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30,2008

20081030

紅色是花娘的路線。
藍色是對方的路線。


事發經過根據我的研判(推眼鏡,
有可能是花娘從新泰路150巷出來時,
想直接橫越新泰路到對面,
在判斷有無來車時出了問題,
例如晚上沒看清楚有來車,
或是有看到對方來車,
判斷雙方距離應該夠,
所以想直接橫越,
但其實對方車速太快,
以至於發生事故。

有另外一種可能是,
對方闖紅燈,
晚上的新泰路、建中街交叉口,
其實很多人在闖紅燈(喂,
但是我沒有聽到有關這方面的說法。

新泰路150巷,
花娘騎這樣的方向其實是逆向,
老實說,
逆向就已經輸了…
雖然說那條巷子,
大家都是心照不宣的逆向來逆向去啦XD
不過交通規則,
應該沒有約定俗成這種東西吧=_=

對方目前看起來,
頂多就是車速過快,
但是快到多少?有超速嗎?
口說無憑,
單方面的說詞無法成為證據。

要被以刑逼民了嗎,科科。


Posted by aszuxymo at 樂多Roodo! │16:13 │回應(1)引用(0)心情.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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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媽保重 ˙A˙
Posted by TACO at November 3,2008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