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5,2007

失竊的孩子獨家版

看起來好像很好看喲~ \^o^/


失竊的孩子獨家版

失竊的孩子(博客來獨家封面版)
定價:300 元
優惠價:75 225
(~2007/04/26)


如果有人偷走你的人生,你要怎麼辦?

男孩亨利‧戴在七歲時負氣離家出走,被蟄居森林中的妖精綁架。假扮他的妖精隨著協助尋人的消防隊員回家,從此展開新生活。 他必須適應新父母,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還得不時捏塑身體跟上歲月的腳步,因為妖精永遠不會長大。

而那個被妖精抓走的男孩呢?他歷經溺斃而後救活的儀式,重生為妖精,從此告別文明,甚至連書寫和原本的語言都不再熟悉。 妖精喚他作「A一袋」,這群「野孩子」徜徉於森林裡,仰望夜空星子,與群獸嬉戲,然而文明的腳步不斷逼近, 很快就要危及妖精的林中家園……

故事以妖精和男孩的觀點交互進行,他們的生命幾度交會,但都擦身而過。當假亨利的罪惡感達到極限,瀕臨崩潰邊緣, 他該如何得到救贖?而當林間妖精死傷四散,「A一袋」會選擇原諒,還是毀掉那個偷走他一生的妖精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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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怎麼讀《失竊的孩子》
凱斯.唐納修生動地擷取神話,移植到我們的時代,以兩個調換兒的觀點,交錯敘述故事。這是近年來我讀過最感人、最引人入勝的作品之一。 ──《最後的獨角獸》作者彼得.畢格

《失竊的孩子》充滿生動的想像,卻不矯情做作。凱斯.唐納修以幽默闡述超凡的世界,以驚奇演繹平凡的人世。我非常喜歡。 ──
《時空旅人之妻》作者奧黛麗.尼芬格

凱斯.唐納修冒險突破,將一個別具趣味又精采的故事──亨利.戴和A一袋,調換兒和失竊的小孩──融入娓娓道來的神仙樂章中。 ──
《馬葛衛神父的葬禮》作者布萊恩.奧多爾蒂

接招吧,哈比人!唐納修這本耀眼的處女作有趣極了,因為他用真實世界、日常瑣事來烘托神奇幻想,讓魔幻變得真實可信。 ──
《柯克思書評》

上飛機帶著《失竊的孩子》,包證你連碰到亂流都不會有感覺。相信我們,打開第一頁,你就不想離手。 ──
《亞利桑納每日星報》

凱斯.唐納修的《失竊的孩子》正逐漸在讀書俱樂部圈建立不墜的聲名。當兩個故事逐漸匯聚到達高潮時,情緒如潮水洶湧,整本書展現極大的張力。 ──
《紐約時報》

表面上,凱斯.唐納修寫了一部慧黠的處女作,一本關於精靈的精采小說,實際上,這本書的成功在於它深刻描寫人性,是部發光發亮、感人肺腑的作品。 ──
《華盛頓郵報》

一本讓人回味無窮的處女作。唐納修將故事的奇幻以極簡樸的手法表現,一如他描繪主角們經歷成長痛苦的情緒般樸實無華。對局外人來說,這卻成就了一本深刻的小說,因為那感情再自然不過,一點都不超現實。──
《出版人週刊》

《失竊的孩子》是一本極具震撼和傷感的小說,一則關於成長苦痛的童話故事。唐納修的文筆如此簡約,樸實無華,叫人不感動都難。這本精采,充滿幻想的處女作,毫無疑問地將成為極具口碑的暢銷書。──
《商業週刊》

《失竊的孩子》是一部引人入勝,具有深度的文學性寓言故事,神秘而扣人心弦,可讀性極高,超乎所謂的現代版神仙故事。 ──
英國水石圖書季刊

精采!一個生長在越戰時期的男孩,正處在巨大轉變的時期;另一個則是永遠長不大的男孩,在蓊鬱的土地上離群索居,飽受文明世界的威脅。人類的擴張與侵占促成前後任兩個亨利逐漸接近彼此,故事深刻、美麗。──
《今日美國》

一本雋永,不同凡響的處女佳作。──
《圖書館學刊.重點書評》

作者說──故事背後的故事 文/凱斯‧唐納修
當我開始著手寫《失竊的孩子》時,最先出現腦中的畫面,是一個小男孩躲在大樹洞裡,他的臉緊貼著樹脈,下定決心不要被人找到。

他那種冀望獨處的叛逆,震懾了我。那是一個普遍存在於世界各地的畫面,是兒童無法掙脫作為兒童宿命的挫敗,是渴求獨立不成的失望。(然而,當妖精調換兒出現,抓走了他。男孩自此成了自己幻覺的受害者,被自己最恐怖的夢魘擄走。)

同時,就如同我在意那個藏在樹洞裡的小男孩一樣,我知道,我也想要寫出一個成人,他努力地想要回憶起他孩提時期的夢,他同樣被困在成年人的約束裡,心力交瘁。為了戲劇張力,這兩種情感狀態必須要有所牴觸,產生衝突。

這就是為什麼故事裡有兩個旁白的人,述說著彼此糾結交錯的故事──一個是成年人,努力地想要記起他那段「被偷」的童年;另一個是小孩,被困在永遠是七歲的時間裡。基本上,衝突主要是介於成年的亨利.戴和小孩的A一袋之間,所以故事裡的兩個人物都必須是活著的,他們平行、相互對映的生活,要有歡樂、有挑戰,而且還要容許他們倆見面。因此,我需要想辦法用樸實的情節、無華的文字鋪陳故事的隱喻。

就在這時候,調換兒的民間傳說躍然出現。

從創世紀以來,幾乎在世界各地的文化裡,都有神秘奇幻的調換兒和妖精,飛翔在人類的幻想角落裡。許多鄉野甚至傳說,調換兒和妖精會溜進百姓人家,用複製品調包,偷走嬰兒和小孩子;或者,他們會誘騙小孩子離家出走,來到荒野生活,成為他們神奇不老族的一分子。小孩被妖精偷走,調換的精靈則變身成為那個小孩。

在現實生活中,這種傳奇故事也因為人類的生活難題,而得以發揚光大。這主要是因為一些父母親沒有能力照顧小孩、協助小孩成長。這些父母常會對打算要棄養的小孩說,他們根本就不是人類,是妖精調換兒偷走他們的親生孩子,而後留下的替身。對這些父母來說,用妖精調換兒的理由,來甩開不要的小孩,顯然要比甩掉自己親生孩子來得容易多了。

然後,透過我們豐富狂野的想像力,以及對於黑暗、未知的恐懼,調換兒的傳說於是進一步演變成恐怖故事。「小鬼,你給我小心點,不然調換兒就會來抓走你!」或者,換個角度,「你之所以跟別的小孩這麼不一樣,是因為你是一個調換兒。」

葉慈的〈失竊的孩子〉是一首名詩,以文學的形式,用民間傳說來評判真實的世界。讀這首詩的時候,我們很容易被一些美妙的畫面吸引──被精靈們藏起來的大大的莓子醬桶,以及精靈們「對打盹的鱒魚小聲地說悄悄話」;在詩的最後一節,葉慈也描繪了一幅人類家庭的生活,那是失竊的孩子所遺忘了的景象。但是,他最後卻說,孩子所離開的,是「一個充滿傷悲,遠超過他能瞭解的世界」。

這首詩的意象,對於我要寫的一個關於七歲和記得曾經是七歲的奇幻故事來說,真是太完美了。

於是,我問自己:如果調換兒真的存在,那會怎樣?如果讓男孩和一群妖精生活在森林裡,而同一時間真實世界的另一面會是如何?要是他被調換兒取代,而這個調換兒也長大了、變成了成年人,甚至他還瞞過所有人,讓大家都以為他就是真正的亨利.戴,只有他自己知道,真正的亨利一直在森林深處,那,又會怎樣呢?

好玩的部分這才開始!兩個敘述者的故事,像螺旋似地相互絞繞,彼此連動,宛如塞爾特繩結(Celtic knot)。

偷走了亨利.戴人生的調換兒慢慢地發現,很久以前,他也曾經是一個人類的小孩,也是一個失竊的孩子,他也必須努力掙扎回想那個童年、面對他的夢,以及自己充滿悲傷的世界。而真正的亨利──現在和妖精們生活在一起的A一袋──所面對的,則是二十世紀後半調換兒神話的逐漸消逝。作為這消逝神話的一分子,他的角色意義是什麼?另一方面,他還和所有小孩一樣,仍舊需要努力面對宿命、學習妥協、將家庭拋在身後、放下童年,以便勇敢追尋愛、快樂和前途。

附錄──調換兒、妖精、大哥布林,及其他在夜間出沒的精靈 文/凱斯‧唐納修
曾在愛爾蘭各地看過這類東西的詩人葉慈,於一八九○年代寫了一首淒美動人的詩〈失竊的孩子〉。 他的前提是,妖精能將孩子從家中引誘到他們的隱匿國度;甚至他覺得,孩子生活在河川水泉、山林野地,遠離充滿哀泣的人類世界,會快樂幸福得多。

葉慈的〈失竊的孩子〉被收錄進瓊斯(James Jones,美國黑人男演員與配音員,以低沉富磁性的聲音著稱,譯註)所錄製的名家詩作朗讀合輯《一線光明》(The Silver Lining, 1996)中。更由羅琳娜‧麥肯尼特(Loreena Mckennitt,加拿大女歌手與作曲家,擅長世界音樂與新世紀塞爾特民謠,譯註)及水童合唱團(The Wateboys)譜寫成曲;該曲收錄在《漁夫的憂鬱》(Fisherman’s Blues)專輯中。在這部小說漫長的構思期裡,這首曲子不時迴盪於我的腦際。
世界各地的民間傳說均有妖精、調換兒、大哥布林,以及其他類人生物的存在,有興趣深入了解者,或許可從艾希爾曼(D. L. Ashilman)資料齊全的民俗網 (Folklink, http://www.pitt.edu/~dash/folklinks.html)著手查起。在艾希爾曼博士的網站上,關於調換兒傳說的部分,甚至可連結到大不列顛與愛爾蘭、德國及斯堪地那維亞等地民間故事的電子檔。其中有個故事格外引人,是述說如何藉由煮蛋來擺脫調換兒。

The Endicott Studio(http://www.endicott-studio.com)是一個出版與贊助神話藝術的專業組織,長期以來熱中於研究調換兒傳說,甚至以葉慈詩中的疊句作為專題。維基百科的好友們,也提供了調換兒與葉慈詩作〈失竊的孩子〉的相關資料。

當然,文壇中以調換兒和失竊兒作為題材的騷人墨客,並不唯獨葉慈一人。莎士比亞的《仲夏夜之夢》中,也有個調換兒男孩,他同時受到妖精后泰塔尼亞(Titania)和妖精王奧白朗(Oberon)的鍾愛:妖精后說,「不曾有過如此可人的調換兒」,而妖精王則對她說,「我只求能有個調換兒小男孩做我的心腹」。其他失竊兒的相關作品,則可見諸於密德頓(Thomas Middleton,與莎士比亞同期的英國劇作家)的劇作《調換兒》(Changeling)、蓋爾特(John Galt,十九世紀蘇格蘭小說家)的小說《失竊兒》(The Stolen Child),和許多其他作品。妖精調換兒以千變萬化的易容偽裝,出現於當代的小說、電影和角色扮演遊戲中。

在我的小說中,妖精調換兒(A一袋對他們的稱呼)或大哥布林(亨利.戴對他們的稱呼)則有著截然不同的目的。閱讀有關調換兒傳說的種種文化意涵,是誘發我下筆寫這部小說的動機。哈第博士(Dr. Sarah Hardy)於其著作《大地之母》(Mother Nature, 1999)中,深入探討調換兒故事的根源,發掘先民利用這種民間故事,作為殺害嬰兒及多餘孩子,或「發育不全」子女的一種掩護手法。

如同所有的民間傳奇,這故事的靈感延伸擴大為對未知的普遍恐懼。在夜間出沒的妖精、調換兒和其他妖怪,都可能對我們的孩子和我們本身造成威脅。那些恐懼的潛伏特質,以及如何透過藝術來表達恐懼,正是尼爾森(Victoria Nelson)《人偶的秘密生活》(Secret Life of Puppets, 2001)的主題之一,這本書是我完成小說初稿之後才接觸到的,但她的理論有許多方面均適用於故事中,令我覺得十分不可思議。

在《失竊的孩子》裡,調換兒在某些方面與人類的小孩,並無太大的不同。他們的能力有限;他們受時間所困;他們的外貌未顯現出他們真實的自我;他們極度敏感;他們可以擠進狹小的空間;他們是我們全都經歷過的階段。他們隱匿於森林中,藏身在圖書館下,緊守著他們的神話特質。他們對我們戒慎恐懼,一如我們對他們。

精采內文先讀!
第一章

別叫我妖精。我們不再喜歡被叫作妖精了。很久很久以前,「妖精」這一名稱可以泛指許多生物,但如今它已經被附加了太多聯想。就詞源來說,妖精是相當特別的物種,和水仙或水寧芙 有些淵源,但在物種上,我們是獨一無二的。「妖精」(fairy)這一詞,源自fay(古老法語的fee),而fay本身則是從拉丁語Fata(命運女神)衍生而來。fay群居在介於天界與凡間的國度──也就是仙境。

這世上存在著許多居住凡間的靈類,他們能「藉著魔法取下天上的月亮」,從遠古時代起就分為六大類:火精、風精、陸精、水精、地下精,以及各類妖精與仙子。對於火精、水精和風精,我幾乎一無所知。但是對於陸精和居住在地底下的魔物,我可就如數家珍了,而從他們的行為、風俗與文化所衍生出來的傳說也不計其數。少數現今仍存活的妖精分支,散落世界各地,各有不同名稱——拉爾、真靈、梵恩、薩梯、好小子羅賓、普克、雷普拉宏、噗卡、噓、托爾 ——他們隱居於森林,避人耳目。如果非給我取個名字不可的話,那就叫我「大哥布林」 吧!

更恰當的說法,我是一個「調換兒」(changeling)——這名稱本身已經透露出我們的意圖了。我們綁架一個人類小孩,再從自己的夥伴裡找一個來頂替他或她。大哥布林變成人類的小孩,人類的小孩則變成大哥布林。不是任何男孩或女孩都適合,只有那些小小年紀便對人生充滿疑惑,或對世間苦難格外敏感的稀有靈魂,才是我們綁架的對象。大哥布林對於要掉包的人類小孩必須精挑細選,因為機會難逢,有時十年也找不到一個。而進入我們社會的人類小孩也必須等待一百年之後,才能輪到他做調換兒,重返人間。

前置作業冗長乏味,包括密切監視這孩子,以及他的家人朋友。當然一切都必須在暗中進行,而且最好選擇學齡前的孩子,因為孩子一旦入學,情況就會變得更複雜,不但得記住且消化近親以外的諸多繁雜資料,還必須清晰地模仿他的性格與過去,就像必須模仿他的體格與五官一樣。嬰兒是最容易模仿的對象,但若把嬰兒偷換過來,照顧起來可是很大的麻煩。六、七歲是最恰當的時機,再大一點的孩子,則往往已經發展出較高的自我意識。不論年齡多大,最重要的關鍵是要瞞過父母,讓他們以為調換兒就是他們的親骨肉。這件事做起來,其實比大多數人想像的要來得容易。

不,艱難的不在於盜用一個孩子的過去,而在改變外貌的實際過程。首先得從骨骼與皮膚著手:我們得把自己的身體不斷地延展,直到渾身發抖,和正確體型大小差不多為止。然後其餘的大哥布林會開始塑造調換兒的新頭與新臉,這需要用上雕塑家的技藝。先要對軟骨進行大範圍的推拉搓捏,就像是把顱骨當作軟黏土或太妃糖來捏,接下來是精密困難的塑牙工作,以及除毛與重新編毛的繁冗瑣事。整個過程中,我們完全不使用止痛劑,但也有些調換兒會灌點發酵橡實糊釀成的有害酒精。這不是什麼愉快的過程,卻很值得,只不過我寧可省略重新調整生殖器的這道繁複手續。三十年前,也就是一九四九年,我是個重新做人的調換兒。

我和亨利.戴交換人生。他是一個生長於小鎮郊區農場上的男孩,當時七歲。在一個夏末的午後,亨利逃家了,躲進一棵空心的栗樹中。我們的調換兒斥候跟蹤他,發出了警報,我即刻變形,變成和他一模一樣的分身。我的夥伴們抓住他,我趁機溜進樹洞,與他調換人生。那天晚上當搜救隊找到我時非常開心,不但鬆了口氣,也相當自豪——我以為他們會生氣,結果並沒有。我假裝在樹洞睡覺時,一個身穿消防衣的紅髮男子叫喚我:「亨利。」我張開眼睛,對他粲然一笑。那人用一條薄毛毯裹住我,抱著我走出樹林到馬路上,有輛消防車正在路上等著,車子的紅燈彷彿心跳般規律地閃動。消防員把我送回家,交給亨利的父母 ──我的新爸爸和新媽媽。那晚坐在消防車上時,我不斷想著:只要過得了第一關,這世界又將屬於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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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evacat97 at 樂多Roodo! │01:14 │回應(8)引用(1)[Mov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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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說森林裡的妖精會綁走人類的小孩,與之交換,妖精變形成人類,人類小孩變成妖
「閱讀」看 凱斯唐納修《失竊的孩子》:動人的小說【卵生水筆仔】 at April 29,2007 18:31
回應文章
wow...看來不錯捏~
Posted by 老迪 at April 15,2007 15:06
看起來不錯ㄋㄟ...等五月上市來去買一本來看看... ^^"
Posted by 維琪 at April 15,2007 19:02
應該會被改拍成電影吧~?
Posted by 老迪 at April 15,2007 22:45
對丫..不過書的描述都比較'具細靡遺'~
GOD~ '具細靡遺'~~ 被老杜亂攪和後~ 用成語都覺得怪怪的~
Posted by 一瓦 at April 17,2007 13:06
巨細靡遺啦 XD
老杜+注音輸入法 = 中文殺手
Posted by 赦迪 at April 17,2007 13:37
對歐..難怪覺得怪怪的 - -"

不過我剛打完 '具細靡遺' 上Google搜尋 也有人打耶..害我以為是對的..^^"
Posted by 一瓦 at April 17,2007 13:46
其實...我也錯了 XD
是"鉅細靡遺"
耶~杜部長萬歲萬歲萬萬歲
教改千秋萬載、文成武德~
Posted by 老迪 at April 17,2007 21:53
Posted by 老迪 at April 17,2007 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