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3,2004
權宜性的台灣族群分類
※ 一年多前寫的族群分類,挖出來OP一下。目前還沒有修改的打算,也就是我對這個分類還算滿意。原文在此。不過那篇文章中關於語言的分類我已有新的看法,所以語言的部分只能當記錄了。
或許會有人說「台灣很小,為什麼還要區分族群」。我對這種說法的回應已經寫在〈台灣不小,兼論正視差異〉一文內。既然我們應該要正視差異,就得找出一個堪用的分類法,而這種分類法必定是「權宜性」的。所謂「權宜性」的分類指的是「我們知道這個東西不大好,也可能把事實過於簡化,但『不能不用』這個東西,不然事情可能會更麻煩」的分類。所以雖然這個權宜性的分類法忽略了許多人與人之間細微的差異,還是希望這是個堪用的分類法。
或許會有人說「台灣很小,為什麼還要區分族群」。我對這種說法的回應已經寫在〈台灣不小,兼論正視差異〉一文內。既然我們應該要正視差異,就得找出一個堪用的分類法,而這種分類法必定是「權宜性」的。所謂「權宜性」的分類指的是「我們知道這個東西不大好,也可能把事實過於簡化,但『不能不用』這個東西,不然事情可能會更麻煩」的分類。所以雖然這個權宜性的分類法忽略了許多人與人之間細微的差異,還是希望這是個堪用的分類法。
這個分類法是以移民的順序來分類,也就是不管人的語言。移民順序用來分1950年前移民台灣的人,1950年後因為移入人口大幅減少,通婚也以國內為主,語言認同也很複雜,所以其後代都歸在一類。1990年代後有因國際通婚而移入的人口,則另分為一類。為什麼要以移民順序來分類?這是因為不同批的移民在台灣有不同的歷史記憶的關係。例如戰前移民的族群的歷史記憶中有兩次的政權轉移,而戰後的移民則有因戰敗而從中國撤退的經驗,這兩方的經驗都無法被對方親身體驗。而這兩方在戰後出生的子代,也不能親身體驗親代遭遇的歷史事件,但也可能因為種種個人的經驗而認同戰前或戰後移民的族群。以下將上述的分類法試列如下:
依移民順序:
甲族群 Formosans ─ 史前時代即居住於台灣,文化有別於漢族文化者。本族群可稱為「原住民」。
乙族群 pre-war immigrants ─ 1945年前移民台灣的族群與他們於二次世界大戰終戰前在台灣出生的子代,包括目前分類中的河洛人、客家人,及在日本時代(1895-1945)移入台灣的人。「戰」指第二次世界大戰。下亦同。本族群可稱為「戰前移民」。
丙族群 post-war immigrants ─ 1945到1950間移民台灣的族群和他們不在台灣出生的子代。這些人大部分跟隨國民政府來台灣。本族群可稱為「戰後移民」。
丁族群 post-war Taiwanese ─ 包括1945年後在台灣出生的人。這些人可能會因父母、文化或傳統的關係,也認同原住民或戰前移民或戰後移民,或是下面的新移民,也可能都認同父母的族群。本族群可稱為「戰後台灣人」。
以目前的觀察,當戰後台灣人同時認同在本分類中的其他族群時,會傾向表現出其他族群的認同。因此就算戰前及戰後移民幾乎都以凋零,原住民的第一代移民千百年前就去世了,這三個族群分類依然可用。
戊族群 new immigrants ─ 這個族群包括因國際通婚而移入台灣的人,大部分是東南亞的女性,或是因工作而在台灣短期居留的人,如外籍勞工。亦包括難民、非法移民。本族群可稱為「新移民」。﹝傻瓶子在迴響中補充:「中國大陸嫁來的女性數量恐怕超過東南亞......」。﹞
※ 以上用天干作為代號來表示各族群,原因是我想到的族群名稱不一定合眾人的意,所以暫時用代號表示,我想到的名稱則擺在後面。
以上分類試以一簡圖表示:
這個分類法的優點是可以表現出台灣是個移民社會的特質,而缺點是各族群的語言特徵都不明顯。而且族群的界線是不斷變動的,社會實況也遠比分類的情況來得複雜,所以任何分類都只能說是個權宜之計而已。
依移民順序:
甲族群 Formosans ─ 史前時代即居住於台灣,文化有別於漢族文化者。本族群可稱為「原住民」。
乙族群 pre-war immigrants ─ 1945年前移民台灣的族群與他們於二次世界大戰終戰前在台灣出生的子代,包括目前分類中的河洛人、客家人,及在日本時代(1895-1945)移入台灣的人。「戰」指第二次世界大戰。下亦同。本族群可稱為「戰前移民」。
丙族群 post-war immigrants ─ 1945到1950間移民台灣的族群和他們不在台灣出生的子代。這些人大部分跟隨國民政府來台灣。本族群可稱為「戰後移民」。
丁族群 post-war Taiwanese ─ 包括1945年後在台灣出生的人。這些人可能會因父母、文化或傳統的關係,也認同原住民或戰前移民或戰後移民,或是下面的新移民,也可能都認同父母的族群。本族群可稱為「戰後台灣人」。
以目前的觀察,當戰後台灣人同時認同在本分類中的其他族群時,會傾向表現出其他族群的認同。因此就算戰前及戰後移民幾乎都以凋零,原住民的第一代移民千百年前就去世了,這三個族群分類依然可用。
戊族群 new immigrants ─ 這個族群包括因國際通婚而移入台灣的人,大部分是東南亞的女性,或是因工作而在台灣短期居留的人,如外籍勞工。亦包括難民、非法移民。本族群可稱為「新移民」。﹝傻瓶子在迴響中補充:「中國大陸嫁來的女性數量恐怕超過東南亞......」。﹞
※ 以上用天干作為代號來表示各族群,原因是我想到的族群名稱不一定合眾人的意,所以暫時用代號表示,我想到的名稱則擺在後面。
以上分類試以一簡圖表示:
┌─────────┬──┬─┐
│ 新移民 ← │ │
├─────────┘ │台│
│ 戰後台灣人 │ │
├─────────┐ │灣│
│ 戰後移民 ← │ │
├─────────┤ │人│
│ 戰前移民 ← │ │
├─────────┤ │ │
│ 原住民 ← │ │
└─────────┴──┴─┘
註:因戰後台灣人有可能同時認同其他四個族群,故以「←」表示。
這個分類法的優點是可以表現出台灣是個移民社會的特質,而缺點是各族群的語言特徵都不明顯。而且族群的界線是不斷變動的,社會實況也遠比分類的情況來得複雜,所以任何分類都只能說是個權宜之計而已。
引用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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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戊族群(90年代後通婚移入者)裡面中國大陸嫁來的女性數量恐怕超過東南亞......
Posted by 傻瓶子
at December 14,2004 09:17
說的也是,您沒提醒我都忘了還有這群人了 :P
之前下載了一個「2002 台閩地區外僑居留人數」(.xls 轉 .html, 108K)的統計表,這似乎是我曾找到最詳細的統計。不過裡面沒有細分短期滯留的勞工和移民的通婚人數,拿到身分證的移民可能也沒列入,也沒有列出從中國來的移民。我覺得就算不想承認中國是外國,在統計上也應該務實一點把他們列出來吧。放在最後面也可以,美國的 CIA the World Factbook 就這樣處理台灣﹝沒辦法,官方機構﹞。
Posted by FreeLeaf
at December 14,2004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