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2009
偽證罪/陳聰明陳雲南認罪/法官認難能可貴
新聞連結:
偽證罪/扁子女認罪 法官認難能可貴
北院另案告發 陳幸妤、致中涉貪污 扁涉偽證
2009年9月1日。中華流亡民國檢方偵辦國務機要費案衍生的偽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日)宣判,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被依教唆偽證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減刑為1年,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及女婿趙建銘則被判有期徒刑1年,減刑為6個月;至於前101董事長陳敏薰則因為不適用減刑新法,再加上犯後態度不佳,因此被判1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由於陳致中、陳幸妤兩人核銷發票金額高於國務機要費,北院另案告發兩人涉及貪污罪,陳水扁被告發偽證;此外,陳幸妤限制出境亦未解除。
請好厲害的檢察官越方如的小孩子吃小點心
那個往臉上貼正義顏色的越方如,明明就是出國辦案,又是去香港,又是去日本「不期而遇」策動通緝犯辜仲諒回台。事後,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怎麼說:越方如是私人行程旅遊。而且對於會見通緝犯,檢查總長陳聰明全力支持。
好厲害的特偵組,私人行程都會先在媒體曝光。那個往臉上貼正義顏色的越方如有公關經紀人在安排行程,並通知媒體她要去哪裡旅遊嗎?既然她是私人旅遊,所有機票吃住的花費,是不是要自付啊?如果支用到任何公費,那個往臉上貼正義顏色的越方如是不是貪污,用公費作私人旅遊啊?
究竟你們特偵組是一群LIARS,還是確實是自費私人旅遊?為了自清,越方如妳可不可以把自費支用公開給納稅人看啊?你們特偵組查帳每一筆每一個帳戶都不放過,這件小事,應該不難吧?如果提不出來,那就一字排開下台吧!
沒有下台,但是已經因扁案升官的越方如是不是犯了貪污罪啊?陳聰明和陳雲南是不是犯了偽證罪啊?
如果越方如的貪污罪案件還沒判決確定有罪,就先判陳聰明和陳雲南犯了偽證罪?
就好像,荒郊野外身份待查的屍體都還沒確定是自殺還是他殺,殺人罪都還沒成立,中華流亡民國承審司法從業人員就先倒果為因判決某某某是殺人的共犯?
或者說,已經因扁案升官的越方如的貪污案件都還沒成案,就先將陳聰明和陳雲南以偽證罪嫌起訴?
越方如、陳雲南、陳聰明,你們認不認罪啊?說不定你們會有串供逃亡之虞,先將你們限制出境如何?
---------------
扁家偽證案合議庭司法從業人員如下:
審判長:陳興邦。50多歲,司法官22期結業。審案細膩、剛正,又不失幽默。陳敏薰於偽證案開庭時喊冤稱:「清白對我是很重要的啊!」陳回說:「那是妳說的,如果最後沒有(清白)呢?誰敢打包票一定贏?」 後來,陳興邦為和緩氣氛,還勸陳敏薰不要太激動,「妳表現得都很高雅。」陳興邦並轉頭跟受命法官沈君玲說:「學習一下。」引起全場爆笑。
受命法官:沈君玲。約30多歲,畢業於政大法律系,司法官訓練所33期結業。同事都知道她辦案細膩如柯南。
陪席法官:李家慧。積極參與,也全心投入。
依據古蘭經第31章的記載:
33
人們啊!你們應當敬畏你們的主,你們應當畏懼那一日,父親對於兒子毫無裨益,兒子對於父親也毫無裨益。安拉的應許,確是真實的,絕不要讓今世的生活欺騙你們,絕不要讓猾賊以安拉的容忍欺騙你們。
依據古蘭經第55章的記載:
7 祂曾將天升起。祂曾規定公平,
8 以免你們用稱不公。
9 你們應當秉公地僅守衡度,你們不要使所稱之物份量不足。
依據古蘭經第4章的記載:
135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維護公道,當為安拉而作証,即使不利於你們自身,和父母和至親。無論被証的人,是富足的,還是貧窮的,你們都應當秉公作証;安拉是最宜於關切富翁和貧民的。你們不要順從私欲,以致偏私。如果你們歪曲事實,或拒絕作証,那末,安拉確是徹知你們的行為的。
168
不信正道而且多行不義的人,安拉不致於赦宥他們,也不致於指引他們任何道路;
169
除非是火獄的道路,他們將永居其中。這事對於安拉是容易的。
----------
提醒告知陳水扁家族:
原本就是屬於自己的權利,就是要依據公平去爭取。上帝也就是安拉給予人人都有公平的權利,你不去爭取,難道要怨嘆上帝對你不公平嗎?
絕不要讓猾賊以安拉的容忍欺騙你們。
記住:你們是為維護公道,為相信上帝也就是安拉而作證。不是為中華流亡民國的不公平又取笑被告的檢調司法從業人員作證。
依照對於馬英九的同樣檢判標準,你們根本就無須去特偵組作證,還可以像馬家兩個公主逍遙美國。
延伸閱讀:
自由電子報:偽證罪判決 難以理解
偽證罪/扁子女認罪 法官認難能可貴
北院另案告發 陳幸妤、致中涉貪污 扁涉偽證
2009年9月1日。中華流亡民國檢方偵辦國務機要費案衍生的偽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日)宣判,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被依教唆偽證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減刑為1年,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及女婿趙建銘則被判有期徒刑1年,減刑為6個月;至於前101董事長陳敏薰則因為不適用減刑新法,再加上犯後態度不佳,因此被判1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由於陳致中、陳幸妤兩人核銷發票金額高於國務機要費,北院另案告發兩人涉及貪污罪,陳水扁被告發偽證;此外,陳幸妤限制出境亦未解除。
請好厲害的檢察官越方如的小孩子吃小點心
那個往臉上貼正義顏色的越方如,明明就是出國辦案,又是去香港,又是去日本「不期而遇」策動通緝犯辜仲諒回台。事後,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怎麼說:越方如是私人行程旅遊。而且對於會見通緝犯,檢查總長陳聰明全力支持。
好厲害的特偵組,私人行程都會先在媒體曝光。那個往臉上貼正義顏色的越方如有公關經紀人在安排行程,並通知媒體她要去哪裡旅遊嗎?既然她是私人旅遊,所有機票吃住的花費,是不是要自付啊?如果支用到任何公費,那個往臉上貼正義顏色的越方如是不是貪污,用公費作私人旅遊啊?
究竟你們特偵組是一群LIARS,還是確實是自費私人旅遊?為了自清,越方如妳可不可以把自費支用公開給納稅人看啊?你們特偵組查帳每一筆每一個帳戶都不放過,這件小事,應該不難吧?如果提不出來,那就一字排開下台吧!
沒有下台,但是已經因扁案升官的越方如是不是犯了貪污罪啊?陳聰明和陳雲南是不是犯了偽證罪啊?
如果越方如的貪污罪案件還沒判決確定有罪,就先判陳聰明和陳雲南犯了偽證罪?
就好像,荒郊野外身份待查的屍體都還沒確定是自殺還是他殺,殺人罪都還沒成立,中華流亡民國承審司法從業人員就先倒果為因判決某某某是殺人的共犯?
或者說,已經因扁案升官的越方如的貪污案件都還沒成案,就先將陳聰明和陳雲南以偽證罪嫌起訴?
越方如、陳雲南、陳聰明,你們認不認罪啊?說不定你們會有串供逃亡之虞,先將你們限制出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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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偽證案合議庭司法從業人員如下:
審判長:陳興邦。50多歲,司法官22期結業。審案細膩、剛正,又不失幽默。陳敏薰於偽證案開庭時喊冤稱:「清白對我是很重要的啊!」陳回說:「那是妳說的,如果最後沒有(清白)呢?誰敢打包票一定贏?」 後來,陳興邦為和緩氣氛,還勸陳敏薰不要太激動,「妳表現得都很高雅。」陳興邦並轉頭跟受命法官沈君玲說:「學習一下。」引起全場爆笑。
受命法官:沈君玲。約30多歲,畢業於政大法律系,司法官訓練所33期結業。同事都知道她辦案細膩如柯南。
陪席法官:李家慧。積極參與,也全心投入。
依據古蘭經第31章的記載:
33
人們啊!你們應當敬畏你們的主,你們應當畏懼那一日,父親對於兒子毫無裨益,兒子對於父親也毫無裨益。安拉的應許,確是真實的,絕不要讓今世的生活欺騙你們,絕不要讓猾賊以安拉的容忍欺騙你們。
依據古蘭經第55章的記載:
7 祂曾將天升起。祂曾規定公平,
8 以免你們用稱不公。
9 你們應當秉公地僅守衡度,你們不要使所稱之物份量不足。
依據古蘭經第4章的記載:
135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維護公道,當為安拉而作証,即使不利於你們自身,和父母和至親。無論被証的人,是富足的,還是貧窮的,你們都應當秉公作証;安拉是最宜於關切富翁和貧民的。你們不要順從私欲,以致偏私。如果你們歪曲事實,或拒絕作証,那末,安拉確是徹知你們的行為的。
168
不信正道而且多行不義的人,安拉不致於赦宥他們,也不致於指引他們任何道路;
169
除非是火獄的道路,他們將永居其中。這事對於安拉是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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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告知陳水扁家族:
原本就是屬於自己的權利,就是要依據公平去爭取。上帝也就是安拉給予人人都有公平的權利,你不去爭取,難道要怨嘆上帝對你不公平嗎?
絕不要讓猾賊以安拉的容忍欺騙你們。
記住:你們是為維護公道,為相信上帝也就是安拉而作證。不是為中華流亡民國的不公平又取笑被告的檢調司法從業人員作證。
依照對於馬英九的同樣檢判標準,你們根本就無須去特偵組作證,還可以像馬家兩個公主逍遙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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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電子報:偽證罪判決 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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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原文引用自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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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October 8,2009 19:44
依據古蘭經第13章的記載:
001
艾列弗,倆目,米目,拉儀。這些是天經的節文。從你的主降示於你的經典,確是真實的,但眾人大半不信。
034
他們在今世將受懲罰,後世的懲罰確是更嚴厲的。他們絕無任何保衛者以抗拒安拉。
Posted by ESIR
at September 2,2009 09:04
我不知道安拉的嚴厲懲罰何時降臨,我只負責確實傳達警告,報喜訊。
祂要讓你們中華流亡民國的相關司法從業人員的懲罰,或者今天晚上就降臨,或者延長到何時?那是祂的意欲,你們只能等待。
我也跟你們一樣在等待。
Posted by ESIR
at September 2,2009 14:42
唉~心情真沉重。
Posted by 孟芬
at September 2,2009 18:28
孟芬:
不公不義的牠們都不會因牠們自己所犯的罪過而心情沈重,沒有罪過的福爾摩沙人為何心情沈重?
要做福爾摩沙的主人,就要不畏怕挫折和考驗。
要堅定相信上帝也就是安拉的公平和嚴厲的懲罰。
Posted by ESIR
at September 3,2009 00:12
ESIR:
就是因為知道他們對自己所犯的錯不會心情沉重,才讓我心情沉重啊。
上帝到底何時會誠罰那群垃圾啊?
Posted by 孟芬
at September 3,2009 15:13
孟芬:
祂要讓牠們中華流亡民國的相關司法從業人員的懲罰,或者今天晚上就降臨,或者延長到何時?那是祂的意欲,我們只能等待。
Posted by ESIR
at September 3,2009 15:35
依據古蘭經第11章的記載:
8
如果我把他們應受的懲罰展緩一個可數的日期,他們必定說:「懲罰怎麼不降臨呢?」真的,在懲罰降臨他們的日子,他們將無處逃避,他們所嘲笑的懲罰將要降臨他們。
9
如果我使人嘗試從我發出的慈恩,然後我把那慈恩奪取了,他必定失望而且孤恩。
10
在遭遇艱難之後,如果我使他嘗試幸福,他必定說:「災害已脫離我了。」他必定欣喜而且自誇。
11
但堅忍而且行善的人們,將蒙饒恕,並受重大的報酬。
Posted by ESIR
at September 7,2009 05:45
提醒告知中華流亡民國現任大法官等:
2003年任命-賴英照、謝在全、徐璧湖、林子儀、許宗力、許玉秀
2007年任命-林錫堯、蔡清遊、池啟明、李震山
2008年任命-黃茂榮、陳敏、葉百修、陳春生、陳新民
-------------
依據古蘭經第39章的記載:
049
人遭患難時,就祈禱我;一旦我把我的恩惠賞賜他,他便說:「我獲得這恩惠,只因我有特殊的知識罷了。」不然!那是一種試驗,但他們大半不知道。
054
在刑罰來臨你們,而你們不獲援助以前,你們當歸依你們的主。
056
以免任何人說:「嗚呼痛哉!我已怠慢了對安拉應盡的義務,我確是虧折者。」
--------
同樣的,你們不相信也可以啊。
Posted by ESIR
at September 29,2009 22:47
福爾摩沙共和國國徽(National Emblem of Formo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