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30,2007
難以理解的活動規定
[對話一]
喂~請問是#先生嗎?
我是!
你好,我這裡是OOXX協會,你有報名我們一個OO創意XX比賽,請問您報名費收據是不是已經傳真過來了?
咦?我很久以前就傳真過去了耶?
請問是繳交五千元的收據嗎?
不是,是一個方案的工本費2000元,加上註冊費500元,還有手續費80元,總共2580元的收據。
先生,因為你們方案的成員有六個人,所以要繳交的費用除了工本費2000元,還要繳交六個人的註冊費,每個人500元,所以總共應該是5000元…
什麼?!………(驚嚇過度,楞了五秒鐘)
喂~請問是#先生嗎?
我是!
你好,我這裡是OOXX協會,你有報名我們一個OO創意XX比賽,請問您報名費收據是不是已經傳真過來了?
咦?我很久以前就傳真過去了耶?
請問是繳交五千元的收據嗎?
不是,是一個方案的工本費2000元,加上註冊費500元,還有手續費80元,總共2580元的收據。
先生,因為你們方案的成員有六個人,所以要繳交的費用除了工本費2000元,還要繳交六個人的註冊費,每個人500元,所以總共應該是5000元…
什麼?!………(驚嚇過度,楞了五秒鐘)
不是,我們只有報名一個方案而已,為什麼需要每個人都繳交500元?
不好意思,我們的規定是這樣,其他老師也都繳了……(其他老師,你們在想什麼?)
可是,這樣很奇怪耶,因為我們只有報名一個方案而已,我們到時候去報告也是一個人去,頂多兩個人,雖然這個方案的完成是六個人的努力,但是不管是幾個人,我們都只有報名一個方案而已,對你們的作業流程來講,會有什麼差異嗎?就算我們六個人都列席報告,每個人吃個便當也不用這麼多錢吧?
……不好意思,這個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說明,但是規定是這樣…
所以,如果不補足五千元,就是只能列一個人的名字上去,不然不能參加嘍?(怒)
啊,也不是這麼絕決啦!
因為,這真的是六個人努力的成果,刪掉誰其實都不是那麼公平啊?
……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跟你說明…
唉,好啦,我問問看我們老闆的意見好了,你的電話幾號,我等一下回你電話……
[對話二]
喂~請問是OOXX協會嗎?
是的。
你好,我有報名你們的OO創意XX活動,有件事情想請教您?
請說!
我剛剛在你們的報名簡章上面看到一條規定,上面是說「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得有出版權,參賽者日後若要以得獎名義公開發表或出版,敬請通知本會」請問這是指什麼?因為一般會參加這項活動的單位或個人,就是希望能夠得獎,然後可以公佈,況且因為是我們的創作,所以著作權應該還是屬於我們的(更何況得獎也沒有獎金,我們還要繳費呢),但是你們的簡章上面卻說公開發表或出版要先知會貴會?
喔,那是我們秘書長列的,因為他怕說貴單位對外公佈這項活動方案得過本會的這個獎項,但是我們不知情,如果有其他人來問這件事的話,怕我們一問三不知,這樣對本會不大好,所以才會有這條規定。
嗯?一般會公告得獎的,應該就是參加過你們活動的單位,方案資料跟單位聯絡方式你們手邊都有,不是嗎?
那是因為怕有些人想要詳細的資料,但是我們這裡沒有,這樣對我們比較不好,所以才會說要以得獎名義公開的話,先跟我們講一聲,但是著作權還是屬於你們的。(......但是就算事先知會你們,你們還是沒有詳細資料啊?)
好,這樣子…因為我們參加了這項活動,所以相關的規定我們必須要弄清楚…簡章上的這條規定看起來好像著作權屬於你們的,所以…
請放心,著作權還是屬於你們的,這條規定好像會引起誤會,所以我也會跟秘書長說明,看看是不是要修改這項規定。
以上。
總之,對於這個活動的這兩個規定,實在難以理解。
不好意思,我們的規定是這樣,其他老師也都繳了……(其他老師,你們在想什麼?)
可是,這樣很奇怪耶,因為我們只有報名一個方案而已,我們到時候去報告也是一個人去,頂多兩個人,雖然這個方案的完成是六個人的努力,但是不管是幾個人,我們都只有報名一個方案而已,對你們的作業流程來講,會有什麼差異嗎?就算我們六個人都列席報告,每個人吃個便當也不用這麼多錢吧?
……不好意思,這個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說明,但是規定是這樣…
所以,如果不補足五千元,就是只能列一個人的名字上去,不然不能參加嘍?(怒)
啊,也不是這麼絕決啦!
因為,這真的是六個人努力的成果,刪掉誰其實都不是那麼公平啊?
……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跟你說明…
唉,好啦,我問問看我們老闆的意見好了,你的電話幾號,我等一下回你電話……
[對話二]
喂~請問是OOXX協會嗎?
是的。
你好,我有報名你們的OO創意XX活動,有件事情想請教您?
請說!
我剛剛在你們的報名簡章上面看到一條規定,上面是說「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得有出版權,參賽者日後若要以得獎名義公開發表或出版,敬請通知本會」請問這是指什麼?因為一般會參加這項活動的單位或個人,就是希望能夠得獎,然後可以公佈,況且因為是我們的創作,所以著作權應該還是屬於我們的(更何況得獎也沒有獎金,我們還要繳費呢),但是你們的簡章上面卻說公開發表或出版要先知會貴會?
喔,那是我們秘書長列的,因為他怕說貴單位對外公佈這項活動方案得過本會的這個獎項,但是我們不知情,如果有其他人來問這件事的話,怕我們一問三不知,這樣對本會不大好,所以才會有這條規定。
嗯?一般會公告得獎的,應該就是參加過你們活動的單位,方案資料跟單位聯絡方式你們手邊都有,不是嗎?
那是因為怕有些人想要詳細的資料,但是我們這裡沒有,這樣對我們比較不好,所以才會說要以得獎名義公開的話,先跟我們講一聲,但是著作權還是屬於你們的。(......但是就算事先知會你們,你們還是沒有詳細資料啊?)
好,這樣子…因為我們參加了這項活動,所以相關的規定我們必須要弄清楚…簡章上的這條規定看起來好像著作權屬於你們的,所以…
請放心,著作權還是屬於你們的,這條規定好像會引起誤會,所以我也會跟秘書長說明,看看是不是要修改這項規定。
以上。
總之,對於這個活動的這兩個規定,實在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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