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2月2日

讀書 -- 分享 (EE)

讀楊腓力的"禱告"一書, 在第十六章"未蒙應允的禱告 --- 誰之錯?" 中, 有一段話很有意思, 與大家分享:

我不可以對我的鄰居說: 「我愛你, 喜歡跟你在一起, 但我恨你那隻笨狗, 也請你叫你那些討厭的孩子不要跑到我院子裡來. 」我如何對待屬於我鄰居的人事物, 會影享他如何接受我的愛. 神也是一樣: 我如何對待神的創造物、神的兒女, 會部份決定神如何接納我的禱告與敬拜.

大衛梅恩思牧師 (David Mains) 建議我們用以下的核對清單, 確定我們的禱告是否正中目標:

1. 我真的想要的是什麼?
--> 我是否具體地說明, 或只是雜亂無章地東拉西扯?

2. 神可以應允這個請求嗎?
--> 還是這麼要求, 有違祂的本性?

3. 我有盡自己的本份嗎?
--> 還是我沒有節制飲食, 卻為減輕體重禱告?

4. 我與神的關係如何?
--> 我們有談話交流嗎?

5. 我真的希望我的禱告蒙應允嗎?
--> 假如我真的挽回那個女(男)朋友, 會是什麼情況?


以上, 使我聯想到一段經文, 這是我喜愛的經文之一, 也覺得祂特別powerful, 特別使人有信心, 值得我們經歷與體驗:

“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甚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着。”(約壹五:14-15)




Posted by eegrouptw at 樂多Roodo! │12:10 │回應(0)引用(0)QT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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