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從我的臉頰開始一路往下蔓延,覆蓋我身上每一寸皮膚-我的嘴唇、舌頭、喉嚨、胸、臀、大腿,直達腳底。雖然並不是所有的刺青都是我自己動手紋上去的(怎麼可能呢?那些痛楚常讓人昏過去),但所有紋樣的設計,都是我負責的-除了臉上的這些之外。我臉上的這些刺青,遠超過我能負的責任,更確切地說,那是我的罪贖,對我犯下錯誤的懲罰。我扯得太遠了,你都還不知道我的刺青長什麼樣子。並不是你想像的那種水手身上粗糙的圖案,雖然嚴格說起來,我在一些紋樣中確實賦予了那些討海人喜好的華麗、粗俗風格;另一方面,也不是塔霧瓦島民特有的複雜符號紋樣,不是南洋海域那種大師級的珍稀圖騰,雖然我也確實融入了一些當地的傳統風格。我的刺青,就像我所有的藝術創作一樣,是屬於我的,只屬於我自己一個人。而現在,我必須要再一次讓自己堅強起來,才能向你展現它們,和這些藝術作品相處並不是件容易的事,特別是當它一天二十四個小時、一週七天都包覆著我,強迫我一次又一次注視那些瑕疵、面對那些不必要的虛張聲勢,有時實在讓人難以承受。
我的刺青,就像島上所有的刺青一樣是一種圖像敘事,描述的是我一生的歷程, 只是不照時間順序排列。說到時間的概念,一般人理解的只是時鐘上的刻度或日曆上的日期,而這些現代的產物,在我的島上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
每一個刺青圖案的位置,都是由身體決定的,身上哪個部位、哪一寸骨頭、哪塊肌肉可以忍受痛苦,圖案就刻印在那個位置上,甚至反過來,因為身上某些部位特別敏感,容易產生極大的痛楚或快感,會讓人想在上面留下特殊的紋樣。這就是塔霧瓦島民刺青藝術最特別的地方,一個藝術家不但要找到一個最適合的圖樣,去描述她曾經造就的罪孽或榮耀,還必須在她的身體-─這持續變化、永遠都在敗壞中的畫布上,找到一個適當的位置。
如果想徹底了解我的故事,你必須全神貫注、仔細觀看我身上的刺青,前面、後面,我身上的每一寸都是出於一體,甚至包括那些刻在充滿皺紋的皮膚上、或鬆弛下垂的肌肉上變形的刺青圖案。我的島民相信,當一個人身體逐漸老化,刺青才算真正被賦予了生命,可以將心中極致的意象展現出來,他們相信,年齡才是讓藝術雋永的最後一筆。然而,那卻是現在這個世界無法忍受的,他們不能直接注視著我,我是說,真正看著我。人們會關心:「艾倫李奇太太,您覺得您是一個航海迷嗎?」或者,「艾倫李奇太太,被放逐三十多年後又回到這個現代社會,您有什麼感受?」他們可以說:「莎拉,我們真的覺得妳好勇敢!」
但要他們注視我?
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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