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2005

享樂,快樂

是Chris 的話題,我也表達了我的一些看法。

快樂是不可以計算的。一個人的快樂跟兩個人合起來的快樂都是一樣的快樂,不可以說我快樂所以你不可以跟我有同樣的快樂。

如果滿足是無限,那樣也不會快樂。我們快樂是我們所追求的東西被滿足了。如果我們知道我們的追求是每每可以滿足的,我們也不追求了,變了一個必然。當我們認為事情是必然的時候,我們也不會珍惜。不珍惜的東西存在不存在,都不會令我們情緒有所觸動。所以也沒有快樂可言了。
25 May 05

知道Chris 的畢業論文是討論享樂主義,我也找來《思考的盲點》裏的一章節看看。陶國璋說:
快樂主義說:“人生是為了追求快樂而存在”;應改為:“人若不發揮自己的自覺能力,不相信生命有超乎本能、更高層次的理想,則人的確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生存。”只有停留在此種本能人性論中,快樂主義才是對的。
如果人生中只有滿足個人的快樂,就有可能在另一個轉向裏有不被滿足的人群。太個人主義的概念,我並不欣賞。


Posted by ellau at 樂多Roodo! │17:10 │回應(3)引用(0)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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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對啊, 所以最大的快樂是不能做到的
Posted by chris at June 2,2005 16:57
我在另一本書也讀到接近的論証.

太過個人主義的社會會使我們失去我們對社會的承擔. 今晚回家再詳細講...
Posted by Chris at June 2,2005 17:21
香港現在的情況有點太個人主義了,所以我們時常聽到要政府負責的話。
Posted by Elaine at June 2,2005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