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司法官考試還有12天
距離司法官考試還有12天-道歉啟事
因為下午家裡有事,所以只在圖書館待了半天,
卻也因為如此,碰巧遇見了所謂的「洗版」。
在「距離司法官考試還有22天-msn絕緣體」這篇中,
我曾援引了一張網路上找到的圖片,
圖片內容是一個很可愛的西瓜小綠人獻上一朵小花,
還記得剛看到這張圖片時,驚為天人、讚賞不已,
不管是筆觸還是畫風,都讓人訝異於作者的巧思與細膩,
看過許多圖片,大部分過目即忘,
或許是起了共鳴,那張圖片給了我很好且深刻的印象。
下午四點,肚子餓了,邊吃麵包邊上站瞧瞧,
卻驚訝的發現我被一位署名「法律人」的網友給洗版了,
同樣的內容、短暫的間隔,卻迅速攻佔我的版面。
「原來這就是洗版!真是百聞不如一見呢~」我瞠目結舌、說不出話來。
留言內容是指責我未經允許而引用了那張圖片,
我自知理虧,於是趕緊將圖片撤換,並致上我誠摯的歉意,
而在我回覆留言的幾分鐘內,「洗版」行動仍未手軟或稍有停歇。
我想我必須在這和圖片作者「mao」及其朋友「owl」、「小花」說聲抱歉,
以後我會更戰戰兢兢、小心翼翼的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很抱歉造成你們的困擾,
如果還有需要我改進的地方,煩請告知,我一定盡全力配合。
而關於那位署名「法律人」的網友,其實也讓我上了寶貴的一課,
被「洗版」的感覺真的很糟,
我開始想像:如果易地而處,我會怎樣處理這樣的狀況?
「法律人要多些溫暖的心,而不是一副得理不饒人的樣貌。」
台大某刑法教授曾在課堂上這樣對學生說著。
「法律人」給人的印象是什麼?其實可以在電影、電視或小說中略見端倪。
故事中的律師不外:刻薄、勢利、咄咄逼人、得理不饒人、窮追猛打...
為何「法律人」總給人這樣的面貌?我常感納悶。
每個人的行事作風不同、手段各異,
但,我想我不會用「洗版」這樣激烈的手段,
而會先詢問引用者是否已得到作者的允許?若否,則再告知其行為不妥之處。
我想這會比「洗版」來得好些~
常常可以在電視上看到各式各樣、五花八門的討債手法:
「丟雞蛋、灑冥紙、抬棺、潑糞...」,一個比一個難堪、一個比一個絕情。
我曾私下詢問待過「討債公司」的同學,這些手段很精采沒錯,但有沒有用?
債權人在法律上絕對有其權利,
但是不是非得用這樣激烈、非常的手段始能達其目的?
「效果有限。」那位曾待過「討債公司」的同學這麼說著。
前些時候,父親因為「公同共有」某土地的案件出庭,
「哇,那個年輕的女法官把對方律師罵的好慘啊~」爸爸回來後述說法庭上的情形。
雖說案件對我方有利,但其實還是挺讓我難過的。
「一定要用這樣的態度才能顯示自己的道理與權威嗎?」
「這樣的法曹,如何使當事人能平心靜氣的論述與詰問?」
「我們的司法環境不該是溫暖而富有人性的嗎?」
上個禮拜的新聞,
台東某檢察官,因為一起「暴力討債」的案件砲轟法官,
電視上的他,橫眉豎眼、聲響震天、怒不可抑、拍桌叫罵、卷宗氣擲。
「哎喲,這個檢察官怎麼這種態度?」媽媽轉頭問我,
「放心,妳兒子以後一定不會這樣的~」
這是我對媽媽的保證,也是對自己的誓言。
常在馬路上可以看到交通事故的現場,車主吵得一發不可收拾,
但是,是不是只能有這樣的解決方式?
還是說,
可以先給對方一個微笑、握握手,再趕緊聯絡警察與保險公司前來處理?
雖說我從大學時代就開車了,但也被撞或撞過不少人...(泣!)
但沒有一起事故我們是怒目相視、惡言相向、破口大罵。
「你這個人很不錯耶~」一位嚼檳榔、車門被我撞爛的先生這麼對我說;
「不『撞』不相識,我們可以做個朋友呀~」一位被我撞傷的銘傳女學生說~
最後,
我誠摯的再向作者「mao」及其朋友「owl」、「小花」說聲抱歉。
也謝謝「法律人」給我的啟示,
我一定會做一個「溫暖的法律人」,這是我對自己的承諾。
再次說聲抱歉。
Posted by ericchao at
樂多Roodo! │19:08
│
回應(36)
│
引用(1)
│
94司法官考前掙扎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525242
小白。大叔。及洗版【Carrie】
at 2005年09月28日 21:56
(小聲)什麼是洗版啊?
"「你這個人很不錯耶~」一位嚼檳榔、車門被我撞爛的先生這麼對我說;
「不『撞』不相識,我們可以做個朋友呀~」一位被我撞傷的銘傳女學生說~"
說~你到底付了人家多少賠償費:P
TO:凱小莉
「洗版」似乎源於BBS,
意指同樣內容的文章在一段時間快速且重複的po出,
可造成版面全被此文所佔據而不見其他。
除了車子的損傷當然要賠償外,
他們「醫藥費」都不要我出呢~
「這個世界就是要『大聲』才不會吃虧~」弟弟總是這麼對我說,
我卻用我的方式贏得了尊重與事情的圓滿解決。
誠懇、關心、不逃避負責,如此而已。
對於傷者,我付出許多,沒想到卻得到了更多~
不唬爛,都是我親身的經驗,
所以我真切的相信「怒罵」與「指責」完全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下次試著不吵架看看,相信妳會有不同的收獲喔~
我覺得凡事都有一體兩面,
我不是在為小雞腿抱屈,
但若是這位作者可以在作品的顯著的地方,
或在公開的網站上註明(禁止轉載的警語),
是不是可以避免在別人的地方看到時的不悅。
著作權是這一兩年來引人注目的一環,
無疑就是因為網路的興起,
無國界的情形下造就許多許多爭端,
有些無心有些有意,
只是我們往往忘了在指責別人之前,
是不是也該注意一下自己,
是不是自己也有疏忽的地方呢!
還有啊!
我也覺得話可以好好說,
洗版還有諷刺,
實在不是明智之舉動,
何必呢~
話說一次都聽懂了,
說那麼多次是要人家長耳垢喔~
"Yam樂多"的回應若是有大部分BSP的"認證碼"機制,"洗版(題)"的情況會好一些.
有個拙見可以提供給大俠參考,就是有非原創的鏈結,在未徵求著作權持有者同意授權之前,註明出處(圖形替代顯示文字或文章裡),至少著作權持有者比較不會太苛責引用.
法律人被訓練成"槍"的角色,周密、犀利、能言善道,但背後性格應是犀利、周延、充滿人文素養與社會關壞,因此法律人性格是菩薩心腸霹靂手段,避免成為"法匠".
雞腿飯真是認真負責的好青年
可惜現在像你這樣的人很少 大家都是比大聲卻不負責任的 唉~
洗板~~~
呵呵~~要是我是無故被人惡搞洗板~
我一定會洗回去~
洗板這個行為超~~~~級一個讓人火大的~
腿哥~下次記得貼上圖片的出處喔~
(我自己也都沒貼,要改進)
那麼我就是錯過難得一見的洗版囉....>"<
其實,雖然可以了解對方的心情,但真的啦,有什麼事好好的說就好了嘛......
我覺得不論是"理"或是"法",最難得的還是處理糾紛的"EQ"呀~~這樣的EQ可是比洗版要難上許多,又高級許多的.....
拿別人圖片沒告知原作者,而這張圖又是未公開
確實是有一定的嚴重性
但是礙於網路公開的性質
只要post在網路上就有被引用公開的機會
若是處女秀圖片原作者是否更該謹慎小心
甚至也不要貼上網路了
或者加上禁止引用或引用告知的標語是否更加恰當
我想雞腿飯在道歉過後原作者也應該會原諒你的無心之過
但是,我倒是挺反對洗版的行為
以暴治暴!?
破壞別人版面是否更不該
同樣是學法律也應該知道這個道理
若遇到高手中的高手
追蹤post的ip向網路警察舉發
或是自己以擁有的能力反攻
那這筆帳又該如何算
得饒人處且饒人
雞腿飯這算是一個教訓吧!
別難過喔。可愛的小雞腿是無心之過
ne也是阿,以後不亂貼了,一種經驗吧
可愛的小雞腿明天要打起精神來~
你看、你看..這什麼時間阿,還來給你打氣呢。
看到這個故事我想到很久以前的故事
那時候還在唸書整天閒閒沒事幹常常上bbs的小說版
某一天一個小白未經允許轉載了某位作者的文章
結果一堆所謂的網路作家們口手並用(我猜他們打字的時候應該嘴巴也有動啦)群起而攻。
由於罵到最後實在有點誇張,我看那位轉載的人應該是初犯,由於那是很多年前了,網路上的文章對於智慧財產的權利其實還不是這麼普遍。
所以我就插了嘴,說那個人看起來是初犯,犯不著講的這麼難聽,如果是慣犯就算了,沒必要得理不饒人。
結果哩,矛頭就這樣轉到我頭上了。
或許是年輕氣盛,我就跟那堆人在板上吵了好多天,我實在看不慣這麼得理不饒人的氣焰。
我在想,時空移轉,人換了,行為其實還是一樣。
人性都有自以為是的一面,某些人總是會有些難以言諭的優越感,或許,大部分人都有這樣的隱性基因,只要一不小心,就這麼溜了出來。
自我反省的能力真的是種美德,這麼些年看下來,我其實看不到這些高知識份子有多少長進,不懂自我反省,忘了自己也可能會有犯錯的一天。
我一直在想,所謂的智慧應該就是能夠給人溫暖而包容的感受吧。
雞腿兄,就別想太多了,人生總是會有失誤的時候,能夠知道自己哪裡疏忽了才是最重要的。
加油喔!!也祝你考試順利~
希望這個xx(個人偏激觀感)的司法界能多一個有為的青年!
TO:chiue
謝謝妳的情意相挺,讓人覺得很窩心,
但很擔心妳會不會因此捲入風暴之中,這樣就不好了~
躲到我背後來唄~
TO:溫柔貓
我會謹記你的提醒,謝謝溫柔貓~
>「法律人被訓練成『槍』的角色」
我覺得你這個形容很傳神啊,「法律人」的攻擊性格實在是太強了些,
攻擊、攻擊、再攻擊!
「溫暖法律人」是我對自己的期許,
我也相信一定還有很多與我有共同想法的「法律人」在這圈子裡,
我對「法律人性」仍舊抱持樂觀與期待的呢~
TO:凱小莉
是呀,「盛氣凌人」真能解決事情嗎?
事實上,大多只是把事情越搞越糟罷了~
>「雞腿飯真是『認真』負責的好青年」
凱小莉最近都對「認真」的大哥頗有好感,
看來我也有機會給凱小莉一個好感了~
TO:小紅帽
沒錯,改天有機會真的要被洗洗看,
感覺超極糟的呢~
TO:伊凡娜
他也是剛開始洗版就被我給發現的,百聞不如一見呢~
>「EQ可是比洗版要難上許多,又高級許多的...」
妳這句話可真是一言道出我的心聲啊,
可惜「法律系」從不開有關「EQ」的課程...
TO:Balanew
芭樂新,這的確是一個教訓,
不但心情不佳,昨晚還失眠了呢~
TO:nene
(驚!)
Nene真是情意相挺啊~
這個時候妳竟然是醒著的!(這比『洗版』還讓我訝異呢~)
TO:路人
>「所謂的智慧應該就是能夠給人溫暖而包容的感受吧。」
我很喜歡你這句話,相信「路人」也是個有大智慧的人呢~
>「希望這個xx(個人偏激觀感)的司法界能多一個有為的青年!」
呵,我也和你一樣偏激,
我很早就暗自決定,絕不找個也是唸法律的女生當老婆,
當然,還是有很多不錯的「法律系」女生,
這純屬我的偏見,但,我堅持。
洗版這種事我也遇過一回,就是有人在我的blog裡,
關於我旅行的所有文章中留下非常非常非常大篇的廣告
對方應該是旅行社的從業人員吧
多虧他我才知道,原來這個回應的欄位是可以讀取html的
那實在是個慘痛經驗,很同情你的遭遇不過由於自己也熱愛設計
所以要是遭到被人家冒名盜用,心情實在是會很生氣
不過如果只是引用未註名出處,倒是還好不過仍舊希望對方可以告知一下
TO:Ginna
嗯,我以後會注意的喔~
謝謝妳的提醒。
嗯~好嚴肅的話題ㄋㄟ
怎麼會這樣ㄚ~~@_@
好複雜的感覺~~
呼......
有那麼多專業性看法在支持你
你就別太在意囉~~~
考試要加油~~
當ㄍ〝溫柔〞的律師喔~~
呼呼唷~~~
TO:yami
這個話題的確嚴肅,跟我blog的調性不太一樣,但道歉是必須的,
妳們還請多擔待些囉~
相較於「溫柔」,我更希望做到的是「溫暖」,
顯然我還有許多要學習及面對的課題,
可得好好加油了呢~
yami也要加油喔,勇敢迎向新戀情吧~
平靜的心現在對你來說
比什麼都重要喔..
要考試了..加油
該做的你都做了..也該結束了,
接下來就是好好面對自己眼前的挑戰。
GOGO加油...相信你將是溫暖的檢察官...
莫忘初衷喔!
腿哥只說洗板,卻沒說出為何被洗。
如果是因為他把別人的留言迅速地刪除了,各位以為如何呢?
再者,
著作權的擁有者並不需要自己聲明禁止轉載
相信學法律與不學法律的人都應該懂得這一點。
我對腿哥勇於道歉甚感嘉許,但願您若通過司法官考試,也能成為一位充份掌握法律精神、公正不阿的仲裁者或檢察者。
關於圖片或相片著作財產權授權的問題
在我的blog開台時 就已經考量過
所以我用的每張圖片都是經過授權的
但當時 我忘了提醒你
對不起啦...
而你的行為雖未必違法 但是一定有錯
你的勇於認錯 讓我很激賞 沒白交你這個朋友
至於那位自稱"法律人"的道長
請秉持比例原則中的最小侵害性原則
得饒人處且饒人
凡事要懂得適可而止
至於考試
還是要加油啦
都考前這個節骨眼了
別想太多..
看著你的文章,一直以來覺得雞腿飯是一個將自己的生活過的很有趣的人!^^
現在發現了雞腿飯似乎也挺善良的啦!
咦~距離考試只剩下12天噢!
好好加油吧!大律師~~要一直記住你的承諾呀!
還有!我要將你加入連結^^可以嗎?
@_@
什麼新戀情ㄚ
沒有舊的哪來新的ㄚ~~
你~~
失眠倒致太累~~語無倫次了ㄇ
多休息唷~~~~^_^
沒關係啦~~
人生有悲有喜才精彩ㄇㄟ
^_^
溫柔相待 才能 溫暖人心
以你的機智化解危機
以你的幽默面對問題
好好加油~~
秋高氣爽...保重身體唷~~
^_^
ㄟ...好可憐喔...這種無心的過錯最讓人無力了...
可是你要考試啦...別被這種是影響心情喔
我是從Amanda那邊飄來滴....
之前來過幾次沒有留言...但覺得這裡好多漂亮的圖片
來給你加油鼓勵啦!! ^_^
大家都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心情要變好哦
^_^
我每次都是最後一個報到的
沒想到今天上來看到的竟是這種事...>_<
其實這種錯真的很容易犯
我也常常忘了註明出處說...
不過看到這麼多人給的鼓勵
再加我一個也沒差
不要灰心不要沮喪喔!!
這樣想不知會不會比較好:
這件事大概是要讓你成為專業司法人員之前
小小的有個親身體驗吧??
提醒你以後成為一位有溫暖的司法人員...
加油加油加油~~~
咳、咳!(辦公室冷氣太強)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未來~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嘍。
雞腿兄
加油。
TO:Balanew
謝謝芭樂新,我會努力做到的喔,
真遺憾,才剛認識你,我就要離開了~
去你那亂,不介意吧?
TO:小水滴
「莫忘初衷」,我一定會記得的~
更會記得小水滴曾給我的鼓勵。
TO:小花
如果我猜的沒錯,「owl」應該就是那位「法律人」,
在「法律人」洗版的同時,
我保留了他的第一篇通知,刪除第二篇之後的「洗版文章」,
用意是希望這樣可以讓他知道:他的「通知」已經「到達」且讓我「了解」,
還有「別再洗我版了唄~」
我個人覺得這樣於「比例原則」並無不妥。
(不然面對一個沒有留下任何聯絡方式的陌生人,我還能怎樣?任他洗嗎?)
被洗版的感覺真的很糟,相信我。
謝謝小花的肯定及叮嚀,
我想除了「充分掌握法律精神」與「公正不阿」外,我會期許自己更多,
那就是:「關懷」與「溫暖」。
再次謝謝妳的指教。
TO:paloma
謝謝你的電話問候,情意相挺,令人感動。(雖然都是在說些543...)
TO:Amanda
殘念。
妳的blog很有意思,沒想到我卻選擇在這時離開,
「加入連結」,當然好呀,只是現在這樣...
不介意我常去亂吧?
TO:yami
都是妳那篇「曖昧」造成的誤會啦~
我還以為yami暗戀誰呢~
>「溫柔相待 才能 溫暖人心」
嗯,細細體會ING~
TO:Thais
我也去妳那看過喔,希望能有更多交流的機會呢~
謝謝妳的鼓勵。
TO:Rita*
哎呀,這回輪到Rita*鼓勵我了...
TO:沿兒
期待妳繼續寫在日本的故事喔,謝謝妳的鼓勵。
TO:FAYFAY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嗯,我會謹記的,謝謝FAY喔~
新工作還順利吧?
TO 雞腿兄:
1. 還在摸索,希望能快上手~
2. 『嚴..寬..』那句話,費常倒著做,糟阿!得好好改進~
To 雞腿飯兄
常常聽凱小莉介紹雞腿飯兄blog的好文
今天從凱小莉家連進來 才知道事情
原來很多時候人都會不自覺的 得理不饒人
原來事情換一面想 不吵架 也可以雙贏
受益不少
特來給雞腿飯兄加加油~~~ ^_^y
好文不寂寞
可是你的部落格裡還是有很多沒註明出處的圖呀
洗版雖然是不好的網路行為
但沒來洗版不代表原創作者同意你使用吧
重點不是"誰大聲誰溫暖"才對.......淺見供參考
TO:FAYFAY
>「嚴...寬...」
相信不會的,妳給人的感覺很溫暖呢~
TO:喵嗚
謝謝凱小莉的推薦~
咦?
我找不到「喵嗚」的Blog連結耶~
可以告訴我嗎?相信「喵嗚」的Blog一定是個精采的地方呢~
TO:隔壁老王
我想您誤會了。
除了道歉部份外,
其他是我對「洗版行為」及同樣身為「法律人」所衍生出的隨想及感慨,
希望這樣能讓您了解。
謝謝您的指正。
雞腿大哥: 喵嗚就是火星勳 火星勳就是喵嗚 她是火星人喔 請小心慢行 (逃)
怎麼有種「此時無聲勝有聲」的感慨......,
大家安慰的話都說的差不多了,
我也只能說,
如果感覺累了,就休息一下吧!
以行動支持你,
我也會以做個「溫暖的法律人」自詡。
*點了周杰倫【七里香】專輯中的「我的地盤」送你,
祝你司法官考試金榜題名囉!!
你是一位有道德觀的人!
讀那麼高的學歷,就是要服務社會、為社會培育更多的人才。
關心自己也關懷別人,將心比心,圓融的處理事情。
不論有沒有考上,都快快樂樂、自由自在的生活。
想清楚自己是為什麼要考司法官?
如果是為了要賺大錢,現在就可以放棄!
雖是這樣
但有些時候並非是什麼侵權問題
有的時候是對方的態度
你的態度是好的
但有些人就算你好好說
也一樣被攻擊
或者...他裝可憐讓你覺得你說他是錯的
樓上這位世間人說的是,道德觀是被需要的
阿彌佗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