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5月26日

死亡筆記本

死亡筆記本

deathnote

每次在看《民法》繼承編關於「遺囑」之規定時,總不禁搖頭嘆息,
我國法律與實務見解之僵化、顢頇與保守封閉,已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在報上看到一則關於「自書遺囑」的社會新聞,事實部分引述如下:

自書遺囑,用電腦打字,無效!

余姓男子與李姓女子結婚21年,
因兩人感情不睦,李女與子女住在台北市,余某則獨自在台南居住。

民國956月,久病纏身的余某,自知即將不久於人世,
於是以電腦打字方式寫了一份遺囑並在上面簽名後,
拜託周姓友人開車載他前往台南地院公證處辦理遺囑認證。
但因余某在自書遺囑中,並沒有將遺產分給妻子,
公證人曾善意提醒他,遺囑中應該記載妻子的特留分,
但他卻當場拒絕這項提議,因此並未完成公證遺囑程序。

事後,余某為證明這份遺囑的確是他親自立下,
曾分別請周姓、張姓、王姓、林姓等四名友人見證,並在遺囑上簽名,
隔天即以國際快遞方式,寄給旅居日本的姊姊,指定她為遺囑執行人。
同年813日余某過世後,他的姊姊準備根據弟弟遺囑分配遺產時,
李女不僅百般阻撓,甚至還懷疑遺囑真偽,
余姊於是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確認遺囑真正之訴。(2008.5.25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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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ericchao at 樂多Roodo!13:30回應(24)引用(0)

2007年10月14日

好人有好抱

好人有好抱


圖片來源:
images.com

甲女未婚,生活放蕩,先後與乙男、丙男有性關係;
乙男為一商人,有妻丁、女A、兄戊及弟己;
丙男為一工人,未婚。

嗣後甲女分娩一子B,長得活潑可愛。
甲女有充分證據可證明B子為丙男之血統,
但顧慮丙男經濟條件不好,只告訴乙男。
乙男因尚無子嗣,故表示願意認領B子,
但恐妻女反對,遂提供B子生活費,令甲女扶養。

B子六個月大時,
丙男訪甲女,見B子酷似自己,表示B子為其血統,而願為其父。
B子七個月大時,
乙男病死而留下遺產240萬元,A女又依法拋棄繼承權。

試問:
乙男之遺產應如何依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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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ericchao at 樂多Roodo!6:52回應(24)引用(0)

2006年11月25日

這就是人生

這就是人生

圖片來源:ippindou.com

前幾天和同學在討論一項合作案時,
我們意外聊起我在大二下學期上「民法繼承編」時的一個小故事,
我想,或許可以跟大家說說這個故事。

只是,這麼多年過去,
我還會不會像當初那麼的堅持與倔強?
又或者,你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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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ericchao at 樂多Roodo!21:57回應(35)引用(0)

2006年11月22日

我說趙于翔啊

我說趙于翔啊

宅男 1976 獅子座 紫微貪狼 法律系 O型 桃園 台中
Eric 棉棉 Kenji 雞腿飯 ericchao 憂鬱王子 Yusiang
10:304:30起床 午睡 腹式呼吸 靜坐 冥想
五穀飯 地瓜餐 蚵仔麵線 青菜 水果 水 綠茶 咖啡
下士 新竹關西 台南官田 金門神鋒岡 第九類軍品補給士
慢跑 籃球 棒球 游泳 健行 扯鈴 博物館 閱讀 網路 音樂
王建民 郭泰源 松坂大輔 井川慶 鈴木一朗 Michael Jordan
李登輝 石原慎太郎 小泉純一郎 尼采 叔本華 富蘭克林
王怡仁 陳海茵 林熙蕾 陳綺貞 桂綸鎂 林嘉欣 長澤雅美 堀北真希
綠色 台獨 美國 日本 德國 武士道 劍道 熱血 硬漢 鬥魂 必勝
Braun電動牙刷 G-shock手錶 SonyEricsson手機 Hamnett眼鏡 Birken
喜歡看女生穿馬靴或高跟 喜歡女生塗唇蜜 喜歡女生擦眼影
討厭帆布鞋 討厭辣妹 討厭女生嘰嘰喳喳 討厭黑澀會與棒棒堂
自戀 自傲 慢熱 固執 善良 心軟 執著 大男人 創意 天馬行空
重色輕友 龜毛 拘謹 笑點忽低忽高 怕吵 怕女生哭 晚熟 反骨
天才 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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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ericchao at 樂多Roodo!20:21回應(60)引用(0)

2006年11月21日

算我拜託你們

算我拜託你們

圖片來源:法鼓山

台中市長胡志強夫人邵曉鈴女士的車禍重傷事件,
讓「汽車後座乘客應否繫上安全帶」成了熱門的討論話題,
也因為這場嚴重車禍,
上個會期在立法院經程序委員會通過付委後就遲遲沒有消息的提案,
在朝野高度共識下,昨天只花了十分鐘不到的時間就完成一讀,
創下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修法的紀錄。

只是,這幾天有兩件事還是頗讓我訝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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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ericchao at 樂多Roodo!17:32回應(43)引用(0)

2006年11月20日

兩難

兩難

圖片來源:康是美(坦白說,我覺得他們網站好醜...)

「歡迎光臨!請問要找什麼嗎?」店員很快地向我靠近,
「呃,沒關係,我自己看就好了,謝謝...」我輕輕搖搖手。

每次到部分商家消費,這類場景總教我有些不自在,
「叮咚!」有時,才剛踏進店門,
店員隨即就像會使「凌波微步」的高手般欺身而來,
再用那制式語調與笑容探詢你的需求,
如果不識相地謝絕她們的「好意」與協助,
她們還會像鬼魅般對你亦步亦趨,三步一哨、五步一崗,
彷彿怕你隨時會把小東西偷偷放進口袋般地戒慎恐懼、惶惶不安。

媽呀,我真的好討厭這樣,
難道,我就不能一個人靜靜且悠閒的逛著嗎?

當然,並不是所有人都與我有相同的感受,也有人持不同看法,
他們認為,如果進入商家後店員沒有馬上過來探詢需求,
這是一種服務上的怠惰與不尊重,
不但顧客會覺得自身不受重視,老闆亦會覺得店員是在偷懶。

面對不同類型的顧客,問與不問之間,業者似乎也很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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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ericchao at 樂多Roodo!22:45回應(18)引用(0)

2006年11月6日

聽媽媽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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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images.com

我和老媽的感情很好,也很常聊天,
就像與死黨間談天說地般,
從家事、國事、天下事,一直聊到生活上的瑣事與心事。

飯後,我不想看那些讓人心智退化的腦殘新聞,
於是回房在網路上尋找自己感興趣的議題和文章,
不久,老媽走進我房間,在床舖一角坐下。

我知道,她又有話想跟我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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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ericchao at 樂多Roodo!21:17回應(27)引用(0)

2006年11月5日

頂尖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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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TrueMovie電影情報入口

人物:雞腿飯、同學、同學女友
影片:頂尖對決(The Prestige)
時間9:00 p.m.(2006-11-4)
地點:台北威秀影城(三樓5廳)
(這點要用力鞭一下,影城出口那樓梯間會不會太醜陋?很不用心~)

以下是昨晚在看完電影後的隨想與心得,不全然來自影片本身,
刑事訴訟法上有所謂「起訴狀一本主義(卷證不併送制)」,
係指在提起公訴之際,檢察官僅得向法院提出起訴書,
而不得同時提出證明公訴事實的任何證據。
其功用在防止法院事前接觸傳聞或違法蒐集之證據,
破除法院不當心證之形成、使法官不能事先抱持預斷。

為使還沒看過此片的朋友將來能「以空白的心證蒞庭」,
後述內容並無「劇情簡介」或「影評」之類的東西,
一來,簡介隨便google一下就有,沒必要在這邊浪費網路資源;
再者,我對電影了解不多,影評亦非吾人所長,想評也評不了;
最重要的是,與其寫一些「很好看」、「超棒」、「大推」的空洞詞語,
倒不如把自己當下的那份感動或省思記錄下來來得有收獲的多。

惟,即使如此,仍免不了觸及部分片中人物或情節,
請未看過此片者自行衡量、小心服用,謝謝。

就驚悚片的定位而言(雖然我覺得此片既不驚、又不悚...),
此片顯然不如「靈異第六感」能給我的那般滿足、詫異和臣服,
但更多地卻是對人生的一些省視與反思。

步出戲院,共鳴點約略有三,我在腦中將它簡化成了七個字:
「著魔、犧牲、瑜亮情。」
(呃,這啥鬼?我想我應該是選舉標語看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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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ericchao at 樂多Roodo!21:30回應(14)引用(0)

2006年11月4日

因為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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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images.com

「你是老人!」常有朋友這麼對我說,
「哈,是啊~」我不以為忤;
「怪咖...」或者這樣形容我,
「啊咧?也很好呀~」我並不覺得「怪咖」是一個負面字眼。

一個年輕人,或者,就拿我來說吧:
(呃,課以嗎?我應該還算年輕,拜託~)

每天十點半睡、四點半起床,自己弄早餐、吃五穀飯和地瓜餐;
很少買飲料(水除外),不吃燒烤、雞排,不碰麻辣鍋;
喜歡聽老歌、相聲,對嘻哈很頭痛,看一堆聲光特效的電影想走人;
不懂即時通,很少用msn,沒有無名相簿,不玩奇摩交友;
愛去郊遊,每天慢跑,沒進過PUB、夜店、舞廳;
討厭夜遊、夜唱,去KTV次數數得出,跨年總是在睡覺...。

「嘖,真的是怪人!」我知道電腦前的你已經開始嘀咕。
那麼,試著想想,
我們究竟是怎樣看待、歸類或評判那些與我們不同的個體呢?
或者,再換個角度,那些評價後的貶抑或推崇,
會不會說穿了其實只是誤會一場或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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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ericchao at 樂多Roodo!5:12回應(30)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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