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5日
窮極無聊在先,無聊透頂隨後
在前幾天所寫的一篇評論中,我曾引述德國導演 Max Ophüls (1902-1957)這句話:
If you run after the audience, you will only see its ass.
據聞,這是他的口頭禪。在電影工業中,尤其在他所身處的大片廠時代,對抗媚俗是一件相當辛苦的事。要拒絕從淪為觀眾的「跟屁蟲」、到淪為變成「看屁蟲」,必須有清明的心靈,更需要勇氣、毅力與傲骨。在其他的文化工業,包括媒體,他這句口頭禪也適用。
昨天,我再次想到他那句話時,正在用晚餐。當時店家的電視放送著東森新聞的這則報導:林益世、彭愛佳婚變?! 因為林益世找不到乾淨內褲穿… 。由於記者們多管閒事的努力採訪,我知道了那對夫妻的互動關係與林益世委員的內褲型號。
垃圾資訊!
台灣每天有不可勝數的夫妻吵架爭執、有許許多多的夫妻分居離婚,比起大家平常所經歷或所聽聞的,林益世他家這種事根本屬於雞毛蒜皮等級,有啥好報導?!記者還真的以為,閱聽大眾全都吃飽了撐著,沒力氣按紐轉台?
有 這麼無聊的心態,就會有媒體死纏著王文洋,詢問其妻病況,也不管人家一百萬個不願意受訪、也不管人家第一天就已提醒記者將心比心來婉轉謝絕一切採訪、也不 管人家已經一副瀕臨失去耐性隨時會爆發與發飆的模樣,依然還厚著臉皮黏著他,再三刺探他人隱私(而且是受法律保障的隱私)。這就叫作白目。
若說東森新聞那則報導對我有什麼用處的話,就是其畫面讓我注意到,原來當天早報已報導此事。事後一查,發現電視記者們(不只東森一家)的採訪差不多只是把報紙內容再呈現一次。貧乏還果真是無聊的良伴啊。
哪一家報紙?不令我驚訝:中國時報(內褲洗不見 林益世險休妻)。在網路版上,中時將這篇置於「娛樂」欄,我不知道這意思是說,林益世與彭愛佳兩人、或其中一人是「娛樂圈」人士?抑或說,這則新聞有娛樂效果?
這年頭真是什麼東西都能當作「娛樂」。「獨樂樂,不如與眾樂樂」,古有明訓,有鑑於此,建議在台外國記者幫忙將這則「娛樂」新聞向全世界放送。國會議員在公共場所向幾位女性記者談論其內褲型號與式樣:這種新聞可能比國會議員打架更令人莞爾。![]()
延伸閱讀:
- 鉑鎂鑼,幫新聞台加油!(一)
- 慕容理深,多啦A夢在東森?
- 慕容理深,年代新聞與乳房崇拜
- 慕容理深,我沒看到 E.T.
- 福爾摩沙OrzNews,A.T.O.C. (new)
引用URL
我們什麼時候會看到脫衣女主播?
呵呵,很多人分不清楚 fame 與 shame,這台灣新聞台的大問題之一。
Pig大:
這種新聞、娛樂的混淆屬於媒體「水果化」現象之一,這種質變在蘋果之前開始,在蘋果之後加速。
脫衣女主播的出現,大概是在他們忘記 Roland Barthes這句話以後:
Is not the most erotic part of the body wherever the clothing affords a glimpse?
到目前為止,媒體還常奉行此金科玉律(他們大概不知道這句話吧)。
又是一語中的
這個圈子的人都先求出名,管他污名還是英名
害我有時候會以為,吸毒的、露點露底的、酒駕的、性愛光碟的、賭博的回家都有偷笑,因為搞不好得到的比失去還多ㄌㄟ
您真愛說笑,我哪是啥咪「高人」(下一次是不是要說我有通天眼?^^)
說正經的:這些電視節目真的是台灣社會最大亂源。常常在新聞中聽到記者說現場「一片騷動」、「一片混亂」、「推擠」...當觀眾定睛一看,其實只看到當事人跟一大群記者。若把記者從畫面抹去,現場其實一片寂寥,啥事也沒發生。
而是丑生加丑旦!真被我說對了.
(...其實,我有一種通---可看出台灣媒體在唬爛的神通!
不過版主及樓上各兄台比我強多了!XD)
您太客氣了!大家各有所長,所以才一起練功 :)
台灣很多人被國民黨教育唬爛久了,變得很好騙,否則,哪來那麼多詐騙受害者?!從道德的角度來看,欺騙人的媒體跟詐騙集團沒啥兩樣。
基本上,我懶得批評林益世。看到他在國民黨的崛起,我心中竊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