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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雙十首長制</title>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 「政出多門，亂其階矣。詩云：『一國三公，吾誰適從？』況今有六，而可得乎！」蕭衍（梁武帝） 有人認為台灣憲政體制屬於雙首長制，這種說法不盡正確。不過，本文並非要討論總統與閣揆在憲法中的定位問題。 最近數週來，泛中國國民黨的縣市長不顧中選會決定，而堅持採取兩階段投票。由此現象來看，台灣是個「雙十首長制」「國家」。國家一詞之所以加上引號，乃因世上還未見同時由二十個人分頭駕馭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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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zh-tw</langu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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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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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連捷運都可以用機器賣票了，台灣也該改用電腦投票、計票了。
一上終端機，管他總共有幾張票要投，按按按就OK了。這樣當然就是一階段囉^^

逸峰 桑：
他們的確是缺乏智慧啊，所以真的不能把國家交給他們治理^^]]>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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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Fri, 30 Nov 2007 06:41:5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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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如果中選會『二階段領票、一階段投票』的公告還不能解決你投票資格跟有無效票的疑問，那我應該是在雞同鴨講，只是你又如何能信心滿滿的說一定會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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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srfkimo@yahoo.com.tw(AKIRA)</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hu, 29 Nov 2007 15:15:4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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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綠營最怕選情冷清，投票率低，泛藍買票的邊際效果大。
泛藍吵這一階段投票等於在幫公投吵熱議題，太好了。]]>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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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hu, 29 Nov 2007 14:03:3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其實一階段領票還有一個問題，
即公民投票法所認定的投票人資格與立委選舉等資格並非一致，
這也會造成票務的延誤等。」

在別的地方回過了，事實上n合一選舉本來就有是有這種可能的，而台灣在歷次合併選舉早就有考慮過這個問題了，為什麼公投票就需要擔心？之前的n合一選舉不是一向都是一階段的呀。你以為台北市議員和台北市長選舉人的資格是一樣的嗎？想太多。如果你在選舉前在市內跨議員選區遷戶籍，那你就只能投市長而不能投市議員了，但是你還是一階段投領票。

至於說中選會講的"二階段領票，一階段投票"，那個"二階段領票"其實就只是分桌領而已，這個是技術上問題。你簽章處還是在同一處，這和一般n合一選舉沒太大的差別，而和二階段投票的分兩次領投票的流程是完全不同的，分兩次領投票有可能因動線而造成選務機構的妨礙投票等問題，前面幾位都已經詳述，我就不多言了。]]>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comment-15150553</guid>
	<author>whsyu@pighead.cc(Pig)</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hu, 29 Nov 2007 13:38:20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湖之心:

沒有先確認中選會公告，這是我漏掉了，謝謝你的提醒
回到問題，泛藍執政縣市的確有規畫將動線設計成兩階段領票、兩階段投票
是否真有此必要?
依照你所說的:
> 領四張票而一階段投票，是否會發生投錯票匭的狀況?
可以如中選會目前的作法，將不同的選票和票匭以顏色區別
其二是針對投錯票匭的選票認定，由於現行選罷法第64條並無規定投錯票匭之有效無效認定
但中選會應藉由此時提出修法之需求，而由立法院審查之~
不知道你覺得如何?
長期而言，個人傾向修法，不管是認定投錯票匭有效或無效均可
修法之後便無投錯票匭之爭議，而遇多合一選舉時，一階段領票投票的方式也可減少選務人員編制

根據你最後的回應
一階段領票投票的問題是: 造成混亂、妨礙秘密投票(二階段亦同)、投票資格認定影響領票
投票資格的問題Snosrap桑有提出他的意見，兩位請繼續 ^^
妨礙秘密投票的問題可以在選票上加註「放棄投票」之類的選項(廢票選項? XD)
畢竟任何一位投票者的意向都不應該在開票前被公開
所以一個辦法就是強制所有合於資格的人領票，讓他們在選票上表達自己的意見
這個作法在實施初期應該會造成開票時間拉長，多開幾次也就習慣了吧 :P
至於造成混亂，你說的有其道理，但也只是預測，而且相關的問題並不是不能克服

最後，你還是沒回答到幾位朋友都提出來的問題:
以前辦過的多合一選舉都可以一階段領票投票，這次為什麼不行?]]>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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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hu, 29 Nov 2007 09:50:4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湖之心
你說的問題
一階段領票可以用增加：「我不領票」這個選項來解決
不知道二階段該如何解決？
讓每個人都享有馬市長在2004年的清場待遇嗎？
這樣不是延誤每個投票人的時間

二階段領票可以讓各地方的投票所透過動線的設計
讓想要領票的公民無法領到票
在2004年的總統大選併公投中
多有傳出選務人員干擾公民投公投票的<a href="http://www.socialforce.tw/phpBB/viewtopic.php?t=18607">例子</a>
而一階段並沒有這個人為干擾的問題
二者高下應不難分辨

關於公民投票與立法委員投票資格問題
中選會的決議就是一階段投票，分兩桌領票，共領四張票
每桌都會有一本選舉名冊，分別對應不同的選舉資格
所以並不會有你說的問題]]>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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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hu, 29 Nov 2007 08:17:2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alann 桑

有人主張選舉、公投印在同一張票上，中選會否決之。理由根據以下兩條：

選罷法第 15 條 ：
有選舉權人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者，為公職人員選舉各該選舉區之選舉人。

公投法第 8 條：
有公民投票權之人，在中華民國、各該直轄市、縣 (市) 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得分別為全國性、各該直轄市、縣 (市) 公民投票案之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

亦即，有一小部分人能投公投，但不能投立委票。我不太清楚，現在遷戶籍的人有無投票權...

此外，我認為，現在有不分區選票，所以居住未滿四個月，但卻滿六個月者照理說（按總統選舉投票資格推論）應該可以投不分區。但不知中選會如何認定。如果這些人也能投不分區，那麼，理論上，公投與不分區印在同一張也是可行的省事、經濟方案。話說回來，中選會既已決定，就照他們的意思為宜。

倒是，既然總統選舉的投票資格也是「居住六個月以上者」，所以印在同一張票上應該不構成任何技術上的問題啊^^

AKIRA 桑：
感想：身為一個台灣部落客的悲哀 -_-

Snosrap 桑：
不打緊，您已提出了補充說明。 :)

感謝您轉告大家有這麼好的 idea！這些國民黨自我矛盾的功力真是一等一啊...

「清場」一詞用得好，讓人想起拍片現場那類怕「走光」的場景。 XD


rw 桑：
我的看法是：<a href="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2492711.html">陳總統當的是半總統，而且是權力打對折後再降價的「次級半總統」</a>。

兩階段投票根本就是技術性杯葛公投的作法，就是為了降低領票率。二分之一領票率的規定根本是惡法，早就該廢掉。

高雄地院關於走路工的那個令馬英九「尊重」之判決真是個司法奇譚。這又是一個舊體制亟待改革的例證。

照國民黨那種講法，像美國那種選舉與公投加起來，一次有十幾、二十幾種票要投的豈不要分十幾、二十幾次來投？！那樣的話，只能找個體育館來當投票所了 XD 

Pig 桑：
只要找個速食店，規定點漢堡與點飲料的必須分開點、分別取，就可以知道哪種模式比較容易製造混亂。^^

看來，台獨有兩種，一種叫作「台灣獨立」，一種叫「台北市獨立」 XD

湖之心 桑：

1972年12月23日同時舉行增額國民大會代表選舉、增額立法委員選舉、第五屆省議員選舉、第七屆縣市長選舉，四種一起投票，沒發生過問題（買票與作票除外^^）。35年前的選民與選務工作者比較聰明？不會吧！

投錯票匭在以前的選舉就已規定算有效票。這並不構成問題。

真正的問題出在
1. 公投法有領票達二分之一才成立的規定；
2. 有政黨抵制公投。
這兩項因素加起來，才會衍生出這些問題。

追根究底，在投票方式爭議的背後，最需被檢討的是公投法的限制，以及部分人反對直接民主的心態。]]>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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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hu, 29 Nov 2007 02:05:45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其實一階段領票還有一個問題，
即公民投票法所認定的投票人資格與立委選舉等資格並非一致，
這也會造成票務的延誤等。]]>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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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hu, 29 Nov 2007 01:15:1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To Snosrap,
不管是一階段領票或兩階段領票都有妨礙秘密投票的問題!
一階段領票: 對選務人員拒領時，除非清場否則一定會有人聽到，就算是清場，在場選務人員也在，這些都不可能達到秘密投票的要件。
二階段領票: 當你投完票的時候，如果沒有走去領第二階段，理論上旁人就知道你沒有領票，除非你尿急或挑時辰(...)，所以真要說起來，二階段領票與一階段領票相比，還比較沒有妨礙秘密投票的問題.

至於投票，一階段或二階段，差別反而在於開票作業的影響，因為領票就看光光了。]]>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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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hu, 29 Nov 2007 01:01:39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To alann & AKIRA & Pig,

麻煩先搞清楚中選會的決議 『二階段領票、一階段投票』
(套一句AKIRA說的話: 「我實在不太了解，公告在那邊了是沒有人會去看嗎」)
領票跟投票是不一樣的，雞同鴨講我不曉得該怎麼討論。


此外，一階段投票確實會造成混亂問題，
試想，領四張票而一階段投票，是否會發生投錯票匭的狀況?
而投錯票匭在選票認定上，不管是認定有效或無效都會出現爭議，
特別是在票數接近的狀況下。
假如無效有人會認為這是剝奪選民權利，認定有效的話，四張票將延長開票時間，減低開票效率，並且提高失誤率。
目前中選會決議乃認定為有效票，上述的情況就有可能發生。歷年選舉都沒有領過四張票，你們如何能信心滿滿的說不會混亂?]]>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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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hu, 29 Nov 2007 00:45:2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抱歉，上一個留言是轉貼那個連結的說法
標題我到覺得應該是：馬英九2004年的投票方式證明兩階段有妨礙秘密投票的問題
我們一般小民可沒有馬市長清場的權力啊
如果兩階段，投票行為會被看的一清二楚耶]]>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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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28 Nov 2007 09:41:22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2004 年的公投兩階段，就是該黨的要求而產生的。

他們的理由是說一階段領票會混亂？歷年選舉都是一次領票，有混亂嗎？
兩階段才會造成不必要的混亂吧，如果只有先領一種然後又要領另一種的時候，就是混亂的開始了。

另外就是台北市吵了半天，請問一下台北市是編多少預算在辦選務？
沒有就不要講話，這個本來就不是台北市自辦的選舉。]]>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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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whsyu@pighead.cc(Pig)</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28 Nov 2007 09:16:14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那有 我們是雙首長制!
一個是總統 另一個是反對黨的領導人(套吳X昇的說法)
至於其他縣市長 還不是都聽黨中央的"聖旨"

我記得2004年 我投票時是1.5階段啊
領完總統票 走到旁邊,選務人員問我要不要領公投票
然後就是二張一起蓋 一起投啊!
(也有可能是我記錯了)

還是高雄市的選民比較好運點
雖然市長吃了一審法官的黃牌
但有驚無險的渡過難關 
甚至還有可能靠走路工大賺一筆(幫"準市長"搖旗吶喊都沒罪了 那幫"準總統"鐵定沒事的啊")
明年也不用在意"到底是一階段會暴動"還是"二階段會暴動"

誰規定投區域立委就一定要投不分區立委
投黨產就一定要要投反貪腐
(老實說我覺得這二個公投題目有夠糟糕 
萬一不過的話是不是黨產要不回來,或者是全國公務員都發放"宋朝公史錢")
為了人民的安全，不如來個四階段公投吧!?]]>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comment-15141263</guid>
	<author>rwhung09@gmail.com(rw)</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28 Nov 2007 03:09:47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a href="http://www.anti-media.tw/phpBB/viewtopic.php?t=18738">馬英九自己2004一階段公投</a>

2004大選時
馬市長投完第一階段的總統投票
就下令投票所窗簾拉起來
不讓媒體和大眾知道他有沒有領和投公投票!!!
可見得她是反對二階段投票的!!!!
覺得自己的特定投票行為暴露在大眾之下侵害人權~否則幹什麼遮遮掩掩???]]>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comment-15140955</guid>
	<author>twradio@gmail.com(Snosrap)</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Wed, 28 Nov 2007 01:27:3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唔..我回應LAG了。 ＞＜]]>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comment-15140305</guid>
	<author>srfkimo@yahoo.com.tw(AKIRA)</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ue, 27 Nov 2007 23:45:58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To 湖之心：為何明年不行？因為中選會已經<A HREF="http://www.cec.gov.tw/files//20071116212917_961116-2.doc" TARGET="blank">公告</A>一階段，想要兩階段？下次請早。

我實在不太了解，<A HREF="http://www.cec.gov.tw/files//20071120181101_96112.doc" TARGET="blank">公告</A>在那邊了是沒有人會去看嗎？還要點點滑鼠敲敲鍵盤的部落格作者指出白紙黑字的法律條文。
(很抱歉，中選會公告的聯結都是.doc  -_-)]]>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comment-15140295</guid>
	<author>srfkimo@yahoo.com.tw(AKIRA)</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ue, 27 Nov 2007 23:43:33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 照他們那種邏輯，在以前的N合一選舉中，選民也可以選擇投某一項而不投另一項，那豈不要分為N階段來投票？！

所以另一個他們主張的，設籍四個月才能取得立委投票權，六個月才能取得公投投票權的說法
也可以用以前的選舉為例子來反駁嗎？


湖之心：

以前沒有公投，但是也有過多合一選舉，請問：
1. 既然其他多合一選舉可以一階段領票，為何（公投＋其他大選）就不行？
2. 既然一階段領票並無違法情事，為何泛藍執政縣市堅持兩階段？
簡單說，為何不能一階段領票？

順便回答你的問題，沒有人說明年不能兩階段，但是中選會做出一階段的決議
地方政府就應該配合作業，相關原因在慕容桑的文章已有論述，我就不贅言]]>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comment-15140169</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ue, 27 Nov 2007 23:26:41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To alann,
2004年以前根本沒有公投，
你舉出這種例子不正是反而凸顯2004年公投是兩階段嗎
既然2004年可以兩階段 為何明年不行?]]>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comment-15139909</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ue, 27 Nov 2007 22:55:36 +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alann 桑：
所謂「各級選舉委員會」也包括中選會，職權區分還是得靠別的條文來決定，所以他們引用這一條是不會有贏面的 ^^

對於2004年的例子，他們主張公投與選舉是兩回事，不能相比。他們這種論點其實有個大毛病：照他們那種邏輯，在以前的N合一選舉中，選民也可以選擇投某一項而不投另一項，那豈不要分為N階段來投票？！

我甚至覺得，他們的表現稱得上是可悲～～

Dark 桑：
以前國民黨常拿<a href="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B2%88%E5%B4%87%E6%A1%88&oldid=5367528" target="_blank">沈崇事件</a>來當教材說，共黨如何捏造受害事件來挑起群眾的憤怒，以遂行政治目的 ^^

hyc 桑：
他們是不會承認當年的教育失敗的，所以他們反教改^^]]>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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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7 Nov 2007 19:53:4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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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因為這些縣市首長人人都受過教育...
可見當時那個執政黨教育徹底失敗阿]]>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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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7 Nov 2007 11:39:3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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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牠們早想搞分裂了,各個爭當兒皇帝,想玩北藍(北台中國特別行政區)南綠的把戲,玩壞的中華民國玩具就留給民進黨搞(美國養父和中國後母給某黨的意淫玩具??).
我相信犬句民黨選輸後會更有不擇手段的大動作,逼迫政府用更強硬手段來壓制牠們,製造被暴力殘害的良民面具.
疑?這不是很眼熟,不是當年共產黨造反當家的戲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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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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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akli2010quantum@yahoo.com.tw(Dark)</author>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ue, 27 Nov 2007 11:07:0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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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雙十首長制</title>
	<description><![CDATA[> 縣市政府想反抗

他們拿出來嗆的還有這一條：
第11條 各級選舉委員會分別辦理下列事項：
六、投票所、開票所之設置及管理事項。

實在讓人覺得可憐，找不出理由來對抗，就開始硬拗
不過執政黨除了無力制衡讓人失望，不是可以強調以前(2004總統大選除外)都是一階段
講一次沒人報導，就不信講十次都被消音~]]>
	</description>
	<link>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link>
	<guid>http://blog.roodo.com/elysii/archives/4546077.html#comment-15126995</guid>
		<category>文章回應</category>
	<pubDate>Tue, 27 Nov 2007 09:22:4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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