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9,2005
關於美感與價值觀的展現
在 Wenli 的〈輕視影像的社會,會受到影像報復〉中寫了迴響,迴響中提到「美感」。不過 Wenli 提醒:「基本上美感這種東西很難要求,何況你的王道不一定是我的王道,那是很個人主觀的東西」,所以我開始想一個辦法在個人美感與尊重他人價值觀之間取平衡點。
最近幾年我都是盡量小心,不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在別人身上,也同意不同的文化中會產生不同的價值觀。身為對方文化﹝即便是個人的﹞的外來者,我應該保持小心、尊重的態度,並且避免用自己的刻板印象看待他人。這是從人類學家那裡我學來的相對主義。可是生活上總是會遇到差異甚大的人,以美感而言,有些東西真的讓人認為一點美感都沒有,這時相對主義還適用嗎?還能用「文化差異」來解釋嗎?之前我用「信念」逼自己用相對的角度看待,逼自己相信文化差異,但是這麼做很勉強自己,而且不尊重自己的價值觀;沒必要為了別人的價值觀放棄自己的想法吧。
最後我想到一個方法:把「私人」和「公眾」的場域分開處理就好了。
最近幾年我都是盡量小心,不把自己的價值觀強加在別人身上,也同意不同的文化中會產生不同的價值觀。身為對方文化﹝即便是個人的﹞的外來者,我應該保持小心、尊重的態度,並且避免用自己的刻板印象看待他人。這是從人類學家那裡我學來的相對主義。可是生活上總是會遇到差異甚大的人,以美感而言,有些東西真的讓人認為一點美感都沒有,這時相對主義還適用嗎?還能用「文化差異」來解釋嗎?之前我用「信念」逼自己用相對的角度看待,逼自己相信文化差異,但是這麼做很勉強自己,而且不尊重自己的價值觀;沒必要為了別人的價值觀放棄自己的想法吧。
最後我想到一個方法:把「私人」和「公眾」的場域分開處理就好了。
在私人的領域,例如別人家裡的擺設、掛畫、衣著,美感的呈現是與擁有者的文化﹝廣義的,包含價值觀﹞相關的。而我在別人的私人領域中是客人,是外來者,所以我應該要保持謹慎、尊重的態度,就像人類學家去探訪研究對象社群的時候一樣。當然,在離開別人的領域後,也不應該在背後批評別人的文化,應該將尊重的態度貫徹始終。但是我自己偶爾還是會原諒自己的小奸小惡就是了,這樣真是糟糕。
至於公眾的領域,例如公共設施、呈現在公眾面前的東西﹝如招牌、餐廳佈置﹞,也包含主動向我訴求的東西﹝如寄給我的廣告﹞,這些東西既然呈現在公眾面前,就可以視為可接受公評的東西,而我批評的權利則來自我身為公眾一員的身分。既然我也是公眾的一員,我就是在自己的領域內,相對主義式的謹慎就可以卸下了。所以說,在公眾領域,我身為公眾的一員,就有權利用主觀的價值評斷公眾領域的東西,或是任何對我訴求的東西。所以我可以批評公園的花種得一點美感也沒有,也可以批評餐廳的裝飾庸俗到極點,也可以說廣告紙上的排版用色是視覺強姦﹝借用我同學的話﹞,而不需要顧慮強加自己價值觀於別人身上的問題。
而且我相信,如果不批評公眾領域中缺乏美感的東西,它們只會持續存在下去;如果不贊揚公眾領域有美感的東西,那些不懂得欣賞的人也無從瞭解,而讓創造美感的人孤寂。再者,公共領域中每個人都有平等的發言權,如果有人不同意我的看法,它也有權利發言反駁,只要大家就事論事,不使用人身攻擊﹝例如說人「患了嚴重的自大症」﹞就有機會創造新的想法,讓整體的公眾領域更進步。
有了以上正當化的理由,我以後應該能比較用力地批評,並誠實一點展現自己的價值觀吧。什麼?你說我早就在文中夾帶自己的價值觀了。那是「流露的秉性」,是自己控制不了的,現在我要把原來刻意控制的部份放出來,別嚇著了。﹝黑暗性格爆發 XD﹞
順便備份一下在〈輕視影像的社會,會受到影像報復〉的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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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視覺經驗/ 影像不在乎可能也和缺乏美感有關。如果只是不在乎那還有得救,就像我不在乎桌子亂但是要收還是會收整齊;缺乏美感就難救了,因為連分辨美醜的神經都沒有。事實上我有時也想直接用「缺乏美感」來罵人﹝用法類似「沒家教」﹞,可是又怕這樣罵人太過分,也可能扯上像是教育程度、文化水準等等話題,所以要努力克制。而關於美感,我又想到去年底一篇引發爭議的文章:
〈台北也需要Fab 5〉
南方文章海上的討論比作者網站上的討論還熱烈,所以留南方的網址。
當時我表面上還會持「文化差異」的觀點來看待,所以不想公開批評﹝其實私底下很討厭﹞那些缺乏美感的事物,像是重要文件的華康少女體、餐廳櫃台的招財蟾蜍等等。但是現在我比較傾向「認知到文化差異,可是沒有美感的爛東西還是要批評」的態度,轉守為攻,算是對自己誠實一點吧。只是想批評又怕被罵我把自己的審美觀強加在別人身上,曰「反射型批評」,這也是不知道該怎麼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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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補充我認為「缺乏概念造成的混亂」的例子:騎樓下成堆亂停的機車
至於公眾的領域,例如公共設施、呈現在公眾面前的東西﹝如招牌、餐廳佈置﹞,也包含主動向我訴求的東西﹝如寄給我的廣告﹞,這些東西既然呈現在公眾面前,就可以視為可接受公評的東西,而我批評的權利則來自我身為公眾一員的身分。既然我也是公眾的一員,我就是在自己的領域內,相對主義式的謹慎就可以卸下了。所以說,在公眾領域,我身為公眾的一員,就有權利用主觀的價值評斷公眾領域的東西,或是任何對我訴求的東西。所以我可以批評公園的花種得一點美感也沒有,也可以批評餐廳的裝飾庸俗到極點,也可以說廣告紙上的排版用色是視覺強姦﹝借用我同學的話﹞,而不需要顧慮強加自己價值觀於別人身上的問題。
而且我相信,如果不批評公眾領域中缺乏美感的東西,它們只會持續存在下去;如果不贊揚公眾領域有美感的東西,那些不懂得欣賞的人也無從瞭解,而讓創造美感的人孤寂。再者,公共領域中每個人都有平等的發言權,如果有人不同意我的看法,它也有權利發言反駁,只要大家就事論事,不使用人身攻擊﹝例如說人「患了嚴重的自大症」﹞就有機會創造新的想法,讓整體的公眾領域更進步。
有了以上正當化的理由,我以後應該能比較用力地批評,並誠實一點展現自己的價值觀吧。什麼?你說我早就在文中夾帶自己的價值觀了。那是「流露的秉性」,是自己控制不了的,現在我要把原來刻意控制的部份放出來,別嚇著了。﹝黑暗性格爆發 XD﹞
順便備份一下在〈輕視影像的社會,會受到影像報復〉的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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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視覺經驗/ 影像不在乎可能也和缺乏美感有關。如果只是不在乎那還有得救,就像我不在乎桌子亂但是要收還是會收整齊;缺乏美感就難救了,因為連分辨美醜的神經都沒有。事實上我有時也想直接用「缺乏美感」來罵人﹝用法類似「沒家教」﹞,可是又怕這樣罵人太過分,也可能扯上像是教育程度、文化水準等等話題,所以要努力克制。而關於美感,我又想到去年底一篇引發爭議的文章:
〈台北也需要Fab 5〉
南方文章海上的討論比作者網站上的討論還熱烈,所以留南方的網址。
當時我表面上還會持「文化差異」的觀點來看待,所以不想公開批評﹝其實私底下很討厭﹞那些缺乏美感的事物,像是重要文件的華康少女體、餐廳櫃台的招財蟾蜍等等。但是現在我比較傾向「認知到文化差異,可是沒有美感的爛東西還是要批評」的態度,轉守為攻,算是對自己誠實一點吧。只是想批評又怕被罵我把自己的審美觀強加在別人身上,曰「反射型批評」,這也是不知道該怎麼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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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補充我認為「缺乏概念造成的混亂」的例子:騎樓下成堆亂停的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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