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9,2008

ROC副總統的「一個中國」維安原則

新聞連結:博鰲論壇/副總統的安全 國安局:蕭說維安由大陸負責

依據「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第4條:

特勤中心掌理下列人員之安全維護:
一、總統、副總統及其家屬。
二、卸任總統、副總統。
三、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四、總統、副總統當選人及其家屬。
五、其他經總統核定之人員。
前項第二款之安全維護依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為之。
第一項第四款之當選人依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為準。但公告前,本款人員
亦應適當維護其安全。

ROC的候任副總統蕭萬長是怎樣?還沒上任就準備要讓國安局失職難堪嗎?搞清楚些!特勤人員是保護國家的正副首長安全,不是你蕭萬長的私人保鏢,說不用就不用?先開惡例自我矮化為副特首,把維安工作交給中國負責?ROC的副總統真是好挾持。是不是出訪其他國家也是比照辦理,交由當地國家的特勤單位負責!

原來中華流亡民國的副總統是中國高級官員的一部份,職等是特別行政區副特首。一點也不衝突,也不矛盾。海外流亡近60年的中華民國副總統要回歸敘舊了?慢走!

延伸閱讀:
中華民國未擁有台灣主權

Posted by wasiwasi142 at 樂多Roodo! │14:05 │回應(2)引用(0)E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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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馬蕭果然是肖仔
Posted by Ryan at April 10,2008 00:46

大概認為給胡錦濤摸頭,不用隨扈陪同。
Posted by ESIR at April 10,2008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