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9,2005

因為需要告的人太多了 XD

在 IX Blog beta 看到〈「因為需要告的人太多了,就告P2P罷」〉一文,文中提到陳之藩的〈謝天〉,並從裡面的一句名言改造出更有趣的「因為需要告的人太多了,就告P2P罷」。正好手邊有國文課本,所以就把裡面的插圖和那句話湊起來惡搞一下。

以前大家都在猜那個人手上握的到底是什麼東西。如果是豆子還是米粒,哪有長這麼大的?如果是水蜜桃,似乎又太紅了。也有人說是筊杯,但是擲筊是謝天的代表性動作嗎?今天總算真相大白,那是倒著開的錢包。瞧!錢都掉出來了。而背景花花綠綠的文字,那是國中時的上課筆記。以前我的國文可是不看參考書,只看筆記的。雖然處理時可以把它刪掉,不過保留一點課本的味道也不錯。

至於P2P,我做這張圖並不代表我支持像 kuro 那樣的 P2P 商業模式。曾經想用合法的方法下載音樂,首先到了現在已經倒店的 iMusic,但是結帳時卻不得其門而入。又找到 BenQ 的 QBand,不過音樂種類過少,FAQ又看得似懂非懂,所以也打了退堂鼓。我想一個對使用者方便的介面,是 B2C 網站應該做到的事吧,但是這兩個都沒讓我搞懂,所以失去我這筆生意。

另一方面,不知道是不是音樂界與消費者之間的惡性循環的結果,在這三個月的觀察中,音樂台上播的總是那些人的歌,聽起來都很像,讓人沒印象,而且都少了點讓人喜歡的感覺。這時我還寧可看《妹妹看MTV》,雖然會有些怪聲,但至少還是以前會讓人喜歡的音樂。不過「喜歡以前的音樂」的現象,是 1)因為現在的沒以前的好?還是2)自己已經老到脫離流行音樂主力客群?還是 3)最近興趣轉向別國呢?我希望是 (2) 和 (3),希望是自己的緣故而不是外在的緣故,不然我又要想東想西,憂國憂民了。

奇怪,明明是惡搞圖,卻把圖說寫得那麼嚴肅。總之這張圖採CC授權,改作後應以同樣方式授權,並且不得作商業使用。所以不能放上 kuro 流傳﹝其實它也不支援JPG吧﹞。

PS: 奇怪,為什麼我的課本上沒說陳之藩到處吃飯呢?這就叫「版本差異」嗎?

Posted by yam_freeleaf at 樂多Roodo! │20:44 │回應(0)引用(0)湘滇‧惡搞‧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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