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5月20日
誰要紀念希特勒:古蹟與哭泣
The victory over the Nazi
A victory of Humanity
Destruction of a symbol of evil
Destruction itself as a memory
戰勝納粹,人類勝利
摧毀邪惡之徽徵,摧毀之舉即記憶
美軍砲擊炸毀納粹標誌
Nüremberg ,1945年4月25日
From wikipedia
Fragment from a public domain movie
The secret life of adolf hitler
! Legal disclaimer / 法律聲明
當美軍瞄準建築物上的納粹標誌、發射砲彈*時,建築物裡面應該沒有德軍,我想。
這座位於紐倫堡的建築是納粹史的重要地標。在1933-1938年期間,納粹黨的黨代表大會均在該處舉行。在當時納粹所拍攝的紀錄片如 Triumph des Willens (1935)中,我們可以看到大會上雄壯威武的納粹黨徒與軍人、「圖民族之復興」的慷慨激昂、當然還有不可一世的「偉大領袖」希特勒。
看到納粹集會的盛大場面,很多曾經歷過威瑪共和時代(1918-1933)民生凋蔽、動盪不安的德國人心中充滿希望,有人甚至會熱淚盈眶,高呼著「領袖萬歲」、「您是大時代的舵手」或「我 們永遠跟您走」之類的口號。的確,他們由衷相信希特勒是「民族救星」、是「世界偉人」,相信他將帶領「藍眼睛、金頭髮、白皮膚」(雖然「偉大領袖」長得不 像)的優秀德國同胞,內除共黨猶太叛亂份子,外抗英法蘇聯強權,讓歷史悠久、物博地大的德意志走向康莊大道,千秋萬世,直到永遠。
就連參觀或參加1936年柏林奧運的一些外國人也讚嘆德國的「經濟奇蹟」(納粹當然不會跟來賓介紹他們沒收了多少猶太人的財產與企業)與「和平崛起」(雖然 五個圓圈圈跟納粹標誌的稜稜角角實在很不搭調),而不知道或不介意德國境內已遍佈秘密警察,更不知道或不在意希特勒的積極建設、整軍經武所圖的是發動侵 略、稱霸天下、讓世界都認真聽話,聽德國話。
從 德國入侵波蘭到納粹戰敗投降,希特勒神話從登峰造極到土崩瓦解。歷史終於告訴人們,希特勒不僅是發動軍事侵略的野心家,也是屠殺迫害無辜的大魔頭。歷史狠 狠地將曾經呼風喚雨的希特勒掃入垃圾桶之餘,也重重地打了希特勒崇拜者一巴掌--只是,有些人中毒太深,還是沒因此而清醒過來。
就 在希特勒覺得大勢已去而飲彈自殺之前五天,在當年其徒眾鞏固領導中心的紐倫堡會場,耀武揚威的納粹標誌被老美一記砲火打得瞬間灰飛湮滅。也許有鑑於他那鐵 血盟友墨索里尼在兩天前被群眾活活吊死,希特勒在柏林完全失守前就趕緊自我了斷(4月30日)。若論罪孽深重,希特勒比他的義大利老弟(雖然墨索里尼大他 六歲)絕對有過之而無不及,可惜,數以百萬計的亡靈、以及其倖存的親友就此沒機會看到世紀屠夫被活逮、制裁。雖說後來紐倫堡大審(地點選擇當然非屬偶然)終究迫使獨裁者的主要黨羽們伏法,但頭號元兇的缺席畢竟是個遺憾。
相較於紐倫堡大審的一板一眼、按步就班,位於紐倫堡的納粹精神堡壘被摧毀的畫面就顯得乾淨俐落許多。由於這個視覺效果特質,它讓人覺得:那是對整個納粹的致命一擊。在象徵的層次上,這個畫面可說是納粹的句點,不僅因為人們看到高掛在納粹神殿上、好似一顆頭顱的邪惡圖騰被瞬間打爆,也因為,這等於是在一個影像中,處決了納粹這個有史以來最擅長以視覺美感來蠱惑人心、甚至其本質上就是以「形象」的方式而存在的魔鬼政權。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說到象徵性的處決,就該回頭提本文一開始所作的推測了:當時建築物裡面應該沒有德軍。(戰史沒讀到非常細,尚祈方家指正)
推測的依據有二。其一,若這是接戰時的射擊動作,照正常戰術原則,應該打建築物本體。而且從納粹標誌被擊中後的彈著點來觀察,射擊所用的是直射武器。冒著暴露自身位置風險,而先打一個不會破壞當面敵軍反擊能力的目標,這不合常理。據此,射擊者的對面應當沒有敵人。
其二,根據戰史記載,盟軍(美國陸軍第七軍)在1945年4月20、21日已攻下紐倫堡,該單位旋即於22日派出先頭部隊繼續向前挺進,因此,從時間順序來推測,4月25日的那發砲彈屬於戰術射擊的可能性並不大。
若不是為了殲擊當面敵軍,那麼美軍為何要射擊那發砲彈?餘興節目(有這麼閒嗎)?消耗彈藥(仗還沒打完,時候未到吧)?出口怨氣(只打一發,哪夠)?以上皆非。
謎底應藏在畫面之外、那拍攝畫面的攝影機。顯然,拍攝角度取景並非匆促選定,不像一般戰地攝影。這透露出盟軍宣傳部門的蹤跡與算計(當時攝影工具可遠不如今天方便與普遍)。雖說在軍事上,這個影像有助於頓挫德軍士氣,但以當時已經進入近身肉搏階段的戰況而言,這似乎派不上用場。因此,其目的應該是企圖在政治上,如前文所言那樣,執行象徵性的處決,虛擬式的斬首。
既然攻陷柏林在即,預先把影片準備好:美國不愧是電影王國。柏林,啊,問題來了:蘇聯軍隊鐵定捷足先登。不過別擔心,柏林被轟炸到跟廢墟沒兩樣,如何在當地取得象徵勝利的懾人影像?拍一群北極熊在斷瓦殘礫堆上跳斯拉夫舞?
於是,靠著幾秒鐘的影片,老美在國際宣傳上拔得頭籌。此外,就在砲擊的前一天,也就是4月24日,美國參議員Alben W. Barkley到威瑪附近的一座集中營(即 Buchenwald concentration camp)進行調查,並在當地看到成堆的屍體(見右圖)。這兩件事有無關連?我不敢講。這得多翻查當時的媒體報導,才能進一步判斷。不過,即使無關,從1944年開始被陸續發現、披露的集中營慘狀,包括在1945年4月中旬在Nordhausen附近的集中營中所發現的的大量屍首(許多是遭蓋世太保槍斃而亡),一幕幕慘不忍睹的景象等於一場前奏,使得其後美軍在紐倫堡的那發砲彈不僅象徵著一個強權擊敗另一個強權,更宣告了正義戰勝邪惡的時刻。藉由此影像,不論是有意或無意,美軍再次化身為殲屠惡龍的光明騎士。當然,為這場戰爭,美國的確付出慘重代價。不過在另一頭作戰的蘇聯也是,而且首先發現有集中營存在者是蘇軍。只不過,在德國戰場上的最後幾天,史達林似乎對擄獲戰利品較有興趣。這也難怪,就政治思想與權力本質而言,他跟希特勒分別是一個銅板相反兩面上的大頭。
在美軍開砲之前,應當沒有人會主張,為了保留納粹史蹟,有需要把那整棟建築、包括上頭的納粹標誌,宣告為暫訂古蹟(雖然只有12年歷史),完全保留,不准釘 釘子,當然更不准砲轟。當然,若將之存留至今,則其歷史已超過70年,要說是古蹟也成。其實,當年納粹群魔狂囂的場地並未被完全摧毀,不過也未被完全保 留。整個地方經過調整改動之後,跟當年景象究竟有何異同,請參考以下網頁:Nüremberg Part 2(Third Reich in Ruins)。
今天,在那個場地,乃至於整個德國,當年到處可見的納粹標誌老早就被拆除得一乾二淨,而在整個歐洲,也找不到任何一座足堪納粹遺老遺少追思膜拜的希特勒銅像。只有在一些提醒人們歷史不能遺忘、經驗必須記取的場所或影片,才能看見納粹形象與影像的展示。所以,即使當年美軍未砲擊那個納粹標誌,它遲早還是 會被拆下來(拆成幾塊,並非重點)。
對於納粹政權下的受難者親友、後人而言,也許不見得每個人在看到納粹標誌被炸碎的影像被反複播放時,會有一吐怨氣的暢快感覺。但至少我們可以確定,今天任何 人對希特勒或納粹標誌的公開致敬都是對他們的再次傷害:那無異於在受難者的墓碑上便溺,無異是否定死者與人類生存的權利與尊嚴。至於還不懂這道理的人,大 概也不懂:對白曉燕案兇手的崇敬即是在踐踏白冰冰的心。
如果別人的眼淚都只不過是別人的眼淚,那麼,社會就不再是社會。 ![]()
* 有位網友指出,美軍當時所採的是爆破方式。相關討論見以下之回應文。
延伸閱讀:
- Wikipedia, Nazi Germany
- Wikipedia, 中德合作 (1911年-1941年)
- Third Reich in Ruins,Nüremberg Part 2
- 妙子,CKS老先生 Bye-Bye
- 妙子,歷史性揭牌下的兩個世界
- 水筆仔阿茵,十九日聲援杜部長把中正廟掛牌改成<台灣民主紀念館>
- 蕭艸梅之艸梅垣,【推薦】 北市府有個政治局長(文/黃恩宇)
- 福爾摩沙OrzNews,只保護非古蹟的文化局?
- 金恆煒,獨裁像地獄,難以攻克!
- 李筱峰,蔣廟信徒與藍色政客
- 白麟,相較於愛沙尼亞 台灣溫和又理性
- 陳立穎,愛沙尼亞與台灣
- 胖胖腳,看一下德國高中學測歷史考題吧
- 杜正勝,國立台灣民主紀念館揭牌典禮致詞
- Max,漠視歷史真相是對被害者的二次傷害 (new)
- Max,轉型正義與歷史教育的改革(new)
This image shows (or resembles) a symbol that was used by the National Socialist (NSDAP/Nazi) government of Germany or an organization closely associated to it, or another party which has been banned by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al Court of Germany.
The use of insignia of organizations that have been banned in Germany (like the Nazi swastika or the arrow cross; where symbols which obviously show that they are Anti-Nazi - like a swastika in a prohibition sign - are not forbidden) may also be illegal in Germany, Austria, Hungary, Poland, Czech Republic, France, Brazil and other countries, depending on context. In Germany, the applicable law is paragraph 86a of the criminal code (StGB), in Poland - Art. 256 of the criminal code (Dz.U. 1997 nr 88 poz. 553).
此圖像呈現(或形似)德國納粹政府、與該政府密切相關之組織或被德國聯邦憲法法庭所禁止的政黨所使用過的徽章和符號。
使 用這些已被查禁組織的標誌(例如納粹黨黨徽或箭式十字圖形;若使用方式明顯屬於反納粹性質,例如將納粹黨黨徽置於禁制標誌中,則不在禁止之列)在某些情況 下可能會觸犯德國、奧地利、匈牙利、波蘭、捷克、法國和巴西等國家的法律。相關明文規定見於德國法律 criminal code (StGB) 的paragraph 86a與波蘭法律Art. 256 of the criminal code (Dz.U. 1997 nr 88 poz.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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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法律聲明係慕容理深參照Wikipedia 英文版之相關 Legal disclaimer 而修訂同一網站之相關法律聲明後的版本。
引用URL
如果民主比不上一個人的名字,那這個社會也不會是多麼進步的社會。
謝謝。剛剛重讀,發現不少錯字,真不好意思。
非常同意您所言。可嘆的是,台灣還有不少人的腦袋還活在神權統治的世界。刻正進行的文化革命,不過是要把過期的日曆地圖換成新的。那些不知今夕何夕的人還嚷著這是「文化大革命」。哪來的毛澤東?!其實,毛澤東沒來,來的不是毛澤東。其實,毛澤東一直活在那些神權主義者的心中。
很厭倦這樣 別人一言堂是獨裁 自己一言堂卻是 民主 正義
1. 你把類同意見跟一言堂弄混了,類同並不等於完全相同。一言堂是你把他們打包以後的結果。
2. 一言堂與獨裁之間的差異,我很清楚。你清不清楚,那是你自己的事。
3. 我自己講話,當然是一言啦。而我自己一人寫作,也不叫「民主」。
4. 粗疏、混亂的批評令我厭倦。
順我者昌 逆我者亡 即使是對不認識的路人也持同樣態度 無法服人
你能說服的只有原本就跟你相同意見的人 無法說服跟你不同意見的人
依然只是為 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的世界更添混亂
所謂「怒」只是你的想像,你就繼續投射你自己的心態與想像吧。
你扣的「獨裁」帽子我戴不起。而且,順我者,不會讓我過得更好,而我沒本事讓他們飛黃騰達;逆我者,不會讓我少根汗毛,而我懶得管他們的死活。
所有初來我部落格的人,我幾乎都不認識。我對所有人抱持的基本態度都是一樣的。只要對方有誠意,態度良好,有起碼的理解能力,願意理解我所寫的東西,我就樂於跟他討論。對方提出不同意見,讓我覺得有理的,最好,那是我求之不得的學習機會。可惜,你的兩次留言都不屬於以上類型。
並非所有網友的留言我都完全贊同(不論政治立場異同),我要是獨裁,那我早就刪了它們。
我所寫的東西之定位與功用如何,我自己清楚得很,請你不用操心。我既無能力、也無心去說服每個人。有道是「佛度有緣人」,更何況我這凡夫俗子。
這個世界的混亂,有一部分是某些人的頭腦混亂造成的。頭腦混亂的人會把正常事物看成是混亂。
但也不要以激怒發言人為樂,自己卻躲在匿名的網路名稱後面暗自得意
我也很厭倦這樣,別人的不同意見是尊重客氣,你的不同意見卻充滿敵意!
請記住,你只是個路人,要別人尊重也請出示身份!
這個,請問幕容版主(好酷的姓呀! 是大燕國的後代嘛)
紐倫堡就是BOB影集裡的鷹巢嗎?
不過影集裡似乎沒有交待炮轟這一幕
但看得出來大家都在搶同盟國的第一戰功
雖然我也只是路人,但樓上那位自稱路人的真的很可恥。難道格主再自己的部落格裡也要滿足你們這些丁丁國的標準才不算一言堂嗎?如果真要這樣的話,那這邊應該很樂於當個一言堂,免得被丁丁同化囉。
慕容老大,我應該沒說錯吧?ㄎㄎ
說實在的,拿這個來講一言堂,就跟某些人開口閉口綠色恐怖一樣,
要講社會的混亂,這種錯置價值觀倒是比較像是亂源。
謝謝關心。我本是極少動怒之人,更何況活到這年紀。
網路這東西還真的蠻可怕的,例如,有人會在其中錯認為對方勃然大怒,但事實上,人家卻是在捧腹大笑。
沒錯,「慕容」乃大漢沙文主義眼光中的那個「胡」姓,能聯想到燕的要不就是曾熟讀中國中古史,要不就是武俠小說愛好者,或以上皆是 ^^
BOB影集,恕我孤陋寡聞,完全不知道|||
稍微查一下,好像蠻受歡迎的。嗚~~好久沒租片來看了
關於搶戰功,美俄雖歃血為盟,但檯面下爾虞我詐,國際政治本來如此。只有愚民才會想要選一個頭腦簡單的乖寶寶來當國家元首。可怕的是,台灣有不少這種人。
blahblah 兄:
請別稱我老大啦,我脫離鬼混的年代已經粉酒粉酒了。^^
我倒覺得不是我寫得好,而是歷史正好如此演出。Marx 這句話才是真知灼見:
Hegel says somewhere that that great historic facts and personages recur twice. He forgot to add: "Once as tragedy, and again as farce."
關於一言堂的問題,我的看法是:創造論(creationism)者也可以說,你我從小所學的自然科與生物課、乃至大學生物相關科系課程,都是一言堂的產物。^^
Pig大大:
嘿嘿,我換個卡通版:就算我是八爪章魚,同時用四部電腦寫blog,我還是只有一個腦袋呀。當然,章魚跟人不一樣,牠若腦中矛盾混沌一片,很容易會淪為其牠動物的大餐,人拜社會互助所賜,較少有這種限制。
另外,我在那個飽受不公批評的教育部國語辭典中發現「一言堂」有兩個意思(真是弔詭呀):
「原為商店掛的匾額,表示買賣公平、不二價。後比喻領導作風不民主,不能聽取群眾的意見,一個人說了就定案。」
如果說「一言堂」指其原始意義,那我希望我們活在個「一言(既出駟馬難追)堂」的世界,而不是奉雙重標準、或草履蟲式的量尺為圭臬的偽善者天堂。
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台灣當前的民主與過去的威權之對立,我們可以在最近的例子看到某些在過去威權連屁都不敢放的人,最近倒是將民主所允許的自由運用到最大限度。
然而制止謬論或者聲張被壓制的權力,還是抗暴就等於一言堂嗎?
講這話的真的不了解,或者對威權的認識裝傻而已,以前是連屁都不能讓你吭一個,現在是讓你連屎都拉出來了,反倒被指為一言堂,還加上精神勝利法的「這麼容易被激怒嗎? 這樣只是更落實了你思想與言論的獨裁
順我者昌 逆我者亡 即使是對不認識的路人也持同樣態度 無法服人」
一定要說服你才是真理嗎?這真理還真不值錢呀,不能說服就是激怒、獨裁,小子,還沒真的見過真正的獨裁呢?
活生生的在對面中國就是一例,有的網頁連上都不讓您上呢?還談什麼言論自由不自由的,真正的威權,活脫脫就是這位仁兄現在的行徑呀,明明就是箝制性的指責言論,結果說人家是專制一言堂,怎麼?連最基本的論理都忘了嗎?
慕容兄請幫刪。
已刪,請別放在心上。最近常出現這種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重複貼文的現象。我還找不到時間來追查,究竟那個環節出問題。
多元主義(及其它)被挪用為反動的修辭,這種現象讓我想起徐復觀將思想與妓女相擬之譬喻(大意如此,詳文已不記得)。
真的很不好意思,我又要把協力凱劭大大的意見拿來您這邊貼
{鉑鎂鑼@Blogger 寫到:
到人家的地方,文章有看不懂的地方,可以問,凱劭老師也許會教你,不是用這種方式。
有人經過你家門口,不高興的話你可以追、可以叫,但是什麼都搞不清楚就跑去人家家裡又追又叫,我是覺得不太禮貌,不然你先公佈你的經歷?
發表 21 May 2007 於 7:44 pm ¶ }
那位[天下]竟然要求站長公佈經歷,比起[只是路人]真是不遑多讓!
不過拿「納粹」來跟台灣某一族群所稍微認同的古人來相比
偏激跟自 high 的程度偏多
其實那些人很可憐:他們扯謊扯久了,自己的認知結構會慢慢扭曲,自己終究蒙受其害。
Tiat兄:
照那樣漫無標準+跳躍式思考,我這裡可以是一言堂,可以是佛堂,甚至是天堂 XD
鉑鎂鑼兄:
請別客氣。看來那位「天下」的症頭更嚴重。跑到人家門口,要求人家公佈經歷:這這這...爆笑指數也未免太高了。
多看幾篇凱劭兄的文章,任誰都可知其人實在淵博,那比名片上洋洋灑灑的名銜來得實在得多了。
lala:
不懂太多,就別妄作批評吧,免得人家說偏激、自 high的其實是你。
該不會是指新住民認同老蔣吧,我怎麼完全看不出來?
老蔣是要"反共必勝 建國必成"的哦,有幾個新住民認同這個的? :p
拿我朋友C君來說吧,他認同中國,更認同中國的(武力跟嘴砲)強大跟錢(好像很多,但卻無視台灣所得隨便打個工可能就比他們的正職多),然而他們家卻跟狗民黨應當是不共戴天,他老爸還被狗民黨關過,更不認同老蔣。
這就是台灣的奇妙之處,不喜歡狗民黨,但認同狗民黨,討厭狗民黨的象徵,但對狗民黨的活動卻無役不與。
說他們錯亂,他們卻又不承認。
新住民與老蔣、國民黨的關係還真是一言難盡。我的新住民朋友中,也有反老蔣、反國民黨的。只是他們在新住民中算少數,而且在面對自己族群時(甚至自己的父母),壓力還真的蠻大的。
Tiberlius 所提到的C君是個相當值得探討的案例。所謂「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恐怕不夠解釋之。一個可能的解釋是:族群認同或國族認同壓過關於個人(包括自己與抽象意義的「個人」)基本權益的觀念。我直覺地認為,在某種程度上,這種階序差異可以解釋許多新住民在政治上的錯亂矛盾。
紐倫堡就是BOB影集裡的鷹巢嗎?不過影集裡似乎沒有交待炮轟這一幕」
紐倫堡是巴伐利亞邦北部大城,鷹巢(Kehlsteinhaus)則是希特勒度假別墅區的一間「招待所」,在巴伐利亞南部 Berchtesgaden(Band of Brothers 影集裡 Captain Winters 用英語發音方式念這個字,其實是錯的)附近的 Obersalzberg、德國與奧地利邊境的阿爾卑斯山上,一南一北相差最少三百公里吧。
又,在德國看紀錄片的印象是,這個鏡頭不是砲轟,而是美軍進城佔領之後用炸藥炸掉的。這個動作跟大審選在紐倫堡一樣都有政治宣傳目的:希特勒說過,紐倫堡是「全德國『最德意志』的城市」。
幾年前去參觀過一次,該建築所在的「全國黨大會會場」(Reichsparteitagsgelände)遺址地貌有大幅改變。這棟建築物(在希特勒閱兵的司令台正後方,內部是碉堡設計)被美軍炸掉頭上的納粹象徵之後,德國人自己改建成非常重要的納粹罪行資料館,每天老老少少觀眾排隊入場,川流不息。中正廟哪天想改建成「國民黨獨裁統治暴行展示館」,紐倫堡這個資料館的設計倒是很好的參考。
我在撰文前曾在砲轟與引爆兩者之間遲疑甚久。
在The U.S. National Archives中搜尋並未找到答案。所找到的相關英文敘述用的是blow up 這個動詞,看起來「引爆」的可能性頗大。從技術角度來看,引爆也是比較妥當的選擇。但我還是無法百分之百確定。
後來之所以選擇視為砲擊,主要是根據爆炸後的硝煙、碎片的相對高度來推測。
另一個原因是畫面的震動。這有點奇怪:我以前看過的影片並未有鏡頭上下震動的情形,這讓我推測兩部攝影機同時但異地拍攝的可能性,由之推論,若屬爆炸震波,兩個畫面都震動的可能性應頗大。但若是火砲(如戰防砲)的後座力所引起的震動則未必。不過這也是假設,尤其,我這裡所使用的是gif檔,可靠性值得存疑。(也不排除,老美很「厚工」,兩者兼採,像後來巴塞隆納奧運聖火點燃的方式那樣)
經過您的提醒,我才發現,當初應該頭腦轉個彎,把兩個可能性都寫進來,會更周延些。慚愧之餘,還要再度感謝您的提醒!
希特勒既然那樣講(這我以前不知道),那老美此舉的象徵意義就更大了。地點具象徵意義之外,日期的選擇應也經過特意選擇。我內文漏提了:當天正好是美俄兩軍會師,將德軍的歐陸地盤切成兩塊的日子。
非常贊同您的提議。我撰此文時也有類似看法,能得親身考察者之經驗意見來印證,真是幸運!在下非常期待大大您能撰文來跟大家介紹該博物館,不知您是否有此意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