若是以之前他們大動干戈的查封那些被指為散播「刺馬」言論的南部民間電台的「豐功偉業」來看(註),很顯然的,蘇永欽所要排除的「邪惡勢力」,指的當然是所有一切對馬英九有不利言論的媒體,以確保馬英九能夠繼續當個「不沾鍋」,在媒體一片歌功頌德的聲浪中優雅的坐上2008年台灣總統的寶座。

 在這樣的情況下,蘇永欽等人顯然是心甘情願「受辱」,而且「受辱」得相當快活!反正,這個天上掉下來的官位不坐白不坐,不但可以為馬英九在媒體界打擊異己,以累積2008年馬英九若不小心當上總統「論功行賞」的「業績」外,更可以讓中國國民黨與親民黨以在野黨的身分,在NCC──這個統派以違憲立法的方式從民進黨政府手中硬割據出來的──小朝廷內享受一下執政的樂趣。

 至於外面的風風雨雨,蘇永欽等人則是會將「面唾自乾」的厚黑中國功夫發揮到淋漓盡致,反正好官我自為之,你們台灣人又能耐我何?什麼?要以「最高道德標準」要我們主動請辭?別傻了,那是只用來對付你們台灣人的總統與官員,對我們中國人才不適用!違憲我們都不怕了,誰怕他娘的「最高道德標準」啊?
tp://www.southnews.com.tw 2006.07.24

推薦閱讀:
蕭艸梅之艸梅垣【推薦文章】NCC,藍CC(文/金恒煒)
酥餅的BLOG:忍辱負重真好用
酥餅:台灣要進入比拳頭大小,比不要臉的時代嗎?
妙子的異鄉翦影:關鍵時刻忍辱負重的違憲九人組聲明
南方論壇-海兒:蘇永欽活該「受辱」!
南方獸學院:大家來忍辱負重
鯨魚網站:賭NCC委員辭不辭

Posted by fairy220230 at 樂多Roodo! │22:05 │回應(14)引用(1)政治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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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93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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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推薦文章】NCC,藍CC(文/金恒煒)【蕭艸梅之艸梅垣】 at July 26,2006 09:49
回應文章
★這些飯桶委員違憲就應該下台,怎麼還厚臉皮坐領乾薪!!!!

★而且,他們在兩年後,還可領二十萬元的退休金,太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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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憲的NCC忍辱負重 合法總統更要忍辱負重 ▇ 邱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jul/25/today-o2.htm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NCC委員產生方式違憲解釋,九位委員昨天開會後,宣布繼續留下來。NCC主委蘇永欽表示,NCC肩負龐大的通訊傳播監理業務,不能不考慮整體業務的運作,只好忍辱負重。這麼看來,陳水扁總統更不能貿然請辭下台了、更要忍辱負重了。

NCC肩負通訊傳播監理業務,不能不考慮整體業務的運作,NCC委員都這麼有使命感、責任感;那麼日理萬機,肩負治國重任,事關台灣前途安危、人民禍福的總統,更不能輕率辭職下台了。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NCC部分違憲解釋,在違憲陰影下的NCC委員都可以繼續在位,合法合憲的總統職權、任期,更不能隨便棄之不顧。

NCC委員「集體不辭」,我們不能說他們戀棧。但既有違憲之虞,怎麼沒有一、二委員表現出不同的峻峭風骨、更為人仰望仰賴之高風亮節?這和政黨比例產生NCC委員之不妥,顯然有所關連。也可見大法官的解釋確有很適當的針砭、匡正作用。

(作者為退休教師)
Posted by 阿萍 at July 25,2006 22:36
二年後下台還可以領二十萬的退休金呀?!
嘖、嘖、嘖,真是太好賺了。
Posted by 妙子 at July 25,2006 23:51
NCC違憲委員為蘇永欽、石世豪、劉宗德、吳忠吉、李祖源、林東泰、劉孔中、劉幼琍、謝進男。
請問:
上面這些名單中有那一個是中立客觀的?
不就是泛藍叛國集團的那些人渣垃圾嗎?
何要等到二年後才要下台呢?

大法官既然釋憲說<NCC違憲>,就該請他們下台,為何要給他們緩衝期長達兩年,任其魔手肆無忌憚伸入操控國家通訊傳播策員會?
NCC委員說要等二年後才退,將不惜一切:<驅逐惡勢力,忍辱負重>到底,何謂<驅逐惡勢力>?就是要驅逐所有一切反對馬統神的台灣本土聲音之勢力,幫助馬統神順利登上2008年中國台灣特首之寶座!
君不見,他們大舉搜索消滅南部謠傳<剌馬>的地下電台(實為台聯黨電台,扣應者只是一位想向馬統神嗆聲的歐巴桑)之霹靂手段,儼然威權警總復辟!
大法官縱容違憲的NCC留任兩年,擺明了在野黨的惡質政治勢力魔手嚴重介入痕跡甚深,民主台灣社會豈能縱容如此違憲亂紀者存在?這個大法官也應該下台......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uly 26,2006 00:00
引用不起來,只好來個手動引用:
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1930739.html
Posted by 妙子 at July 26,2006 00:04
蘇永欽身為憲法教授
卻常常出現許多讓人啼笑皆非違反憲法精神的言論
除了這次NCC事件
自以為遭受打壓 想要苟延殘喘的留任之外
在2004年總統大選之前
發起反公投連署的也是他
在大選完後
大言不慚的說 人民對於選舉結果不滿 可以由選舉權導引出抗爭權利
以期對當時在凱達格蘭大道前抗爭的泛藍暴民有個合理的藉口的也是他
這樣的教授 老實說真的是有辱我們公法學界 虧他還教憲法!!
Posted by mokiz at July 26,2006 06:07
蘇永欽真是有辱公法學界,說他是會叫的野獸,實不為過!
Posted by 阿萍 at July 26,2006 08:45
海兄應該說:「...違憲我們都不怕了,誰怕他奶奶的「最高道德標準」啊?」更為傳神喔!
呵呵!
Posted by 蕭艸梅 at July 26,2006 09:51
艸梅兄:
呵呵~~~~~說得妙呵!
NCC委員那一大票閒雜爛人一定在吼:誰怕違憲?去他奶奶的「最高道德標準」!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uly 26,2006 11:06
NCC委員相忍為哪個「國」?是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相忍為哪個「國」?
自由時報自由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jul/26/today-f1.htm

NCC委員依政黨比例產生,被大法官會議宣告違憲後,現任九位委員決定留任,綠嚴批戀棧,藍則力挺,反應兩極。

冤有頭,債有主,NCC會落得違憲境地,就是當初泛藍國親兩黨,藉立院多數「橫柴入灶」造成的,立違憲的法篡奪行政權,因為以政黨比例產生NCC委員,十三席委員泛藍就可七比六過半掌控。

NCC委員任命過程,泛藍又恣意妄為、政治威逼,以致只有九位委員過關,藍綠之比為七比二,成立當初即被指為「藍兮兮」。

現在,九位NCC委員當初任命的法源既已違憲,自應知所進退,立院應依大法官會議釋憲意旨儘快修法,使NCC合憲才是,因NCC業務職掌不能中斷,現任NCC委員暫時留任,以待修法重新任命,才是正辦。

卻見,國民黨竟抗拒修法,為一黨之私,不惜讓違憲情形繼續,這種「毀憲自肥」行徑,簡直就是邪惡!

現任NCC委員宣布留任到二○○八年一月底,與本屆立委共進退,這雖在釋憲的落日限期內,但留任期間長達一年半,令人質疑有配合國親拖延修法之嫌,且那時下屆立院已選出、總統大選將進行,更令人質疑,所謂相忍為「國」而留任,其實是相忍為「國」民黨。

NCC委員如真的想擺脫藍兮兮,被宣告違憲後,未來更要避免瓜田李下才行!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補充 at July 26,2006 21:53
果然是為了錢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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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辱? 貪權?■ 小NCC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jul/26/today-o4.ht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委員依政黨比例產生之方式被判定違憲後,九位委員幾乎與藍營論述口徑一致,先於第一時間齊聚反擊大法官邏輯錯誤,繼於日昨鄭重宣布「相忍為國,暫不請辭」,熟悉當前政治生態者對於這樣的結果應該毫不意外,畢竟傳播媒體是政治操作者的最愛,主管傳媒的通傳會又是中央政府唯一的藍色領地,未來兩年,不論是要瓜分行政資源、或是據與行政院團隊抗衡,通傳會無疑都是馬英九二○○八年競選團隊最重要的橋頭堡,身為馬同窗的蘇永欽主任委員能夠成功說服其餘委員留任,的確為自己的政治前途添了一層保障。

根據報載,通傳會部分委員早已表明只要大法官解釋其違憲就會辭職,我們十分欽佩這些學者委員的風骨,但最後卻因擔心通訊傳播業務停擺,基於負責任的態度而忍辱留任,這樣的理由是否充分,頗值得商榷。

事實上,目前通傳會正式派令到職的,除了九位委員外,只有主任秘書及人事、會計主管三人,其餘應移撥通傳會的交通部電信總局與新聞局五百多位公務人員,在未派任新職前,法理上仍不屬於通傳會之職員,即使依據通傳會組織法第十七條規定:「自本會成立後至各相關機關人員、財產完成移撥整併前,本會有關之業務應由本會統籌協調各機關為之。」現階段通傳會直接指揮這兩機關公務員所為之行政處分,如果涉及國家賠償時,應該如何界定責任?尤其在大法官解釋之後,通傳會所為之不利益處分,將更難讓業者信服,勢必引發更多的行政爭訟與救濟,這些學者委員難道不了解箇中關鍵,還是刻意忽略?

吾人以為,維護制度不分藍綠,最適切的作法,應該是待立法院九月開議,立刻進行通傳會組織法的修正,並責成行政院儘速提名委員交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讓合法合憲的通傳會能夠堂堂正正地上路,才是真正為國為民、忍辱負重。以目前立法院藍多於綠的現況,屆時我們不難觀察到是誰在阻止通傳會走向正常化?

在此也要呼籲行政院,大可不必將大法官解釋的委員違憲擴充解釋成機關違憲,否則通傳會將永難擺脫藍綠尖銳對抗的宿命。

(作者為藍綠夾縫中的基層員工)
Posted by 阿萍 at July 26,2006 21:57
阿萍貼的文章,說的好。我帶回去囉。
Posted by 妙子 at July 28,2006 00:05
妙子:
如果可拿回去用的,儘管拿去用,大家互通有無嘛!
這些泛藍人渣垃圾政客只會要求執政黨要清廉,連沒有犯法的陳水扁總統也要被他們逼下台,而他們己卻可違憲違法,胡作非為,不須遵守法律,簡直是太欺負台灣人了!
Posted by 水筆仔阿茵 at July 28,2006 20:20
讀完這篇文章後,只能用一個形容詞形容這些NCC委員,那就是:
厚....顏....無....恥....加超....級....不....要....臉!
Posted by 孟芬 at July 31,2006 07:09
關於釋字613的一些心得

http://taiwanbbs.org/cgi/index.pl?b=col,s=1,m=1111887764#r98

對於落日條款跟定期失效制度,你的理解是有問題的,請看許玉秀大法官的部分。
Posted by fansue at August 5,200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