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7,2006
罄竹難書的霉體
台灣的媒體亂象素為國人所垢病,對趙建銘涉台開被聲押一事,如此鉅細不遺詳細報導,真有必要嗎?
還有警方對上銬一事是否涉及侵害人權,媒體再三強調囚犯,囚車,手銬的放大報導,暴露媒體人缺乏正磪的法治觀念......
罄竹難書的霉體◎陳尹暐
2006/5/27 台灣日報民意論壇
此次趙建銘遭收押,從新聞報導中,再一次暴露台灣媒體的法治觀念仍舊嚴重不足。
首先,許多媒體一再強調趙被帶上手銬,本來上手銬的意義在於防止被拘束者做出抗拒,且是否要帶上手銬,必須嚴格遵守比例原則,尤其是對尚未被定罪的人來說更是如此。我們的媒體一再渲染趙被帶上手銬,甚至以放大、特寫鏡頭處理,這是誤解手銬的意義,是意圖羞辱嫌疑人或被告。況且,以趙先生的狀況,自常理推論應該不至於有抗拒的舉動,但警方還是將其上銬,很難不質疑使用手銬的時機是否正確,或者另有政治動機。三一九槍擊案時,有人批評警方不該對陳義雄的女兒上手銬,也是同樣的道理。手銬雖是一種工具,卻也是對人權的傷害,不能隨便上的,更不能用來定罪。
其次,媒體一再地使用囚車、囚服、犯人編號、甚至「以羈押即有罪」的作法處理新聞,這對於羈押於看守所的被告而言,是完全錯誤的。囚必須是針對犯人,在未定罪前,沒有犯人,何來囚車、囚服、犯人編號?看守所為了管理之便,固然可為一定管理措施,但絕不可以看守所為監獄。不要忘了,冤獄賠償法第一條規定:「不起訴處分或無罪之判決確定前曾受羈押者」是可以請求冤獄賠償的。最後,在傳喚趙家人當天,無論在北機組或地檢署媒體都是橫衝直撞,亂成一團,甚至打到簡水綿的頭(事後媒體又反指控簡水綿作假)。這樣的畫面真的非常難看。既然地檢署已設有發言人,一切等發言人出來說明即可,何以容許記者亂竄?有人說趙建銘享特權躲過記者進入北機組,事實上,他的「特權」反而是再正常不過的待遇。
以上僅係列舉數端媒體醜態,更別提最近的「李泰安現象」。很多案子都有類似病態。社會有重大影響的行業都要經過國家證照考試,惟獨記者不需要,這大概是媒體品質低落的主因。(作者從事法律工作)
引用URL
藝人也
報導不公正及添油加醋者也
職業倫理排列妓女之後者也
謂之記者
您形容得真妙喔!
這些親中統派媒體的新聞職業倫理道德跑到那裡去了?
====================
墮落的肛門媒體◎陳軍
2006/6/1 台灣日報民意論壇
一個自詡為公平正義化身的第四權無冕王的某晚報竟然墮落到頭條新聞斗大的幾個字是以「檢查趙建銘的肛門」為主題,媒體如此自貶身價,自甘作踐到這種地步還真是台灣媒體史上第一遭,其中所凸顯的意涵足堪玩味。
其實近年來台灣許多媒體素質的低落,專業的淪喪,媒體人格調的每況愈下已經是司空見慣,在無冕王的王冠底下,做的盡是一些雞鳴狗盜,欺善怕惡,嗜血冷酷,掏屎扒糞的勾當;豈知社會閱聽大眾早已經極度厭惡這種齷齪低格兼無實料的爆料新聞、嗜血畫面、「毒家報導」,早已轉台大吉、關機大吉、棄之唯恐不及了,還以為自己中了頭彩,賺到了賓果,真是無知搞笑,顢頇愚蠢到不行。
為了要為閱聽大眾的「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清淨請命,我們不得不要鄭重昭告這些嗜血記者、肛門媒體、低格主編和未達目的不擇手段的電台及電視台主官:請你們拿出一點專業精神、道德良心和媒體格調吧!不要為了取悅一小撮特殊變態的閱聽小眾和心態可議的幕後老闆而賠上了自己的人格和良知,如此變態瘋狂的行為不但擾亂了社會秩序,更扭曲了人性和善良的價值觀。我們不禁要質疑這種為了搶頭條,拚獨家;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蒙蔽良知,出賣靈魂;自欺欺人,傷人傷己的所作所為的投資報酬率是否太低了一點?(作者為保護台灣大聯盟中執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