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4,2005

揭開亞當、夏娃的神話:利未人的創造神話—是神學,或是政治

  讓我們再進一步看看由希伯來領袖所講述、而後又為基督教擁護者所採用、所珍視的創世神話以及接下來人類被趕出伊甸園的故事。當我們在比較利未人的創世故事和陰性宗教的故事時,我們可以發現到,聖經創世神話中的字字句句,無一不是在攻擊女神信仰的思想、教義。

  史蒂芬蘭敦寫道:「可以肯定的是,蘇美尼泊(Nippurian)城的神學家起初認為,是偉大的母神(mother goddess)用黏土創造了人」;卡拉默(Kramer)也告訴我們:「在一塊列有蘇美諸神的泥版上,用代表『海』的表意文字(ideogram)寫出的女神『那穆』(Nammu),被敘述是『鋪天設地的母親』」。在蘇美人中,有一段這樣的禱詞:「喔,獻給女王妮娜的讚美,萬國都要傾聽;創造天地的母,滿有威嚴的妮娜,只有妳配得稱頌;榮光滿溢的妮娜,全能的女神,一切的讚美都要歸給妳」;埃及人也寫道:「天地之初,唯有伊西絲女神;在一切之中,妳是最大的;萬事萬物都是由妳而生」;而即使是在巴比倫時代,也有獻給開創人類生命的馬米(Mami)或亞魯魯(Aruru)的祈禱。但是在一千年後敬拜耶和華的人,卻主張是父神開創了一切。這是宣稱父系傳承—男性至上—的第一步。
 
  在蘇美人和巴比倫人的傳說中,男人和女人是同時在女神的創造下出現的。但在父神宗教中,男人必須是最先被、且是依其創造者的形象創造出來的,這一點相當重要;而這可被認為是主張父系傳承的第二和第三步。接下來我們被告知;女人是從男人的肋骨而來,一個雖小、卻極富意義的部分。因此,儘管我們都知道,而利未人當然也知道生殖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我們仍然相信男人並非由女人而來;相反地,是女人從男人而生。或許我們也可以再想想,在希臘神話中,雅典娜是從宙斯的頭部誕生的。
 
  結果是,任何會使人聯想到「由女人而生」(of being born of woman)的東西都必須被否認,或改變。就像在埃及人的創造神話中,普塔神(Ptah)一個手淫的動作,就把陰性創造神抹煞於現實之外。然後,人們被告知,以這種方法被創造出來的女人,是獻給男人的禮物;在那些接受這種神話為事實的人當中,宣稱女性就是男人的產業。女人之所以被賜給男人,是為了使他免受獨居之苦,女人成為一個「幫助他的配偶」(a helper fit for him)。因此,我們被期待要能理解,女人存在的唯一、且是神聖的目的,就是為了在某些方面能夠幫助或服事男人。
 
  這對男女又被設計放在伊甸園—即所謂的樂園中;在那裡,父神警告他們,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任一果子。對古代的希伯來人而言,分別善惡樹或許代表的就是女神神聖的西克莫無花果樹,也就是那豎立在女神和巴力的神殿祭壇旁、似曾相識的“asherah”。以西結描述、在神殿中傳來傳去的神聖枝條,可能就是一種果子被用來和女神進行「交流」(communion)的方式。根據埃及人的說法,吃了這果子,就等同於吃了女神—那位性歡愉和生殖的守護者—的血肉。而聖經告訴我們,禁果使亞當夏娃察覺到自己的性徵。在吃了禁果的那一剎那,亞當和夏娃就意識到他們身體的性本質:「他們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 they knew that they were naked)。因此當父神發現他們的時候,亞當和夏娃已經懂得禮儀,用無花果葉編成的裙子,去遮蔽自己的性器了。
 
  但在利未人神話建構過程中很重要的一點是,他們並未使兩人一同決定吃禁果,這為故事後來的發展,安排了一個更合邏輯的轉折,因為禁果象徵的是性自覺。祭司用更清楚的筆調敘述故事:是女人夏娃先吃了禁果,且是在蛇提供的建議下的行動。
 
  蛇做為夏娃意見的提供者,絕不會是種偶然,也不會只是個巧合;因為那時候的人知道,蛇在女神的宗教中,是一種啟示神諭的象徵,甚至也有可能是種工具。可以確定的是,蛇在樂園神話中,作為女人一個常見的意見提供者,就好像是印歐神話中的蛇和龍一樣,被視為是惡的來源;且被派給一個既危險又邪惡的角色,以至於聽從女神女先知的建言,變成一種違逆父神宗教最危險的方法。
 
  女人和蛇之間的關係在此變成一個重要因素,因為根據舊約聖經的敘述,父神直接對蛇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要彼此為仇」。依此,幾千年來啟示神諭的女祭司、女先知所提供的建議、忠告一直都被視為是蛇的象徵、蛇所利用的工具,而現在她們又被視為是全人類墮落的象徵。女人,原本是有遠見的意見提供者或有智慧的諮詢者、是為人類闡釋女神神意詮釋者,如今不再為人所尊敬,凡而成為人類所厭棄、所恐懼,甚至是懷疑、忽略的對象。女人被要求保持沈默,特別是在教會中;這項訴求後來被反映在新約聖經、保羅書信的文句中。根據猶太教和基督教的神學思想,女人的意見將導致全人類的毀滅。
 
  我們又被告知,因為吃禁果在先,女人較男人先有了性自覺,因此轉過來誘使男人也同享禁果;即女人要男人也加入她罪的性歡愉中。夏娃這種性誘惑、卻為上帝所蔑視的形象,毫無疑問地,是用來警告所有的希伯來男子,要遠離神殿中的女人;因為倘若他們屈服於女人的誘惑,他們同時也將接受女神—包括她的果子,她的性慾,以及接著而來對母系社會的認同,這或許是最重要的一點,因為用這種方式,任何一個孩子都會相信這種說法。另一方面,這也有可能是要特別針對希伯來婦女,警告她們禁絕參與古代宗教以及其中的性習俗;但儘管利未祭司提出他們的警告和懲罰,希伯來婦女所做的,仍然和他們所期待的相反。
 
  為了壓迫人們對天后、對她神聖的女僕、以及對母系社會風俗的崇拜,希伯來人的創造神話,因為女性必須為人類最初的性自覺負責,而對女性加以譴責;從那時候開始,女人就被分配給性誘惑的角色。女人變成詭計多端、激起男人肉體慾望的挑逗者;她給男人吸引力,卻也是危險的果實。在陽性宗教中,性驅力並不被認為是種男人、女人生來即有、鼓勵物種自我繁衍的生物性慾望中,而是一種女人的錯誤。
 
  偷吃性愛之果(the fruit of sexuality)和誘惑亞當犯下同樣的罪的責任不僅要重重地落在女人的頭上;夏娃的罪證也在她要承受生產兒女的苦楚得到證明,因為教唆男人、使男人換得此惡習,女人必須面對永恆的懲罰。夏娃被父神宣判要面對這樣的重罰:「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利用人類胎兒從子宮經過一條小隧道後、而來到外在世界時,造成的壓力,而自然所造成的痛苦,利未作家加以佯裝,使其上帝的大能得以彰顯。女人要背負的不僅是性自覺的罪惡;且根據父神的宣判,女人懷胎的苦楚也變成是一種懲罰;也因此,凡是生育的女人都必須被強迫去認同夏娃。
 
  但也許最具意義的,應該算是在故事中,經由父神的意志,夏娃從此之後「只」戀慕她的丈夫,這又再一次地提醒我們,這個寓言是被設計出來,作為一種宣傳工具,以為男性至上和父系社會系統—也可能只是某種理解範圍內的父系傳統—尋求神聖的認可。
 
  也許我們都已經很熟悉上帝宣判的最後一句:因為她自身的罪,也因為她必要為蔑視父神而付出永恆的代價,所以從那時候開始,她的丈夫被賜與支配她、「管轄」她、完完全全堅持其權威的權利。且因為她深陷在因她在初始所作的一切所導致的罪中,就好像她也陷在承認自己判斷的愚鈍的自白中,她被期待永遠順從。在這裡,若我們能夠更現實地考慮實際情況,即一旦女人的經濟安全為父系社會機制所破壞,那自然女人就被強迫進入一位置:接受一個穩定的男性供養者,作為其「支配者」(the one who “ruled the roost”)。
 
  在這些命令一一被宣判後,亞當夏娃這一對就馬上被逐出伊甸園,離開了那塊生活原本是安樂的原始樂土。從那時候開始,他們必須汗流滿面才得餬口,是一個給任何可能還會經不起誘惑、而反抗利未人耶和華的女人的嚴厲警告。因為,當初聽信蛇的纏言,偷吃禁果,又慫恿她的男人也試看看、一同加入她的性自覺,而在最後導致全人類的墮落與不幸的,不就是一個女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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