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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中華民國未擁有台灣主權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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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CDATA[讓台灣回到歷史原點--法理探討(111篇之5）

原文連結：中華民國未擁有台灣主權◎林志昇、何瑞元 

交戰國之間經過武裝衝突以後，在軍事對立後，很自然有勝負之分，戰勝國對戰敗國實行領土佔領，也是國際法所允許的，就算和平條約簽署以後，佔領軍也不會立刻撤退。一般而言，要等到佔領軍在佔領地有理性安排之後，或者協助當地成立新的合法平民政府以後才會撤退。就像美國、英國成功佔領伊拉克，還是必須向國際承諾盡快交還伊拉克主權，所以，美國總統訂下二零零四年六月底以前交還伊拉克主權。但是，由於伊拉克社會尚未平穩，暴亂時常發生，因此，美軍至今尚未完全撤退。這個活生生的實例告訴我們，「和平條約簽署」不表示「佔領結束」。佔領只是一種「暫時狀態」（interim status）或稱為「過渡時期」不是「最終解決」，有些學者老是弄不懂或誤解令人遺憾。
 
首先來探討「戰爭法」對「佔領法」所規範事務，有學者不斷提出美日太平洋戰爭，在武裝衝突結束以後，誰打贏誰，或誰打敗誰，並舉證當時盟國成員有哪幾個國家等等，事實上，這些資料與我們的分析論述沒有直接關係。「佔領法」所規範的事務並不在於這些問題上面，而是在於誰是the occupying power；《日內瓦公約》有關佔領區、佔領軍、或佔領的種種規定，都是在談the occupying power的處理規定。在原先的1907年《海牙公約》之措辭使用的是the occupying state，兩者的法理意義相同，要注意的地方是所規範的是「單數」，the occupying power而不是「複數 」，the occupying powers，而且這個the字在英文中當然有特別的意思，是指「主要的」或「指定的」，更何況在《海牙公約》或《日內瓦公約》找不到the winning army（打贏的陸軍）、the army which accepts the surrender（接受投降的陸軍）的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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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中華民國未擁有台灣主權 </title>
	<description><![CDATA[蒙古的歷史觀點：
<a href='http://blog.yam.com/maxduan/article/12602307' rel='nofollow'>http://blog.yam.com/maxduan/article/12602307</a>
他們認為：
蒙古從來都不是中國（CHINA）的一部分。換句話說，他們從來不認為忽必烈，成吉思汗是中國人（CHINESE），也從來不認為元朝是中國的朝代。
（他們認為，元朝明明是蒙古國的朝代。在他們看來，→說成吉思汗是中國的中國人，跟說孔子是韓國的韓國人一樣可恥）。

他們還認為，→滿清也不是中國，滿清滅亡了中國！這麽一來，蒙古就從來跟中國沒有關系了。他們認為中國曾經滅過兩次國。

他們連西藏也不認為是中國的。

他們的歷史是：他們是蒙古人，是偉大的成吉思汗的子孫。→蒙古國曾經滅亡中國，百多年之後又被中國人趕走。後來，滿洲國又滅亡了中國，蒙古國成為了滿洲國的附屬國。滿清被中國人推翻之後，令人奇怪的是，→中國人憑借自己眾多的人口，反過來侵占了滿洲國的領土。後來又陸續侵占了蒙古國的內蒙古和西藏。
-------------
同理，是滿州國（清國）佔領了福爾摩沙（台灣），與中國（ROC或PRC）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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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esir/archives/5787043.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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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hu, 16 Oct 2008 00:47:4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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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中華民國未擁有台灣主權 </title>
	<description><![CDATA[<a href='http://twinside.org/ilhaformosa/modules/twsource/index.php?content_id=107' rel='nofollow'>http://twinside.org/ilhaformosa/modules/twsource/index.php?content_id=107</a>

美國政府2005年發行的《聯邦政府官報》Federal Register的資訊再度確認台灣國際地位，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回想對台灣有管轄權的各執政當局，以欺瞞或錯誤的政策誤導台灣人民，以至於台灣地位陷入目前窘境，「國家認同」竟然變成台灣人民爭論的主要焦點；台灣的「國家認同」與「建國問題」不是台灣人民的「士氣問題」，也不是「勇氣問題」更不是「信心問題」，而是國際上對「台灣國際地位認定」與台灣人的「自我認定」相差太多太遠。

台灣人民共同的希望是「認同台灣」，其實這是毫無問題。只是當台灣要「建立國家」就必須分成兩個步驟，首先要釐清台灣真正的“國際地位”，才能處理“國家認同”的危機。而釐清台灣國際地位的「握有者」，則是首先的課題，弄清楚「我們是誰」，才能獲得世界上各主要國家與國際組織之認同，確認自己確認台灣，打開心中所有的謎團，真正的共同愛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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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esir/archives/5787043.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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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02 Apr 2008 02:47:4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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