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1日

Need U M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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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手寫板,只好寫在紙上...= =


《卸任情人,請退位》──吳若權

「做不成情人,還可以做朋友」這句話,
是要提醒分手的情人「保持風度」,而不是要「保持聯絡」!

情侶倆正甜蜜地在西餐廳吃飯,他的手機響了,來電的是前任女友。
由於手機的音量沒有跟主人配合好,讓坐在對桌、剛喝完濃湯的她,
很清楚聽見對方在聽筒另一端的發言。

「跟女朋友吃飯喔,是不是我們以前常去的那一家?
喔,我還記得你從前都會坐窗邊的那張桌子,
你沒點德國豬腳吧?我覺得他們的海鮮比較好吃~」

他看出她強裝微笑的嘴角,不聽使喚地失去向上揚的動力,漸漸往下沉。
很努力地想要讓她安心:「我和她,現在已經變成朋友,妳不要擔心!」

他前任女友頻頻聯絡,意圖不明。
有時只是關心他的近況,有時請他幫忙查詢一些資訊,
有時候則訴說她自己在新的感情裡的抱怨,
教她很傷腦筋,一再地問自己:「這個女人,究竟想做什麼?」

照理說,情人之間,分手之後就該放手。
但是有些舊情人就是不肯輕易罷休。
分手而不放手,大概下列幾個可能的原因:

1.很單純地只是「做不成情人,還可以做朋友」
其實,已經分手的兩個人,既然做不成情人,
只要沒有變成仇人就好,並不一定要繼續做朋友。
請記得「做不成情人,還可以做朋友」這句話,
是要提醒分手的情人「保持風度」、而不是要保持聯絡。
尤其,當對方已經有新的戀情,更不要聯絡地太過頻繁,
以免無意中傷了他剛剛要和別人建立的新關係。

2.有操控別人的慾望,喜歡賞握全局,永不放手
這是個性問題,強烈的操控慾望,反映了心理的不安全感,
以為分手之後對方依然聽命於自己,就是一種肯定的價值。
這樣的行為,會讓自己活得很累;同時也辜負了對方願意友善相待的誠意。

3.想利用感情的殘餘價值,並找機會做資源回收
企圖用「藕斷絲連」的方式牽制對方發展新戀情。
即使雙方說好不要繼續愛了,還要求對方「請你記得我的好」,
三不五時想要從對方身上撈點好處,並隨時試探「舊情復燃」的可能性。
這種舊情人,若不是心機太重,就是很沒有自信。
不但會影響對方的發展,也會阻礙自己追求幸福的可能。

情人分手之後,在彼此的愛情事業上,都已經「正式卸任」了。
和一般職務不同的是,卸任情人不必和新手交接,也不負責成敗。
畢竟,在說「珍重再見」的那一刻,你有你的幸福,我有我的前途。
曾經交會的那一剎那,如果還有餘輝,只要在彼此的記憶深處閃亮就好,
不要強求在對方未來的人生路上繼續發光。

卸任情人,請退位吧!
把愛情的位置完整的讓出來,給新任情人一個盡情發輝的舞台。
過去的豐功偉業並不會隨著逝去的愛灰飛煙滅,
只要你懂得進退之道,他總會在生命某個角落,
豎起一個珍愛的紀念碑,讓他對自己的青春歲月再三膜拜。


--
呃,別誤會,前女友並沒有回來找我,
一次也沒有...(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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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個識貨的唄
2.我要高潮


--

雞腿日記

朋友

愛情

健康

昨晚和Alan談了許多事,頗有感觸。

如果愛妳是錯,我不要對;如果想妳是犯罪,槍斃我比較乾脆。(九把刀

伏地挺身:20
仰臥起坐:30
呼拉圈:10分鐘
跑步:3000M
靜坐:○
其他:

家庭

Oct-11-2007(四)

金錢

洗被單

天氣:晴
起床4:50 A.M.
心情:平
壽星
日子
總評:痛定思痛

威拂魔撢1+5片:NT.85

生活

工作

備註

牛仔很忙(周杰倫最新專輯,首波主打)
美國法學院的1001(廖元豪)←哈,我上過廖元豪老師「憲法」及「行政法」的課,上得很好呢~

許宗力老師學說精要:
1.體系
2.學說精要(上)
3.學說精要(中)
4.學說精要(下)

1.芳菊表姊、友紀子、真也,10/16(二)自日本返國,暫宿我們家,開始三個月的Long Stay醫療計劃
2.今後你們一定會受到很多傷害,被很多人背叛。認識到自己沒有能力的一面也很重要,可是學習不會背叛你們,只有學習學到的東西才能保護你們。(日劇,
考試之神,受驗の神様)


Posted by ericchao at 樂多Roodo! │12:31 │回應(53)引用(1)雞腿隨手記
樂多分類:日記/一般 共同主題:新的生活。一個人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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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轉錄自雞腿飯】Need U Most
【轉錄自雞腿飯】Need U Most【FEBY】 at 2007年10月11日 17:19
回應文章
聽說廖元豪以前也是補習班響噹噹的名師呢。
Posted by 土人 at 2007年10月11日 13:00
自從很衰地在某餐廳遇到前男友跟他女友之後,
我就覺得分手之後還是別有太多聯絡比較好,
所幸,也只遇過這麼一次而已,
不然真的會感到很困擾。
Posted by 花壽司 at 2007年10月11日 13:06
TO:土人
>>「聽說廖元豪以前也是補習班響噹噹的名師呢。」

化名「李台大」...= =

TO:花壽司
還好我沒碰過這種窘境,
希望妳那時不是穿著短褲、拖鞋,頭髮夾著大嘴夾,
手上還拿著一包垃圾...XD

有股淡淡的哀傷...XD(←我不爭氣的笑了...)
Posted by 雞腿飯 at 2007年10月11日 13:12
所言甚是...
如果還這樣不放手,到最後受傷害的還是自己..
雖然還是會忍不住關心他..
但已強迫自己減少再減少跟他聯繫的機會..

唉~~這條路~~好遠又好難走...
Posted by Julia at 2007年10月11日 13:54
我想也是互相吧

畢竟我也不希望我男友前女友來打擾

想問問前男友近況就被他一句[你是誰?]給打斷了

所以我想我以後再也不會撥過去了吧~

看你的文章會得到很多體悟: )
Posted by winnie at 2007年10月11日 15:36

  若是有自信的人,是不怕目前的伴被其前伴頻聯絡的;此時不應是吃醋或是無理取鬧,而是用智慧讓伴知道自己比其"前人"更契合對方.


*:咱確定Roodo推銷"樂多朋友"之意圖非常明顯.
Posted by 溫柔貓 at 2007年10月11日 20:20
我也希望我未來的男朋友不要跟前女友聯絡,
其實並不是我愛吃醋,只是覺得不公平,
因為.....



我沒有前男友可以聯絡......(泣)
Posted by kaoru at 2007年10月11日 21:42

TO:Julia
>>「唉,這條路,好遠又好難走...」

剛直覺地想說:「祝妳一路好走...」
不過,好像不太恰當...(汗)

TO:winnie
>>「想問問前男友近況就被他一句『你是誰?』給打斷了」

啊咧,不會吧,他怎麼可能連妳的聲音都聽不出來?
這...

TO:溫柔貓
>>「若是有自信的人,是不怕目前的伴被其前伴頻聯絡的」

貓兄所言恐怕太過理想化,
感情這玩意兒,實在不是這麼簡單就能用「自信」二字簡單帶過的,
我甚至偏執地認為,一個人對伴侶或自身的自信,
在感情世界裡,其實也不一定就是件好事或優點...= =

嗯,拙見啦,聽聽就好...

TO:kaoru
>>「我沒有前男友可以聯絡...」

嗯,我來幫妳想想辦法...
對了,他可能會吃Kinki的醋~

呃,好像沒有安慰到...(汗)
Posted by 雞腿飯 at 2007年10月11日 22:33
雞腿飯大爺~
我沒有穿那樣啦>"< 哈哈!

可是他新女朋友可是高中生(差六歲),
而且,我還被他女友發好人卡,
所以還是有著淡淡的悲傷XD
Posted by 花壽司 at 2007年10月11日 23:13
分手後啊,相見不如懷念。
祝他/她現在幸福美滿,就好了啊。
Posted by 土人 at 2007年10月11日 23:16
不愛對方見了面有什用
所以回憶留著就好
Posted by 周星星 at 2007年10月11日 23:47
(毆飛)

沒有男朋友就已經很可憐了,
嫁不出去就已經很可憐了,
連假日都要加班就已經很可憐了,
每個星期都要開三天庭就已經很可憐了,
每天都要接一堆機車電話就已經很可憐了,
還用這個什麼爛安慰法...-_-;;;

(泣)
Posted by kaoru at 2007年10月11日 23:48

雞腿飯
你有很好的暱稱

你的bbs是不是沒有聊天室啊?
不太會用

= ="以下是我的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wolf-kkk
Posted by 周星星 at 2007年10月11日 23:50
借引用此文唷~謝謝^^
就我個人而言
分手後就算是朋友也無法繼續保持連絡
Posted by feby at 2007年10月12日 00:00
前兩天才和朋友聊到這個耶
我會和前男友的娘聯絡
不過那是一年一次的賀年卡
目前已經持續五年了

其實有點掙扎到底要不要繼續
因為寄張卡片也沒多花我點心思
自己覺得應該也沒有打擾到我前男友的現任感情生活
因為已經證實他過得很開心
會這麼做 只單純的覺得他娘對我太好
我若是因為分手就再也不理她
有點拆橋的感覺
現在的男友之情也不覺得如何
只是前兩天和朋友聊起
她一句:
「我就不相信他媽對你會像親女兒一樣」
頂的我不知如何回應

只是我也真的不知道要怎樣退場阿
Posted by 小英 at 2007年10月12日 00:40

TO:花壽司
>>「可是他新女朋友可是高中生」

(驚!)強者出現!
不知為何,有股欣羨之情縈繞心中,久久不去...(遠目)

呃,不是啦,妳也很好啦,花壽司很好吃的...= =
(↑感覺又是沒安慰到的一行...)

TO:土人
是啊,相見不如懷念,
不過,有些人如果分手後還得天天見面,或是有共同的朋友圈,
那也真夠尷尬的了,還好我和前女友是不同縣市的人...XD

TO:kaoru
好吧,講個正面一點的例子,
我有個堂姐也是書記官(桃園地院),最後嫁給醫生喔,
嘿嘿,還不錯吧,這樣應該有安慰到...XD

你們地院的女書記官大多都結婚了嗎?

TO:周星星
(驚!)原來是另有其人...

哈,你的暱稱與我同學的朋友相同,我有時也會去他那兒逛逛,
我還想說他怎麼會跑來我這兒留言,而且還換了個Blog,
原來是不同的人啊...(汗)

嗯,那個BBS其實不太好用...Orz

TO:feby
>>「就我個人而言,分手後就算是朋友也無法繼續保持連絡」

我也是這樣...(握手)

妳文章標題打成「『機』腿飯」了,麻煩改一下啦~

TO:小英
>>「只是我也真的不知道要怎樣退場啊」

停止再寄卡片就退場啦,不用把它想成是「拆橋」,
我倒覺得是好事一樁呢~

妳贏了,持續寄了五年...(抖)
Posted by 雞腿飯 at 2007年10月12日 06:13
嫁醫生?!(嚇)

我們地院喔,一半一半吧。
Posted by kaoru at 2007年10月12日 07:12
嗯,我也不認同"分手後還是朋友"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
Posted by 春日 at 2007年10月12日 07:51
分手後還是朋友,應該是雙方對於自己看待這過往戀人的認定
而不是架構在期望別人繼續把自己當作朋友的角度
至少有時候,當你需要較親密朋友協助時
這個跟你曾經熟悉的人,還稱的上情意

當然!因人而異

像是那種借了錢沒還的,還打算分手別做朋友...
恨泣~
Posted by Shuning at 2007年10月12日 09:27
我覺得挺無奈的是.我都久久撥一通.當然他也知道我是誰.

只是他感覺好像自始至終都沒有加入我為聯絡人= =

不過希望彼此都幸福就好啦 : )
Posted by winnie at 2007年10月12日 09:29
TO:kaoru
法院裡面不是很多人,扣掉犯人、被害人、老的、殘的,
應該還是很有機會才是啊?

TO:春日
春日好久沒出現啦~
呃,我是指在這個Blog,在早起團倒是天天見面...XD

TO:Shuning
>>「像是那種借了錢沒還的,還打算分手別做朋友...」
>>「恨泣~」

感覺Shuning妹妹背後有個精采的故事...(搬板凳)

TO:winnie
>>「只是他感覺好像自始至終都沒有加入我為聯絡人」

也不一定啦,說不定他跟我一樣,
是個對MSN反感,平日也不用MSN的人...XD

這樣想好像有好一點?= =
Posted by 雞腿飯 at 2007年10月12日 10:15
我不會跟我前女友連絡,最好是八竿子打不著.
不過我的好友圈裡有人會跟他聯絡,我和這些
朋友雙十節才剛聚餐過勒!現在在路上可能也
認不出我了,因為我跟大學相比變瘦很多,而且
穿著走時尚風,不再是大學時的青澀樣了哈!

我這個人是不會分手還能做朋友的人
Posted by 丁丁粥 at 2007年10月12日 10:53

家裡唯二跟前女友有關係的就一條
用釘板織的圍巾和一罐15xx顆的紙
星星.那是本來想要送他的生日禮物
,但很不湊巧的禮物沒送出,我們就
分手了.我一直沒有處理掉這兩個東
西,真奇怪.
Posted by 露出真面目的丁丁粥 at 2007年10月12日 10:57

如果前女友半夜三點打給你
又是一副醉醺醺的樣子
你會怎樣?

我曾經遇過一次
然後罵了聲F**K
就掛斷了......
Posted by 妮可兒 at 2007年10月12日 13:39
雞腿飯哥哥~~看了以上你的回應...
原來你的安慰也不怎麼樣嘛@@
(還敢說我勒~~)

我一點也不想走好這條路..
最好可以趕快脫離~~有別條路可以走~~
Posted by Julia at 2007年10月12日 13:59
a celeb's life....
Posted by inin at 2007年10月12日 14:15
TO:紫米粥
>>「我這個人是不會分手還能做朋友的人」

啊咧,我這句一直看不懂啊,來來回回看了好幾遍,
是指「沒分手又變回朋友關係」的意思嗎?
這樣跟分手好像也沒兩樣耶...= =

TO:妮可兒
>>「我曾經遇過一次,然後罵了聲F**K,就掛斷了...」

呃,妳贏了!
這樣罵人實在不是我的style啊,更何況是對女生...(汗)

TO:Julia
>>「我一點也不想走好這條路」
>>「最好可以趕快脫離,有別條路可以走~」

看來妳沒看懂「一路好走」的意思,
還好、還好,不然鐵定被妳罵死...XD

TO:inin
>>「a celeb's life...」

呃,現在是天外飛來一筆嗎?(汗)
Posted by 雞腿飯 at 2007年10月12日 20:49
犯人會在羈押室,被害人應該在醫院或天堂,
老的通常結婚了甚至可以當我爸,
殘的倒是沒有看過耶。

什麼跟什麼啊...Orz
Posted by kaoru at 2007年10月12日 21:09
同樣是米飯類的就先饒過我吧XD

不過其實也沒多傷心啦~小事小事!
只是覺得莫名其妙收了張卡而已,嘻!

你也要趕快走出來!!
Posted by 花壽司 at 2007年10月12日 23:05
哈哈是電話的聯絡人啦~不是MSN~亂逛逛無名竟然還會看到他照片?!

網路阿人阿愛情阿就是這麼複雜的東西~
Posted by winnie at 2007年10月13日 00:24
呵...話說喔 其實那個天外飛來一筆其實是應該要去蘋果那邊
也不知道怎樣手賤到寫到這邊
而且因為用公司電腦
不能寫中文之外
剛寫兩句就有人找我
也不知道怎樣送出去的
然後 你就看到不知所云了

抱歉啦...ha

BTW...連送五年卡片也沒多厲害
厲害的是可以交到不少男女朋友的人
唉...
我沒啥人緣阿
Posted by inin/小英 at 2007年10月13日 01:22
原來雞腿飯哥哥說的就是那個意思...
我本來還想說你沒那麼壞心勒 = =
結果阿~~~哼哼~~
Posted by Julia at 2007年10月13日 09:13
做不成情人,還可以做朋友
婚前沒有情人[泣]婚後更不能有情人[若有的話.會被請到警察局泡茶]

我是你阿姨的高中學妹@@
由此可知..我已經渡過多少個秋天了...
Posted by 愛麗絲 at 2007年10月13日 11:45
TO:kaoru
啊咧,妳漏看了啦,
我是說,「扣掉」他們...Orz

TO:花壽司
>>「只是覺得莫名其妙收了張卡而已」

看來妳是收到了「對不起,妳是好人,但我們...」卡...XD

TO:winnie
>>「亂逛逛無名竟然還會看到他照片」

哈,還好我不逛無名,前女友也是不玩相簿的人,
算我幸運啦~

妳該不會看到他的圖片後,還按右鍵「另存圖片」吧?XD

TO:小英
>>「BTW...連送五年卡片也沒多厲害」
>>「厲害的是可以交到不少男女朋友的人」

或許就是因為妳連送了五年卡片,
追求者說不定還以為妳是要讓他們知難而退呢~XD

TO:Julia
>>「原來雞腿飯哥哥說的就是那個意思...」
>>「我本來還想說你沒那麼壞心勒」

是不是這個意思?是這個意思!
嗯,我「大悶鍋」節目看太多了...XD

TO:愛麗絲
>>「婚前沒有情人(泣)」

可是我覺得初戀就結婚好浪漫,
我好想這樣,不過已經不可能了...(淚)
Posted by 雞腿飯 at 2007年10月14日 07:50
扣掉他們,也剩下死會的了...(嘆)

我也希望初戀就能結婚,
不是因為浪漫,而是因為我十分懶惰。(爆)

其實是因為,我覺得美好的經驗一次就夠了...:P
Posted by kaoru at 2007年10月14日 08:33
sorry呀~
還你清白...雞腿飯XD~
Posted by feby at 2007年10月14日 12:47
TO:kaoru
>>「我也希望初戀就能結婚」
>>「不是因為浪漫,而是因為我十分懶惰。」

哈,其實我是不好意思說,
我也是因為懶...(汗)

TO:feby
人客,肛溫喔~Orz
Posted by 雞腿飯 at 2007年10月14日 21:48
(偷偷握手)

只可惜你沒機會了,
所以,你還是勤勞一點吧...(拍拍)
Posted by kaoru at 2007年10月15日 00:00
抱歉我說的讓雞哥看不懂,
我的看法跟春日一樣,分手
就分手了,當朋友?請饒了
我吧!
Posted by roro粥 at 2007年10月16日 08:56
TO:kaoru
>>「只可惜你沒機會了」

妳還有機會,加油~
(↑有股淡淡的哀傷...XD)

TO:紫米粥
>>「分手就分手了,當朋友?請饒了我吧!」

我也是...(握手+淚)
Posted by 雞腿飯 at 2007年10月17日 06:27
我倒覺得我嫁不出去的機會比較高...
(該哀傷的人是我吧...Orz)
Posted by kaoru at 2007年10月17日 06:54
To kaoru:

只要你想嫁 就ㄧ定可以嫁得掉的!
嘿嘿....我也曾有你那樣的疑慮
現在有了雞腿飯的加持鼓勵
開始相信"自己是值得被愛的"
甚至還超越信心的告訴自己
"娶到我的人絕對是3生有幸"XD


TO 雞腿飯
抱歉了,讓你的格友看到都吐了 :P
Posted by yi at 2007年10月17日 08:49
是不是初戀結婚已經不再重要了
重點是 我們這些適婚男女
要積極把握創造幸福
希望"接下來這個" 
就是真命天子 or真命天女!
^^
Posted by yi at 2007年10月17日 08:59
看這篇文然後一路看回應下來
突然讓魚兒熊熊想起以前雞腿大俠的一篇文
大俠那篇文主旨是問分手的理由
與這篇有異曲同工之妙
Posted by 魚兒 at 2007年10月19日 12:45
TO:kaoru
一個人其實也不錯啦,這種東西都是一陣一陣的,
有時候會很想兩個人,有時候又很enjoy一個人的自由,
可惜男女朋友並不能召之即來、揮之即去...Orz

TO:yi
已過而立之年,
我猜這幾年應該是另一個被紅色炸彈瘋狂轟炸的高峰~XD

TO:魚兒
>>「突然讓魚兒熊熊想起以前雞腿大俠的一篇文」

咦?
是「怎麼大家都這麼說」這篇嗎?
Posted by 雞腿飯 at 2007年10月23日 15:29
我倒是覺得我們辦公室已經結婚的另一半,
都是屬於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模範夫妻...(爆)
真羨慕~@_@
Posted by kaoru at 2007年10月23日 20:58
TO:kaoru
>>「都是屬於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模範夫妻...」

說到這個,
我倒是有兩位已婚的同學離婚了...(汗)
Posted by 雞腿飯 at 2007年10月23日 22:53

嗯嗯..沒錯!
而且我有預感
我們應該也快了:P
Posted by yi at 2007年10月23日 23:09
啊?(驚)
會不會太快了一點?
Posted by kaoru at 2007年10月24日 22:21
不是「怎麼大家都這麼說」啦
是「分手時不要問」才對
Posted by 魚兒 at 2007年10月27日 17:10
TO:yi
不過,同學們結婚的並不多耶,真是個怪現象...
大家都懼怕婚姻嗎?XD

TO:kaoru
>>「會不會太快了一點?」

好像就是有這麼快耶,我也嚇到...(汗)

TO:魚兒
嘖,人老了記性就...(汗)
Posted by 雞腿飯 at 2007年10月28日 15:36

磁場問題吧 有人開頭後就會愈來愈多了
我有2個朋友要結婚了
所以我們也快了阿 哈哈~
雖然我們才七年級
早點結婚也很好啊
Posted by yi at 2007年10月28日 21:28

推文啊...呵呵!
那張圖更是推~~~!
Posted by 柚子 at 2008年10月27日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