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7,2008

人們只會看到想看的東西

製作網站的過程中常會遇到客戶認為表現方式不吸引人,諸如字要大、顏色要鮮豔、等等...客戶希望在投入宣傳成本後,最短時間內就可以得到效益,也就是被很多人看到,這樣的需求沒有對或錯,但要看目前的案子(廣告or企業網站?)是否適合這樣的做法。

從user的角度來看網站設計,先撇開娛樂的功能,網路已經變成一種資訊工具,user在點下滑鼠前其實在動機上已經先有了預期心理,也就是希望接下來的頁面要符合他的期待,如果無法符合期待user便會跳到其他頁面直到滿足需求為止,就像我們在使用google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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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從經由搜尋引擎來到網站,或是經由推薦連結(如廣告adwords),或是從傳統媒體得知網址,在進入網站之前user已經知道他們眼前頁面的藍圖,也就是他需要某些資訊才來到這,這時候網站誇張的效果與字眼很難轉移user的需求,網站應該提供一個清晰的閱讀層次,讓資訊容易被找到被閱讀;這樣的網站吸引人的方式不是利用感官式的注意力,諸如飽和的色彩、頁面物件的大小,而是在符合企業形象的風格下讓user在得到資訊的同時感受到企業的用心與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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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說到網路也是娛樂的一部分,網路上裡面有太多好玩的玩意兒,user每天都固定去這些地方逛逛看沒有好玩的消息,這是一種無目的性的閱讀,只要是有趣的都好,這時候網站的設計不是根據資訊本身的涵義,設計重點變成"吸引人"這件事上面,利用誇張的字型、色彩、物件比例,一定要在頁面中搶得要角,其他的事等user進來以後再說。

這兩種動機在購物網站卻同時存在,有時候我們急著想要知道產品的價錢、規格,購物網站可以及時提供這些資訊,更有時候只是上來看看有沒有什麼便宜跟好康還有新產品的發表,在消費者沒有需求時看到網頁勾起購買的慾望。

網頁要設計地多吸引人注意,我想應該要適時適地,一昧的追求吸引user的注意,很容易失去了網站本身的調性,現在的user懂得篩選資訊即使在同一個頁面,人們也只會看到想看的東西,只要多站在user的角度去考慮,網站就能夠為我們帶來效益。

Posted by ege_chuang at 樂多Roodo! │22:22 │回應(0)Life will find way
樂多分類:藝術/設計 共同主題:網頁視覺設計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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