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 月份文章 顯示方式:簡文 | 列表

January 27,2009

歹年冬,厚痟人。

2009年1月27日,苗栗縣為了馬總統到通霄馬家庄發紅包,拓寬工程搶在1個半月內完工,才剛舖完柏油的路面,全新氣派,甚至連花園都有大型的紅馬奔騰的花圃設計,並且鋪上如星光大道的紅地毯。這一切說是為了馬總統、拚觀光,不怕被說是拍馬屁嗎?苗栗縣長劉政鴻:「我想不要以這種角度來講,就用擴大內需的經費,我們1.7億元,但這地方沒有,這地方只用7千多萬而已。」

瞎謎?這馬家庄小地方沒有,只用將近1/2的1.7億的擴大內需經費而已。馬家庄所屬的「楓樹里6鄰」共有14戶人家、合計63丁口,不過,目前大部分青年都已離鄉打拼,留在村中的老人總數僅有10幾20人。

就算是取整數最多65人好了,馬家庄分配到的擴大內需經費算一算是每人約1076923元。依據2008年12月的資料,苗栗縣人口扣除掉馬家庄65人後,約有560332人,這些苗栗縣民共同分配剩下的1億,算一算是每人約178元。另外依苗栗縣長劉政鴻含糊不清的語意,另一個算法是「我們1.7億元」是其他苗栗縣民的經費,算一算是每人約303元。

正是:農曆新年雨紛紛,路上行人餓斷魂,借問馬糞何處有,痟人遙指馬家村。

延伸閱讀:
南方獸學院:馬屁達人新作
來去苗栗 爆紅景點馬家庄 怎麼這麼小啊?

Posted by wasiwasi142 at 22:41回應(4)引用(0)EUSO寓言

January 26,2009

恐懼是求生的本能

認知心理學家曾經做過一個實驗,將嬰兒放在以玻璃桌面設計成的視覺懸崖,結果他們本能的不敢爬過視覺懸崖。

嗯...恐懼是求生的本能。

曾經在哈盆的深山裡獨自一個人夜營,說真的,那是一次很狼狽的經歷。 ...繼續閱讀

Posted by wasiwasi142 at 1:53回應(2)引用(0)543雜文

January 22,2009

新潮民進黨情何以堪?

對於前第一家庭被控洗錢案,陳致中、黃睿靚、扁妻舅吳景茂全部道歉並認罪協商。許久沒放話的民進黨新潮流大老林濁水指出,扁家「從內而外,已經開始一波眾叛親離的海嘯」,這會使在外圍努力挺扁的人「情何以堪」,但不管如何,事情演變至此「扁興風作浪的本錢已經巨幅地消退」。他又說啦,阿扁對黨、對國家的傷害,恐怕要相當一段時間彌補,對民進黨而言,這是擺脫扁的包袱、重新檢驗核心價值、重新擬定願景及戰略政策的時機,希望能提出讓社會耳目一新的改革方向。

耳目一新的改革方向?切....?什麼方向?新潮流把持的方向嗎?現在的新潮民進黨,還真是越看越令人厭煩!

還以為蔡英文當黨主席,會耳目一新,照現在的態勢看來,新潮民進黨不過是花拳繡腿的表演場所,而且死抱著中華流亡民國的核心彩球不放。以為支持福爾摩沙(台灣)的選民,無論如何都會支持民進黨嗎?一群失敗又失意的新潮流份子,就可以高高地興風作浪了?

看來,唯一讓新潮民進黨可以從基層開始,而不是說些與扁切割然後只會花拳繡腿八啦八啦說些耳目一新的改革方向,唯一的方式就是讓民進黨在年底的縣市長選舉再次慘敗到谷底,然後砍掉重練!

還以為蔡英文應該可以代表民進黨參選下一任的總統,照現在的態勢看來,這風險太大!即使是美國的歐巴馬雖然被批評沒有行政經歷,但是他至少還當選過參議員。蔡英文參選過什麼議員什麼縣市長嗎?充其量不過是個被新潮流推舉拱出來的花瓶政治明星

想選總統?想得到福爾摩沙(台灣)的選民的支持?新潮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先帶頭選基層的市議員,妳可以當選再說!如果嫌市議員不稱頭,可以啊,剛好有兩個立委要補選,選其中之一,妳能當選在說!最好妳可以不畏懼的選台北大安區的立委。想選縣市長?妳還不夠格!

請新潮民進黨搞清楚些,歷任的民進黨黨主席哪一個不是從基層選戰開始,然後才有資格率領民進黨打選戰啊?即使是妳們亟欲切割的前任黨主席阿扁,也是從台北市議員開始打天下。蔡英文,妳行不行啊?還是妳害怕會淪落到情何以堪的敗選,不敢選任何基層的選舉?如果連選基層的選舉都不敢,妳還想選總統?哈哈哈.......,這叫做花拳繡腿在痴人說夢話!

Posted by wasiwasi142 at 23:15回應(6)引用(0)E言堂

何來認罪?

2009年1月19日。中華流亡民國台北地院首度召開前總統陳水扁被訴案準備程序庭,扁在庭上說「我不認罪」,但公訴檢察官對扁突襲追加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與「非主管事務圖利」兩罪,法界認為檢方應是擔心無法構成收賄罪,才再策略增加涉罪法條,以「包山包海」作法來確保定罪率。扁對此表示,這證明特偵組起訴他收賄禁不起考驗,說他貪污他無法接受,死也不瞑目。

2009年1月20日。台北地院昨首度傳訊陳致中、黃睿靚夫婦與吳景茂,三人均當庭就被起訴的洗錢罪認罪;陳致中並自爆母親吳淑珍另有未曝光的六億元珠寶錢財,但他當庭強調,願將分別存放在海內外的三千八百萬美元(約新台幣十二億七千萬元)全部都匯回交由特偵組指定帳戶,並包含前述母親的六億元,由特偵組調查,若有不法,自當交給檢察官,若沒有不法,也將全數捐給慈善團體。

除了法律以外,擁有學習當個馬戲團小丑來博得喝采第二專長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真是令人嘖嘖稱奇啊。不只會相互切磋學習如何博得喝采,還會趁著被告在羈押期間,預謀包山包海串罪,然後在法官蔡守訓乙不聽宋公使錢法官蔡守訓甲的大水庫學術演講 的法庭中,追加「藉勢藉端勒索」與「非主管事務圖利」兩罪。

所謂的「藉勢藉端勒索罪」及「非主管職務圖利罪」,依據中華流亡民國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以及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中,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這兩個當庭臨時起訴的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林怡君和林達簡直不把特偵八仙的莫須有行賄罪看在眼裡。改以欲加之罪,何患無法條,來包山包海追加被告罪刑。那廝還有臉嘻嘻哈哈說些哩哩扣扣不聽學術演講不是開記者會.....諸如此類玩笑話的蔡守訓乙,你是要聽那8廝特偵八仙的行賄罪學術演講,還是聽台北地檢署那2廝公訴檢察官的「藉勢藉端勒索罪」及「非主管職務圖利罪」的記者會啊?

認「罪」能成立的前提是扁家海外帳戶的款項是不法所得。中華流亡民國檢察官認定那些是不法,笑屎人了,先是賄款,後來又加「利用藉勢藉端勒索」「非主管職務圖利」,只要能抓的料,抓過來就加,羈押別人多久,剝奪別人的人身自由幾年幾十年,這些廝中華流亡民國檢察官全都毫不在意。反正又不是他們被羈押和被判作冤獄。

明明就矛盾重重,他們也可以表現的好像義正辭嚴,那廝蔡守訓乙,更是笑屎人,扁珍都自認無罪,案件也還沒審判,問陳致中夫婦和吳景茂認不認罪幹嘛?

可見那廝蔡守訓乙已經偏頗採信特偵組的濫權爛訴又矛盾重重的說詞,已經形成扁案相關涉案人士,都是有罪的心證。違反自己先前審判驅長特別費時再三強調的無罪推論。這廝法官還有臉嘻嘻哈哈說些哩哩扣扣不聽學術演講不是開記者會.....諸如此類的玩笑話坐在法庭上判案?

簡單說啦,行賄和衍生的海外洗錢犯行的流程如下:某甲為謀私利行賄公務官員→某乙公務官員收取賄款→某丙幫忙某乙公務官員將賄款匯至海外帳戶洗錢。
同樣簡單說啦,強盜偷竊和衍生的銷贓犯行的流程如下:某A強盜偷竊他人財物→某B尋找銷贓管道→某C店家銷售贓物。

如果某B自認無罪,他提供給某C店家的貨品是合法的。結果呢?那廝法官蔡守訓乙在準備程序庭就問某C店家認不認罪?那請問,強盜偷竊他人財物的某A在哪裡啊?

也就是說啦,依照邏輯推演可以得知必存在有一某甲為謀私利行賄公務官員。請問中華流亡民國的那些廝特偵八仙和擁有學習當個馬戲團小丑來博得喝采第二專長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們,某甲在哪裡啊?現在找不到某甲,就改以欲加之罪,何患無法條,來包山包海追加被告「藉勢藉端勒索罪」及「非主管職務圖利罪」的罪刑?

簡單說啦,中華流亡民國的那些廝特偵八仙和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們的行賄和衍生的海外洗錢犯行的版本流程如下:某乙公務官員「藉勢藉端勒索罪」及「非主管職務圖利罪」收取賄款→某甲為謀私利行賄公務官員→某乙公務官員收取賄款→某丙幫忙某乙公務官員將賄款匯至海外帳戶洗錢。

笑屎人了。即使是如此好了,請問某甲在哪裡啊?找不到某甲就要某丙認罪嗎?何來認罪?那些廝中華流亡民國司法官和特偵組自以為在挖掘真相,揭發正義?看來是自掘下地獄的墳墓,越挖越深。

提醒你們,依據古蘭經第2章第217節的記載:這些行為,在安拉看來,其罪更大。迫害是比殺戮還殘酷的。

既迫害又殺戮的更不用說。不過,中華流亡民國倒是毫不在意的繼續崇敬超大偶像中正廟。等著滅亡吧。

Posted by wasiwasi142 at 20:52回應(6)引用(0)E言堂

January 15,2009

Ten Commandments(十誡)

Hebrew Exodus Chapter 20 Verse 1-13
希伯來聖經出埃及記第20章第1到第13節

1
And God spoke all these words, saying:
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2
I am the LORD thy God, who brought thee out of the land of Egypt, out of the house of bondage. Thou shalt have no other gods before Me.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從為奴之家領出來。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3
Thou shalt not make unto thee a graven image, nor any manner of likeness, of any thing that is in heaven above, or that is in the earth beneath, or that is in the water under the earth;
不可為自己雕製偶像,也不可雕製任何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之物的像。

4
thou shalt not bow down unto them, nor serve them;for I the LORD thy God am a jealous God, visiting the iniquity of the fathers upon the children unto the third and fourth generation of them that hate Me;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們;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們的罪孽,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5
and showing mercy unto the thousandth generation of them that love Me and keep My commandments.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施慈愛,直到千代。

6
Thou shalt not take the name of the LORD thy God in vain;for the LORD will not hold him guiltless that taketh His name in vain.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7
Remember the sabbath day, to keep it holy.
當記念安息日,將這日分別為聖。

8
Six days shalt thou labour, and do all thy work;
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

9
but the seventh day is a sabbath unto the LORD thy God, in it thou shalt not do any manner of work, thou, nor thy son, nor thy daughter, nor thy man-servant, nor thy maid-servant, nor thy cattle, nor thy stranger that is within thy gates;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子、女兒、僕人、婢女、牲畜、並你城裏的寄居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

10
for in six days the LORD made heaven and earth, the sea, and all that in them is, and rested on the seventh day; wherefore the LORD blessed the sabbath day, and hallowed it.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了;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將這日分別為聖。

11
Honour thy father and thy mother, that thy days may be long upon the land which the LORD thy God giveth thee.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12
Thou shalt not murder. Thou shalt not commit adultery. Thou shalt not steal. Thou shalt not bear false witness against thy neighbour.
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鄰舍。

13
Thou shalt not covet thy neighbour's house; thou shalt not covet thy neighbour's wife, nor his man-servant, nor his maid-servant, nor his ox, nor his ass, nor any thing that is thy neighbour's.
不可貪愛鄰舍的房屋;也不可貪愛鄰舍的妻子、僕人、婢女、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經文引自:
A Hebrew - English Bible:Exodus Chapter 20
聖經恢復本:出埃及記 第 二十 章

Posted by wasiwasi142 at 8:39回應(1)引用(0)蹟象(Signs)

January 12,2009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的第二專長



2009年1月9日,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慶啟人擔任編劇,若干檢察官賣力演出。被號稱為美女檢察官的張安箴,在撕髮司法節慶祝活動演出短劇,她穿著橫條紋囚服,飾演刁蠻罪犯,不但在法庭撒野,還自稱有愛滋要跟法官同歸於盡,她被裁定羈押時,高舉上銬的雙手大喊:「法警打人!司法迫害!」過程就像扁去年被聲押時一樣,由於笑果十足,又貼近時事,博得喝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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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中華流亡民國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除了法律以外,第二專長是學習當個馬戲團小丑博得喝采

延伸閱讀:
司法劫有感
特偵八仙的莫須有行賄罪!
三個不敢具名的高等法院法官黃水通分身的廢紙新聞稿
請好厲害的檢察官越方如的小孩子吃小點心
南方獸學院:自稱有愛滋病??

Posted by wasiwasi142 at 18:37回應(0)引用(0)EUSO寓言

國家主權(SOVEREIGNTY)和統治主權(SOVEREIGN)PK大戰:英法百年戰爭(二十九)



羅馬教廷大分裂(十):伊斯蘭帝國的擴張(中)
伊斯蘭曆16年,也就是在西元637年。除了在東邊美索不達米亞追擊波斯帝國殘敗軍隊的穆斯林遠征軍團,同時期間,在西邊的穆斯林遠征軍團發動約2萬人的軍隊圍攻佔領聖城耶路撒冷。他們經過4個月的圍城戰後,糧盡援絕的耶路撒冷同意繳納人丁稅投降。在耶路撒冷圍城戰後,穆斯林軍團持續征戰敘利亞北部掃滅殘餘抵戰不想撤離的拜占庭軍隊,在攻佔下敘利亞北部大城阿勒頗(Aleppo)後,一路乘勝進入拜占庭帝國的安那托利亞(Anatolian),攻下南部大城安提阿(Antioch)。如此穆斯林軍團一路征佔拜占庭帝國的領地,這才只是剛開始。 ...繼續閱讀

Posted by wasiwasi142 at 18:07回應(1)引用(0)英法百年戰爭

January 7,2009

三個不敢具名的高等法院法官黃水通分身的廢紙新聞稿

2009年1月7日,中華流亡民國高等法院駁回前總統陳水扁律師提出的停止收押抗告,同時也表示裁定再度收押的法官無需迴避審判。 高等法院發言人溫耀源說,中華流亡民國檢察官有聲請羈押被告的權限。高等法院合議庭的三個未具名的法官以,第一,被告犯罪嫌疑重大,第二,被告有逃亡之虞,的理由裁示停止收押之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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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BBC的新聞稿:台法院駁回停止收押陳水扁抗告
這樣的裁定意謂著陳水扁將被持續關押,按台灣法律規定審判中被關押期限三個月,由於被起訴罪名是十年以上重罪,到期後可以每三個月為期一再延長關押時間。
台灣民間司改會表示,以發生過的司法案件為例,有刑事被告在未經三審判刑確定下,被關押二十年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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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流亡民國高等法院的落落長新聞稿:有關抗告人陳水扁不服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對其所為羈押之裁定,提起抗告一案之新聞稿

中華流亡民國高等法院的落落長新聞稿,是經由三個合議庭法官合議後所做成的裁示,再交由發言人溫耀源對外發佈。新聞稿中,看不到這三個高等法院法官的尊姓大名,即使裁定理由如何充分,引用的法條如何條理分明,說真的,全部等於 一張垃圾廢紙

首先:什麼叫被告嫌疑重大?檢察官認定重大犯罪或罪大惡極或從重量刑或處以極刑,就等於是被告嫌疑重大?嘖嘖嘖.......原來那中華流亡民國檢察官不管證據充不充分,辦案有沒有違反程序濫權迫害人權,反正只要高興在起訴書寫上被告是超過十年以上的重大犯罪,就可以據以羈押,然後在慢慢去找證據?在此期間被告的任何抗告都是無理!

也就是說啦,如果中華流亡民國的檢察官不管證據充不充分,辦案有沒有違反程序濫權迫害人權,只要起訴那三個未具名的高等法院法官是10年以上的重罪,那三個高等法院的未具名法官就得乖乖的被關進看守所,而且不能有任何抗告的無理行徑!理由是:第一,被告犯罪嫌疑重大,第二,被告有逃亡之虞

其次:中華流亡民國高等法院的落落長新聞稿,沒有任何法官的尊姓大名。誰知道這新聞稿是哪三個阿貓阿狗寫的?為了超然公正不受干擾?這叫作廢P話
不敢對自己的裁示負責嗎?跟一些編故事的媒體妓者一樣,掛上XX新聞中心OO採訪組,沒事製造八卦話題,有事不知由誰負責,這是什麼XX跟什麼OO

也就是說啦,中華流亡民國高等法院的落落長新聞稿,可能是好厲害的特偵八仙先寫好,然後交給發言人溫耀源對外發佈;
也可能成功大學改名為熱蘭遮大學的校長賴明詔寫的;
也可能是中華流亡民國的法務部長王清峰和台南地檢署香豔....抱歉....襄閱主任檢察官李靜文一起寫的;
也可能是中華流亡民國的驅政府高層寫的然後直接交辦
也可能是支那中國的中南海高層寫的然後間接交辦
當然,也有可能是電視上的撕髮爆料名嘴寫的;

誰知道這新聞稿是哪三個阿貓阿狗寫的?說真的,全部等於 一張垃圾廢紙

總是要有人可以負責,好讓民眾不會產生不必要的揣測聯想,並得以瞻仰裁定理由如何充分,引用的法條如何條理分明。比照XX新聞中心OO採訪組,這三個中華流亡民國高等法院不敢具名的合議庭法官就當成是高等法院院長黃水通分身!以後高等法院的新聞稿都如此看待。若有更改,視情況另行通知。

本件抗告裁定案法官如下:
黃水通: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司法行政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十二期結業。
黃水通:曾任金門地方法院院長,澎湖地方法院院長,宜蘭地方法院院長,板橋地方法院院長,台灣高等法院庭長。
黃水通:曾任司法院廳長,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院長,探詢過多名保護管束中的青少年為何刺青

也就是說啦,這三個不敢具名的黃水通分身,如果你們被中華流亡民國的檢察官以十年以上的重罪量刑起訴,不管你們什麼有理由,反正你們就是:第一,犯罪嫌疑重大,第二,有逃亡之虞,說不一定你們應該可以在未經三審判刑確定下,被關押個二十年

延伸閱讀:
圍陳事件之台南孔廟跌倒事件之王清峰與台南地檢署香豔....抱歉....襄閱主任檢察官李靜文之關連
請好厲害的檢察官越方如的小孩子吃小點心

Posted by wasiwasi142 at 19:43回應(5)引用(0)E言堂

古埃及的神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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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埃及文明是沿著北非尼羅河(the Nile)所灌溉的文明。英文的Egypt(埃及)源自於拉丁文的Aegyptus,拉丁文的Aegyptus源自於古希臘文的Aígyptos,古希臘文的Aígyptos源自於新王國時期的古埃及文的Hikuptah,意思是尼羅河三角洲的孟非斯城(Memphis)
古埃及的信仰是隨著漫長時間和不同地方的演變過程。 ...繼續閱讀

Posted by wasiwasi142 at 15:02回應(1)引用(0)E篇讀書心得

January 4,2009

古埃及王國(Ancient Egypt)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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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raoh(法老王)的原意是指古埃及國王的王宮,後來約在西元前1570年到西元前1070年之間的新王國時期(New Kingdom)的第18王朝才成為古埃及國王的頭銜稱號。
古埃及文明是沿著北非尼羅河(the Nile)所灌溉的文明。英文的Egypt(埃及)源自於拉丁文的Aegyptus,拉丁文的Aegyptus源自於古希臘文的Aígyptos,古希臘文的Aígyptos源自於新王國時期的古埃及文的Hikuptah,意思是尼羅河三角洲的孟非斯城(Memphis)...繼續閱讀

Posted by wasiwasi142 at 12:34回應(0)引用(0)E篇讀書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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